张小娴散文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7-09-08 20:20:29

你会爱我多久?

--------------------------------------------------------------------------------

  女人问男人:“你会爱我多久?”
  男人说:“永远。”
  什么是永远?已经愈来愈少人说永远了。我们能够爱一个人比他的生命更长久,却不可能比自己的生命更长久。我们爱的人死了,我们仍然能够永远爱他,但是只能够爱到我们自己生命终结的时候。
  世上当然有所谓永远,科学家说,世界末日会在六十亿年后来临,那个时候。太阳进入晚年期,它里面的氢氦核燃料用尽,太阳就会膨胀成一颗巨大的红星,外围的火焰延伸至地球轨迹的边缘,太阳系内的水星、金星和地球将会葬身于一片火海之中,地面上一切的生命亦随之灰飞湮灭。
  我会爱你多久,如果我说永远,那是骗你的,永远即是六十亿年后,我和你都不可能待到那一天。
  什么都有用完的一天,太阳会用完,空气会用完,燃料会用完,精力会用完。耐性会用完,斗志会用完,爱情又凭什么不会用完?
  当爱情用完了,一切也会随之灰飞湮灭,半点不留痕。那个时候,你还会不会记得你曾经问我:“你会爱我多久?”
  我会爱你比你的生命长久,但无法爱你比我自己的生命长久一些。

 

 

不变心的情人

--------------------------------------------------------------------------------

  我们常常问自己爱的人:
  “你会不会变?”
  我们害怕他会变心。我们害怕爱情会变。
  首先改变的往往不是一个人的心,而是他对事情的看法。
  两个人相爱的时候:大家对事情的看法几乎是一致的。因为看法一致,所以我们更加珍惜对方,更加觉得这段爱情是不可多得的。
  然而,当其中一方成长得比较快,两个人对事情的看法开始有点差异。以前,当他说:“我觉得这件事情——”她会点头同意,说:“对呀,我也这样认为。”
  现在,当他说:“我觉得这件事情——”的时候,她会摇头说:“我不同意你的看法。”
  他,她不再崇拜他,不再欣赏他,不再像以前那么爱他。其实她还是爱着他,她没改变,只是她对事情的看法改变了,而他却没有改变。两个人的差异愈来愈大,对事情的看法愈来愈不一样,她开始重新考虑他是否是那个陪她一起走人生路的人。她对他的爱渐渐改变,她的心开始变了。
  先变的不是爱情,而是观点。想情人永不变心,你要不断重新认识改变了的对方。重新欣赏改变了的对方。

 

 

喜欢你才诅咒你

--------------------------------------------------------------------------------

  E说,那天她用了很多种语言诅咒一个男人,因为他吻了她一下。
  他出奇不意的吻了她。她不知道应该怎样做,于是就诅咒他一番。那个男人一脸尴尬地说:
  “想不到你人这么黑心。”
  其实她心里有点喜欢他:她一直期待他吻她。当他真的吻她,为了掩饰她的期待,她只好言不由衷地诅咒他。
  女人的诅咒,有时候只是表达感情的一种方法。
  她期待那个男人今天晚上打电话给她,结果他没打来,她就开始诅咒他。第二天,他打电话来了,她心花怒放,忘了自己曾经诅咒他。
  他约了她见面却迟到,她一边在街上等一边在心里诅咒他。诅咒了他四十五分钟之后,他还没有出现,他的手提电话也没人接听,她开始担心他会不会有意外。她很后悔自己刚才诅咒他,害怕那些诅咒会变成真的。再过了四十分钟,他匆匆赶来。看见他一点事也没有,她立刻又诅咒他:
  “你这个死鬼王八蛋,我以为你死了!”
  她不是真的想咒死他,她刚才是害怕得要死。知道自己不会咒死他,她才敢咒他。

 

 

为了那里的柠檬

--------------------------------------------------------------------------------

  你喜欢去一个地方旅行,是因为什么?是喜欢那地方的名胜、风景、人、食物,还是喜欢那里的历史?
  喜欢一个地方,为什么不可以只是喜欢那里的风和云呢?也许是喜欢那里的天空和海水。
  A说,她喜欢过一个男人。喜欢他,因为他曾经邀请她一同去一个地方旅行。
  她问:“为什么要去那里?”
  “因为我喜欢那里的云。”他说。
  没遇到他之前,她似为哪里的云都是一样的。遇上他,她才知道有些国家的云真的漂亮很多。
  我在拉斯维加斯城里走过一晚,我喜欢那里的风。许多人也许不认同,我有些朋友说,拉斯维加斯整个城市像荷李活电影里一堂华丽的布景。也许那时我失恋吧,失恋的时候,走在拉斯维加斯的风里,突然清醒了,不再惆怅。回忆中,总有那一阵凉风。
  常去拿不勒斯的朋友说,她喜欢那里的柠檬。拿不勒斯出产的柠檬像橘子一样大,颜色好漂亮。她去拿不勒斯,就是为了那些柠檬。花那么多钱买机票,租酒店,就是为了去看柠檬,是的,就只是为了那里的柠檬。
  只要自己觉得快乐和幸福,为什么不可以为了柠檬,为了风和云而飘洋过海?

 

Baby,期限是用来延迟的

--------------------------------------------------------------------------------

  R说她跟她的初恋情人相识于十七年前,七年之后,他们分手了。在分开的十年里,他们各自组织家庭。两年前,她跟丈夫离婚,跟他爱火重燃。他答应她,当经济情况稳定之后,他会跟太太离婚,和她一起生活
  她很爱他,可是,她已经三十五岁了。她不知道应不应该等下去。她给他一个期限,要他在年底之前作出决定。过了期限,她就不等了。
  她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做错。她应该给他一个期限吗?
  本来,爱是不应该有期限的。我不能说:“我只爱你爱到某一天。”然而,青春却是有期限的,生命也有期限。我很想永远等你,只怕岁月不等我。爱是无涯,吾生却有涯。
  R,我不能告诉你,你应不应该等下去,我负不起这个责任。曾几何时,我们但愿我爱一个人只爱到某一天,然后,我含泪离开。既然我们无法一起生活,我不想你痛苦。然而,到了那一天,有多少人真的能够做到?
  爱情里的所谓期限,都是用来延迟的。我很想不等你了,我却舍不得走。我知道我会老,我却舍不得放手。为什么要有期限?因为我担心我做不到。
  Baby,那些期限,是我用来骗自己的。

 

 

我不会爱上你

--------------------------------------------------------------------------------

  有些人会幸福地说:“让我重新选择的话,我还是会爱上他。”
  另一些人却说:“让我重新选择的话,我不会爱上他。”这样说的人,不一定是后悔,也不一定是不够爱这个人。也许,她跟说“我还是会爱上他”的人一样,都是深深爱着对方的。
  爱,也是有痛苦的。爱,有时候是一个重担,是一种无奈。你爱上了他,欲罢不能。你本来不想开始,但是开始了。你胆颤心惊,害怕会失去他。你没有安全感,你觉得代价太大了。你可以离开他,然而,你做不到。每次看到他,你就会心软,不忍心说别离。这样下去,会要了你的命。有一天,你会恨他,或者他会恨你。你知道你们终究是不能长相厮守的。假使让你重新选择,你不会爱上他。
  不爱上他,就没有痛苦,也不需要抉择。
  不爱上他,就不会害怕失去他。
  不爱上他,就不需要担心自己会无止境地付出。
  不爱上他,就不会因为无法跟他长相厮守而难过。
  不爱上他,就不会有无奈。
  假使有一天我跟你说:“让我重新选择的话,我不会爱上你。”你能体谅我的心情吗?

 


讨厌……但是为什么?

--------------------------------------------------------------------------------

  我讨厌你大男人主义,凡事爱批评,个性又固执。吵架的时候总是不肯让让我,发脾气的时候好凶,又不肯听人家意见,但是为什么行雷闪电的时候,我还是希望你在我身旁?
  我讨厌你粗心大意,从来不送礼物给我,讨厌你自以为是,也讨厌你有烦恼的时候宁愿自己躲起来,但是为什么午夜梦回的时候我还是想起你?
  我讨厌你不肯长大,讨厌你常常忘记重要的日于。讨厌你不愿意承诺,更讨厌你宁愿陪朋友也不陪我,但是为什么深夜做噩梦的时候,我还是希望你在我身边紧紧的抱着我?
  我讨厌你花心,讨厌你常常爱上别的女孩子,讨厌你看准了我不会离开你,讨厌你说的跟做的是两回事,更讨厌你一次又一次让我伤心,但是为什么我还是希望每天醒来看到你睡在我身旁?
  我讨厌你不长进,讨厌你没有想过我们的将来,讨厌你不肯跟我回家见我爸爸妈妈,更讨厌你不肯跟我结婚,但是为什么疲倦的时候我还是需要你的肩膊?
  我讨厌你不肯忘记以前的女朋友,讨厌你说你不够爱我,讨厌你不带我见你的朋友,但是为什么伤心的时候我还是希望在你怀里哭泣?
  我讨厌自己那么爱你,但是为什么……

 

 


男人为什么害怕承诺

--------------------------------------------------------------------------------

  男人害怕承诺,是因为他不是太爱那个女人,也是因为他太爱那个女人。
  他不是很爱她,所以他吝啬承诺。她说:“答应我,你永远不会爱上别人。”
  他不答应,因为他还没爱她爱到那个地步。为她而放弃其他机会,他还舍不得。他爱她没有深到把她当作生命里最重要的人。男人的承诺是珍贵的,他不会轻易付出。
  对着一个他不太爱的女人,他不愿意承诺,对着他深爱的女人,他却无法承诺。
  他太爱她了,他很想承诺,却又害怕被束缚。一旦被束缚,也许他不会再像以前那么爱她。
  他太爱她了,他很想承诺,却害怕做不到的时候会让她伤心。
  他太爱她了,他很想承诺,但是一旦承诺了,就代表他要放弃其他幻想,也代表他要改变自己的生活。他不禁怀疑,她是爱他这个人还是爱他的承诺。如果他不肯承诺,也许她就不爱他。
  如果他深爱一个女人,有没有承诺根本是没有分别的。即使没有承诺,他过的日子也像跟她有承诺一般。男人骗女人容易,骗自己难。他是一个有责任感的人。才会害怕承诺,他知道人要为自己的承诺负责。有些男人随便承诺,因为他们没想过要负责。
  承诺本来就是男人与女人的一场角力,有时皆大欢喜,大部分情况却是两败俱伤。

 

 

 

其实,我多么依恋……

--------------------------------------------------------------------------------

  有时候,我们故意装着很冷漠,只是不想让对方知道我们依恋着他。
  电话铃声响起,我们明知道是他打来,也故意在心里数十下才拿起电话筒。我不要他知道我一直坐在电话机旁边等候。拿起电话筒,我们只是装着很平淡的说:
  “你找我有事吗?”
  其实,我多么依恋你的声音。
  见不到你的时候,我整天想着你,好想扑在你怀里。见到面的时候,我只是把两只手放在身后,规规矩矩的站在你面前。你一定觉得我是个没什么感情的人。
  其实,我多么依恋你。
  约会之后,分手的时候到了。你送我回家,我根本不想回去。我好想你陪我散步,也许,散步到天亮也不错。我好想听你说话,好想知道更多关于你的事。然而,当你送我回来,当你还没说再见的时候,我却抢先跟你说:
  “再见。”
  没等你转身,我就走了。其实你知不知道当你转身离开的时候,我总会回过头来看着你的背影?
  我多么依恋你的背影。
  下一次,当你觉得我很冷漠的时候,你会否明白那是因为我在乎?

 

 


你会否不再需要我?

--------------------------------------------------------------------------------

  男人问:“你会不会有一天不再需要我?”
  这个问题谁能老实地回答呢?
  沉溺在恋爱中的人总是害怕有一天不再被需要;被需要的总比需要对方的那一个更有选择权,他可以随时随地说:
  “我不再需要你了。”
  那么需要另一个人,其实是可怜的。有一个永恒的真理这样说——没有任何人是不可以被取代的。你曾经很需要一个人,他走了,伤尽了你的心,最后,你还是要独自爬起来,因为有很多人需要你,譬如你的家人。
  太需要对方,你就变成被动,时刻等待他的慰藉,其至有一天爱到失仪,不停的追问:
  “什么时候可以见面?”
  被需要的那个,反而可以潇洒地说。
  “今天不行,明天也不行,你别这样嘛,你也应该有你自己的生活。”
  被需要的那一个,高高在上。只是,有一天,她也许不再被需要。他变了,他需要的东西不同了,也不再像以前那么需要她,他不再失仪。这一次,轮到她担心,问他:
  “你是不是不再需要我?”
  哪个男人能老实地回答这个问题呢?
  想起自己曾经那样沉溺地需要一个人,我们毕竟有点惭愧。

 

 

怕得到他,怕失掉他

--------------------------------------------------------------------------------

  爱上一个人的时候,总会有点害怕,怕得到他;怕失掉他。
  你身边已经有人了,他身边也有一个人,偏偏你爱上了他。你想得到他,也害怕得到他。如果得到他,你可能会失去你身边那个人,也失去你现在拥有的幸福。如果得到他,你将要牺牲很多,他也要牺牲。如果得到他,也许他不是你想像的那么好,你也不是他想像的那么好,你们宁愿从来没有得到对方。从没开始的感情,还有无限可能,一旦得到了,也许是另一回事。
  可惜,爱一个人的时候,你总想得到他,得不到他,也许就会失掉他。如果你避开他,不理他,他也许会消失。如果你犹豫,也许他就不再等你了,他会以为你不爱他。为了不要失掉他,虽然害怕,你还是决定跟他一起。
  然而,跟他一起之后,你更害怕失掉他。失掉他,你会痛苦;有过而又失掉。比从未有过而失掉更痛苦。
  你想得到他,还是想失掉他?
  昨天,你想得到他,明天,你又害怕得到他。昨天,你怕得到他,明天,你怕失掉他。得到也许就是失去;唯有爱,让人在失去和得到之间惆怅。

 

 


愈吃愈寂寞

--------------------------------------------------------------------------------

  排遣寂寞,除了吃之外,还有什么更好的方法呢?
  周六晚上没有节目,一个人无聊地在家里看电视,不吃零食的话,长夜漫漫太孤清了。最好就是不停吃薯片、朱古力和牛肉干。
  朋友本来约了你吃饭,却临时爽约,害你一个人回家。这么寂寞的晚上,最好就是到超级市场买一大堆东西回家吃。饱到不能动弹的时候,就趴在床上睡觉。
  跟男朋友吵架,这个星期要一个人度过。百无聊赖,只好不停吃芝士圈和冰淇淋来泄愤。当他打电话来道歉,你才后悔自己吃得太多了。为什么他不早点打来?他害你胖了整整一公斤。
  失恋的时候,食物就是最好的伴侣。只想不停地吃、吃、吃,用吃来疗伤。那段日子,真的不知道自己吃的东西是什么味道,只记得吃了许多薯片,然后用粘满薯碎的双手去抹眼泪,结果双眼痛得睁不开。只记得坐在床上一边哭一边不停的吃朱古力,要放纵自己来报复。只记得坐在厕盆上还是捧着一大盆冰淇淋来吃,活像个疯子。
  吃到这个地步,真的有点瞧不起自己。直到发现自己的屁股已经胖得比洗脸盆还要大,女人才惊觉是时候用另一种方法来排造寂寞了。

 

 

就当是修辞学吧

--------------------------------------------------------------------------------

  一个男孩子来信说,他女朋友说他很好,说跟他一起很开心,很有安全感,但就是没有爱的感觉。她要走了,他问:
  “可否告诉我,爱的感觉是什么?”
  所谓感觉,你就当是一种修辞学吧。
  什么都可以加上“感觉”这两个字,然而,这两个字拿走了也是没问题的。
  她说的那番话,拿走修辞学,就是以下这个意思:
  “你对我很好,跟你一起很开心,很有安全感,但我就是不爱你。”
  一个人对你很好,不代表你就会爱他。
  她说跟你一起很开心,我不相信是百分百的真话。每个女孩子拒绝一个好男孩时都会这样说,正如你去朋友家里玩,临走的时候,你也一定会说:“我今天玩得很开心。”这样说,是感谢他的热情招待,不代表你真的玩得很开心。
  她说跟你一起很有安全感。在一个喜欢自己的男人身边,当然有安全感,因为他付出比你付出的多。他是你的守护神。女人需要守护神,却不一定会爱上他。
  一对曾经爱得死去活来的情侣,在分手的时候,也许会黯然说:“我已经没有那种感觉——”你以为那种感觉是什么?曾经爱过的人,说不出“我不爱你”这四个字,只好用修辞学。

 

 

爱情是不能报复的

--------------------------------------------------------------------------------

  爱情是不能报复的。一旦采取报复行动,你只会失去它。
  有些女人很傻,她们以为以牙还牙就可以挽回一段爱情。男朋友在外面有女人,于是,她也出去找男人。然而,两者的分别却是她男朋友找自己喜欢的女人,她却去找自己不喜欢的男人。她为了挽回一段爱情,竟去跟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睡觉。她的男人并没有因此而回到她身边。他反而走得更远。到头来,她什么也得不到。
  女人不满丈夫婚后每晚都出去应酬,把她一个人留在家里。她决定采取一连串报复行动。他出去应酬,她也出去找节目,而且要比他更晚才回家。可是,她快乐吗?她比以前更难受。她的报复,不但伤害了自己,也伤害了夫妻感情。
  选择报复,就是放弃沟通。当你决定报复,你是跟他各朝相反方向走。既然如此,你以为你和他还能够在路上碰头吗?
  女人比男人擅于爱和报复。只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我们常常受伤,也是因为我们太擅于爱和报复。
  当你清醒过来,你会发现,男人是从来不吃报复这一套的。他们会屈服在眼泪和微笑跟前,却怀恨女人报复。男人比我们擅战,他们从小就砌航空母舰和战机模型,我们是斗不过他们的。

 

 


可爱与可恨

--------------------------------------------------------------------------------

  有人问:“什么男人最可爱?什么男人最可恨?”
  以用家的角度来说,当然是爱我的男人最可爱,不爱我的男人最可恨。
  他爱上我。那么,即使他有很多缺点,他长得很难看,他配不起我,他不自量力,他还是挺可爱的。因为他有品味嘛!
  他不爱我。那么,即使他有很多优点,他长得帅,条件也很好,他还是可恨的。因为他没有爱上我。
  男人愈不自量力的时候愈可爱,愈自以为是的时候愈可恨。然而,不自量力的时间维持太长。那就不可爱了。你不爱他,他还是缠着你不肯放手,太讨厌了。他们的可爱,在于一刹那的不自量力。他爱上你的那一刻,是可爱的。他第一次战战兢兢的打电话给你,是可爱的。他第一次约会你,对你表示好感,是可爱的。往后就不可爱了。
  男人自以为是的时间维持愈长,就愈可恨。你喜欢他,他却以为自己是天之骄子,每次见到你,也装出一副坐怀不乱的模样。到了四十岁,挺着一个小肚子,他还是那么自以为是,那就双倍的可恨。
  对用家来说,自以为很可爱的男人最可恨,自以为可恨的男人却最可爱。他知道自己可恨,知道自己不能给你最好的,他才会对你更好。

 

 


他会变成一个怎样的男人?

--------------------------------------------------------------------------------

  收到一个女孩子的信,她是一家男校的英文科教师。这位年轻的老师很受男生的欢迎,男生们都很会哄她,成绩又好,逗得她心花怒放。她说,看着一批这么可爱的男生,不明白为什么他们长大之后会变成负心的男人,会变成残忍的男人,会变成不守诺言的男人,会变成让女人伤心的男人。
  有否想过,这群男生长大之后,同样也有机会变成专一的男人,变成守诺言的男人,变成有情有义的男人,变成让女人快乐的男人?
  我念中学时曾经替一个小男生补习。他样子很可爱,身体胖嘟嘟,脸蛋红卜卜,但是默书常常拿零鸡蛋,而且永远坐不定。我经常要用戒尺打他手板。那时我常常想,这么可爱的一个男孩子,长大之后会变成一个怎样的男人?他会有成就吗?他会爱女人吗?他肯承担吗?他会让女人快乐吗?
  当男人还是小孩子时,他们全都是可爱的。当他们开始长出胡子,也是他们要在这个残忍冷酷的社会里挣扎求存的时候。他们要学习生存,也要学习跟女人周旋。也许不单是女人。男人也怀念自己年少的日子。

 

 

 

昨天晚上找不到他

--------------------------------------------------------------------------------

  最讨厌午夜十二点钟就把电话关掉的男人。
  某天夜里,你忽然想念他,很想告诉他你喜欢他。你鼓起勇气拨通他的电话号码,谁知道电话那一头传来他的留言说:
  “我现在不能接这通电话,请你留下姓名……”
  有什么比寂寞时只能听到他的留言更讨厌?
  有些时候,他并没有关掉手提电话,而是把电话转驳到传呼台。那个晚上,你好想听听他的声音,谁知道电话接通,却是一把刻板的声音问:
  “哪一位找机主?”
  要不要传呼他呢?你的心已经冷了半截,你失望地跟传呼员说:“没事了。”
  既然把手提电话转驳到传呼台,那么要手提电话来干什么?真讨厌。
  那个深夜,你好想向着他哭,你几经挣扎,拨通了他的电话号码,接电话的却是一台电话录音机,你说:“是我……”然后沮丧地挂了线。
  第二天碰到他,他问:“你昨天是不是找过我,找我有什么事?”
  “噢,没什么,只是一些不重要的事情罢了。”你只好这样回答。

 


回忆那深深的波影

--------------------------------------------------------------------------------

  男人有时候是很不解温柔的。
  见面之后,他送你上车,大家挥手道别:车子缓缓开走,这个时候,你转过头去想多望他一眼,谁知道他已经走开了。
  你们在车站月台分手,你一个人走进车厢,列车的门关上,你拼命在挤拥的人群中探头出来,想跟他再交换一个眼神,可是,他并没有望过来。你温柔的眼波只好留给自己。
  他从你家里出来,你连忙走到窗前,等候他在楼下经过。他经过了,你不断向他挥手,希望他会抬头看你,但他真是个笨蛋,他不曾细心到抬头望望你家里的那一扇窗。
  你开车送他去一个地方,他下车之后,你温柔地望着他的背影,希望他会回过头来跟你对望一眼,依依惜别,但是他竟然没想过你会在那里等他的眼波。
  除了吻别和拥抱之外,但愿我们在道别时能再三回望,直到彼此也消失在对方的瞳孔里。我的眼睛再看不见你了,在归途上,我会回忆那深深的波影。

 

 

我要成为你书中的男人

--------------------------------------------------------------------------------

  一个十五岁的女孩子在电邮上说,她那位与她同龄的小男友不久之前写过一封电邮给我,但我没有回信。他在电邮上告诉我,双方父母反对他们谈恋爱。她父母对他说:“如果你们真心相爱,等她二十一岁才走在一起吧。”虽然六年很漫长。但他愿意等她。
  女孩把小男友的电邮再送一次给我。这个男孩在电邮上说过以下这些话:
  “我们互相都是深爱对方的。”
  “她是一个不相信承诺的人,她叫我别许下这个诺言,因为她害怕我到了那时会因为做不到而后悔,但是我不怕……我对她依然情深一往。”
  “我可以做得到的。我要成为你的书《幸福鱼面颊》中的一篇文章〈不变,也是一种能耐〉里的男人——矢志不渝的男人。”
  然而,女孩现在告诉我,这个信誓旦旦的男孩在写完这封电邮之后两个月就已经爱上另一个女孩子了。她想再见他一次,他也拒绝。她本来不相信承诺,是他令她相信的,她相信了,他却毁诺。
  亲爱的女孩,他只有十五岁,你想他怎样?五十岁的男人,也还是会跟女孩子撒这种谎的。而十五年后,你也还是会相信男人的谎言的。

 

 


可以只是拥抱吗?

--------------------------------------------------------------------------------

  A说,那天晚上,男朋友抱看她,想和她亲热,她正为工作的事烦恼,没那个心情,而且她带回家的工作还没有做完。她跟他说:
  “今天晚上不行。”
  他立刻放开手,独个儿上床睡觉。
  她很沮丧,她不想亲热,但是她想拥抱。为什么不可以只是拥抱?
  她很爱他,但是那一刻,她觉得受到伤害,觉得他自私。在沮丧和疲倦的时候,她好想要一个暖暖的拥抱,好想在拥抱里得到安慰,然而,在她需要的时候,他却放开手。
  男人想亲热而被女人拒绝的时候,不是意兴阑珊的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喝啤酒,便是垂头丧气的上床睡觉。男人可有想过,她说“不。”是不做那件事,而不是不拥抱?如果她连拥抱也不想,她也许已经不爱他。
  女人为拥抱而亲热,男人为亲热而拥抱,这也许是男女大不同。男人说:“你们不了解男人。他独自上床睡觉也就是尊重女人,如果拥抱着她,他就无法再压抑。”
  男人又何曾了解女人?
  女人十分愿意跟男人拥抱,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有需要,她就想念他的怀抱。她不想跟他亲热,心里有点内疚,好想让他抱着,这样胜过万语千言。他却拒人于千里之外。

 

 

男朋友的学历

--------------------------------------------------------------------------------

  一个女孩子说,她是大学生,她男朋友连中学也未毕业。她爱他,但是心里难免有点介意他的学历太低。她问我,如果我是她,我会否介意有一个学历比自己低的男朋友。
  你爱一个人的话,你根本不会介意他的条件。一旦你介意他的条件,那不是证明你现实和势利眼,而是证明你根本不够爱他。你爱他还不至于爱到忘记他的学历很低。无论跟他一起多久,你始终还是会介意的。既然如此,不如好好考虑一下。
  一个人的学历并不能反映他的智慧。有些硕士生和博士生的智慧只及一个中学生,人格比不上贩夫走卒。这些博士硕士,你要嫁给他吗?
  一个女人选择嫁给金钱,是可以理解的,无论快乐与否,她是拿了自己的幸福来投资买卖。一个女人嫁给学历,那就很难理解了。嫁给学历有什么好处?大学毕业证书是一份很好的嫁妆,却不是一份很好的聘礼,学历比不上学问重要。
  有些女人不介意男朋友的学历比她低,因为他虽然学历比不上她,他在其他方面却有才华、有成就。大家无法沟通的话,他的学历再高也没用。
  一旦有嫌弃和介意,那只能证明你还没找到最好的。

 

 

女人的毛病

--------------------------------------------------------------------------------

  男人总是会对面前的女人说:“我从没试过这样对一个女人……”
  无论听过多少个男人说这种话,每一次听到的时候,我们还是会由衷地相信。
  为什么会相信呢?
  我们竟然相信他从没这么爱过一个女人、相信他从来没试过为一个女人如此着迷、相信他从来没有对一个女人这么温柔、相信他从来没有对一个女人这么热情……我们甚至相信他从没试过这样吻一个女人和抚摸一个女人。
  怎么可能呢?他以前又不是和尚,他又不是从深山跑出来的。我们有这么大的魔力吗?假使他从来没有对以前的女人说过甜言蜜语,她们怎会留在他身边?他以前的女人每次都是自己爬到他身上强暴他的吗?
  我怎能相信能够挑起你情欲的只有我一个女人?
  我不相信的理由很简单,因为你是男人。
  可是,每一次听到男人说:“你是最特别的——”我们总是一边怀疑,一边相信。也许,这一次他说的是肺腑之言,我在他生命中是最特别的。以前是那些女人非礼他,只有我例外,是他想非礼我。
  连这些事情也相信,也许就是女人的毛病。

 

 

十年生命的誓言

--------------------------------------------------------------------------------

  你曾经许过这种誓吗?当你爱上一个不可能的人的时候,你愿意用十年的生命去换取那个可能性。
  那个时候,你一定还很年轻,年轻得有许多个十年,可以慷慨而无悔地拿十年来换取你爱的东西。
  你爱他,他也爱你,可惜他不能跟你一起。你默默向上苍起誓:
  “我愿意用十年的生命来交换他。”
  用生命去换取一个可能性,那是多么沉痛而又天真的爱?
  可是,上苍从来没有垂顾这种誓言。没有人能用生命去换爱情。十年换不到一天。
  况且,上苍早就知道,我们并非十分慷慨。我们愿意拿出十年,是生命中最后的十年。活到一把年纪,最后十年不过是一笔花红。我们只是牺牲那一笔花红,不算伟大。我们自以为爱得深沉,其实还是很吝啬。如果那十年要在青春岁月中拿走,又有多少人真的愿意?
  当你年纪再大一点,你就不会再舍得用生命中的十年来换取一个可能性。你只会愿意用那十年来换取自己的青春。如果可以年轻十年,你甚至愿意现在立刻就放弃你爱的那个男人。对吗?

 

 


三十一岁与二十三岁

--------------------------------------------------------------------------------

  一个三十一岁的女人与一个二十三岁的男人相恋五个月。她不介意自己年纪比他大,却担心他会介意。她对这段情没有多大信心,她认为虽然他口里说不介意。黝终还是介意的。
  事实上,当女人的年纪比男人大,介意的往往是女人。男人不太介意女朋友比自己大,女人却常常担心男朋友会嫌弃她。男人爱一个女人,是爱她的现在。他看不到也不会想像她老的那一天。女人爱一个男人,是爱他的将来。她把自己的将来投资在他的将来。她爱一个男人的时候,总会想到自己有一天会老。当她老了,这个男人还会爱她吗?
  她的年纪比他大,那就是说,她比他老得快。那时候,他会嫌弃她老吗?既然将来那么没保障,她宁愿要一个比她老的男人。起码,当她老了,他也会老,而且他永远比她老。
  年龄是女人最放不下的包袱。她说她怕男人介意,其实,最介意的是她自己;否则,她为什么会担心他介意?
  男人爱你的时候,他妈妈或者会介意你的年纪,他却不会。当他不爱你,当他爱上一个比他年轻的女人,他才会开始有点介意你年纪比她大。他会带着遗憾跟他的新欢说:“她的年纪比我大一点。”这个变心的借口多么感人肺腑?

 

 


流最多眼泪的一句说话

--------------------------------------------------------------------------------

  哪一句说话令你流最多的眼泪?
  不是“我不爱你了。”
  不是“我从来没有爱过你。”
  不是“我爱上了别人。”
  不是“我想分手。”
  那一句说话,不是令你震惊、令你伤心的说话,那一句往往是以下这一句:
  “不要这样。”
  你伤心、震惊,泪水差不多要夺眶而出,你正吃力地咬着牙控制着自己。不让自己哭出来,这个时候,有人安慰你说:
  “不要这样。”
  你的眼泪立刻就像决堤一样,再也控制不住。
  当他说:“我不爱你了。”你只是在那里饮泣。然而,当他尝试安慰你,尝试叫你不要哭,当他说。“不要这样。”你却立刻嚎陶大哭。
  我们哭的时候,最怕就是身边的男人手足无措地说:“不要哭”、“不要这样”,这些说话就像有人按下我们身上一个控制泪水的按钮,一按下去,眼泪就夺眶而出,直到痛哭失声。
  所以,亲爱的人。下一次我哭的时候,你千万别说“不要这样”。

 

妈妈,不要追问

--------------------------------------------------------------------------------

  许多人天不怕,地不怕,最怕妈妈的追问。
  堂堂男子汉:不怕应付事业上的挑战,不怕处理任何大场面,却怕回家吃饭时被妈妈追问:“你什么时候结婚?”、“你有没有女朋友?”、“什么时候带女朋友回来给我看看?”
  几十岁的男人,不怕老婆唠叨,不怕上司挑剔,最怕妈妈不时追问:“你们什么时候给我添个孙子?”、“你们到底会不会要孩子?”、“不生孩子,是你们哪一个的决定?”、“到底是谁有问题?”、“不要孩子,你们不怕老来寂寞吗?”
  独居男人不怕别人误会他是同性恋者,不怕女朋友逼婚,却怕妈妈常常打电话来问:“我堡了汤,拿来给你好不好?”、“我拿给你的汤,你喝了没有?”、“你是不是又在外面吃饭?什么时候回家吃饭?”、“你不舒服有没有看医生?为什么不看医生?有没有吃药?什么?你生病也不吃药?”
  单身女人不怕坏男人,不怕色狼,却怕被妈妈追问:“你有没有男朋友?”、“他是什么人?”、“什么时候带他回来吃一顿饭?”、“你有没有认真想过要找一个归宿?”
  妈妈的追问,总是教人无力招架。我们什么也不怕,就是怕回答她的问题。

 

 

 


幸福的追问

--------------------------------------------------------------------------------

  一个男人说,离家多年,他最怀念妈妈的追问。没有了妈妈的追问,他觉得失去了很多。有妈妈的追问的人是幸福的。
  可知道妈妈的追问有时候的确是很难答的?
  妈妈问:“你为什么还不找个女朋友?”儿子能否勇敢地告诉妈妈:“妈,我是同性恋的。”
  妈妈问:“你为什么还不跟你男朋友结婚?”女儿能否坚强地告诉妈妈:“他不能跟我结婚,因为他也是人家的男朋友。”
  妈妈问:“为什么我从没见过你的男朋友?”女儿能否坦白地说:“我不能带他来见你,因为他是人家的丈夫。”
  妈妈问:“你这阵子是不是在放假?”孩子能否老实地回答:“妈,我现在失业。”
  妈妈问:“为什么这阵子只有你回来吃饭?家嫂呢?她是不是工作很忙?”儿子能否冷静地说:“妈。我们分居了。”
  妈妈问:“你最近瘦了很多,是在减肥吗?”孩子是否忍心告诉年老的妈妈:“妈,我不是减肥,医生证实我患了癌症。”
  让人流泪的,往往不是回答问题的时候,而是听到问题的那一刻。妈妈,你要我怎么答呢?

 

 

 

后面的偶然相遇

--------------------------------------------------------------------------------

  最好的东西,往往是意料之外,偶然得来的。有时候,拍照拍了一卷胶片,最后的一、两张胶片,本来不打算拍了,为免浪费,随便拍了两张。谁知道胶片冲出来之后,效果最好的就是最后拍的那两张。
  拍照的时候,挑了大堆精心配搭的衣服,顺便又带了一套衣服。谁知道照片拍出来之后,效果最好的不是精心挑选的那几套衣服,而是顺便带去的那一套。
  你画了很多张画,眼看还有些颜料,你随便再画一张,最满意的竟然是这一张。
  你约了朋友在百货公司里面等,你比约定时间早了一点,于是随便逛逛,谁知道就在这短短的时间里给你找到你找了好几个月的一款鞋子。
  你把几组自己心爱的号码填在彩票上。填好之后,手上还有一些零钱,于是你胡乱填一张,谁知道中奖的就是这一张。
  朋友不停介绍男朋友给你,但是每一次,不是你不喜欢人家,便是人家不喜欢你。今天晚上,朋友说有一个男孩子要介绍给你,你本来想放弃,但反正有空,于是去看看。幸好你去了,他就是你要找的人。
  不到最后一刻,千万别放弃。最后得到好东西,不是幸运,有时候,必须有前面的苦心经营,才有后面的偶然相遇。

 

 


回忆里的他

--------------------------------------------------------------------------------

  有时候,我们爱着的,不是现实里的那个人,而是回忆里的他。
  初遇时,他的微笑,他往日的深情、承诺和傻劲,两个人共度的美丽时刻,一一印在回忆里,今天的感情已经比不上从前,但是我们爱着恋着往日的他,舍不得离开。
  一个男人说,在那段双方感情有如一池死水的日子里,与他同住的女朋友每天也在他面前翻看他以前写给她的情信。她很平静地看那些信,实际上却是向他无声抗议。他曾经对她这么好,他曾经给过她一页一页的深情,但是今天他忘了信上的承诺。她故意在他面前看信,是哀悼逝去的感情。她爱回忆里的他更多。
  他爱着的,何尝不是回忆里的她?
  在那美丽的回忆里,他头上是有耀目光环的,她脖子上也有美丽的花环,年深日久,彼此对自己深深爱着的人,有愈来愈多的期望和要求,也有愈来愈多的不满。光环与花环渐渐变成紧箍罩,在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之中,大家只能回到久远的回忆里,用回忆来支撑一段日渐苍白和荒凉的爱情。
  回忆里的情人,总比现实美好。我们留恋的是回忆里的人,即使那个人已经改变了。

 

 


有一天,你会舍得

--------------------------------------------------------------------------------

  女人说:“很想离开他,但每次都舍不得。”
  两个人一起的日子久了,要分手也不是一次就可以分得开的。明明下定决心跟他分手,分开之后,却又舍不得,不够一个星期,两个人就复合了。复合了一段时间,还是受不了他,这一次,真的下定决心要分手了。分开之后,又舍不得。一个月之后,两个人又再走在一起。
  女人悲观地说:“难道就这样过一辈子?”
  请相信我,终于有一次,你会舍得。
  舍不得他,是因为舍不得过去。和他一起曾经有过很快乐的日子,虽然现在比不上从前,但是他曾经那么好。怎舍得他?
  离开之后又回去,因为舍不得从前。每一次吵架之后,都用从前那段快乐的日子来原谅他。在回忆里,他是好的,那就算了吧。
  无法忍受他,这一次真的要离开他了。可是,因为舍不得从前,于是又再给他一次机会。每次对他有什么不满,就用从前最快乐的那段日子来宽恕他。在回忆里,他是曾经拿过一百分的。
  然而,快乐的回忆也有用完的一天。有一天,你不得不承认那些美好的日子已经永远过去了,不能再用来原谅他。这个时候,你会舍得。

 

 

有多少个男人曾经为她喝醉?

--------------------------------------------------------------------------------

  女人跟男朋友分手,往后那几天,她没法找到他。她传呼他,他不回她电话。她很担心他。后来,她从男人的朋友那里知道,男人很伤心,天天去喝酒。
  她还是爱着他。那么多年了,他常常让她失望,她毅然决定离开他。知道他天天去喝酒,她很担心他会喝醉,也担心他喝醉之后没人照顾他,又担心他喝醉后开车会有危险。
  既然决定离开一个人,何必还要回望?
  喝醉的人,终有一天会清醒过来。也许是三个月,也许是半年。他将会有他自己的人生,不用你来担心。你不要他了,就没资格再去担心他。
  也许,当女人知道男人为她而喝酒,她总会有点自责,也有点自豪。
  他伤心得要去喝酒,证明他还是深深的爱看她,无法自拔,只能用酒来麻醉自己。
  他爱她爱得那么深,她当然又有一点自豪。有哪个女人不希望男人永远爱着她,她离开他,但她没叫他忘记她。当她知道他想用酒精来忘记她,她心里很难过,也觉得他很傻,这样怎能忘记她?
  两个人吵嘴的时候,男人喝得大醉回来,女人总会感动得立刻投进他的怀抱里。她会记着这一辈子有多少个男人曾经为她喝醉。

 

 

放弃了就不要可惜

--------------------------------------------------------------------------------

  女孩子说,她和相恋四年的男朋友分手,因为她爱上了另一个男人,可惜这个男人很花心,她只是他其中一个女朋友,她爱得很辛苦。却舍不得放手。她问自己,她放弃一个很爱她的男人而去爱一个不爱她的男人,这是错的吗?
  她放弃一个很爱她的男人,但她不爱他,既然如此,为什么要后悔?
  你不爱他,他多么爱你,他待你多么好,他的条件多么优秀,也是徒然的。自己不要的东西,为什么还要可惜呢?既然你甘心情愿放弃,你就没资格可惜。他曾是那么慷慨地等待你,他本来是你的,你自己选择不要,那就永远不要可惜。
  世上有很多东西是可以挽回的,譬如良知,譬如体重,但是不可挽回的东西更多,譬如旧梦,譬如岁月,譬如对一个人的感觉。你曾经爱过他,但是那份感觉已经逝去了,无论多么努力也是无法挽回的。
  放弃一个很爱你的人并不痛苦;放弃一个你很爱的人,那才痛苦。爱上一个不爱你的人,那是同样痛苦。
  也许你还年轻,等你年老一点,你就不会那么笨,放弃一个爱你的人而去爱一个不爱你的人,那时你已经没有太多青春去追寻一个遥不可及的梦。

 

 

 

轻度的内疚

--------------------------------------------------------------------------------

  假如你问一个男人:“你有没有曾经对不起女人?”
  他的答案几乎是肯定的。
  男人都有一张“对不起的名单”名单上可能是一个女人,也可能是多过一个女人。他娓娓把故事说出来,旁人觉得他并非很对不起那个女人,他却仍然坚持说:“我是对不起她。”
  那个女人可能已经把他忘掉,也从没把当天的事记在心里。然而,男人还是一辈子背负着这种轻度的内疚。
  “对不起”这三个字很难说出口,却很容易做出来。男人跟女人一起的时候。不肯轻易说“对不起”,分手之后,却老是觉得自己对不起她。悠长岁月,他偶然会想起她,那种内疚是轻度的,有如轻愁,让他回味一生。有一个女人让他对不起,才显出他曾经也是一个深情的男人。他曾经在感情上伤害过别人,那就表示他也曾被深深地爱过。
  男人觉得对不起一个女人,不代表他仍然爱她和思念她。旧情人之于他,只是成年之后出的一场麻疹或者风疹,有过一些痛苦,却老早已经过去。人在回味情史的时候,只是回味从前的自己。
  有一点对不起别人是好的,那轻度的内疚是人生必须拥有的沧桑。

 

 


男女有别之自由身

--------------------------------------------------------------------------------

  电视重播活地阿伦自编自导自演的《丈夫、太太与情人》,活地阿伦与米雅花露在片中饰演一对夫妻。这对夫妻各自有了心上人,阿伦暗恋一个二十一岁的女孩子,花露爱上一个男同事。花露首先提出分手。她不知道那个她爱的男人会不会爱上她,但是她愿意用自由身去争取他。
  这大抵就是女人最可爱的地方吧,她认为用自由身去争取一个男人就是对爱情的彻底奉献。
  女人会离开相恋多年的男朋友而去跟一个刚相识的男人开始。她甚至不知道这个男人会不会爱上她,又会爱她多久。她做出这么冒险的抉择,只因为她要忠于爱情。她不能思念一个男人,又给另一个男人抱。在得到爱情之前,自由身是必须的。
  男人似乎没有这个观念。戏中的阿伦就没想过要先回复自由身才去追求那个年轻女孩。也许对男人来说。用自由身去争取一个女人并不算是对爱情的彻底奉献。相反,用不自由之身去争取一个女人,才是至情至性和彻底奉献。
  男人以不自由之身争取到一个女人之后,才会考虑要不要为她回复自由身。

 


不爱你就是不爱你

--------------------------------------------------------------------------------

  我们习惯为一些事情寻找背后的原因,当我们遇到一个有高贵情操的人,我们会去研究他为什么有这么高贵的情操,然后推论出他受童年影响,他有家教,他为了补偿自己的过失,他透过对别人好来控制别人等等……
  为什么他不可以毫无原因地拥有高贵的情操?他就是那么善良的一个人。他就是愿意舍己为人。他就是见义勇为,就是那么正直。他生下来就是一个好人,正如有些变态杀人犯生下来就有变态的倾向,不是社会和家庭的错。
  为什么我们不可以接受别人有高贵的情操,而偏要为他的情操想一些不高贵的理由,人根本不是很有动机的。许多时候,我们都是在事后才为自己所做的事下一个注脚,当时也许是因为这个原因……
  我爱你,根本没有原因。不是因为你像我或者因为你刚好与我相反。不是一种心理补偿。不是你拥有什么优点,什么条件,也不是因为你怎样对我。
  所以,不要问我为什么爱你,如果我能够回答,那些原因也不过是我在事后才想到的。
  我不爱你,也没有原因。不一定是你有什么不好或你太好。我觉得自己不爱你,就是不爱你。如果有理由,也是我用来说服自己的。

 

 

再过一万年之后

--------------------------------------------------------------------------------

  对于死缠烂打,无论如何也不肯死心的追求者,你唯有老实的告诉他:
  “再过一万年之后,我还是不会爱上你。”
  好了吧?死心了吧?是你逼我说出这么残忍的说话的。
  假使对方还是说:“不,你再考虑一下吧!”那么,你只好说:“对,我收回刚才的说话。我想说,再过一百万年之后,我还是不会爱上你。”
  我不可以阻止你爱我,但是我告诉你,你的爱只会石沉大海。
  有些事情是不可以勉强的。你爱一个人,他不爱你,不代表你不可爱,不代表你不好,只能代表他不爱你而已。恋爱是双程路,单恋也该有一条底线,到了底线,就是退出的时候。这条路行不通,你该想想另一条路,而不是在路口徘徊。这里不留人,自有留人处。你怎么知道自己不会遇上更好的?
  不酌一万年,也许一年之后,你已经找到一个更好的了。有些人是你一辈子也不会爱上的,也有些人是一辈子也不会爱上你的。有人不爱你,这是很正常的,难道所有人都爱你吗?他不爱你,再过一万年之后也不爱你,你为什么还要为他痴迷,为他流泪?醒醒吧。

 

 


原谅,也是讲条件的

--------------------------------------------------------------------------------

  有时候,我们愿意原谅一个人,并不是我们真的愿意原谅他,而是我们不想失去他。不想失去他,唯有假装原谅他。
  他有第三者,我们伤心地说:“我原谅你。”我们只是不想输给第三者。
  所谓原谅,也是很现实的。没得选择,只好原谅他。经济上需要他,唯有原谅他。感情上依赖他,唯有原谅他。原谅,也是讲条件的。然而,这一种假装的原谅,往往无法长久。
  在最需要的时候,在跟第三者争胜负的时候,你慷慨地原谅了他。一旦他留在你身边,你会开始不甘心。你并不想原谅他,你无法欺骗自己。一段爱情可以由爱重新开始,却不能由原谅重新开始。
  当他说:“我对你已经没有爱的感觉。”你还可以原谅他吗?这样也能原谅他,你实在太对不起自己了。
  署名M的女孩说,她跟男朋友一起八年了,她一次又一次原谅他不忠。她不想再原谅他。他外表迷人、富有,他在经济上一直照顾她,但是她现在不再留恋这些。她买过一张新的床,把长发剪短,去跳健康舞、去进修……
  她说得很好,我认为她是失恋者的典范。当一个男人不再爱你,你花他的钱也不会花得快乐。所有的原谅,无论是真的还是假装的,也该有底线。

 

 


幸好他没有死

--------------------------------------------------------------------------------

  C说,她很痛恨一个男人。她跟他是同事,他已经有一个六年的女朋友,他说过会和女朋友分手,但是他没有。他一直在欺骗她的感情。他说自己一个人去旅行,却是偷偷和女朋友去。在旅途上,他还打电话回来说爱她。他答应和她结婚。但其实他已经买了房子准备和女朋友结婚。他最近还升了职,他那么幸福,她却一个人忍受痛苦。
  她说,她很想报复,她从未恨过任何人,唯独是他。她想他死。
  被一个男人存心欺骗的时候,我们都恨不得他立刻死。如果他死了,我们甚至不会流一滴眼泪。他是该死的。他死了,才可以泄我们心头之愤。然而,有一天。你会庆幸他没有死,他死了的话,怎能看见你幸福快乐?
  最好的报复不是毁掉对方或者毁掉自己,而是比他幸福和快乐。他看着你愈来愈好,看着你超越他,看着你比他幸福,他心里也许比死更难受。要他死,不如要他活着受罪。
  他死了,对你一点好处也没有。他活着,你会警惕自己,不要再那么容易上男人的当。遇过一个坏男人,不一定是坏事。没遇过坏男人,你怎会珍惜好男人?况且,这么坏的一个人,根本不值得你花时间向他报复。诅咒他死,也降低你的品味。放过他,也就是放过自己。

 

 

 


你要冷静多久?

--------------------------------------------------------------------------------

  男人永远搞不清楚女人的安全期。女人则永远搞不清楚男人的冷静期。
  男人说:“我想一个人冷静一下。”这是不是代表他想分手呢?他没说分手。只说要冷静。那么,他到底要冷静多久?
  “我会打电话给你。”男人通常会这样说,而不会直接告诉女人他要冷静多久。
  女人回家等男人的消息。对女人来说,这段冷静期漫长而痛苦。她知道,男人忽然希望一个人冷静一下,那就是说他不爱她了,他想分手,只是他还开不了口。所以他需要一点时间。
  所谓冷静期,根本就是一方等候另一方宣布这段爱情死亡。很少情侣能够熬过冷静期,冷静期过后又再走在一起的,只是苟延残喘?很快就会分手。
  “冷静”根本就是“分手”的同义词。谈过几次恋爱的人,不会笨得不明白冷静的意思。虽然明白,我们还是很难接受对方忽然说:“我们冷静一下好吗?”无论听尽多少次类似的说话,我们还是希望这一次是例外的,这一次的“冷静”是有好结果的。无论受过多少教训,我们还是弄不清楚男人要冷静多久。我们还是会追问:“你为什么要冷静?你要冷静多久?”

 

 


女人的特权

--------------------------------------------------------------------------------

  男人去找旧女朋友,总会被对方误会他还爱着她,他还是觉得她最好。他想再跟她一起。他觉得以前对不起她,又或者是他近来很失意。
  女人不会相信旧男朋友找她,只是想跟她见见面,没有任何目的。男人并没有随时可以找旧女朋友的特权。但我觉得,女人是有这个特权的。我们有特权随时找旧男朋友。
  我不是还爱他。我不是觉得他最好。我不是想再跟他一起。我更不是觉得以前对不起他。也许是我最近很失意吧。
  跟现在的男朋友吵架了,立刻就想到旧男朋友。我想找一个跟我有过感情的男人坐在我身边罢了,并不是还爱着他。
  刚刚跟现任男朋友分手,立刻就想到旧男朋友。想有一个男人关心自己罢了。并不想回到他身边。绝对不想。
  很久没谈恋爱了,今晚很寂寞,打开记事簿,看到旧男朋友的名字,想起了他,于是打了一通电话给他,跟他聊天。这一刻,只是想向一个曾经跟自己很接近的人倾诉。怀念的不是旧情或者旧情人,而是旧时的自己。
  请让我相信,女人是有这种特权的。

 

 

抹掉旧纪录

--------------------------------------------------------------------------------

  女人说自己跟某某谈过恋爱,不一定是真的。女人说自己没有跟某某谈过恋爱,也不一定是真的。
  有些女人爱编故事,人家明明没有跟她谈过恋爱,她却硬说人家对她有意思。两个人暖暧昧昧的谈过一阵子恋爱。
  女人说自己从来没跟某某谈过恋爱,也许是那段情已经过去了,她不想承认她曾经跟他一起。也许是她觉得那个男人太糟糕,配不起她。也许是她不想男朋友知道她曾经跟这样一个男人一起。
  为了把一个她认为配不起她的男人从她的爱情履历表上拿出来,唯一方法就是否认。
  她否认,是因为她不曾深深爱过他。
  她否认,是因为他不曾深深爱过她,他对她不太好。
  她否认,是因为他们的故事并不美丽。
  她否认,是因为她现在的男人比他好很多很多倍。
  她否认,是因为她想找一个比他好很多很多倍的男人。所以必须把不光荣的旧纪录抹掉。
  她否认,是因为她现在的品味高了很多。
  如一个女人否认跟你谈过恋爱,你在骂她说谎之余,是否也该好好检讨一下自己?

 

 

 

贫穷的赌徒

--------------------------------------------------------------------------------

  女孩来信说,她在去年认识了现在的男朋友,两个人的感情很好,大家都视对方为终身伴侣。他刚刚在美国找到一份工作,他很想她也跟他一块过去,然而,那就代表她要离开香港的家人和工作。她不可能在那边找到工作,想到学校读书也不行,因为他每半年会转换一个工作基地。跟他过去,她可以做的就是留在家里照顾他和重新建立自己的生活圈子,这意味着她要依赖他。她很烦恼,不知道应不应该跟他走。
  不跟他走,她可能会后悔一辈子。跟他走的话,谁又可以保证感情不会变?如果她离开了家人,放弃了工作,放弃了自己的前途跟着他,她会觉得自己为这段感情牺牲了很多,她会因此对他要求很高,将来只要他稍微对她不好,她就会恨他。并且觉得自己的牺牲是不值得的。两个人在异乡生活,难免要面对许多生活问题。如果还要面对一段充满压力的感情,到头来只会互相怨恨。
  爱情的抉择有时候跟赌博没有两样,你可能赢,也可能输得一败涂地。你决定去还是不去的时候,要考虑的不是你将来会不会后悔,也不是他会不会永远爱你。因为你根本无法知道答案。最重要的,是你爱不爱他,是不是爱他爱到愿意豪赌这一铺,虽然你是个贫穷的赌徒。

 

 

 

我会打电话给你

--------------------------------------------------------------------------------

  如果可以选择,我希望每次都是我跟对方说:“我会打电话给你。”而不是由他来说这句话。
  说“我会打电话给你”的人,永远握有主动权,他可以找你,也可以不找你。他喜欢什么时候找你都可以,你只能乖乖地等他,由他主宰你。
  为什么要由他说“我会打电话给你”?因为你比较爱他,在乎他?因为他不是自由的,不方便随时接听你的电话?
  男人说:“我会打电话给你。”那个时候,你好想追问:“你什么时候会打电话给我?”但是这样就显得你在乎了,于是你只好微笑点头,满不在乎的没有追问下去。
  分手的时候,男人说:“我会打电话给你。”这个时候,你顾不了尊严,低声下气的问他:“你什么时候会打电话给我?”他没有给你一个明确的日期,只是说:“我会找你。”他走了之后,没有再打电话来。他是不会再找你的了,首先说再见的那个人,可以潇洒地说:
  “我会打电话给你。”
  留下的那一个,只能寂寞地坐在电话机旁边,守候又守候。如果可以选择,你宁愿由你来说:“我会打电话给你。”

 

 

 

你喜欢我什么?

--------------------------------------------------------------------------------

  有人在热恋的时候问自己的情人:
  “你喜欢我什么?”
  情人回答说:
  “喜欢你天真、喜欢你有梦想、喜欢你不肯随便妥协的性格、喜欢你刁蛮任性,也喜欢你聪明。”
  后来,她的情人不爱她了。分手的时候,她含泪问他:
  “你为什么不再爱我?我有什么地方不好?”
  情人回答说:
  “你这个人太天真,你有太多不切实际的梦想,我们根本合不来。你太固执,刁蛮任性,完全不理会别人的感受。你常常自以为很聪明,我真的受不了。”
  她凄然问他:“你当初不是因为这些原因而喜欢我的吗?”
  我们总爱问自己喜欢的人:“你为什么喜欢我?你喜欢我什么?”
  可悲的是,我们爱一个人和不爱一个人往往是因为同一些理由。
  你曾经很欣赏她不肯妥协的性格,到头来,却讨厌她常常不肯妥协。你曾经喜欢她率性而为,最后却觉得她这一切都过了头。不要问他喜欢你什么,将来他也会因为相同的理由而离开你。

 

 

 

数花瓣,数钞票……

--------------------------------------------------------------------------------

  每个少女都曾经有过数花瓣的情怀和岁月吧?手里拿着一朵玫瑰或玛格丽特。心里想着自己喜欢的人——他爱我?不爱我?爱我?不爱我?摘下最后一片花瓣时,是“爱我”?还是“不爱我”?这个游戏毫无根据,但是无法确定他是否爱我的时候,女孩子只好玩这种傻占卜。
  数花瓣的情怀和岁月不经不觉已经过去了。有一天,女人开始数钞票。她发觉数钞票比数花瓣有趣得多了。他爱我?他不爱我?爱我?不爱我?数数他给我多少钞票不就一清二楚吗?数钞票比数花瓣准得多了。而且,钞票不是玫瑰或玛格丽特,不会凋谢。
  从数花瓣到数钞票这一段路是怎么走过来的,女人也不知道。她只记得每过一年生日,她数钞票的兴趣就比数花瓣大一些。这到底是人生必经之路还是男人使她变成这样?大概两者都有点责任吧。钞票不是玫瑰或玛格丽特,钞票给人安全感。花是片刻欢愉而已。一个男人若是真的爱她,怎么舍得让她心乱如麻的坐在那里数花瓣?他会让她数钞票。
  女人在数钞票的日子中老去。她已经忘了那些数花瓣的岁月。他爱我?他不爱我?爱我?不爱我……她现在比较关心自己头上的白发。她在数白发。

 

 


十八到二十四岁

--------------------------------------------------------------------------------

  一个五十岁的男人说,到了他这种年纪,最好找十八到二十四岁的女孩子做女朋友。
  为什么是十八到二十四岁?他说,这个年纪的女孩子不会缠身,不会要求有将来,她们的世界多姿多采,她离开他的机会比他离开她的机会大。他不用负责任。二十五岁以上的女人就难缠很多了。一旦爱上一个男人。她会要求承诺,要求婚姻。男人做不到,就好像负了她,这种年纪的女人很难甩。
  我取笑他:“那为什么你身边都是三十岁到四十岁的女人?那些十八到二十四岁的呢?”
  他苦笑说:“就是三十岁以上的女人很难甩呀!”
  是的,十八到二十四岁,是美好的岁月。这个时候,恋爱是为了恋爱,不是为了结婚。纵使深深爱着一个男人,女人也不会认为一定要跟他长相厮守。这是可以任性和失败的年纪。爱错了又有什么关系?反正还有青春可以从头来过。这个时候,女人只想多谈几段恋爱,多认识几个男人,多了解这个世界。
  到了二十五岁,女人忽然变得保守了。这个时候,恋爱是为了结婚。不打算和她长相厮守的男人,最好不要妨碍她。任性和可以失败的年纪已然过去,这是投资保值的时候。

 

 


不要叫她喜欢别人

--------------------------------------------------------------------------------

  男人最好不要随便跟一个女孩子说:
  “XXX也不错,你为什么不尝试跟他拍拖?”
  如果她根本看不起那个家伙,她会觉得你看扁她。你竟然叫她跟这个男人拍拖,即是你觉得他配得起她,那么你就是太看不起她了。
  男人介意被人问及薪水若干,女人则介意被人提议她去喜欢谁。你提议她去喜欢某某,是不是说她没人要?虽然已经到了适婚年龄,这点尊严她还是有的。
  如果你叫她去喜欢的那个男人条件太好,她也不一定会高兴。这个时候,她会有点自怜,觉得你在戏弄她。你叫她去喜欢一个根本不会喜欢她的男人,你这是什么意思?她不恨你一辈子才怪。
  她看不起那个男人,那么,你的提议就更惹她生气了。她一向自视甚高,你提议她去喜欢那个家伙,等于揭破真相,让她看到自己跟那个男人原来是级数相同的,起码在你眼中是这样。你太伤她自尊心了。
  万一她喜欢的人其实是你,你却叫她去喜欢一个她看不起的男人,她会觉得是侮辱。你不喜欢她也就算了,你为什么这样看扁人?你太过分了!

 

 

 

后悔有什么不好?

--------------------------------------------------------------------------------

  有些人爱说:“我做事从来不会后悔。”听起来很豪气。他们真的是从不后悔吗?我们去超级市场买错了没用的东西回家也会后悔,何况更大的事情?那些说自己从不后悔的人只是知道后悔是没用的。
  已经做了决定,何必还去想另一个决定会不会更好?反正已不能回头。
  我们老觉得后悔是弱者的表现,所以很多人要逞强,说自己永不后悔。人为什么不可以后悔呢?后悔并不是弱者所为。
  懂得后悔,才不会犯同样的错误。那么,下一次也许会做得更好。与其强迫自己不后悔,不如从后悔中学习。
  悔、悔恨、悔疚。统统不是问题,但是后悔的时间必须要短。无止境地后悔和悔恨,那的确是弱者所为。为一件事情后悔十年,不如用一个月时间后悔,然后用剩下的九年零十一个月的时间改变。
  我后悔爱过这个人,所以我以后不会再这么蠢。
  我后悔做了这些傻事,我以后不会这样。
  我后悔说了这些话,我以后会想清楚才说。
  后悔有什么不好呢?强迫自己不去后悔,也许只会一直错下去,直到泥足深陷。那时你会后悔自己当初不肯后悔。

 

 

 

一个不完美的身体

--------------------------------------------------------------------------------

  你通常会因为对方做了些什么而心软?是说话还是神情?
  我曾经以为令人心软的是海疚、是道歉,或许是一个可怜的神情。原来,最令人心软的,是一个人的身体。
  我本来不太喜欢某某,她为人自私又喜欢占人便宜。某天晚上,我在街上远远的看见她。她穿一条短裙,手上拿着两袋东西,一个人走过马路。我看到她身上的赘肉抛来抛去,背部有点佝偻。拼命冲过红灯时,她那个大屁股左摇右摆,似乎有点吃力。那一刻,我忽然有点内疚。我以前为什么讨厌她呢?也许她并不是太坏。即使有点坏又怎样?也许她有些优点是我不知道的。
  回家以后,她一个人走过马路的那一幕常常浮现在我的脑海里。她皮肤的颜色。她那个大屁股、胖胖的腿肚和腰间的赘肉常常在我心里回荡。原来让人心软的,是一个不完美的身体。
  她是血肉之躯,难免有错。
  许多人看到一个衰败的身体才会心软。你憎恨某人,然而,当他受了伤,当他时日无多,你会原谅他。
  也许,一个健康的身体也应该得到同等的待遇。我们都是不完美的,身上都有些赘肉。

 

 

 

朋友是用来看不起的

--------------------------------------------------------------------------------

  有时候,你很沮丧地发现,朋友的其中一个用处,是用来互相看不起。
  常常听到有些人在背后批评他们的朋友说:
  “他念书时的成绩根本比不上我,偏偏他比我幸运,他现在也是不劳而获。”
  “他这个人常常自作聪明。”
  “他根本没什么值得炫耀。”
  “他这一辈子也不会超越我。”
  好奇怪,那些人不是他们的朋友吗?他们见面的时候谈得不知多么投契,背后却是互相看不起。
  一个朋友失意,他的朋友会说:“他志大才疏,我早就知道他不行。”
  一个朋友成功,他的朋友会说:“其实他根本没那么本事。”
  即使他的朋友是最好的舞蹈家,他会说:“他不是最好的。”他的朋友是最好的音乐家,他会说“有很多人比他好。”他的朋友飞黄腾达,他会说“他运气好罢了。”
  我们很难承认一个和我们一起成长的人比我们出色。
  好的朋友可以共同分享快乐与分担失意,然而,对某些人来说,朋友偏偏是他们最看不起的人。

 

 


朋友比不上敌人

--------------------------------------------------------------------------------

  B在街上遇到以前一个好朋友,他说:
  “我故意掉头走了,不让他看到我,何必要大家碰头,然后虚伪地演一场戏?我不会原谅他从前出卖我,他也应该心知肚明。”
  过了数天,B在街上遇到他的敌人,这个人以前曾经做了很多事情攻击他。B看到他,不但没有避开他,更上前跟他打招呼,两个人客客气气地寒喧了几句。B说:“算了吧,他以前这样对我,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人总是自私的。”
  原谅敌人往往比原谅朋友容易。
  我们从来没有对敌人付出感情,但是对朋友,我们也许付出了最真挚的感情。付出了,就希望得到回报。
  原谅敌人,那是风度和器量的表现;我们可以原谅一个敌人,就是自觉在他之上,有权力赦免他,甚至可怜他、原谅他,就是不跟他一般见识。
  但我们对朋友却是很小器的,原谅他,就是纵容他,就是自认是傻瓜。他知道太多关于我的事了,我对他的要求是不同的,他对我也应该有别于其他人,所以朋友对我们不好,是很难原谅的。
  下一次,当你无法原谅朋友,不要自责,这是人性。

 

 

其实不是太坏

--------------------------------------------------------------------------------

  当事情将要改变的时候,你会发现它其实不是太坏。
  你实在受不了自己的发型,它看来又糟又乱。拖了个多月,你终于抽到时间去理发。这一天出发之前照照镜子,你会发觉你的发型其实蛮好看,还可以迟些才去修剪。
  你一直嫌这所房子太小,明天你要搬走了,搬去一所大一点的房子。这天晚上,你会发现这所房子有很多东西值得你留恋,这里其实很不错。为什么你现在才觉得?
  这条裙子搁在一旁很多年了。每年换季,你都会把它拿出来,但是每一季你都没有穿它。当你终于决定把它送给别人,你会发现这条裙子其实很漂亮。也许有一天你会再穿的。
  你家里那头狗常常给你添麻烦,它不听话,随处便溺,它身上的毛经常打结。它生过皮肤病,又试过出去给其他狗搞大肚子。你根本没时间照顾它,你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位朋友愿意收养它。把它送走的前一天晚上,你忽然发现它其实很可爱。它这晚特别乖,没有随处便溺,连身上的毛也乖乖不打结。
  你想离开这个人,你已经不爱他了。当你决定跟他说分手的时候,有那么一刻,你会觉得他其实不是太坏,他对你不错……
  为什么我们往往在事情将要改变的时候才舍不得?

 

 

我们毕竟相隔了天涯

--------------------------------------------------------------------------------

  许多人说“天涯若比邻”。天涯真的若比邻吗?通讯科技发达,长途电话费和机票愈来愈便宜,是否代表遥远的你,就好像在我身边,从未离开过?
  距离始终还是距离。你去了一个很遥远的地方,虽然我们每天可以用ICQ聊天,可以写电子邮件,每年你可以回来我身边三次,甚至四次、五次。但我们毕竟相隔了天涯。
  我需要拥抱的时候,你在哪里?
  你需要接吻的时候,我能吻你吗?
  我需要你安慰的时候,你能来吗?
  你无助的时候,我可以为你做些什么?
  一对情侣决定天各一方的时候,就是一场赌博。起初的时候,我会思念你,但是所有的思念也需要在适当的时候被抚慰。无休止的思念,是一种折磨。
  你说:“你等我四年吧!”
  好,我等你四年,不过,你最好不要问我这四年里会不会爱上别人。所有的等待都是有代价的,你要我等待,就不能霸占我的自由。假如我要你等我,我也会如此。
  我知道你会回来找我,这样已经足够了。在我们约定重逢的那一天之前,你可以去爱任何人。如果最后还是觉得我最好,那就回到我身边吧!
  我从来不相信“天涯若比邻”,我只见过比邻若天涯的男女。

 

 

 

一生最重要的两个字

--------------------------------------------------------------------------------

  如果要选出一生中最重要的两个字,你会有什么选择?
  有人选“美貌”,有人选“财富”,有人选“健康”,也有人选“生命”和“自由”,一个幸福的女人说是“老公”。
  生活中最重要的、对我们影响最大的两个字,难道不是“时间”吗?
  有美貌、财富、生命、自由和健康,但是上天给你的时间太短,也是没用的。再好的丈夫,上天只把他赐给你三个月,那是悲剧。
  我们都受制于时间。年少时候,你总希望日子过得更快一些。年长之后,你惊讶时间竟然过得那么快,要留也留不住。
  你本来可以把一件事情做得更好,但时间够了。人的遗憾总是:“如果我有多些时间——”然而,时间太长,也是遗憾。如果这一辈子只做十五年夫妻,你们是神仙美眷,是完美的,但是你们做了二十年夫妻,由结婚第十六年开始,他就有了外遇。
  如果只做五年情人,你们将会永远怀念对方,可惜你们做了六年的情人,那最后一年糟透了。
  时间治疗痛苦,也加深了痛苦;它有时候太长,有时候又太仓促。

 

 


时间使人忘记爱情

--------------------------------------------------------------------------------

  一个女孩子来信说,她看了《雪地里的蜗牛奄列》之后,不明白书里这两句:
  “爱情使人忘记时间,时间也使人忘记爱情。”
  当你爱上一个人,你会忘记时间存在。你可以每天二十四小时跟他一起。你不介意花十四小时乘飞机从香港到美国跟他见一面,然后又匆匆赶回来。为了跟他见面,你会把重要会议延期,把重要的工作放在一旁。你们约会之后,还可以拿着电话筒聊到天亮。
  爱情使人忘记时间流逝。你会忘记自己的年纪。六十岁的人也会以为自己只有十八岁。你会许下一生一世的承诺,忘记时间会改变一切。
  然而,时间流逝,也会使人忘记爱情曾经存在。两个人一起的日子久了,爱情一点一滴的消逝。他忘记了这些年来他多么爱你,他忘记了你们曾经多么快乐,也忘记了你们一起经历了许多事情。忘记了,所以他爱上了别人。
  当时间过去,我们忘记了我们曾经义无反顾地爱过一个人,忘记了他的温柔。忘记了他为我做的一切。我对他再没有感觉,我不再爱他了。为什么会这样?原来我们的爱情败给了岁月。
  首先是爱情使你忘记时间,然后是时间使你忘记爱情。

 

 

 

时间使人忘记梦想

--------------------------------------------------------------------------------

  时间除了使人忘记爱情之外,还使人忘记梦想、原则和朋友。
  一个事业成功、头脑精明的大商家大概忘记了他年少时候本来是梦想成为一位小提琴家的。他现在只会计算每天能赚多少钱。
  一个每天营营役役的男人也许已经忘记了他曾经梦想成为一名长跑运动员。他现在连上楼梯都喘气,他每个星期的活动是看赛马。
  一个两子之母年少时的梦想是成为舞蹈家,在谈恋爱和结婚之后,她就忘记了。生了孩子之后,她有更多藉口不跳舞。如今,她已经舞不起来。
  时间也使人忘记原则。
  他的原则本来是尽量说真话,时光流逝,为了生活,他现在的原则是不再说真话。
  他的原则本来是不依靠别人,不依附权贵,日子久了,他发觉一个人挣扎很辛苦,依附一下权贵也没什么不好。
  他的原则本来是绝不妥协,年纪大了,他的原则是尽量妥协。
  时间也使人忘记朋友。
  有些朋友,我们已经很久没联络了,我们曾经是很要好的
  时间使人忘记梦想、原则和朋友,偏偏有些事情我们又记得很清楚,我们记得自己曾经有梦想、有原则和有朋友。

 


不对等的热情

--------------------------------------------------------------------------------

  感情的事很奇怪。你很投入的时候,对方很抽离。你很抽离的时候,对方又偏偏很投入。
  你对这段情很投入,可是对方对你一直也有点保留。你很爱他,他却不知道他爱你有多深。你们的热情并不对等。最后,他离开了,你一个人伤心地过日子。
  某年某天某地,你碰到另一个人,他爱上了你,他对你很好。这一次,却是你不够投入。你不是不爱他,只是你不知道自己爱他有多深。经过上一段感情创伤,你变得有所保留,你比以前冷静得多,你不再相信承诺,不再相信这个人会永远爱你,也不再相信他会给你幸福。他愈投入,你愈抽离。
  你很清楚知道这样对他不公平,但你没办法。为什么在你未受伤害之前没有遇上他?为什么在你对感情百分百投入的时候,没有遇上他?为什么他偏偏在你不信任感情的时候出现?
  刚好两个人都百分百投入,原来是不容易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段历史,我们最好在适当的时候相遇。一个投入的人碰上一个疏离的人,结局只有分手。下一次,我希望我们和遇的时间会好一点。

 

 


单身男人不是双人床

--------------------------------------------------------------------------------

  也许好男人真是太难找了。条件稍微好一点的男人,不是有太太,就是有女朋友?要不然就是不喜欢女人的。适婚年龄的女人,饥渴而绝望地四出寻找单身男人。一旦碰上一个单身男人,她们立刻就联想到一张双人床。
  他是单身的,她就有机会。
  女人遇到一个单身男人,她不是十分喜欢他,总是嫌他这样嫌他那样。她的朋友对她当头棒喝,说:“他是单身的呢!这就是他的强项。”女人也不得不点头承认。
  他是单身的,就有可塑性。她可以改变他。他不是单身的话,说什么也没用。这年头,单身的好男人难找啊!
  女人都患上单身男人盲目症,以为单身的男人都在寻找适合的结婚对象。他们单身,是因为还没找到最爱的。女人天真地以为,他要找的人就是她。
  谁说单身的男人一定就想结婚?这只是女人一厢情愿的想法罢了。
  她以为自己可以俘掳一个单身男人之谁知单身男人偏偏是最顽强的,否则他早就给其他女人掳走了。
  单身的,条件好的,不一定就是好男人。好的单身男人,也不一定就想结婚。单身男人并不等于双人床。

 

 


总胜过从未碰头

--------------------------------------------------------------------------------

  二十五岁的M与男朋友相恋八年,他们一起经历了许多快乐和不快乐的日子。那年,他考不上大学,她一直在旁边支持他。第二年,他终于考上大学了,他们的感情更加巩固。大学毕业之后,他们各自在两个不同的行业工作,问题就来了。
  每次见面,他都跟她谈工作的事,仿佛工作就是一切。他不再跟她说亲昵话。不再吻她和拥抱她。他们从来没有性关系,他希望她在婚前是完美的。他是这么好的一个男人,可是,现在他坦白的告诉她,他对她的感觉已经变得很弱,他不想再拖着她。他不想为了责任而跟她结婚。他要找的人不是她。她哭了起来,他也哭了。大家都舍不得分开。她仍然爱他,希望他回头。只是,他已经没有那种感觉。
  她的房间里全是这八年来他送给她的东西。他仍然关心她,但他不再爱她。她问,怎样可以令他对她再有爱的感觉?
  你和我都知道,爱的感觉一旦消失了,几乎是无法挽回的。相爱也是一种电波,这两种电波的信号曾经是很强的,今天,电波变弱了,对方拒绝接收,你的发射网再强也是徒然的。
  两个曾经相爱的人,成长的路不同,那么,唯一的结局就是各自走自己的路。每个人的路都不同,有幸和遇,无缘则分手。曾经相遇,总胜过从未碰头。

 

 

 

为他留一盏暖的灯

--------------------------------------------------------------------------------

  女孩来信说,某年某天某地,她毅然决定离开一个男人,她跟他说:
  “你太穷了。”
  她总想跟他一起过着毫无保障的生活,她跟他约定说,某年某天某地,他们也许会再走在一起。
  离开他之后,她爱上了别人。一天,他回来找她。他现在有了自己的事业,也有了一点钱。然而,她的心已经变了,只好再一次伤害他。
  她不知道两年前的约定是否做对,如果没有那个约定,他会发愤图强吗?他回来,是否只是想告诉她,他现在成功了?
  也许,这位女孩子应该庆幸自己已经不爱他。她不爱他,他贫或富已经不重要了。男人会永远恨一个嫌他穷的女人。他回来,只是要向她报复。如果她仍然爱着他,或者再次爱上他,将要忍受他残忍的报复。
  永远不要说一个男人太穷。对男人来说上这是没齿难忘的羞辱,正如女人不可能原谅一个说她长得太丑的男人。
  即使是嫌他穷,最好也婉转地说:“我们的价值观和我们追求的东西都不一样。”分手的时候,还是留点余地比较好。如果你曾经爱过一个男人,该留一点自尊给他,就像在孤单凄冷的寒夜里,你会为自己留一盏暖的灯。

 

 


把五个字留给女人

--------------------------------------------------------------------------------

  跟男人分手和跟女人分手是有分别的。女人跟男人分手,最紧要留一些尊严给他。男人跟女人分手,要把五个字留给她来说。
  “我们分手吧!”——这五个字该由女人来说。即使是你首先不爱她,你也该有风度的让她提出分手。男人惯常做的,就是对她愈来愈冷淡,让她自己觉得没趣,然后说:“我们分手吧!”女人会感激男人把这五个字留给她来说。她会永远记得是她首先不要你。这样的话,她也不会那么恨你。
  “我不爱你了。”——这五个字更应该留给女人来说。男人说这五个字太残忍。这么残忍的事也做得出来。不是太没风度吗?况且,男人说出这五个字,是很危险的,愤怒的女人会给他一巴掌。为人为己,男人还是应该礼让一下,把这五个字让给女人来说。
  “我永远恨你。”——这五个字也该留给女人来说。堂堂男子汉,哭哭啼啼的对着女朋友说:“我永远恨你。”多么难看?男人只能够说:“我永远爱你。”
  “你忘记我吧!”——这五个字,男人常常抢着说。你以为自己是什么?你以为我无法忘记你吗?你沾沾自喜得令人讨厌。这五个字,该留给女人说,让她赢回一点尊严。
  男人也有五个字可以说——“都是我的错。”

 

 

 

书和人的回甘

--------------------------------------------------------------------------------

  有些书很奇怪,看第一次的时候,不觉得好看。当你在脑海里一次、两次、三次的回味,却会发现这本书很好看,你迫不及待把书拿出来再看一遍。
  一些我们吃过的食物也是这样。吃的时候,你不觉得特别好吃,过了一些时日,你却愈来愈回味,愈想愈好吃,好想再吃一次。
  有些人也是这样。跟他一起的时候,你不觉得他好,离开他之后,往事在你脑海一次又一次的重演,每当你寂寞或失意的时候,往昔的记忆又再浮现。经过那么多的时日,你才知道原来他很好。当你再回味、再咀嚼,原来只有他,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他从前所做的事,都是为了你好,怎么你现在才明白?
  你从前不明白的,现在终于也明白了。
  你从前天天跟他吵,现在才发觉即使在吵架的时候,他也是可爱的。
  一个人一起的时候,我们不会回味他的好处。只有在吵架之后、在分开之后、在遇到比不上他的人之后,我们才愈来愈回味。可惜,也只能回味。
  喝红酒的人有所谓“回甘”,那一口酒,经过口腔,滑过喉咙之后,犹有芬芳,令人回味。有些书、有些人,也有回甘。

 

 

 

你还记得那支歌吗?

--------------------------------------------------------------------------------

  你还记得中学时的校歌怎样唱吗?
  离开学校许多年了,那天跟旧同学见面,忽然有人提出:
  “记不记得我们的校歌怎么唱?”
  很惭愧,我只记得其中一部分。大家哼着哼着,终于能够哼出整首校歌。
  每个人一定都唱过几支校歌:幼儿园的、小学的、中学的、大学的。每逢学校庆典。大家高唱校歌,那时并没有人会去研究校歌的意思,也没有努力去记着歌词,我们早就已经熟得不能再熟了。
  许多年后的一天,我们静下来的时候,忽然想起在青涩岁月里唱过的校歌,好想再唱一遍,可是已经忘记了歌词,只依稀记得旋律。
  离开学校,长大成人之后?失意的时候,我们心中忽然响起熟悉的老调,和平的诗意,那不是校歌吗?在年少无忧的岁月里,我们曾经天天唱咏。独个儿把校歌再唱一遍,心里竟然平静多了。
  我们一生唱过无数的歌,也喜欢过不同的歌,有些牢牢记住了;有些忘记了;也有一些歌之经不起时间的考验。然而,校歌却是永恒的。一支校歌能够永恒,因为它治疗了成长的创伤。

 

 

永远不会实现的

--------------------------------------------------------------------------------

  年少时候,几个朋友坐在一起聊天,每个人少不免会谈到自己的梦想。其中一个人说:
  “十年后,我会放下一切再去念书。念哪一科?念哪一科都没关系。那个时候,我不用为了前途而选科。”
  许多年后,大家又走在一起聊天,同一个人依旧说:“十年后,我会放下一切去念书。”
  原来,永远不会实现的,才是梦想。
  我们不敢取笑这个人,因为我们也像他一样,有许多永远不会实现的梦想。
  不是我不去实现,但现实往往是另一回事。我们怀抱着一个梦想,每天继续营营役役的生活。疲倦的时候,沮丧的时候,想起自己还有一些梦想,我们才可以重新挣作起来。
  有人说,要实现梦想,首先要赚许多许多的钱。
  有人说,要实现梦想,首先要做许多许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
  有人说,要实现梦想,该寻找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也有人说,要实现梦想,就要舍得放弃自己拥有的东西。
  如果地球即将要毁灭,你会先去实现梦想,还是去找你的情人?

 

 


楼梯是长还是短?

--------------------------------------------------------------------------------

  我小时念的那所幼儿园在一道很长很长的楼梯尽头。记忆中,那道楼梯好像永远也走不完。那时跟同学赛跑,斗快跑上楼梯,跑到上去。脸也涨红了,好像一下子跑了几百级楼梯。
  很多年后,旧地重游,我记忆中的那道楼梯原来是很短很短的。为什么从前会觉得它是很长的?也许当时年纪小,觉得每个大人都是很高的,每条斜路都是很长的,楼梯也是永远走不完的。
  人大了,楼梯也变短了,只消走几步便可以走到尽头。从前觉得一望无尽的世界,原来很渺小。
  小时候,祖母常常送我上学,她总是走在前面。当她走到楼梯顶,我还背着书包慢慢走。她站在上面催我:
  “快点!快点!”
  我念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我们又再踏在那道楼梯上。这一次,我走在前面,祖母走在后面。她每走几级,便要停下来休息一下。她一边喘气一边埋怨:
  “这道楼梯为什么变长了?以前没有这么长的。”
  楼梯没有变长,是她变老了。
  同一道楼梯,到底是长还是短?楼梯没变,变的是岁月。

 

 

 

故乡的味道

--------------------------------------------------------------------------------

  八十四岁的舅母从美国回来,她是上海人,一直很怀念年轻时在上海常常吃到的马兰头。这种菜是野生的,近年在本地的上海馆子也可以吃到,不过都是人手栽种的。野生的马兰头也许已经绝迹。上次舅母回来的时候,我带她去一家上海素菜馆吃马兰头,她硬说人家那一碟不是马兰头,跟她以前吃的不一样。这次她回来。我带她去一家上海馆子,这里做的凉拌马兰头是我吃过最好的。我满以为她会满意,可是她说:
  “很好吃,但比不上我以前在上海吃到的马兰头好吃,那些是野生的呀!”
  我只好跟她说:“即使你现在吃到的马兰头比以前在上海吃到的好吃,你也会认为以前吃的马兰头味道更好。”
  一个人年纪大了,总觉得以前吃的东西好吃,那是美化了的回忆。几十年后,有机会再吃回忆里的一道菜,怎也比不上从前。他们吃的是岁月,是年轻的日子。那道菜真正的味道,我几乎可以肯定她已经忘记了。留在她记忆里的,不是马兰头的味道,而是故乡的味道。离故乡愈远,故乡的一切愈美好。
  人大了,总觉得以前的东西比较好,我们常常怀念以前吃过的零食,总觉得现在吃不到了。经过岁月的洗礼,旧时许多东西都是美好的!只有旧情人比较糟糕。

 

 

 

妈妈做的东西好吃?

--------------------------------------------------------------------------------

  许多人爱夸耀自己妈妈做的东西好吃,我很怀疑其中多少人说的是真话。
  有位朋友常常说他妈妈做的小菜好吃,终于等到他邀请我们回家吃饭。他妈妈做的小菜只是很普通,没他说得那么精采。
  认为妈妈弄的食物是全世界最好的,那是一厢情愿罢了。这方面,我非常清醒,我妈妈做的东西很难吃。每逢节日,我们都宁愿上馆子吃饭,那么就不用吃妈妈做的菜。妈妈一说要亲自下厨,我们都吓得作鸟兽散。
  十多年前,舅父病重,在医院住了很多天,医生说他快不行了。一天,他在病榻上忽然说好想吃红烧元蹄,要我妈妈做一只元蹄带去医院给他吃。虽然明知道不应该让他吃肥猪肉,妈妈还是亲自做了一只红烧元蹄带去给他。
  这件事还是前几天舅母告诉我的。我暗暗佩服舅父的品味,我妈妈做的菜都不好吃,唯独那一道红烧元蹄比较好。舅父病得模模糊糊,这方面倒十分清醒;况且,病人吃药吃得多了,味觉早就失去,已经分不出各种味道。临终前忽然好想吃一种食物,吃的不是味道,而是对尘世的眷恋。

 

 


爸爸的味道

--------------------------------------------------------------------------------

  每个人身上都有一种独特的气味,日子久了,那种气味就代表他。
  F说,他爸爸是一家海鲜酒家的厨师。小时候,每晚爸爸下班回来,他都嗅到他身上有一股浓烈的腥味。他们住在一个狭小的房间里,爸爸身上的腥味令他很难受。他和爸爸的关系很差,考上大学之后。他立刻搬出去跟朋友住。两父子每年只见几次面。
  后来,他爸爸病危,躺在医院里。临终的时候,他站在爸爸的病榻旁边,老人家身上挂满各种点滴,加上医院里浓烈的消毒药水味道,他再嗅不到小时候他常常嗅到的爸爸身上的那股腥味——那股为了养活一家人而换来的腥味。他把爸爸的手指放到自己鼻子前面,可是,那记忆里的腥味已经永远消失。那一刻,他才知道,那股他曾经十分讨厌的腥味原来是那么芳香的。
  爸爸走了,他身上的腥味却永存在儿子的脑海中,变成了悔疚。F说,他不能原谅自己小时候曾经跟同学说:“我讨厌爸爸的味道。”
  他记得他有一位同学的爸爸是修理汽车的,每次他来接儿子放学,身上都有一股修车房的味道。另一个同学的爸爸在医院工作,身上常常散发着医院的味道。
  爸爸的味道,总是离不开他的谋生伎俩。爸爸老了,那种味道会随风逝去。我们曾否尊重和珍惜他身上的味道?
  你爸爸是什么味道的?

 

 


跑不到终点的小说

--------------------------------------------------------------------------------

  写小说的朋友说,写长篇小说,最兴奋是还没下笔之前,最痛苦是开头,最享受是写到中场的时候,最意兴阑珊是差不多写到结局的时候。
  还没下笔之前,脑海里有很多想要说的话,有很多精采的情节和特别的人物,那个时候,自以为即将要写的将是代表作,所以很兴奋。
  真的要下笔的时候,却苦恼万分,开头那一万字,往往写好又不满意,不停在改,因为万一开头写得不好,就没心机写后面的故事了。
  写到中场,开始进入状态,完全投入小说的角色里,挥洒自如。那个过程,是一种人享受。
  整个小说写了三分二,只余三分一,这个时候,作家忽然意兴阑珊,因为他已经知道结局,他的精力在中场时也差不多用尽了,这时有点气力不继。运动员看到终点就兴奋,拼尽全力冲过去,作家是怪物,看到终点就觉得人生没意义,懒得跑过去。
  写小说的过程,也像恋爱,找到目标时最兴奋,开头患得患失,到了中场,情到浓时,那是最快乐的。年深日久,激情过去了,不免有点意兴阑珊,这个时候,已不是很多人能够跑到终点。

 

 

年龄可以是这样

--------------------------------------------------------------------------------

  女人被问到年龄的时候,总是有些尴尬。说是秘密的话,别人觉得你年纪一定不小,所以不肯说出来。
  年龄可以不是数字,下一次,你不妨这样回答:
  “我已经过了想结婚的年纪。”
  “我已经过了相信承诺的年纪。”
  “我已经过了想结婚的年纪,可是还没超过相信承诺的年纪。”
  “我已经过了相信男人会改变的年纪。”
  “我已经过了喜欢听甜言蜜语的年纪。”
  “我已经过了相信爱情是生命的全部的那个年纪。”
  “我已经过了‘有情饮水饱’的年纪。”
  “我已经过了沙滩漫步和数星星的年纪。”
  “我已经老得不能再失恋一次。”
  “我对爱情还有憧憬,我是否仍是太年轻?”
  “我还停留在等待白马王子出现的年纪。”
  “我年轻得以为虽然我拒绝了一个男人的爱,但他这一辈子也会保护我。”
  你追问:“那你今年到底有多大?”
  我已经说了这么多,你还猜不到?你还要问?我真想知道你的智商是属于什么年纪的。

 

 


那些年轻羞涩的日子

--------------------------------------------------------------------------------

  一个女大学生来信说,她爱上了年纪比她大二十年的教授,她知道她和他是没可能的,但她无法不去想他。她觉得很痛苦。
  情窦初开的少女,总是很容易爱上老师,只要他不是长得太难看,不是老得要拄着拐杖走路,她很容易就把初恋投向他。
  她老是觉得老师对她特别好,特别赏识她。很多时候,这只是一个女孩子一厢情愿的想法。除了爸爸或者哥哥之外,女孩子第一个接触的男人,往往就是学校里的男老师,在没有比较之下,她总以为他是世上最好的男人,她愿意爱他一辈子,甚至为他放弃一切,也期待他为她放弃一切,轰轰烈烈地谈一场恋爱。其实,他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
  真正的爱不是对一个高高在上的人的崇拜。爱应该是平等的,学生爱上老师,那根本就不平等。
  他的人生经验比她丰富,读书比她多,阶级比她高,在她那些年轻羞涩的日子里,他是她的梦中情人,但是一旦离开学校,认识其他男人,她才恍然明白,她对老师那一份感情是仰慕,不是爱情。
  有哪个女孩子不曾喜欢过一个长得俊俏又有才华的男老师呢?那沉溺的欢愉和羞涩的痛苦,曾使我们自以为懂得爱情;后来有一天,我们也得微笑着承认,那不是爱情,那是成长的小插曲。

 

 

 


十六岁与十九岁的轻愁

--------------------------------------------------------------------------------

  一个十六岁的男孩子爱上了他十九岁的女同学,他说她几乎是没有缺点的,人长得漂亮,品学兼优,还会下厨。
  他曾经鼓起勇气向她剖白,她温柔地说:“你很好,但不是好得可以做我男朋友。”
  他并没有因此而灰心。那天晚上,他为她补祝生日,还送了一份小礼物给她。她说:“你真傻,值得吗?你会后悔的。”他说:“我永远不会后悔。”她笑说:“不要这样傻。我爱着另一个男孩子,但他爱着另一个人,已经有两年了。”沉默片刻之后,他问她:“你会否介意男朋友的年纪比你小?”她说:“别浪费你的时间。”他说:“不,我爱你。”她叹了一口气说:“不要这样傻。”
  这一天就这样结束了。男孩子问我,她心里到底想些什么?
  她在对话中三次说他傻,她的确嫌弃他年纪太小,她不会爱上他。她的心事不是已经很清楚了吗?
  女孩子比男孩子早熟,在少年时代,相差三岁是一个太遥远的距离了。十年后或者十五年后,三岁的距离又会比现在近得多。
  十六岁的男孩爱上十九岁的女孩,是年少的轻愁,不要难过,当你六十岁,你还是会爱上十九岁的女孩子的。

 

 


一双袜子的爱

--------------------------------------------------------------------------------

  我们都曾经自以为很爱某人。分手的时候,我们哭着对他说:
  “我对你这么好,你为什么这样对我?”
  后来,我们爱上另一个人。这个时候,我们才发现自己从前并不是很爱那个人。我们并没有怎么为他付出过。他离开是应该的。
  V曾经很痛恨男朋友离开她,后来有一天,她忽然想起自己跟他一起一年多以来,只是在他生日时送过一双袜子给他。她吝啬到这个地步,怎能说是爱他?可怜那个男人当天还给她掴了一巴掌。
  为什么我们会一厢情愿觉得自己很爱某人?也许是因为他首先不爱我吧。他首先不爱我,我便觉得我太爱他,为他付出太多。分手的时候,哭得死去活来,深觉自己被对方辜负了。
  许多年后,我们自问:“我爱他么?”一点也不爱,甚至说不上是爱。那个时候,我根本不懂爱人,我爱他不及我爱我现在身边的人十分之一。
  我们只是喜欢一个深情的自己。我可以这么爱一个人,我是多么深情。分手时,我们伤心,不是为一段感情伤心,而是怜悯自己。
  活下去真好。活下去,你才会发现,原来你并没有你所以为的那样爱过一个人。

 

 


一辈子饮恨

--------------------------------------------------------------------------------

  曾经有一位美人说,美丽是一种负担。要时刻保持美貌,当然是一种负担,可是很多女人都但愿能拥有这种负担。
  旧情人也是一种负担。这种负担大部分女人都有。为什么是负担?你要时刻保持美貌,预备有一天在街上遇到你的旧情人。
  一个女孩子来信说,那天她刚好穿了一套旧衣裳和一双破旧的皮鞋,丝袜又刚好勾破了。她放在皮包里的脸油纸也刚好用完了,她脸上满是油光。偏偏就在这个时候,她跟她的旧情人擦身而过。她想假装看不见他,但他看到她了。
  她已经不爱他,正因为她不爱他,她才不可以让他看到她这副糟糕的模样。她不停的责备自己,她说,再见旧情人,不是应该让他看到她漂亮了许多,让他怀念她的吗?
  是的,她说的全对。每个女人都希望旧情人后悔。每个女人都幻想与旧情人重遇的一刻,旧情人对她刮目相看,重新燃起欲念,然后她高傲地拒绝他。
  为了旧情人,我们必须保持最好的状态。我们绝对不能让自己变丑和变胖。即使变老了,也不能变得比他老。你未必有机会碰到他两次。第一次没作好准备,也许就会一辈于饮恨。我们要努力使自己漂亮,让他饮恨。

 

 


跟自己厮守

--------------------------------------------------------------------------------

  以前的婚姻比较长久。没有那么多人离婚,会不会是因为以前的人寿命比较短?
  所谓一世夫妻,也许只是三十年到四十年的夫妻。一生一世的期限,很快就到了。即使对伴侣不满意,也会忍耐一下,三十年,一下子就过去了。到了五十岁,纵使对这段婚姻有诸多不满,想到自己已经差不多油尽灯枯,也会忍下去。
  今天医学发达,一个人活到八、九十岁也不出奇。所谓一世夫妻,不再是三、四十年,而是五、六十年。是五、六十年呢,怎甘心忍受下去?人到了五十岁,还是年轻得很。五十岁的男人和女人还可以去寻找爱情,他们还有三、四十年的人生。既然如此,不如了结一段不如意的婚姻,重头来过。
  我们的上一代,到了五十岁,怎会想到还可以重头来过?
  我们这一代,毕竟比较幸福。然而,我们也有我们的悲哀。以前所谓长相厮守,顶多是三、四十年,如今的长相厮守,说的是五、六十年。一个承诺要守五、六十年,爱一个人要爱五、六十年,谁敢保证自己做得到?
  今天的长相厮守,只是尽力而为而已。
  最安全和最合时宜的方式,还是跟自己厮守。

 

 

 

万物有时,爱情也有时

--------------------------------------------------------------------------------

  万物有时。四季迁移,日月盈亏,也有一个时序。鸟兽虫鱼,都有感应时间的功能。花开花落,也有自己的时钟。古埃及人发现每当天狼星在夏夜的星空中出现就是尼罗河泛滥的先兆。大戟树冒出新芽时,乌干达的巴尼杨科勒人就知道连绵大雨即将来临。住在委内瑞拉奥利诺科河沿岸的印第安人,听到吼猴在午夜或破晓时份尖叫、某些树上忽然繁花似锦,就知道雨季将会来临。
  人类也能凭着生理节律感应时间的长短。老人家知道明天会下雨,因为他们的风湿开始发作了。古代的哲人能预知自己大限将至。至于他们是怎么知道的,那就天晓得。
  万物有时,怀抱有时,爱情也是有时序的。
  起承转合,从零到零,也是一个时序。聪明人能够感应到他们的爱情还有多长,笨人却懵然不知。如果要走到分手的那一步,事前必定有许多徵兆,正如尼罗河泛滥前,天狼星会在天边出现。
  爱情有生、老、病、死。爱情老了,生病了,治不好,爱情就会死。爱情要死,是时限到了,我们何必要恋恋不肯放手?万物有时序,你不可能一无所知,你只是希望把大限再延迟一点。延迟一点,还是要完的。花开花落,万物有时,你为什么不肯接受这是自然的定律?

 

 

我们曾经相似吗?

--------------------------------------------------------------------------------

  热恋的时候,我们努力找出彼此相同的地方。
  我们的血型是一样的。我们两个人名字的笔划是一样的。我们都是在秋天出生的。我们都喜欢吃海鲜。我们都爱看《小王子》。我们两个人的头发都很硬。我们指甲的形状是一样的。我们的笑声很相似。我们都讨厌肮脏。
  原来我们有这么多相似的地方,真是天作之合。
  然而,在别人眼里,这些所谓相同的地方根本不算特别。O型血的人有很多。很多人在秋天出生,因为父母通常都在冬天播种。香港很多人都爱吃海鲜。《小王子》在全球有数以千万计的读者。
  别人怎样看,管他呢!我爱你,因为我们有太多相同的地方。
  可是,某一天,当我们不再相爱,我们会努力去找出大家不相同的地方。
  我喜欢喝咖啡,你喜欢喝酒。我喜欢散步,你讨厌运动。我喜欢听古典音乐,你爱听流行曲。我喜欢吃肉,你喜欢吃菜。我喜欢购物,你讨厌逛公司。我不相信婚姻,你渴望结婚。我喜欢冒险,你渴望安定的生活。我们追寻的东西愈来愈不一样。原来,我们并不相似。为什么我们曾经觉得彼此如此相像?

 

 


已经走到灯火阑珊处

--------------------------------------------------------------------------------

  爱情开始的时候,总是让人很雀跃,你以为是大野洋子找到约翰连侬,或者是汤告鲁斯找到妮歌洁文,你们是天作之合,将会厮守终生,你怀着盼望和热情去爱,然而,走了一段路之后,你开始怀疑,你是大野洋子,但他是约翰连依吗?
  你发现你对他的爱没有当初那么狂热,你对他也没有当初那么好奇,你和他的化学作用也好像没有当初那么厉害。他的吸引力似乎就只有这么多,他说的话,你不再盲目地相信,他的一切一切,不再那么完美。
  可是,你舍不得在这个时候不要他,你和他又携手走了一大段路。只是,愈走下去,你愈发觉有问题,原来他不是一百分的,他只值七十分。原来他有很多缺点是你受不了的。原来,他并没有爱你爱到愿意为你付出一切。原来,你们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是很不同的……
  这个时候怎么办?
  你们有了感情,却没有了爱情。
  要不要和他一起走下去?你愿意这样过一辈子吗?
  你们的爱情不经不觉已走到灯火阑珊处,灯光疏落,有点黯淡了。

 

 

不辞而别的年代

--------------------------------------------------------------------------------

  女孩来信说,她男朋友突然不辞而别。他搬了家,更改了手提电话号码,更辞了职。她很生气,觉得他太不负责任了。他不爱她的话,应该跟她说清楚,而不是一声不响地失踪。
  不是每一个人都有把感情说清楚的勇气的。我们活在这个年代,是一个不辞而别的年代。现在很多年轻人上班两三天之后就不辞而别。他不辞职,也不交代。会打一通电话回来说自己不再上班的,已经很有责任感。
  大家都习惯了不交代。他们怎样对待工作,也怎样对待感情。我不爱你了,我觉得你很烦,于是我一走了之。这就是分手,不必两个人坐下来谈判。
  一、两个月的感情,固然不需要交代,即使是一、两年的感情,也毋须交代。假使有一天你下班之后回到家里,发现跟你同住的男朋友或女朋友搬走了,不必觉得惊讶,也不必去找他。假使有一天,你们约好在某个地方见面,你等了大半天还等不到他,那么?你也不必再找他。这个时代的分手已经不用说:“我想跟你分手。”、“我不再爱你了。”、“对不起,我不能令你快乐。”、“你会找到一个比我对你好的人。”、“我对你已经没有感觉。”……以上这些全是废话。我不爱你,根本就不会再见你。

 

 


为你唱一支骊歌

--------------------------------------------------------------------------------

  董桥先生在《英华沉浮录》第二卷《香港中文不是葡萄酒》里提到,他小学毕业时唱的一首骊歌是弘一法师填词的: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别离多……”
  他说,数十年后读到这些句子还是想哭。
  我好喜欢这首骊歌,但我没唱过。我四处向朋友打听,竟然没人唱过这首歌。原来,大家唱的骊歌是不同的。大部分人唱的是《友谊万岁》,有的唱英文,有的唱中文。最令我惊讶的是有人唱《友谊之光》。《友谊之光》不是电影《监狱风云》的主题曲吗?竟然变成了中学毕业生的骊歌。在台湾念书的朋友说,他那时候唱的是徐志摩的《偶然》。年轻一点的朋友唱的是流行曲。
  虽然没有朋友唱过弘一法师那首骊歌,而且年代也不相同,我还是把这支歌用在小说里:男主角约了女主角在他们常去的那家餐厅等。餐厅里刚好有一群中学毕业生在举行谢师宴。男主角等了一个晚上,女主角没有来。他给她太多痛苦了,她不想再见他。学生们正在高唱骊歌:“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他知道她不会来了。她为他唱的,也是一支骊歌。
  餐厅外面,她来了,但她没有进去,他们从此没见过一面,天涯永隔。那一支骊歌,一直唱到终结。

 

 


再唱一支骊歌

--------------------------------------------------------------------------------

  读者阿王来信说,他在五十年前唱过弘一法师填词的这一支骊歌,但是歌词跟我们记得的有一点出入。他记得的歌词是这样的: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一瓢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阿王说,这是半世纪以前的残存记忆。近二十年来,他的好友一一辞世,他自己亦年逾花甲,低唱至“知交半零落”,不禁怆然而泪下。
  骊歌触动了人心。每个年代都有一支骊歌,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支唱起来会流泪、听到也会伤感的骊歌。一个朋友说,他那时候唱的骊歌是徐志摩的《偶然》:“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然投影在你的波心——”
  这支骊歌听起来是那么轻,离别却是沉重的。我们不一定是为要离开的那个人伤感,有时候,我们觉得伤感的,是离别本身。
  有相逢,就有别离,可是,每个人都害怕别离。大家都知道,最后的一次别离就是死亡。我们口里说“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心里却舍不得喝掉手中的酒,还想再唱一支歌,再唱一支歌。你可不可以不走?

 

 

 

到了夏天我就离开

--------------------------------------------------------------------------------

  今年初春的时候,他女朋友跟他说:
  “到了夏天我就会离开你。”
  那个时候,他以为她只是随便说说。假如她真的要离开,没有任何理由要等到夏天。
  到了夏天,她真的一声不响走了。
  他四处打听她的下落。后来,她的朋友把一封信交给他。她在信上说:
  “我不是说过到了夏天就离开你的吗?”
  她去了一个很遥远的地方。从今以后,她不打算再见他。她已经给他太多机会了。
  她走了,他才知道她说夏天要走,是当真的。他们一起三年了。她很爱他,但是他有两吹不忠的纪录。虽然他最后还是回到她身边,她却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又有下一次。他们常常为了这些事吵架。每一次吵架之后,感情又好像好了一点。他以为她只是闹情绪,他以为她舍不得他,绝对不会离开。现在他知道,女人是有一条底线的。
  她每次都原谅他,因为他还没把她逼到底线。女人不会告诉男人那条底线在哪里。那条底线可能是——他又向她撒谎。他这天晚上又不回家。他给她的吻是敷衍的。大家又再吵架。大家已经懒得再吵架。
  她给他很多机会,但是到了她设定的底线,她就绝望了,不再留恋。选择夏天,因为他们在夏天相遇。
  你上一次哭是什么时候?
  深夜里看书,情节很感动,我一边看一边哭。第二天早上起来,想起那个故事,结果又哭了。不久之前的一天,我还问自己:“我上一次哭是什么时候?”已经记不起了。我好像很久没有哭过。
  今天再想想,那个故事井不是特别感动。也许,我们只是找个藉口哭罢了。哭过一场,忽然觉得身心舒畅,就好像在秋凉的早上到郊外散步呼吸着新鲜的空气,也好像刚刚做完一场运动,体重减轻了。所有的压力和愁绪都和泪水一起冲走了。流泪原来是有益身心的。
  你上一次哭是什么时候?
  你上一次感动落泪是什么时候?
  你上一次跟男朋友吵架的时候有没有哭?还是你已经不会再为他哭?
  你上一次感怀身世是什么时候?快乐和不快乐的人也会感怀身世,不要因为曾经感怀身世而觉得惭愧。
  近来满腹牢骚、脾气暴躁、提不起劲做任何事、觉得男朋友没有以前那么爱你,不如找个藉口哭一场吧!
  哭过一场,你会舒服很多。超过十八岁的人可以哭,超过三十岁的人也可以哭。已经四十岁了,依旧可以哭。哭是无分年纪的,如果实在哭不出来,就找个男人来打一顿吧!

 

 

 

补鞋匠的夏天

--------------------------------------------------------------------------------

  旧居附近有一位补鞋匠,他的“地盘”就是一条狭长的陋巷,他长年累月坐在一张小板凳上,低下头来替客人修补破旧的皮鞋。我不记得他的容貌,因为他的脸总是脏脏的,手也是脏脏的。那陋巷里,常常传来一阵阵旧皮鞋的臭味。
  夏天的夜里,补鞋匠会脱掉上衣在那里一边补鞋一边唱歌,他是外省人,我听不懂他唱什么。
  一年夏天,他中了六合彩的安慰奖,奖金好像有几万块钱,自此之后,有一个女人常常来找他,说是拿鞋子来修补,但是很多时候,她都是站在那里跟他聊天,以她仅余的风情来勾引他。他带着这个女人上酒家吃最好的东西、陪她买漂亮的衣服,又和她去了一趟新加坡旅行。她戴着他买的金器四处炫耀。后来,他那笔奖金大概花得七七八八了,那个女人也没有再出现,他又回到陋巷里修补破鞋。
  那天晚上,我经过旧居,特意去看看他是否还在那条陋巷里补鞋,事隔这么多年,我以为他不在了,原来他还在那里。在闷热的夏夜里,他坐在一张小板凳上补鞋。我认得他在昏黄灯光下的背影,虽然老了许多,那个还是他。也许,在他的回忆里,他是拥有过爱情的,他是曾经离开过这条陋巷的,虽然最后还是要回来。

 

 

他有没有伤害了你?

--------------------------------------------------------------------------------

  一个女人谈起她的旧情人们,她说:“他们都伤害了我。”在座一个男人问她:“他们怎样伤害你?”她说:“就是伤害了我。”男人不太明白,再次问她:“是怎么伤害?”女人急得快要生气,按着胸口说:“就是伤害。”
  爱情受伤跟身体受伤不同,不会有一个创伤报告。说一个男人伤害了她,那不一定说是一件事,那是很多事情加在一起的。譬如说,她对他有某种期待,他做不到。寒夜里,她想他来见见她,他却说不来了。沮丧的时候,她想他对她说几句鼓励的说话,他却吝啬。快乐的时候,她想和他分享,他却不能立刻赶来。这都是伤害。
  又譬如说,她很努力的工作,别人都称赞她,而他却说:“你真是幸运。”虽然知道他不是故意的,但她的心的确很痛。她在追求自己的理想,她以为他也跟她一样,他却忽然说:“你还相信理想的吗?没想到你一把年纪还这么天真。”那种冷嘲热讽,是很深的伤害。
  男人对女人的伤害,不一定是他爱上了别人,而是他在她有所期待的时候让她失望,在她脆弱的时候没有扶她一把,在她成功的时候竟然妒忌她。这种种伤害,要怎么说呢?一开口就想哭。

 

 


不用再等我

--------------------------------------------------------------------------------

  当你问一个人:“你爱不爱我?”或者“你爱我还是爱他?”的时候,他说:“你给我一点时间吧!”那么,他其实已经把答案告诉了你。
  一个女孩说,男人说这个星期之内会打电话给她,今天已是最后期限,他没有找她。他本来答应了要把自己的决定告诉她。他要在她和旧女朋友之间作一个抉择。
  她说:“他没打电话来,是不是代表他已经选择了她?”
  这个女孩子太傻了。当他一个星期前说:“给我一个星期时间,让我想想吧!”的时候,他已经选择了另一个女人。他想要一点时间,只是他无法说出“分手”这两个字罢了。
  你爱一个人的话,怎会有期限?你怎么可能说:“这个星期天我会找你,到时候我会给你答案。”你不爱一个人,才会这样拖延时间。
  无论那句话怎样说,无论他说:“过几天我会找你。”还是说:“你等我电话吧!”意思都是一样的。他明知道当他说出了限期,你会忧心地一天一天等他,你会疯狂地思念他,而他仍然要你等。他舍得让你等待和饱受煎熬,那么,他就等于说:“你不用再等我。”

 

 

 

不要在乎他

--------------------------------------------------------------------------------

  P说,两年前在高校念书的时候,她有一个要好的男朋友,毕业前一年,这个男孩子说了一些伤了她心的说话,那一刻,她告诉自己,她必须坚强,她要向他证明他放弃她是错的。从那时开始,她很努力读书,结果,她成为学校里的优异生,所有她报考的大学都愿意取录她。
  她很为自己骄傲,当天失去的自信,全都回来了,她不再是一个失败者。然而,她忽然觉得这一切是没有意义的。她那么努力,就是要向那个放弃她的男人示威,她一直期待有一天,他会回来母校探望老师,那时候,她就可以当面嘲弄一下他。可是,他离开以后没有再回来,他看不到她现在多么成功。
  他看不到又怎样?当你成功,他看不看得到已经不重要。
  给自己心爱的人抛弃的那一刻,我们咬紧牙关,告诉自己一定要争气,争气就是最好的报复。我们果然活得比他好,那时候,我们最渴望可以在街上碰到他,让他看到我现在多么成功,多么幸福,并且要当面嘲弄一下他,让他难堪和后悔。然而,再过一些日子,你会发现这种想法是幼稚的,如果你还在乎他的想法,那么,无论你现在多么成功,你仍然是失败者。

 

 

幸福就是报复

--------------------------------------------------------------------------------

  我喜欢看女人复仇的故事,这类故事通常都很精采、曲折和凄美。然而,我不喜欢写复仇的故事。
  用自己一辈子的幸福和青春来报复上一段爱情,实在不划算。多么痛恨一个男人,我也不会向他报复。
  我的幸福就是对他最大的报复。
  与其花时间去向一个坏男人报复,倒不如花时间去找一个好男人。找到一个好男人,就是对一个坏男人最好的报复。
  找不到好男人也不要紧,你活得好好的,你出人头地,也是对他最好的报复。
  他看到你现在这么成功,一定后悔当初看不起你,以为你只是个普通女人。
  他看到你现在生活比他富裕,一定后悔当初没有好好对你。
  他看到你愈来愈漂亮,一定后悔当初不要你。
  他看到你现在这么潇洒快乐,一定很自卑。
  他是啥东西?他根本配不起你。他值得你花一辈子的光阴去报复吗?
  报复计划失败,有一个输家,那就是你自己。报复计划成功,则有两个输家——你和他。
  我的幸福就是对你最精采、最残忍的报复。

 

 

 

一次恨个够

--------------------------------------------------------------------------------

  看过一本关于吃的书,作者提出一个很特别的减肥方法。那个方法大可以称为“一次吃个够”。作者说:当你想吃一种食物的时候,不要担心胖,尽管吃。比方你爱吃巧克力,那就不停的吃,天天吃。终于有一天,你看到巧克力就不想吃。从此以后,你不会再喜欢吃巧克力了。
  这个方法是以毒疗伤。你与巧克力,不是你死,就是他亡,不要随便尝试。在情场上,倒是可以一试的。
  你爱的人离开你,你没法忘记他,那么就恨他吧。你要极度痛恨他,天天恨他,每分每秒恨他,醒着的时候恨他,睡着的时候也要恨他。不必再要什么风度和尊严,你大可以告诉所有人,你恨他。只要你快乐,你就尽情恨他。一次恨个够,不要压抑。不但恨他,还要恨他一家,恨所有认识他的人,恨他家里那张床,恨他养的那条狗。
  有一天,你会发现,你已经恨他恨到极点,不能更恨他了。他已经没什么可恨,况且,无论你多么恨他,他也不会回到你身边。这个时候,你忽然觉得你一点都不恨他,你从此免疫了。
  恨他是没用的,那么,倒不如忘记他。这个时候,你应该可以忘记他了。
  爱到极爱,往往变成无情。恨到极恨,往往不再有恨。让我们一次恨个够。

 

 

一个不想他的姿势

--------------------------------------------------------------------------------

  人家问我失恋的时候会做什么?老实说,失恋的时候,当然离不开哭、睡觉、喝酒、坐着发呆和在街上漫无目的游荡。电影和小说里那些美丽的失恋场面都是骗人的。失恋的时候刚好落花飞絮,一片凄迷?哪有这种事?大部分人都是哭和睡。
  哭也有几个层次。气力好的时候,嚎陶大哭,呼天抢地。没气力了,就抽泣或者流泪。眼泪流干了就抽搐、痉挛。再有气力的时候,又再放声大哭。坐车的时候哭、洗澡的时候哭、上班的时候哭、上厕所的时候哭、在街上游荡的时候哭、吃饭的时候也哭。哭是健康的,哭得差不多了,就可以慢慢把他忘记。
  哭得累了就想睡,不睡觉没事可以做,也没地方可以去,所以失恋的人都爱睡觉。睡着了,就可以暂时不想他。
  一个人根本睡不了那么多,睡觉只是逃避,一旦张开眼睛就会想他。这个时候,唯有在床上辗转反侧,不停的转换姿势。这一刻屈曲双腿,双手抱着头,下一刻把脚搁在床上,再下一刻趴着睡,还是不行,于是再换姿势。尝试双手抱着膝头,或者试试用被子盖过头,或者把脚挂在床边,头垂在床外,甚至睡在床底下,睡在厨房冷冰冰的地上,睡在寒冷的阳台上。为什么要这样?只是想换一个不想他的姿势。

 

 

 

原来没有离开

--------------------------------------------------------------------------------

  有人问,分离的时候,到底是离开的那个人比较痛苦,还是留下来的那个人比较痛苦?应该说,爱得最深的那个人比较痛苦。
  一双情侣,其中一方要单独出门,这种短暂的分离,必然是留下来的那个比离开的那个痛苦。
  在外面的那个人,忙着游玩或忙着工作,多姿多采,留下来的那个人,却要独自面对孤独。那一刻,他才知道原来自己多么思念对方。
  机场常常是求婚的地方,女人从外面回来,来接机的男人想她想得疯了,自投罗网说:“我们结婚好吗?”
  谁说结了婚就不用分离?
  下一次,换了男人一个人出门,寂寞的是留下来的女人,她担心他有意外,更担心他有艳遇。
  抛弃别人总比被人抛弃好过一点,所谓离别,总是一个走,一个留下,走的那个当然比不上留下的那一个痛苦。
  年深日久,留下来的那个发现自己原来可以忘记离开的那个人,那么,他就不再痛苦;偏偏离开的那个发现自己仍然爱着从前那个人。那一刻,他才知道,原来自己才是留下来的那个人。

 

 

 

鞠躬离场,微笑道别

--------------------------------------------------------------------------------

  凡事做到得体,似乎是最难的。
  得体就是要大家都开心。要自己开心并不难,要别人也开心,却一点也不容易。慰屈自己来成全别人,这大伟大了。占尽别人便宜,这又太过分。他开心,你也开心,这才得体。
  拒绝别人的时候,如何拒绝得十分得体,也是学问。朋友要你帮忙,你不想帮这个忙,但是一口拒绝他,他会觉得你太不够朋友。你费煞思量,想出一些很得体的理由来拒绝他。他虽然被你拒绝了,却仍然喜欢你。
  对着你不喜欢的人,你特别要得体一点。尖酸刻薄,不错,是可以让你一泄心头之愤,但是你个人的层次立刻就降低了。你愈不把他当一回事,他反而愈难受。
  下台的时候,更要得体一些。下台不是问题,下台之后含血喷人,就很难看了。这种人的教养一定很有限。
  在情场上,更要尽量得体。你喜欢别人,别人不喜欢你,不要死缠烂打,也不用骂他没眼光,鞠躬离场,微笑道别。走得那么得体,他将来一定会想念你。你爱的人变了心,你为自己争回一口气的唯一方法,就是跟他合作,立刻离开他,千万别让他看到你吐血。所谓得体,就是有许多话不必说尽,有许多事不必做尽。

 

 

 

最坏的结局是什么?

--------------------------------------------------------------------------------

  大部分人相爱的时候都会幻想最好的结局是什么。他们的理想结局通常都是结婚或者厮守终生。由于一直把结局想得太好,一旦发现没可能得到那个结局的时候,就会很伤心。
  我通常会去想最坏的结局是什么。
  我和你之间最坏的结局会是怎样?
  是恨对方一辈子?
  是从今以后,老死不相往还?
  是互相折磨,互相憎恨?
  是我等到你爱上别人,我才离开?
  是我们连朋友也做不成?
  相爱的时候,何妨想想最坏的结局。最坏的结局也不过是老死不相往还,那就算了吧。知道了最坏的结局,那么,我们还有很多路可以走。当那一天来临,我们不会大伤心。这个结局,不是我们早已猜到的吗?
  人们哭得死去活来,伤心欲绝,只因为他们想不到结局会是这样。我们却早有心理准备。
  一个预知结局的游戏并不好玩,因为游戏只有输和赢。一场预知结局的恋爱并不会因此而不动人。恋爱并不是只有赢和输,它还留下了回忆。既然猜到结局大概有这几个,我们可以放心了。我常常说,最坏的结局是我跟你说:“我要嫁给你!”那可是你的世界末日。

 

 


星期五晚的月光

--------------------------------------------------------------------------------

  对单身的上班族来说,星期五这一天是最难熬的。
  早上回到办公室,其他同事都打扮得漂漂亮亮准备晚上出去玩。有男朋友或者女朋友的,到了中午,已经忙着打电话订合吃饭或者确定今晚的约会时间。已婚的,也约好了其他夫妇搓麻将。人缘好的,已经约好了一大票朋友开派对。剩下来的,只有那些没人约的人。
  不想一个人过一个周五晚上,但又不好意思主动约会别人的,唯有坐在办公室里干着急。到了下午约莫四点五十分的时候,办公室里大部分的人都已经有着落。到了这个地步,没人约会的人只好急忙翻开记事簿看看可以找哪些朋友出来吃饭。可惜拨了几通电话,那些朋友都已经约了人,连长得最丑的那个也跟人有约会。
  五点钟,办公室的人都走了。你对着那部电话等一个朋友回电话给你。六点十五分,他的电话终于打来了,他不在香港!最后一线希望也幻灭了。
  已经七点钟了,现在才找朋友出来,人家会不会觉得你太没诚意?你以为人家像你一样没人约的吗?你对某某有点好感,但是星期五晚上七点钟才约人出来,太过分了吧?你对某某没意思,星期五晚上又太敏感,不能约他。
  七点三十分,你只好拖着寂寞的身影回家吃即食面。为什么星期五晚的月光总是特别凄凉?

 

 


天上的星星到底有几多?

--------------------------------------------------------------------------------

  《格林童话》里有一则童话叫“牧童”,故事里的牧童对一切问题都能聪明的回答。国王知道了,就着人把牧童叫来。国王向牧童提出三个问题。其中一个问题是:“天上有多少星星?”牧童要了一张白纸,用钢笔在上面点了好多小点子,密得几乎看不清楚,根本没法子数。然后他说:“天上的星星和纸上的点子一样多,你们去数吧!”
  我们永远不知道天上有多少颗星星。如果今天还有一个男人说:“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包括把天上的星星摘下来给你。”我们大概会笑得流下眼泪。这么过时和肉麻的誓言,还有谁要相信?在一片辽阔的夜空下看星的时候,旁边最好坐着一个不多言的男人。永恒在前,人世间的承诺就显得太渺小了。
  天上的星星永远数不尽,我们想要的东西比星星一样多,岂能尽如人意?下一次,当你很努力想得到一个人或一样东西而得不到的时候,不必失望。生命里那些失望的时刻,就像天上的星星那样多。
  有人说星星是死去的人的眼睛在天上闪亮,我宁愿相信星星是逝去的爱情、是刻骨铭心的情人、是每一次的微笑和失望、是情人之间的亲密作爱。我有一位朋友每次跟男朋友睡觉之后都在那天的日记上画一颗星星。

 

 

 


粗糙的告别

--------------------------------------------------------------------------------

  相恋的时候,我们总是害怕有一天会分手。我们会想像分手的情景,然后难过得哭起来。然而,我们想像中的分手是很美丽的:
  我们会相拥痛哭。
  我们会互相祝福。
  我们会互相鼓励。他会说:“我不在你身边,你要学习照顾自己。”她会说:“没有我在身边,你要努力工作。”
  我们会依依惜别,也许还会最后一次温存,然后一辈子记着这最后一晚的温柔。
  我们会有一个深深的长吻,她永远记得他舌头的温度。
  道别的时候,她会说:“我这一辈子也不会把你忘记。”他会说:“你仍然是我最关心的人。你什么时候需要我,我会立刻来到你身边。”
  然而,现实里的告别,却是粗糙的。他昨天还好端端,今天却说自己爱上了别人。你们不会互相祝福,这太虚伪了。你们不会相拥痛哭,因为只有你一个人在哭。你们不会互相鼓励,你想他死。你们最后一夜的温存,糟糕到不得了。你们也没有深深的长吻,他的舌头是冷的。你们道别的方式,是他不辞而别,或者是你静悄悄搬走放在他家里的东西。
  爱情永远是想像比现实美丽,相逢如是,告别也如是。

 


思念里的流浪狗

--------------------------------------------------------------------------------

  那天晚上跟男朋友分手,从他家里跑出来的时候,她看到一头流浪狗瑟缩在天桥下面。它全身湿透,样子很可怜。她把它抱了回家。从此以后,她跟狗相依为命。
  没有男人的日子,她把她的爱全都放在那头狗身上。它是她唯一的依伴。幸好有它,她才没有那么孤单。她刚从男朋友家里走出来就碰到它,她深信这是命运的安排。
  她把狗照顾得很好。狗健康成长,毛色光亮,活泼俏皮,每个朋友都说她的狗很可爱,没有人相信它曾经是一头流浪狗。
  可是,她自己却没有胖起来。离开男朋友之后,她瘦了整整十二磅。那天晚上,她和狗一起照镜子,狗愈来愈胖,她愈来愈瘦。为什么会这样?
  忽然之间,她明白了。
  狗不会瘦,因为它不会思念。
  人会瘦,因为他思念别人。
  离开那个男人一年多了,她还没有忘记他。睡觉的时候、洗澡的时候、吃饭的时候,她还是会想起从前的日子。她以为可以不再想他,但是她做不到。她从他家里走了出来,却没有从他的阴影走出来。
  人总是被思念折磨,在思念里做一头可怜的流浪狗。

 

 

请你不要太快放弃我

--------------------------------------------------------------------------------

  “请你再给我几个月时间,不要太快放弃我。”
  听到这句说话,你以为是一个小职员向上司求情,请求上司不要辞退他,又或者是一个运动员向教练求情。两样都错了,这是一个女人向男朋友求情。
  他提出分手,说大家合不来,她哀求他暂时不要放弃她,他始终还是放弃了她。
  她很辛苦才度过那段日子,很多年后,她跟另一个男人过着安稳的生活。一天,她说:“虽然我们当年分开了,但是我知道他会一辈子怀念我。”
  她有什么证据证明那个男人会一辈子怀念她?
  那就是我和你也有的,愚蠢而天真的自恋。
  我们总以为自己会在旧情人的回忆里占着一个位置。即使那段情十分短暂或者不堪回首,又或者那个人对我们不好,若干年后,我们还是会相信自己在对方的生命里是有点与别不同的。
  我们不一定怀念他,但是他有时候一定会怀念我,而且有些遗憾。
  我们能够狠心放弃一个情人,我们永远不能狠下心肠放弃的,是对自己的恭维。

 

 


避雨的爱情

--------------------------------------------------------------------------------

  好的爱情和坏的爱情是很容易分辨出来的。
  好的爱情使你的世界变得广阔,如同在一片一望无际的草原上漫步。坏的爱情使你的世界愈来愈狭窄,最后只剩下屋檐下一片可以避雨的方寸地。
  好的爱情是你透过一个人看到世界。坏的爱情是你为了一个人舍弃世界。
  好的爱情,最狭窄的时刻也不过是在床上的时候,是最挤逼的了。坏的爱情,最广阔的时候也只是在床上的时候,那已经是最大的空间,人于是变得愈来愈狭隘,爱得死去活来,也无非是井底之蛙。
  好的爱情,能够让本来没有理想没有大志的你,变得有理想和大志,本来偏激的你变得包容,本来骄傲的你变得谦逊,本来自私的你变得肯为人设想,本来没有安全感的你,变得不再惧怕。坏的爱情与这一切全然相反,你唯一可见的将来就是爱情,没有别的可恋。
  好的爱情让你时刻反省自己付出的够不够多,使你不害怕老去,因为即使年华老去,你也不会失去对方。你不会担心十年后,你们的步伐不一致,因为你们携手漫步在草原上,而不是在屋檐下避雨,当雨停了,也就没必要相依下去。

 

 


像男人这样的生物

--------------------------------------------------------------------------------

  像男人这样的生物,有时候,也是很难理解的。
  他有时像流着两行鼻涕的小孩子,你很想抚爱他;有时他又像流着两条口水的野兽,你很想掴他两巴掌。
  邪恶和无辜的神情,可以同时出现在一个男人的脸上,你不知道应该恨他还是原谅他。
  他们往往自以为是,而女人则要保护他脆弱的自我。
  他们装出一副老成持重的模样,实际上却是天真烂漫,只要有一个女人对他说:“你真厉害!”他就立刻弃械投降。
  他咔以为自己爽快利落,其实有时候比女人还要婆妈。
  他以为自己是妻子儿女情人眼中的英雄,他为他们提供一切,其实,他不过是他们的圣诞老人而已,负责买礼物。
  他踌躇满志的时候,心里其实好害怕。
  他最害怕失败的时候找不到藉口。
  他痘把爱情放在第一位,却希望女人把他放在第一位。
  他努力使自己一无所缺,到头来却总觉得缺少了些什么。
  像男人这样的生物,仔细看一看,原来是伤痕累累的。

 

 

 

男人要的三份礼物

--------------------------------------------------------------------------------

  送礼物给男人是一件很头痛的事,那些什么都没有的男人,你根本不会爱上他,什么都有的男人,你又可以送什么给他呢?
  衣服、领带、皮带、手表、公事包都送过了,没有什么新意。送一辆新车给他,不是每个女人都付得起的,除非是用他的钱。编织一件温暖牌的毛衣给他,也是好主意,可惜现在大部分女人都不会打毛衣。
  每次想到要买礼物给男人,就觉得很无助,每一样东西对他来说,也许不过是锦上添花或者可有可无。送礼物给女人反而容易,单是宝石和珍珠就很多种。
  每当女人问男人:“今年生日你想收到什么礼物?”也是男人头痛的时候,他实在想不到自己还欠些什么,他所欠的,根本是女人买不起的。
  最后,女人只好用一份礼物的价值来表达自己的心意,她花了一个月的薪水送一份贵重的礼物给他,男人虽然感动,却会认为这个女人太爱花钱,不是个贤妻良母。
  原来,男人最喜欢的礼物只有三份。
  一顶高帽。不时向他送上一顶又一顶的高帽,称赞他、崇拜他。
  仰慕的眼神。即使他做了一件很笨的事,你还是送上这样的眼神给他。
  生命的安慰。让他知道,你会与他同甘共苦,你是他心灵的安慰。
  他收到这三份礼物,就会送你很多礼物。

 

 

 

球场上的奔放演出

--------------------------------------------------------------------------------

  在女校念书,没机会踢足球,刚刚入行当编剧时,戏剧组和综艺节目组的男同事要来一场足球比赛,我们女编剧,也只有做啦啦队的份儿。那是我第一次在现场看足球比赛。
  那群男同事,脚法了得的寥寥可数,上场五分钟就脸色苍白,要离场休息三十分钟的大有人在。但这才是男人。看到平日彬彬有礼的男同事,为了一球而跟另一个男同事吵得脸红耳热。只觉得男人的粗鲁也有可爱的一面。
  不是网球,也不是哥尔夫球,一定要是足球,我们才看到男人率真的一面,只要替他洗那件肮脏的球衣的人不是你,你会很享受看他在球场上奔放的演出。
  男人会愿意承认自己不懂女人,但是有三样东西,男人是绝对不肯承认自己不懂的,那是性、功夫、足球。
  不管你喜不喜欢,如果从来没碰过足球,就是没有学习怎样做男人。
  男人的一生,付出那么多汗水,也无非为了享受把球射入龙门那一刻的欢愉。

 

 

 

英雄与宠物

--------------------------------------------------------------------------------

  女孩子告诉我,她从前的男朋友在她心中是个英雄。他见义勇为,他时常保护她,他让她觉得很自豪。可是,那又为什么会分手呢?她苦笑说:
  “你也应该知道,但凡英雄都不会是一个好的男朋友。”
  是的,他是大侠,他是英雄。他可以保护她,却不懂照顾她。
  如果有人拿着一把刀要伤害她,他一定会挡在她前面为她挨一刀,可是,当她患感冒躺在床上想撒娇的时候,他却不解温柔。
  如果发生火警,他一定会背着她一起逃生,绝对不会丢下她,可是,她觉得寂寞,需要他听她诉诉苦,他却会认为她无病呻吟。
  如果沉船,只有一件救生衣,他一定会义无反顾地替她穿上,逼她逃生,只是,她需要关心的时候,他总是不在身边。一对恋人,一起遇到火警或者遇上沉船意外的机会少之又少,爱上了英雄,又有多少机会可以欣赏到他侠义的一面?
  英雄和大侠往往是差劲的情人,他们毫不了解女人,他们不知道女人需要英雄也需要宠物。一个好的男人,应该是英雄和宠物二者的化身。她有危难的时候,他充当英雄,她需要人陪伴的时候,他就乖乖地蟋缩在她身边,做她的宠物,逗她开心,玩些把戏哄哄她。
  如果他只是一头宠物,女人会看不起他。
  如果他只是一位英雄,女人又会觉得遗憾。
  从来只有宠物变成英雄。例如义犬救主或者聪明肥猪叫醒主人逃离火场,哪里有英雄变成宠物?女人爱上了英雄,就别期望他会变成宠物。

 

 


他能抱一个他不爱的人

--------------------------------------------------------------------------------

  男人比女人较能拥抱一个已经不爱的人。
  当女人不爱一个男人,她不会愿意拥抱他,除非他流泪哀哭,她才会于心不忍抱一抱他,否则,她只会替他翻一翻衣领,扫一扫肩膊上的尘埃,或者拍一拍他的手背,她不会拥抱他。拥抱一个人,毕竟需要付出感情。
  但是男人却可以。他已经不爱她了,可是看到她楚楚可怜的样子,他还是会用力拥抱她,就像从前一样。
  一个女孩子说,已经分手一年了,但那次见面,他拥抱她,他是不是还爱她?如果他还爱她,那为什么在放手之后,他却说:
  “不要再浪费时间在我身上。”
  男人拥抱一个他已经不爱的女人,不过出于一种悲天悯人的情怀。她需要他抱,她忘不了他,他于是义不容辞地抱她。他不爱她了,但是抱抱她是没有问题的。他有这种绅士风度,他也有义务为旧女朋友提供一个怀抱。如果连一个拥抱都吝于付出,他未免太无情无义了。
  男人的肩膀和怀抱,随时可以慷慨就义;女人的肩膀和怀抱却是爱情,只能留给她所爱的人。她会为爱情而收回她的怀抱和肩膀,男人却会为情义付出肩膀和怀抱,他能抱一个他不爱的女人。

 

 


“威哥”的鱼水之欢

--------------------------------------------------------------------------------

  治疗阳痿的口服药Viagra面世,成为许多男士的福音,有报章把Viagra译做“伟哥”,“伟”是什么意思?是雄伟、宏伟和伟大吗?我只知道此后叫阿伟的男人会不幸成为被调侃的对象,女人叫你“伟哥”,也许不是崇拜你,也不是丝萝托乔木,而是叫你最好还是服一颗“伟哥”吧,不要那样垂头丧气。
  把Viagra译做“威哥”会不会更贴切一些?男人最喜欢显威风,威是威风再现,威风八面。如果你女朋友是外国人,你就扬威海外了,恭喜你。
  女人叫你“威哥”是怜借你,吃一颗“威哥”吧,不要那么辛苦,我是爱你的,鱼水之欢如果没有爱情,又有什么意思?我不介意你要吃“威哥”,我很愿意做“威嫂”。
  既然女人有神奇胸围,男人有“威哥”或者“伟哥”也是理所当然的,彼此彼此,毋须自卑。我这样做也是为了你,爱情不过是哄哄别人也哄哄自己,你骗骗我,我也骗骗你,不必太介怀真与假,最好不要寻根究底。我高耸入云,而你是如此挺拔,我们互相安慰,把最美丽的东西献给对方,在寂寞孤苦的夜里,我们甚至相拥哭泣。
  “我是假的。”我向你剖白。
  “我也是假的。”你向我忏悔。
  那有什么关系?只要情是真的就最可贵。

 

 

折翼的小鸟

--------------------------------------------------------------------------------

  报上报道两名花甲老翁分别在嫖妓时马上风死亡,一个是中途一命呜呼,另一个是“出师未捷身先死”,还没开始已经中风,吓得和他开房的妓女连忙逃跑。
  这种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报纸偶然也会报道老翁马上风的消息。专家调查指出,大部分男人马上风的时候,都不是和自己太太一起,他们若不是正在嫖妓,便是跟年轻的情妇温存。
  原来,男人在情妇或妓女身上,才会置生死于度外。可惜,一旦出事,来领回尸体的,往往是他太太。一个七十多岁的老男人“战死沙场”,妻子儿女孙儿来认尸,情何以堪?
  有些妻子是在那一刻才知道丈夫爱寻花问柳。他都一把年纪了,平时走路也要人搀扶,晨运也不够气力。他嚷着要吃补品,还以为是为健康着想,想不到另外有用途……
  几十年夫妻恩情,看着他这样死去,你说应该恨他还是怨他?真是应该怨他,怨他不自量力,以为自己宝刀未老,却成为折翼的小鸟。
  男人为男人辩护,说人老了,时日无多,去找寻快乐也是理所当然的。可是,男人,你们要最后的欢愉,还是最后的尊严?

 

 


上面还是下面?

--------------------------------------------------------------------------------

  A君怕老婆,但又生性风流,常常出去找女人。老婆没他办法,又没证据,于是每次他夜归、整夜不回家或者身上有其他女人的味道,她就怒火中烧打他。
  动手之前,她会让他选择打上面还是打下面。
  如果打上面的话,脸孔被打得青一块红一块,别人一看就知道他被老婆打,他还有什么颜面出去见人?泡妞的时候,那些女人看到他的样子,知道他有一个这么凶的老婆,才不敢碰他。
  苦苦思量,权衡利害之后,他让老婆打他下面。打下面的话,没人知道被老婆打过,他还可以保留一点颜面。而且,如果他下面被打伤了,不能尽丈夫的责任。他老婆也会失去一些欢乐,所以他相信老婆如果打他下面的话,一定不舍得出手太重,打上面则很难说。于是,他悲壮地挺起胸膛,闭上眼睛说:
  “请打我下面!”
  所谓痛苦的抉择,大概就是一个男人要在刹那之间决定舍上面,救下面,还是舍下面,救上面,如同秃头的男人要决定吃不吃一只据说很有效但是有可能导致阳痿的生发药一样,要上面还是要下面?男人的抉择,总是悲壮的。

 

 

分裂成上下左右的男人

--------------------------------------------------------------------------------

  女孩在电邮里问,男人为什么可以同时爱两个女人?他瞒着女朋友跟另一个女人一起时会内疚吗?
  男人的精神和肉体是分裂的,分成上下两部分和左右两边。
  米兰昆德拉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里说,男人的下半身是成人,上半身却是婴孩,他用下半身做些成年男人的事,上半身却像婴儿一样嗷嗷地吮吸女人的乳房。
  他既是男人,也是男孩,那么,他当然也像小孩子那样好奇,受不住诱惑和无法信守承诺。他要征服你的时候,他是个成人,他对不起你时。他又变成一个无辜的小孩子。
  他的脑袋在上半身,他的爱、道义和理智也在上半身,但是他的下半身却是魔鬼,不听上半身指挥。他上半身多么坚贞,也敌不过下半身的软弱。
  彼德·梅尔在《有关品味》一书里,提到朋友带他到伦敦梅菲尔区芒特街九十五号找一位一流的裁缝师傅订造西装,这里的服务非常贴心,裁缝师傅为你量身时,会问你,你的生殖器官要摆在拉链的左边还是右边?他会视你的习惯而决定在哪一只裤管里多留些位置,使你穿起来更加舒适。
  女人从来就没有摆左边还是摆右边的问题,下半身也不会跟上半身分裂?男人做的,我们当然也无法理解。

 

 

让人伤心的人肉电暖炉

--------------------------------------------------------------------------------

  女孩在电子邮件上问我,有什么方法可以令被窝暖一些?
  最暖的方法当然是在被窝里放一座人肉电暖炉,这种暖炉不会令人皮肤干燥,不会有泄电的危险,而且可以抱在怀里,唯一的缺点是这座人肉电暖炉可能会发出巨大的鼻鼾声,而且,他有两条腿。
  她本来也拥有一座人肉电暖炉,每天晚上,她抱着他,让他的体温沁人她的身体,他用强而有力的手,把她紧紧抱入怀里,温柔地问她:“暖吗?”
  然而,某一天,这座有两条腿的人肉电暖炉走了,她的被窝从此变得冷冰冰。
  昨夜睡觉之前,她先用电风筒把被窝吹暖,然后顺手把自己冷冰冰的双手和双脚吹暖,才可以钻进被窝里,怀念从前那个男人暖暖的胸膛。
  如果没有人肉电暖炉,当然还有其他方法可以令被窝暖一些。譬如养一头长毛狗,抱着一头长毛狗,压根儿就像抱着一个暖水袋,这个狗肉暖水袋比人肉电暖炉优胜的地方是它虽然有四条腿,但却不会逃走,它只害怕你不肯让它睡在床上。它比男人更暖,或许会发出梦呓,却绝对不会发出巨大的鼻鼾声。睡醒之后,不会有口气,更不会长出满脸胡须,更不会在你熟睡的时候骚扰你。
  这个狗肉暖水袋最可爱之处是。它不会半夜起来穿上裤子回家去。
  狗唯一做不到的是它不能用强而有力的手,把你抱入怀里,问你:“暖吗?”如果它会说这两个字,才真恐怖。
  我们所追寻的,原来就是这一点点差别,他会说“暖吗?”就是这两个字最暖,可惜,他还会说很多让人伤心的说话。

 

 


为了头顶而结婚

--------------------------------------------------------------------------------

  看到一份问卷,访问好几个男人,问他们为什么想结婚。
  有些男人是因为害怕孤单,有些男人是因为找到梦中情人,有些男人是因为女朋友出现了第三者,有些男人想找个女人替他生孩子,有些男人是因为女朋友有了孩子。一个男人比较坦白,他说:
  “结婚的原因,是我发现自己开始秃头。”
  秃头,原来也是男人甘心被女人束缚的原因。这个时候,还不快点找个女人收留了自己,等到头发全部脱光了,也许只能够找个条件差许多的。
  当头发不再留恋男人的头顶时,也是男人不再留恋单身生活的时候。眼看自己的头发一天一天离弃自己,眼前这个女人虽然不是最理想的,她父母更是绝顶麻烦,但是,已经一起这么多年了,她是比较容易接受他秃头这个现实的。如果甩了她,一段时间找不到另一个,头发愈来愈少,其他女人未必肯接受他这副样子。那时候,戴个假发去追求女孩子,双方感情稳定之后,也许又得为应不应该把真相告诉她而烦恼。
  照照镜子,原来已经开始秃头了,而且来势汹汹,即使是英雄豪杰,也难免心惊胆裂,眼前这个女人纵有千般不完美,男人也只好壮烈牺牲。
  想令一个男人和你结婚,也许可以试试买一种会令他脱发的洗发剂给他用,发现洗发剂见效之后,就找一天不经意的跟他说:
  “噢,你好像开始秃头。”

 

 

岁月的世伯

--------------------------------------------------------------------------------

  有些男人是从来没有年轻过的。他没穿过牛仔裤和球鞋,唱过民歌弹过吉他,没跳过劲舞,没开过快车,没爱上过比自己年长的女孩子,没试过反叛,其至没长过一颗暗疮。
  从十七岁开始,他们就爱穿白色衬衫、西裤、黑色原子袜和皮鞋。到了二十三岁,他们已经急不及待穿上“梦特娇”。
  他们二十岁的时候,样子已经老成得像人家四十岁。当他们与同龄的朋友走在一起,别人会以为他是他朋友的爸爸,因此尊称他一声“世伯”。女孩子也不会看上这种没有青春期的男人,免得跟他出去时,被人以为她搭上一个老男人。
  在学校演话剧时,这种男孩子永远是饰演爸爸或饰演老太爷的首选,根本不用化装,单凭外形就令人信服。如果演的是耶稣降生,他们当然是饰演约瑟而不是小天使。
  年少老成的男孩子看来都像哲学家,如果不是整天思考人生,怎会老得这么快?
  他们二十岁的时候像四十岁,四十岁的时候也像四十岁,六十岁的时候,大概也没有什么变化。当同龄的朋友都老了,他们反而好像没有老,因为他们老化的过程在二十年前已经开始。
  年少老成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够跑赢光阴,岁月也要尊称他一声“世伯”。

 

 


一个糟老头的诞生

--------------------------------------------------------------------------------

  男人说,每一个女人到了最后都会变成她自己的妈妈。
  男人也好不了多少,每一个男人到了最后都会跟他爸爸一样,变成一个糟老头。
  一个中年男人对太太说:“我希望我比你早一点死。”
  这不是深情的剖自,而是出于恐惧。
  男人先走一步,剩下女人的话,女人是不会寂寞的,她可以去跟孩子住,跟孙儿玩,跟一群同年纪的女人搓麻将,当义工,或者结伴去旅行。男人不在了,女人反而自由。
  如果女人先走一步,男人就可怜了。一个男人,不好意思去跟孩子住,或者天天打电话跟孩子诉苦,他也不擅长带孙子。男人都是孤独的,即使寂寞,也不会主动找朋友。几个老男人走在一起,有什么事情可做?看来就只有下棋了。喝酒和去找女人,他们已经力有不逮。
  男人老了,不想回家,那个家已经住了几十年,天天对着同一个女人,谁想回去?但是不回家又有什么地方可以去?他已经不年轻了,难道去打游戏机?
  好吧,回家吧,家里那个女人早就变成她自己的妈妈,一看到他,不是噜嗦他,就是管束他,甚至奚落他。想起这个女人当年那么仰慕他,今天却因为他老了,而倒过来成为他的主人,男人的眼泪不禁在心里流,不得不承认自己已经是个糟老头了。

 

 


只因为没有别的可说

--------------------------------------------------------------------------------

  有一位旧同事,年纪不大,却常常沉缅过去。在公司里,他从来不放过任何机会告诉其他人,他十年前多么风光,今天许多有名气的人都是他调教出来的。无论是正在开会,吃午饭,他总是向大家重复又重复他当年的威风。如果你不幸一个人坐在办公室里百无聊赖而给他看到,你就糟糕了,他会坐下来重复他的威风史,不肯离去。
  他老是觉得自己今天是虎落平阳,回味过去的同时,他的牢骚也是愈来愈多。我的上司们都不肯见他,只有我还肯听听他想当年和发牢骚,每次被迫听他怀缅过去,我就后悔我太心软,希望下一次可以找到藉口避开他。
  一次,我正忙着写稿,他硬要坐下来。又一次滔滔不绝的怀缅过去,我很老实的跟他说:“不如忘记过去,活在今天。”我的说话,他好像完全听不进去,而且愈说愈激动。
  看着他那样努力地活在过去,我忽尔明白,一个人爱着恋着那消逝的一切,只因没有别的可说。
  他怎会不知道自己的好日子已经过去?他只是不愿意承认罢了。重复又重复,往事终于恍如昨日,长醉不用醒。
  叫他忘记过去,活在今天,那是不可能的,他根本看不到自己的将来,唯有以坚实的回忆来对抗命运的残酷。

 

 


沉迷的人是可怕的

--------------------------------------------------------------------------------

  如果有一个男人沉迷地爱你,你应该尽量享受这份爱,但是不要期望他能够爱你到永远。
  沉迷的人是可怕的,他们一旦清醒,就会变得很无情。
  他那么沉迷地爱你,必然是因为你和他之间有一种差异,也许是你不爱他,也许是你身边有人,也许是你条件太好,对于如梦似幻、看似遥不可及的东西,我们才会如此沉迷。
  人不会永远沉迷,有一天,他一觉醒来,会发现这一切都是不平等的,他在虐待自己,也在被你虐待,过去是他遇溺,今天的他不会再跳到水里;他会怀疑,他是否曾经爱过你,而你又是否那么值得他爱你。为了尊严,他否定过去的一切,收回对你的依恋和着迷。以前那个不是他,如今这个才是他,他是个冷漠自持的人,从没爱过你。
  如果你那么不幸,在这个时候终于被他感动,爱上了他,你将会很痛苦,他决不会像以前那样深沉地爱你,在你堕落之前,他早已经自拔。
  迷恋一个人,就像中了魔一样,不由自主,再怎么聪明的人,也会不惜一切掏空自己所有感情,一旦醒来,已经没有剩余的感情了,变成无情是很理所当然的事。
  被一个男人沉迷地爱着的时候,不要指望他明天还会如此,你和我都应该明白物极必反的道理。

 

 


算算男人的命

--------------------------------------------------------------------------------

  我会替男人算命,而且他们听过之后一定会说很准。
  无论他的眼耳口鼻长得怎样,我会告诉他,他命中注定有很多女人。男人听到自己命带桃花,一定沾沾自喜,点头同意。即使他只是有过一、两个女人,他也会认为身边有不少女人仰慕他。每个男人都喜欢而且相信自己受女人欢迎,这样说准不会错。
  不理他的掌纹是简单还是复杂,我会告诉他,他是个很重感情的人,这一点,男人是一定会同意的。薄幸寡情的男人也会认为自己其实已经很有良心。
  无论他是金木水火土哪一型。我会告诉他,他不计较金钱,所以,即使赚了钱,也不会有太多积蓄。男人都希望别人觉得他慷慨,最吝啬的男人都不会承认自己吝啬,他认为自己已经很阔绰,所以你说他不计较金钱。一定不会错。
  不理他的外表是大人物还是小人物,我会说他现在所做的事是大材小用。男人听到这一句,压根儿就以为自己遇到知音。无论他现在做什么职位,成就有多高。男人都会认为自己是大材小用。
  男人的命,只要你说他有情有义,有桃花,有遗憾,有时候怀才不遇,他一定会以为你真的会算命。

 

 


一个人的味道

--------------------------------------------------------------------------------

  有人喜欢香薰,我却受不了。
  朋友在家中一角永恒地燃点香精,从白昼到黑夜,屋子里弥漫着她喜欢的香味,每次嗅到,我只觉得头痛。
  焚香本来是一件优雅的事,但那浓烈而虚假的香味,却无法使人静心。嗅香味也会嗅上瘾,日子久了,就会依赖某种香味,如同习惯涂香水的人,不能一天不涂香水。
  我不涂香水,朋友送给我的香水,放在浴室里放得太久,终于也蒸发掉。不想浪费,每次外出前都提醒自己要涂一点香水,可是通常都因为太匆忙而忘记了,身上唯一留着的,是肥皂的香味。
  如果喜欢香味,宁愿在家中一角常放一束姜花,它的香味比香薰清新得多。其实,不必燃点香精,不必涂香水,只要你仔细去嗅一下,你会发现每个人的皮肤都散发着一种独一无二的香味。
  婴儿吃奶,所以身体常常散发着一股乳香味;印度人爱吃咖喱,他们身体常常散发着咖喱的味道。我们长年累月偏爱某种食物,我们多年来使用某种香味的肥皂,这些物质的气味也渐渐变成我们自己的气味,从每个毛孔散发出来。
  只要嗅到那种味道,你就知道是他了,当他不在你身边,你还可以回忆他的味道,想念他的味道,他回来了,你在他怀中又嗅到那股熟悉的气味。
  当你不爱一个人的时候,你也会逐渐把他的气味淡忘。长夜漫漫,那曾经和你很亲昵的味道,也会随风而逝。我怀念人的味道。

 


愚蠢的约定

--------------------------------------------------------------------------------

  你曾否跟别人有过愚蠢的约定?
  我曾经跟一个男人约定,如果到了我认为应该结婚的时候,仍然没有人娶我。也没有人肯嫁给他,那么,我们结婚吧,他爽快地答应。每次谈天,我们也提起这个约定,或许有一天这个约定会成为事实。
  年复一年,没有人想娶我,也没有人想嫁给他,可是,他不想娶我,我也不想嫁给他,我们从没有爱过对方,我们只是憧憬一个美丽的约定,然后因为这个约定而觉得自己不平凡。
  终于,他结婚了,彼此都松了一口气。
  那个时候,我以为世上真的会有一个男人因为我想结婚而和我结婚,他知道我不爱他,他也不知道自己爱不爱我,但没关系,反正我们有过一个约定。
  我们曾经多么天真和愚蠢。
  你曾否和一个男人约定,即使将来他爱上别的女人,他仍然会待你很好?只要你开口,他仍旧愿意为你赴汤蹈火,你如果需要一个肩膀歇息,他仍旧义不容辞。你跟他勾手指,说:
  “我们就这样约定好吗?”
  他义无反顾地点头。
  只是,许多年后,当你想要一个肩膀歇息的时候,你不会有勇气提醒他,你们有过一个愚蠢的约定。

 

 

你一定是对的

--------------------------------------------------------------------------------

  当你疯狂地爱着一个人而所有人都说你是错的,你不必相信自己是对的。错又何妨?
  当你离开一个人而所有人都说你是错的,你必须相信自己是对的。错了又怎样?已经不可能回头。
  有人在跟旧情人分手以后,不停怀疑自己是否做对。自从离开他之后,就没遇过一个比他好的男人,有了比较,她才知道自己当初不懂珍惜,她开始承认自己做错了。
  这不是自讨苦吃吗?不如相信自己一定是对的。
  一定是他有许多缺点,一定是你们无法相处,你才离开他。你不是一时冲动,也不是对他太苛刻,你这一辈子做得最对的一件事就是离开他。
  你必须这样相信,才是爱自己。
  午夜梦回,觉得寂寞和后悔的时候,你要再一次告诉自己,离开他是对的。只有这样坚定不移,你才能够摆脱他,找到一个比他好的男人。
  事实上,你不一定是做错了,每当我们做了一个抉择,我们总会怀疑自己是否应该选择另一种做法,却不知道根本不可能再选择。凡是不能再回头的爱,你也应该相信自己离开得对。

 

 


当女朋友约了旧男有友

--------------------------------------------------------------------------------

  署名阿立的男孩来信提出一个很有趣的问题。他想知道,当自己的女朋友要跟旧男朋友见面,男人应该怎样面对?应该小器还是应该大方?
  阿立正为这件事烦恼。他女朋友要去跟旧男朋友见面,他知道了,心里有点不高兴,女朋友看到他不高兴的样子,就说:
  “你是不是对我没信心?”
  下一次,当他表现得很大方,毫不在乎的时候,她又噘起嘴巴说:
  “为什么你一点也不在乎?你是不是不再爱我?”
  阿立很头痛,不知道女人心里想些什么,她想他在乎还是不在乎。
  如葵埤还爱着以前的男朋友,她绝对不会告诉你她约了他见面。她不爱他,她在乎的是你的反应。你不想她见他,她心里其实是很高兴的。但她一定要去,所以只好安抚你说:“你对我没有信心吗?”女人有时候喜欢把男人当成一个小孩子。
  如果你表现得很大方,由得她去,她难免觉得失落,她是那么有吸引力的女人,你竟然放心她与旧男朋友见面,你是不是不再紧张她?男人面对这个头痛问题,唯一可以做的,是先小器,后大方。她说要去见旧男朋友,你先是表现小器,然后大方让她去,跟她说:“我不是信任他,而是信任你。”这样,她不会再怀疑自己的吸引力,可以高兴的去,而且心里还是想着你。

 

 


我是处心积虑的

--------------------------------------------------------------------------------

  女人指控男人:“你是处心积虑追求我的,你早就对我有意思,让我一步步掉在你手上。”
  男人连忙自辩说:“不,我绝对没有处心积虑,我不是一开始就对你有意思的,我是后来才喜欢你的。”
  这种男人真是不解温柔。依他的说法,他好像不是一开始就被她吸引,他没有什么计划追求她。没用过心思,没下过苦功,其至不曾患得患失,只是顺手追求她,而且很容易追到了。
  哪个女人会喜欢听这种说话?
  她多么希望他第一眼就爱上她,然后开始部署怎样能够接近她,追求她,他甚至有一套完整的计划。他不惜埋伏在她身边一年、两年,或者更长的时间,取得她的信任,感动她,令她对他改观,不知不觉间就爱上了他。
  他像策动一场战争那样来夺取她的芳心,这才是最中听的。
  如果他只是忽然爱上她,顺手追求她,试试看,一试就成功,得来不费吹灰之力,她难免有点儿失望,她是不是不值得他下一点苦功?
  明明没有处心积虑,男人听到女人的指控,还是应该大方地承认:“是的,我是处心积虑的。”

 

 


现在就想见你

--------------------------------------------------------------------------------

  被你爱着,就应该享有特权。
  其中一项特权就是想见你时随时可以见到你。
  深夜里,忽然想见你,打电话给你,说:“我现在就想见你。”
  那么,请你不要问我有什么急事,是不是不舒服,你只要马上来见我就可以了。
  你匆匆赶来,发觉我没什么急事,我只是想见你,请你不要说我任性,你应该欣赏我的率直。曾经有一刻,我是那么渴望见你,以致我甘心冒着被你拒绝的危险,大胆提出要求,你不是应该感动吗?
  我一个人走在喧嚣的街上,情绪低落,心里疯狂的想念你,我打电话给你说:
  “我想见你!”
  请你不要问“什么时候”,笨蛋,当然是现在,如果不是现在想见你,打电话给你干什么?这个时候,希望你能说:
  “你在哪里?不要走开,我马上来。”
  如果你不能马上来,你以后也不用来了。
  当我说想见你,请不要问“为什么”,如果你愿意来,不用问为什么,你不愿意来,又为什么要问?

 

 


去捣乱他的办公室

--------------------------------------------------------------------------------

  老实说,每次跟男朋友吵架之后,我最想做的事情是悄悄闯上他的办公室大肆捣乱一番。首先把办公桌上的东西全部扫到地上,然后把他的电脑举起再掷到角落里,接着砸碎所有值钱的东西和重要文件,再把办公桌翻转,拿起椅子扔到墙上。拗断一只椅脚用来敲碎所有玻璃……
  意犹未尽的话,再跑到停车场,跳上他那辆心爱的车子上狂端几脚。
  仿佛只有这样,才可以一泄心头之忿,让他知道惹你生气的代价。当然,最好是他看到自己的办公室惨变废墟之后,还立刻跑来,热泪盈眶地拥抱着你,赞美你是他见过最敢作敢为而又可爱的女人,他这辈子也爱死你。
  假使是这样,压根儿就是一场生死恋。只是,现实生活里,我和你都没有这个胆量。万一在他的办公室捣乱时被警卫抓着,岂不是要被拉上警察局?这还是其次,最怕男人看到你这么恐怖,不敢再跟你一起。
  于是,每次跟他吵架之后,唯有想像自己已经跑上他的办公室狠狠捣乱了一番,还看到他可怜兮兮地收拾残局的样子。只有这样,我们的心情才会舒畅起来。
  除了不敢,我们还是舍不得,舍不得践踏他神圣的战场。所以,男人,当你激怒女人的翌日,回到办公室,发现自己的办公室没有被人捣乱,真的应该庆祝一下。

 

 

一个绑匪写在情人节的信

--------------------------------------------------------------------------------

  每个男人被埋怨不会写情书的时候,他们总是举出一大堆藉口,譬如:“我对你是真心的,不用写下来。”、“天天都见面,还用写情书吗?”、“我知道你不在乎这些”。
  说到底,他们就是不写。情书是那么缠绵、温柔、细致而又感性的文字,男人到底是不擅长的。
  然而,在情人节里,男人好歹也应该写一封情书吧?不会写情书,那么,写一封绑票信也可以,收信人是女人的父母。
  世伯,伯母:
  当你们收到这封信的时候,你们的宝贝女儿已经在我手上。
  你们猜得没错,我是用甜言蜜语把她骗回来的。她也是活该的,这么大个人了,还相信爱情是义无反顾的跟一个男人共赴天涯。她还笨得相信爱情是一生一世的事。她笨得可爱,我不绑架她,怎么对得起自己?
  有时候,她会问我:“你爱我吗?”有时候,她又会问:“你会和我结婚吗?”我不禁怀疑是我绑架了她,还是她绑架了我。
  女人的问题,真是很难回答。你们的女儿是什么时候变成问题女人的?
  言归正传,你们一定在考虑赎金问题?这正是我接下来要跟你们谈的。我本来打算勒索你们五千万,但是现在,我打算无条件释放她,她却赖着不肯走。请你们救救我!
                   一个绑架了你们女儿的蠢才

 

 


爱我还是爱我的身体

--------------------------------------------------------------------------------

  收到几个女孩子的来信,她们都有同一个问题,就是在跟一个男人上床之后,才开始怀疑他爱不爱她。
  很奇怪是吧?在没有跟他上床之前,她们百分之一百肯定这个男人是喜欢她的,但是一旦发生了关系,她就立刻怀疑他,他是爱她的吗?还是爱她的身体?他在此之前对她的热情和迷恋,会不会都是为了和她上床?
  男人一旦表达了他的原始的欲望,也就是女人开始动摇的时候。
  她口里说:“我是自愿的,那是很自然的事。”心里却在思考他的动机,把他想得很坏。
  更奇怪的是,当那个男人跟她发生过一次关系之后就消失,或者找藉口不再见她(譬如说已经有女朋友,不想伤害她),这个时候,她反而能够肯定他是爱她的。是的,如果不是这样相信,她就是被骗了。
  男人从来不会怀疑女人到底爱他还是爱他的身体,如果她爱他而不爱他的身体,他才真的难过。
  一个人怎能够和自己的身体分开?女人应该思考的是他爱不爱她。怎么才知道他爱不爱她?是否被爱,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感受,但是,在发生了一次关系之后就消失的男人,肯定是不爱你的,他只是爱你的身体。

 

 


深情的拒绝

--------------------------------------------------------------------------------

  女人不介意付出,但是当她无条件地付出的时候,她总是希望男人会拒绝,他拒绝,她才会感动,甘之如饴地付出。如果她给他,他立刻就答应,她多少有些失望。她决定为他放弃一份工作,如果他知道之后说:“好。”她不禁有些失落,她是几经挣扎,觉得他最重要,才为他放弃自己很想得到的东西,但是他竟然一声“好”就全盘接收过来,他有没有想过她所经历的思想挣扎?他到底有没有感动?
  如果他说:“不,你不要为我放弃任何东西。”他强硬地拒绝,她才会觉得自己的牺牲是值得的,她才会相信,这个男人是疼她的,那么,她便能够义无反顾地为他放弃更多。
  她不停为他付出,他从来没叫她停止,每一次,他都理所当然地接受她付出的一切,终有一天,她会伤心地问他:
  “为什么你总是接受,而从来不回报?”
  所谓回报,就是偶然残忍地拒绝她无条件的付出,说你承受不起这样的深情。拒绝也是一种感动,从不拒绝,仿佛就是麻木不仁。
  她把身体给你,你说:“不,不需要,我喜欢的是你。”那么,她才会义无反顾地给你。

 

 


请赞美我的躯壳

--------------------------------------------------------------------------------

  男人说:“我喜欢你,是因为你有思想,有智慧,能够和我沟通,我从没有遇过一个这么了解我的女人。”
  你听到了这番说话,当然高兴,但是也不禁想问:“那么,我的外表呢?”
  他一直强调最欣赏你的智慧,但是强调得多,你却有点儿失望,你是否只有内在美而无外在美?
  你不是美人,但是你总希望他有时候会赞美你,即使只是赞美你的秀发,你的手指,你的脚踝,也是好的。
  谁知道他说:“这些都不重要,最重要是你和我沟通得来。”
  他竟然不知道这对你有多么重要。于是,有一天,你悉心打扮自己,然后问他:“我漂亮吗?”
  你以为他会抱着你,赞美你,谁知道他竟然说:
  “你以为我喜欢你是因为你的外表吗?”
  对女人来说,这个打击真的太大了。
  男人在赞美一个女人的智慧时,可否也稍微赞美一下她的躯壳?这是男人应该有的智慧。
  “躯壳会老的。”男人语重心长地说。
  如果我不是知道躯壳会老,我才不需要你的赞美。肉身衰朽乃见智慧,你将来有很多时间赞美我的智慧。

 

 


但愿我比现在年轻

--------------------------------------------------------------------------------

  如果你还相信一个男人会改变,你不是太年轻,就是太幼稚。
  那天听到一个女孩子跟她妈妈说:“他会改的。”她说的是她的男朋友。她只有十九岁,不能怪她。可是,当我听到一个二十九岁的女人说:“他会改的。”我认为她太幼稚。
  年轻的好处,是我们相信人会改变,起码我们可以用爱去改变对方。
  年轻的悲哀,也是我们相信人会改变。
  相信爱情可以令一个人改变,是年轻的梦,这个梦随着年纪老大,也开始醒来。
  他无法对一个女人忠诚,那么,他就永远无法对一个女人忠诚。
  他自私,他永远也自私。
  他冷漠,就永远不会变成一个温暖的人。
  浪子永远是浪子。
  他凡事拖拖拉拉,就永远不会变得爽快。烈性子的他,不可能变成一个温和的人。
  粗心大意的他,也不可能变得细心体贴。
  人永远犯同一种错误,只是每次犯错的情况和程度不同,修补的方法也愈来愈高明。
  今男人改变的,也许是上帝的爱或者佛祖的慈悲,但绝对不会是女人。
  你说,你会改变,我但愿我比现在年轻,相信人会改变。

 

 


你绝对不用说“我爱你”

--------------------------------------------------------------------------------

  以前,女人很害怕男人不肯说“我爱你”,现在的女人愈来愈坚强和独立,男人愈来愈软弱,女人反而害怕男人说:“我爱你。”怎样回答他才好呢?
  一句“我爱你”就是一项承诺,女人再不愿意被承诺束缚。即使很爱一个男人,如果他说了“我爱你”,女人也就不必说。女人通常都是被抛弃的时候才说“我爱你”的。
  当他说“我爱你”,女人可以说“我也是”。这个答案比较含蓄,而且,男人跟女人不同,他不会追问:“‘我也是’是什么意思?”
  当他说“我爱你”,你可以说“你胡说”,把“我爱你”这三个沉重的字轻轻拨开。
  当他说“我爱你”,你可以说“你很诚实”,虽然答得有点怪,但是男人一听到自己喜欢的女人说自己诚实,就会沾沾自喜,诚实也是性能力的表现,他一定会喜欢这个答案。
  当他说“我爱你”,你可以噘着嘴巴说:“我不相信你。”或者说:“我讨厌你!”
  当他说“我爱你”,你也可以噙着泪水说:“不要对我这么好。”
  当他说“我爱你”。你可以说:“用行动来证明吧!”
  当他说“我爱你”,你可以轻轻叹息,然后说:“不要现在跟我说这句话,等我老了再跟我说吧,那时我会相信。”总之,你绝对不用说“我爱你”。

 

 

不要审问他

--------------------------------------------------------------------------------

  有些女人老爱埋怨丈夫或男朋友什么也不告诉她。女人知不知道这其实是她自己一手造成的?
  当男人兴高采烈地说起:
  “我那天跟阿钟喝酒的时候——”男人还没说完,女人就立刻审问他:“你什么时候跟阿钟去喝酒?为什么我不知道的?”
  男人只好扫兴地说:“不就是星期二晚吗?”
  女人一听到星期二晚,就质问男人:
  “你不是说那天要加班的吗?”
  男人哑口无言,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有趣的事,也不敢说下去。
  女人还不罢休,继续追问:
  “除了阿钟之外,还有什么人?有没有女人?你们在哪里喝酒?”
  男人听到这里,简直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以后有什么事,他也不想跟女人说。他本来想和她他分享,结果变成被她审问,然后还要向她解释。他为什么要自讨苦吃?不如干脆不告诉她。
  女人想男人什么也告诉你,最好记着,当他说那天跟某某喝茶,你不要问他是哪一天。当他说那天跟某某吃饭,你不要问他在哪里吃。当他说那天晚上跟某某喝酒,你不要问他那个某某是谁。时、地、人,有什么重要?最重要是他可以和你分享而又不用害怕被审问。
  审问一个人,是法官的职责。不是女人的职责。

 

 

不变,也是一种能耐

--------------------------------------------------------------------------------

  每次吵架之后,女人都会埋怨男人:
  “我想你是不会改变的了,这么多年来,你都是这样对我。”
  五年前开始拍拖的时候,她就埋怨他不够细心,不够体贴,不懂得照顾她,她以为他会改变,可是,每一次,大家都为这个问题吵架。失望的时候,她知道他其实是爱她的,于是就原谅了他。然而,两个人再吵架的时候,她又禁不住抱怨他从没改变。
  从没改变,也是一件好事,他从来没改变,就证明他一直没变。他五年前不细心体贴,五年后也不细心体贴,可见他对你始终如一。如果他五年前细心体贴。五年后不再如此,你才需要抱怨。如果他五年前不细心体贴,五年后变本加厉,你才需要难过。
  不变,也是一种能耐。
  他以前那么对你,如今还是这样对你,这么矢志不渝的男人到哪里找?
  当所有事情都变了,当你们的朋友都变了,他们的伴侣也变了,而你的男人竟然从没改变,这是你的福气。
  有没有想过,他没有改变自己的性格弱点的同时,他爱你愈来愈深?如果他不是愈来愈爱你,早就变得更差。而且早就受不住你天天抱怨他不改变。

 

 

 


请替我拉上拉链

--------------------------------------------------------------------------------

  跟同居的他吵架之后,可以怎样求和而又不失尊严?
  说“对不起”,面子过不去,深呼吸许多次,还是说不出。
  写一封信给他也行不通,刚刚吵完架,哪有心情立刻躲起来写信给他?大造作了。
  买一份礼物向他道歉不是不好,但这件事最快也要明天才办到,长夜漫漫,今天晚上怎么过?
  有人选择扮可怜,躲在被窝里哭泣,让他心软,但是,明明是自己不对,还理直气壮地扮可怜,你也太过分了。
  有人选择说反话,譬如说:“既然我们常常吵架,不如分手吧!”先下手为强,他不舍得你,自然不敢再生你的气,但是那么随便就说分手,说得太多,他不会再相信你。
  女人求和,应该用女人的方法。你有一些要在背后拉拉链或扣扣子的衣服吗?吵架之后,他坐在家中一角默不作声,你可以走到他面前,转个身背对着他,跟他说:“可不可以麻烦你替我拉上拉链。”或者说:“可不可以替我扣上扣子,我扣不到。”你不过请求他帮忙,男人一定有这种绅士风度。一旦愿意替你拉上拉链,他就不会再生你的气。这个时候,你可以转过身来拥抱着他,这是最柔情的道歉。百发百中,你背脊长满暗疮则例外。

 


不要有那种神情

--------------------------------------------------------------------------------

  你还记得你所爱的人做了错事之后的神情吗?
  你很爱他,但是他整夜没回来,你差不多可以肯定,他昨夜跟一个女人一起。他回来了,一看到你,他就垂头丧气,不敢望你。为了逃避你的目光,他找些无意义的事来做,譬如忽然走去检查水龙头或者去看看盆栽,他只是想挖一个洞躲起来。你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他那种窘态,正是他那种窘态让你伤心。
  做错事的,也许是你父母,你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小时候看到父母做错事之后的表情。爸爸做错了事,在你妈妈责备的眼光下,想逃也逃不了,只好恼羞成怒。当妈妈做了对不起爸爸的事,你看到她眼神闪烁不定,爸爸下班回来,她连忙躲到厨房里切菜,她根本抬不起头。
  原来,一旦做了错事,你在爱你的人面前,是那么卑微和可怜的,根本没有尊严。
  当你看过这些窘态,你会告诉自己,你不能做出对不起爱你的人的事,你不想在他面前抬不起头,你不会让你看过的那卑微和可怜的神情出现在你脸上。这副神情,既剥夺了你做人的尊严,也最教爱你的人伤心。

 

 

 

到底有还无

--------------------------------------------------------------------------------

  一个人到底是有情还是无情,也是很难下定论的。
  她离开结婚多年的丈夫,抛下孩子,去跟另一个她爱的男人生活,她是无情还是有情?她若无情,就不会为另一个男人舍弃婚姻;她若有情,也就不会抛夫弃子。
  男人在结婚前另结新欢,他离开一起生活多年的女朋友,跟一个认识才七个月的女孩子相爱。他是有情还是无情?他若有情,怎会变心?他若无情,怎会那么傻,还会为一个女孩子如此沉迷?
  背叛和被背叛的时候,我们不知道对方或自己。到底是有情还是无情。你说他无情,另一个人觉得他有情。你说他有情,对受害人来说,这仿佛是说不通的。男人为第三者离婚,他的妻子饱受伤害,有人问第三者:“你喜欢他哪一点?”她会由衷地说:“他是一个有情有义的男人。”这样一个男人,是否还能够说是有情有义?起码他的妻子绝对不会同意。
  有情又怎会残忍?无情又怎会动情?
  也许,无情的最高境界正是有情,若非有情,无法做出无情的事。有情的最高境界正是无情,只有对一个人无情,你才会背弃他,爱上另一个人。到底有还无?

 

 


起初和最后的谢谢

--------------------------------------------------------------------------------

  起初交往的时候,男人和女人总是表现得十分客气。他请她吃饭,她会说“谢谢”。她为他举箸,他连忙说“谢谢”。他为她拉凳、推门、拿东西,她都不忘说一声“谢谢”。他送她回家,她会温柔地说:“谢谢你送我回家。”
  她替他翻好衣领,他会说:“谢谢。”他送礼物给她,她微笑着说:“谢谢你。”
  她心情不好,想要见他,他陪了她一个晚上,她会感激地说:“谢谢你陪我。”
  两个人已经拖手,接吻。接吻之后。她送上一张纸巾给他抹去嘴巴上的唇印。他仍然不忘说:“谢谢。”
  他脱去她的衣服,当她动手脱去他的衣服时,他腼腼地说:“谢谢。”
  他们说着陌生人的客套话,却做着很相熟的人才做的事。
  然后,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他们不再说“谢谢”。“谢谢”这两个字从此在他们中间消失,只有当这两个字消失了,他们的关系才会变得更亲密。不再说“谢谢”,就是一种肯定,你为我做的,我不必言谢,因为我们的关系已经跟从前不一样了。
  当一对情人又再说“谢谢”的时候,也许就是分手的那一天。他们又再变成不相干的两个人,还是说一声“谢谢”比较好。

 

 


最后的道义

--------------------------------------------------------------------------------

  我不知道男人怎么想,女人如果真心爱过一个男人,那么,在向他提出分手之前,她是会仔细考虑选择这一天说分手是否适当。
  明天是他的重要日子,他的事业前途就在明天决定,那么,她无论如何也不忍心今天跟他说分手,明天再算吧。等他春风得意的时候才告诉他一个坏消息,总是比较仁慈。
  他明天要策划一项工作或者行动,他全副心思都放在明天,只许胜,不许败,那么,女人也只好装着今天仍然爱他,在他出去之前,给他一个深情的拥抱,她不想毁了他。
  他生病,躺在医院里,在这天之前。你早就不爱他了,可是,在他需要关怀的时候,你又怎能说分手?于是,只好一直照顾他,直到他康复才离开他。
  也许,明天将要发生的,只是一件很小很小的事。他要考试、他要面试、他要到外地公干、他要跟父母兄弟和好如初、他接受一份新的工作、他生日、他父母的死忌、他去参加赛车、他去跳降落伞……总之,今天晚上跟他说分手以后,你不希望他明天会发生意外或者一些影响他一生的事情。
  是的,不再爱他了,在知道他明天最好无牵挂的时候才说分手,是女人对男人尽最后的道义。男人又会否向女人尽同样的道义?

 

 


不要再问天长地久还是曾经拥有

--------------------------------------------------------------------------------

  有人问:“你喜欢天长地久,还是曾经拥有?”
  问这一类问题,已经太落伍,实在没心机回答,爱情怎能这样分界?
  也许,每一个人在另一个人的生命里,都有一种作用。作用完了,功德圆满,也就分手。他只是她生命里的一个过客、一块跳板,却影响了她一辈子,这算是曾经拥有,还是天长地久?
  她在他最失意的时候出现,他本来已经放弃一切,因为遇上她,他变得积极进取。不再自怜。他从幽谷里走出来,变成一个光芒四射的人。然后,因为许多原因,她要离开了,她知道,她在他生命里的作用已经完了,即使她走了,他也不会倒下来。所谓缘尽,也就是她在他生命里扮演的角色是时候消失了。
  她本来是一个很简单的女人,以为爱情就是人生的全部,整天憧憬着跟自己心爱的男人结婚、生孩子,过着幸福的生活,直到遇上他,她才知道自己可以不平凡。爱情原来不是人生的全部,她不再憧憬结婚和生孩子,她对幸福的生活有了新的见解。一天,他要离开她了,虽然伤感,但是他留给她的养份,将会滋润她一辈子。
  不要再问天长地久还是曾经拥有?凡是美好的东西总是以不同形式地久天长,功德圆满。当天分手的时候,你很伤心,今天回首,你才醒觉,他离开,因为他的作用已经完了。人生何处无离别?最重要是你们各自在对方的生命里起过一些什么作用。

 

 

不肯定的爱情

--------------------------------------------------------------------------------

  不肯定的爱情,有时候,也是一种折磨。
  整个早上。你在等他的电话,好想听听他的声音,你昨天不舒服,好想今天向他撤一下娇,只是,他的电话一直没有打来,到了中午,你只好失望地一个人出去吃饭。
  下午,他的电话打来了,可是你已经没有那样的心清,你不会告诉他今天早上你多么渴望听到他的声音,反正已经过去了,他和你又不是什么男女朋友关系。
  天气那么寒冷,你和他肩并肩走着,他问你冷不冷,你说冷,可是,他竟然笨得不会脱下外套给你。啊,是的,他是你什么人?他没有这个义务,你根本不知道他有多喜欢你。
  两个人走着走着的时候,你好想拥抱他,偏偏他像一块木头那样,你不知道他心里想些什么。这种事,总没理由女人主动吧?
  一场愉快的约会结束,他送你回家,你憧憬道别的一刻,他会勇敢地吻你一下,可是,他竟然尴尴尬尬的两手插在裤袋里,比你还要矜持,难道要由你问他:“你想不想吻我一下?”
  你从外地回来,他说:“我那天有空,可以来接机。”
  这一天,你走出机场,果然看到他,你好想跳到他身上,听地说一声:“你走了之后,我很挂念你。”
  谁知道他只是一本正经地问你:“好不好玩?”
  他什么时候才能够变得肯定一点?为什么他总是在你渴望的时候让你失望,在你期待的时候让你伤心?在你踌躇满志的时候,又让你无端的失落?难道这就是爱情?

 

 


被担架床抬回去

--------------------------------------------------------------------------------

  台北的朋友跟我玩了一个心理测验,问题是这样的:
  如果你的情人生病了,你要赶去探望他,你会选择何种交通工具?
  飞机?火车?巴士?
  你到了他的家,你希望是谁来开门给你?
  他?他的家人?
  探病之后,你会坐何种交通工具离开?
  飞机?火车?巴士?
  不要问他住在哪里,你只要老实回答以上三条问题。
  选好了答案没有?现在揭晓。
  选择哪种交通工具去探望生病的情人,代表你对一段新恋情的投入程度。如果选飞机,你是很快投入的那种人。选巴士的,投入得最慢。
  希望情人来开门,你最重视爱情。希望他的家人来开门,你比较重视家庭。
  选择何种交通工具离开,代表失恋之后复原的速度。选择飞机的人,复原得最快,选择巴士的人,复原得最慢。
  在座中有一个刚失恋的男人,他苦笑说:“我要走路回去。”比坐巴士更惨。走路回去总比要爬回去好,爬回去的人也总比要用担架床抬回去的人好,希望你不用被担架床抬回去。

 

 


不在吃忘情药

--------------------------------------------------------------------------------

  有人希望世上有忘情水或者忘情药,只要吃下肚里,就可以忘记失恋的痛苦。
  忘记失恋的痛苦,并不见得是一件好事。
  失恋的痛苦,才是一颗医治你的良药。
  忘记一段逝去的感情、忘记一个已经不爱你的人,那个过程,就像戒除毒瘾一样痛苦。毒瘾发作的时候,你痛苦得全身发抖、身体扭曲、五内翻腾,你恨不得一头撞向墙壁,你倒在地上挣扎,痛哭流涕,失去了做人的尊严。可是,谁叫你吸毒?凡事都有代价?开始的时候你就应该知道。
  有一种最新的戒毒方法,病人在医院接受药物注射,没有任何痛苦,一天之内,就可以把毒瘤戒除,重新做人。那么轻易,毫无痛苦就把毒瘾戒除,这个人当然也很轻易再吸毒。如果他有决心戒除毒瘾,就应该用最痛苦的方法去戒除。
  他经历那个戒毒的过程,饱尝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痛苦;那么,每次当他又受不住诱惑,又想吸毒的时候,只要想起戒毒过程所受的苦,他就能变得坚强。如果当初毫无痛苦,今天的他,又有什么力量抗拒诱惑?
  痛苦的口忆。最终会成为力量。你曾经付出沉重的代价,你曾经有眼无珠,每当想起当天所受的屈辱,你就会变得坚强,爱得更精明,也更自爱。这个时候,你会庆幸自己用了最痛苦的方法戒毒?而不是吃一颗忘情药。

 

 

逝去的爱情不过是轻尘

--------------------------------------------------------------------------------

  住在离岛的女孩子说,她那个住在市区的男朋友背着她和另外一个女人来往。这是他弟弟不忍心她被骗而告诉她的。她恨透这个男人,这四年来,她对他无微不至。他跟家人不和,她收留他在家里住,让他有一个安静的环境读书,她的家人也对他很好。她知道他穷,常常给他钱,买衣服和日用品给他,请他去旅行,还教会他用电脑打字。她知道他妈妈爱吃水果,一个人傻兮兮的拿着一大篮水果从离岛跑到市区送给他妈妈。
  现在换回来的是他避开她,伤害她。情人节那天,他写了一张卡和一封信给她。卡上印着两行字:“与你情如白雪。永远不染尘。”
  信上说:“你把我短暂人生漂白,但是如果我还是本来的颜色,我会开心点。”
  他说,他常常为了迎合她而勉强自己,为了让她开心,每逢假日,他要送她回家,但是他害怕那一小时的航程,害怕要匆忙地赶去码头,连吃饭也要看手表。
  她不甘心,她说:“难道只有他付出而我没有?”
  如果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他绝对不会介意要匆忙地赶上船和那一小时的航程,也许,他根本不爱她。
  女孩也不必不甘心,爱情逝去了,不要问他为你做了些什么,也不要问你为他付出了些什么。付出的过程,也是一种享受,你忘了为他付出的时候,你是多么快乐和自我膨胀的吗?何必事后追海?
  他没有好好回报她,但是起码她学会了怎样爱人而他没有,下一次,她会爱得更好。
  他说“与你情如白雪,永远不染尘”,他却是她眼前的尘垢,不容易抹去,但是有一天,她会明白,这个人不值得她为他伤心,他只是她生命里的轻尘,轻得可以。将来,她要做的,不是男人生命里的漂白水,而是源源不绝的生命之水。

 

 

太长还是太短

--------------------------------------------------------------------------------

  常常听到有人慨叹:“我和他一起十年了,我还可以离开他吗?”
  “十五年了,是有很多不开心,但是我已经花了很多青春在他身上……”
  “都二十年了,离离合合,他对我也不见得好,但是,离开了他,我还有机会找一个比他好的吗?”
  说这些话的人,年纪一点也不大。
  跟一个男人一起十年,那的确是一段不短的时间,但是十年很长吗?如果你回头望,你才二十七岁,十年虽然很长,但是如果向前望,十年其实很短很短。
  二十年看似漫长,它占了你过去的大部分岁月,但是如果向前望,假使你有七十岁的生命,你现在三十六岁,你还有三十四年,比二十年还要有多出十四年,为什么你不可以做一个更理智的决定?
  与其坐着嗟叹逝去的时光,不如勇敢迎接未来。两个人一起,日子过得开心,大家一起成长,那么,十年、十五年、二十年,也恍如昨天。如果过得不开心,只是因为习惯了或者因为固执而不肯分开,那么,来日岁月,只会觉得更难熬。
  下一次,当你说时间太长的时候,不妨想清楚,跟你的一生相比,那是太长还是太短?

 

 


号码比人长久

--------------------------------------------------------------------------------

  家里的电话号码,已经使用了一年多,但这一年来,仍然有一个男人每隔一段时间就打电话来找一个名叫贺盈的女子。电话号码没错,可是,没有这个人。每一次,他都很怅惘地挂线。他找的,是他的旧情人吗?
  不知道一个取消了的电话号码,隔多久之后会循环再用,只觉得循环再用的时间好像愈来愈快,家里有另外一个电话号码,常常有人打电话来问是不是xx会所。
  从前,一个电话号码取消之后,很久也不会循环再用,想找故人,拨出电话,那边完全没有声音,打去查询,说电话号码已经取消了,你就知道,你也许永远失去他的消息。现在,即使打通了电话,也不要高兴得太快,不是故人还在,只是那个电话号码已经转换了主人。
  有时候,好想找一个旧朋友,好想知道他现在的生活,却害怕真的找到他,不知说什么好。于是,唯有拨通他的电话,电话拨通了,证明他没有搬走,他的生活应该没有多大改变,那一刻,才悄悄地放下电话,想听到的,不是他的声音,而是他那边的电话被拨通的声音。可是,现在电话拨通了,也不敢肯定他是不是还在那儿。
  人海茫茫,往往当你鼓起勇气再打电话给对方的时候,听到的已是一把陌生的声音。比人长久的,竟是一个号码。

 

 


不要寻找散落在地上的感觉

--------------------------------------------------------------------------------

  女人在电台公开寻找一个男人,他没有失踪,她想寻回的,是他对她的感觉。
  男人一直对她很好,他不止一次向她表白,每一次,她都没有给他一个明确的答覆。她不是不喜欢他,但是她想考虑得详细一点,当她终于考虑清楚,决定和他开始,他却不再向她表白了。他仍然会和她见面,但是,他没有再提起,也没有再深情地吐露他对她的爱慕。她总不成提醒他说:
  “你不久之前向我表白过,我现在考虑清楚了——”
  总要他再一次表白,她才能够放下矜持。
  这个晚上,她公开寻找他,如果他听到的话,请他找她。
  我想,他是不会再向她表白的了。
  那段男人多次表白和女人不停考虑的岁月,就像两个人在一条曲折的小路上散步。
  沿途鸟语花香,风光明媚,只有他们两个人。男人和女人并肩走着,男人好想拖着女人的手,却害怕被拒绝,女人不知道男人会不会拖着她的手,所以,她装出一副很冷傲的样子。男人很想告诉女人他很喜欢她,女人在等待男人开口,然而,她又害怕他会开口,因为她还没有心理准备,她觉得还不是适当时候。
  这条路就这样走完了,女人以为一切还没有开始,男人却知道已经完了,从今以后,他不会再向她表白,因为,最好的时机已经过去。
  在最有感觉的时候,她没有停下脚步,那么,也不必在一起走完那段路之后,回头去寻找那些散落在地上的感觉,路已经走完。

 


不可挽回的旧梦

--------------------------------------------------------------------------------

  有些人比较幸运,年幼时没有机会学钢琴和芭蕾舞,长大了,自己赚到钱,还可以去学。虽然是老师手上最老的学生,但是旧梦能够兑现,毕竟无憾。
  以前梦想开跑车,等到四十岁才可以拥有自己的跑车。以前渴望坐豪华邮轮环游世界,等到五十岁才可以实现,虽然是晚了一点,毕竟能够圆梦。
  物质的旧梦容易兑现,人生的旧梦却是不可挽回的。
  譬如,你希望你是父母最疼爱的孩子。你但愿你和哥哥和妹妹的缘份深一点。你但愿在父亲生前能够勇敢地表达你对他的爱。
  你并不想当医生,你宁愿当一个小提琴家,但是你不可能放弃现在拥有的一切。
  你并不想做一个商人,你渴望当一个画家,但是你的家人需要你照顾。
  如果可以,你希望对你的初恋情人好一点,你以前对她太差劲了。
  你曾经有一个很要好的朋友,他改变了你的生命,后来,很多事情也改变了,以致你们的感情也改变了,从此不相往还。如果可以,你想挽回这一段友谊,再和他一起浪掷时光。
  你曾经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但你没有与他厮守终生,这个旧梦永远无法重温。
  每个人都有不可挽回的旧梦,重寻旧梦的代价往往是我们付不起的,当你付得起,又无法重温。

 

 


小车厘子的“怀念”

--------------------------------------------------------------------------------

  一位署名“小车厘子”的中五毕业生说,今年农历年假期前,老师给了他两个作文题目,分别是:“中五毕业有感”和“怀念”。
  小车厘子对中五毕业没什么感受,只是害怕会考,所以,她选择了“怀念”这个题目,问题是她找不到有什么东西来怀念。
  她问我,怀念什么东西会比较特别和容易令人感动。
  怀念一般人通常不会怀念的东西,那就比较特别。怀念一般人也怀念的东西。那就比较容易令人感动。听来好笑,事实就是这样。
  怀念父亲的背影、母亲摺的纸船、逝去的儿子等等,但凡和亲情有关的回忆,只要写得好,都比较容易令人感动。亲情是千古不变,感人至深的题材,如果你的亲情不感人,那没关系,你可以创作一段感人肺腑的亲情,那个人可以是你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甚至是一个与你有特别感情的舅父。
  万一实在找不到一个人来怀念,那就怀念一头宠物吧,它可以是逝去的猫儿或狗儿。
  你连宠物也没有?那么,不如怀念成长里一些难忘的片段。譬如童年的趣事、一个对你影响至深的老师、一次旅行,其至是一件玩具。你也可以细微到只怀念一个拥抱、一个眼神、一句说话,但那不容易写得好。
  你的成长过程中没有什么值得你怀念的片段?那就杜撰一些出来吧。题目只有两个,要写得好,只能逼自己爱上你所选择的题目,你一定有一些东西值得怀念的,正如我们常常以为自己一定有些地方让人怀念。

 

 


回忆的凶手

--------------------------------------------------------------------------------

  如果我曾经跟我喜欢的人去过一间很罗曼蒂克的餐厅,并且在那里有过美丽的回忆,我大概不会再跟别人去那个地方。
  回忆是要好好保护的,那才显得它的神圣。
  地方还是那个地方,风景还是那样的风景,那支乐队还是唱着那几首歌,食物也都是那几款,但是最重要的分别是你跟什么人去。
  那一夜,你跟你最喜欢的人去,你还记得他穿什么衣服,吃哪几道菜,说过哪几句话,这一切一切,跟那地方深深印在你的回忆里。如果有一天,你们分手了。你独个儿重临旧地,也会记忆这一切。那份记忆是纯粹的,你只跟他来过这里,你不会在此时此地想起其他人。
  回忆简单就是美,你跟你最喜欢的人去过那间餐厅,那为什么还要跟普通朋友去呢?跟不相干的人坐在那里,只会破坏你神圣的回忆。因为有了其他人,有了其他人的微笑和哭泣,那个地方不再是你和他的。
  凶手作案之后,会破坏作案现场,你亲自破坏回忆的现场,你就是神圣回忆的凶手。

 


有谁可以不失望

--------------------------------------------------------------------------------

  新来的钟点家务助理突然提出要借薪水,而且要借一个月薪水。她说:
  “你先给我钱,我一定会每个星期来替你工作。”
  她说的时候,我不懂怎样拒绝她,她离去的时候,满心欢喜,以为我下星期就会顶支薪水给她。
  我在考虑该不该给她,闺中密友说:
  “当然不可以,别坏了规矩。”
  “我怕她下次来的时候,知道我不肯预支薪水给她,她会失望。”我说。
  朋友失笑:“我们常常也失望,失望又怎样?有谁可以不失望?”
  她做的工作,常常是花了很多工夫,到最后关头却很有可能谈不拢的,因此她的人生已经习惯了失望。
  很惭愧,我很少失望,那不是因为我要什么有什么,而是我不会让自己有机会失望。
  没有把握的事,不要抱希望,那就不会失望。无法揣摩那个人,那就不要请求他替你做些什么事情,不让他有机会拒绝你,你才不会失望。不要爱上一个看来不会爱上你的人,那就不用失望。有些失望是无可避免的,但大部分的失望,都是因为你高估了自己。

 

 


接受人生的无奈

--------------------------------------------------------------------------------

  一个三十岁的女孩来信说,她发现认识了十八年的男朋友有第三者,那第三者亲口告诉她,她曾经为他把肚里的孩子打掉。
  她无法形容内心的痛苦,三个人面对面,也无法把问题解决。一次,她去他家,发现第三者也在那里,她跟第三者说:“我们两人之中,只有一个可以留下来。”结果,第三者离开。她虽然胜利了,但一点也没有胜利的感觉。
  十八年来,太多恩情,他对她好得没话说,两个人的家人早就把对方视作自己人。现在,她每天早上还是会打电话叫他起床,他每天下班还是会打电话告诉她他会去哪里。他仍然爱她,但他是个懦弱的男人,她知道他还没有离开第三者。
  她在信上说,她不打算离开他,她在学习接受人生的无奈。
  爱情一旦牵涉恩情,就会变得很复杂,也许,换了另一个人,并不代表不会有背叛。被自己所爱的人背叛,是人生的一种无奈。如果你自问不够残忍和决绝,你只能接受人生的无奈,直到无爱亦无感觉。
  她说,她告诉他:
  “你有权两个都不要,但无权两个都要。”
  无权两个都要,对他来说,不正是人生的无奈吗?

 

 


告别友情岁月

--------------------------------------------------------------------------------

  那天上馆子,看到邻桌有三个女人一起吃晚饭,她们滔滔不绝,一直谈到打烊。
  我也曾经拥有这种友情岁月,很多年前,常常和两个要好的朋友这样消磨一个晚上。记得有一天晚上,刚刚跟男朋友分手,就约了她们在酒店大堂喝茶,是失恋呢,却一点悲伤的感觉都没有,能够三个女人一起聊天,反而觉得如释重负,世界仍然是宽广的。
  从某天开始,已经再没有这种聚会了,说得清楚一点,是再没有这种友情。这天晚上,看到三个女人谈得这样投契,谈男人,谈工作,谈些不着边际的事,我忽然觉得很失落。有些友情,逝去了就不会再回来,与什么人成为好朋友,也是一种机遇,无法强求。几个女人能够天天晚上走在一起,无所不谈,必须有三个共同点。
  首先,她们都是失恋或者没有男朋友的。女人的友谊,许多时候都是由失恋开始,如果其中一个有男朋友。其余两个最好也有男朋友,那么,大家才有共同的话题。
  其次,她们的际遇最好差不多,大家的职位差不多,薪水差不多,前景也差不多,这样才可以推心置腹。如果有一天,大家开始隐瞒自己的收入,这段友情也就经不起考验了。
  最后一点,是她们三个必须同样幸福或同样不幸。一个不幸的女人决不可能跟两个幸福的女人投契。
  要这么多条件,才能一起消磨无数个晚上,也许,我们都不应该再苛求。能够拥有一段友情岁月,曾经在寂寞或悲痛的时候互相安慰,也不该再有什么遗憾。这些都是成长的一部分。

 

 


一脚踏两船的人孤单

--------------------------------------------------------------------------------

  P是第三者,她男朋友有一个同居女朋友,P说:“她根本不知道我的存在,而我男朋友也不会离开她而跟我一起,他被两个女人爱着,只有我是三个人之中最孤单的。”
  第三者也许是最痛苦的,却不是最孤单的。
  最孤单的是一脚踏两船的那个人。
  如果他是一个好男人,真心爱着这两个女人,那么,他才是最孤单的,因为,只有他知道全局,知道全局的人是寂寞和孤单的。
  第三者从男人口中知道的,不会是事情的全部,一个好男人不会说“我太太不了解我”之类的说话来哄第三者。而男人原本的女朋友可能什么也不知道,所以她甚至连痛苦也没有。
  我不是要替男人说话,换了两男一女,也是一样,只要同时爱着两个人,就有说不出的孤单。只有他,因为爱,从此活在在谎言和背叛之中,最初也许是为了快乐,到了后来,无痛苦,亦无快乐。
  同时爱着两个人,同时被两个人爱着,仿佛是生命中非如此不可的事情,只能这样一直走下去。
  一脚踏两船而不觉得孤单的。不是好人。一个好人,一脚踏两船,从此以后,才体会到什么是孤单。

 

 


何事苦勾留

--------------------------------------------------------------------------------

  我们常常称赞那些放下一切离开的人有勇气。其实,赖死不走,也需要很大勇气。
  上司已经多次暗示,同事也投以白眼,这个人工作能力低,表现差劲,大家都想他离开,他偏偏赖死不走,坚持到底。这么顽固,难道不需要勇气?
  这个男人已经不爱她了,他对她很冷漠,常常找机会挑剔她,精神虐待她,他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她自动消失。可是,她太爱他了,无论他怎样对她,她都不肯死心,她宁愿做他脚边的一条狗,无论他怎样踢她,她决定赖死不走。这样不顾一切留下来,也是需要勇气的。
  这段婚姻已经破裂了,他明目张胆地跟另一个女人一起,为了换取自由,他愿意给她最好的条件。然而,她还奢望只要留住名分,他始终会回到她身边,她天真地以为,他只是一时情迷意乱,他会觉悟的。即使他不觉悟,她宁愿要半个丈夫,也不肯离开这个家。她的丈夫已经不要她,她仍然赖死不走,她的勇气绝不下于那些豁出去的女人。
  忍痛离开的人潇洒,赖死不走的人,是另一种执着。有勇气离开,就有勇气赖死。不要取笑赖死的人,他们执迷不悟,苦苦勾留,只为等待一个奇迹。

 

 


今晚在沙发睡

--------------------------------------------------------------------------------

  有人喜欢在沙发上睡觉。家里明明有一张舒服的床,但是他仍然恋着那张沙发。
  有时候,人躺在沙发上看影碟,看得累了,就在沙发睡着,不愿起来。S的丈夫向我投诉,他老婆常常就这样在沙发上睡着,半夜里,他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她抱回床上。也许她不是真的喜欢睡在沙发上,而是享受丈夫每夜把她抱回床上。
  睡沙发也可能是无声的抗议。跟同住的情人吵架,抗议的方法就是今天晚上在沙发上睡觉,无论如何也不进去睡房。谁首先决定盘据那张沙发,谁就显得较强硬和高傲。只要半夜起来不垂头丧气地钻回床上去,就是英雄。
  一个人住,睡在沙发上的自由就更大了,如果客厅对着一片美丽的景色,在沙发上留一个晚上又何妨?
  夜里,忽然下了一场倾盆大雨,那么,就把沙发移到窗前,然后睡在沙发上,看一场夜来的雨景。
  刚刚与他分手,一个人孤零零的,那么,今夜不要睡在床上。床是无边无际的,人躺在床上,孤苦无依,那张沙发短而狭窄,人要屈曲双脚,抓住靠背,才可以瑟缩在沙发上,虽然睡得不舒服,却好像被拥抱着,不再那么空虚。

 

 


飞驰风雨中

--------------------------------------------------------------------------------

  昨天晚上下了一场大雷雨,下雨的时候,好想开车出去看看,但是想想也许太危险了,只好作罢。打电话给A,他说:
  “大风雨的时候出去兜风,感觉很舒畅。记得数年前有一晚刮十号风球,我驾车在路上飞驰,不知道多么痛快。”
  问他:“现在遇到大风雨,还会这样做吗?”
  “不会了。”他说。
  那时候他不觉得危险,只因为哀伤。
  人有解不开的感情死结,郁郁在心中,刚好遇上一场大风雨。就有很好的藉口去冒一次险。
  所有的危险和心底的痛楚比较,也就变得微不足道。这也是一种自救的方法。人能够冒险,也就有复原的希望。
  如果对着一场骤来的风雨也能麻木,那人的心结也许是一辈子都解不开的。
  政府提醒市民,现在是十号风球,不宜外出,应该留在一个安全的地方。什么地方最安全?家不一定安全。原来,没有痛苦的地方最安全,否则,宁愿飞驰风雨中。A不再冒险,只因为没有痛楚再需要向骤来的风雨泣诉。

 


负心和记性

--------------------------------------------------------------------------------

  负心也许是和记性有关的。
  一个人负心,或许是因为他的记忆力不好。
  他变心的时候,女人凄然问他:
  “你忘了你当天多么爱我吗?”
  “你忘了我们多么快乐吗?”
  “你忘了我们经历过多少困难才可以一起吗?为什么你忘了?”
  是的,他忘了。他忘记了,所以他能够负心;不是因为他负心,所以他忘记了。
  以前的事,他没有完全忘记,但他记忆力太差了,往事已经不再深刻,很快就被新的记忆取代,只记得新人的欢笑,忘记旧人的笑脸。
  大部分负心人的记性都是差劲的。如果他的记性好,记得情人为他付出的一切,记得当天多么甜蜜,他又如何能够忍心背弃她?
  要做一个无情的人,首先不能有太好的记性,正如要做一个无义的人,也不能太记得别人的恩惠。
  记性不好,就全然没有负担。往事飘飘渺渺,好像过眼云烟,恩恩爱爱,已是明日黄花,早就不记得了,记着来干什么?
  记性太好,有时候是一种负担,容易忘记往事的人,是幸福的。

 

 

 

错误的背叛

--------------------------------------------------------------------------------

  L小姐说,事隔五年,她还是无法忘记一个男人。他不是她的初恋情人,也不是肯为她赴汤蹈火的人,他是她最对不起的人,因为她当天背叛了他而跟另一个男孩子一起。
  现在,她还会每年一次在一群旧朋友的聚会中碰到他,他总是嘻嘻哈哈的,好像事情已经过去了,但是她却无法释怀。回家的路上。她很落寞。虽然明白不应该迷恋过去,但她无法控制自己不去思念。她跟男朋友的真心对话愈来愈少,她说,这也许是惩罚,因为她五年前背叛了一个人。
  她说,她无法释放心中的罪恶感,她想知道是否应该找他出来,说些什么或做些什么?
  我想,事情既然已经过去了,说些什么或者做些什么也是没有意思的。有看过鲁迅的《风筝》吗?鲁迅曾经凶巴巴地撕破弟弟亲手造的风筝,事隔多年,他对已经长大的弟弟说一声“对不起”,可惜他弟弟已经完全忘记了那段童年往事。
  那人也许已经把往事忘记了,说些什么都不必要的,也不可以改变历史,自责只是自寻烦恼。你觉得对不起他,只是因为你背叛他而选择了另一个男人,但这个男人今天与你的关系愈来愈平淡,你觉得后悔。是吗?我们落寞,是因为某年某天一个错误的背叛。

 

 


心碎先生的选择

--------------------------------------------------------------------------------

  署名“心碎先生”的读者说,男女关系往往从选择开始,我们选择别人,别人选择我们。有些人常常被选中,有些人却从来没被选中。
  是的,人生最痛苦不是无法作出选择,而是从来没机会选择。
  有些人条件很好,只有他选择别人。
  条件差一点的,只好等别人选择,被选中的不一定好,不被选中的也不一定坏。
  我们埋怨不被选中,是埋怨没有被自己喜欢的人选中。
  你选中他,但是他选中别人,他选中的人。又选中别人。这个游戏不断重复,直到你被你喜欢的人选中了,或者你降低要求,选中喜欢的人。
  人生的烦恼往往由选择开始,每一次的选择都是贪婪与恐惧的平衡。你想得到最好的,却又害怕原来他不是最好的,苦苦思量,你选择了他,这个选择满足了你最大的贪欲,而恐惧也是最少的。
  男人勇于冒险,女人比较现实,但是每一次的选择都是一次牺牲。你牺牲了梦想,选择踏实的他。
  你牺牲了一段激烈的爱情,选择与另一个人长相厮守。有时候,你宁愿别人选择你,而不是你选择别人,那么,你就不用承担责任。
  选择不难,最难是不后悔。

 

 


填补别人空档的你

--------------------------------------------------------------------------------

  有些人,有人愿意空出一天甚至一辈子来等他,苦苦守候,不惜浪费光阴。
  有些人,却只能被人用来填补空档时间。他不是她的首选,她喜欢的另有其人,但是那个男人不常找她,于是,眼前这个常常缠着她,一往情深的男人,正好用来填补她的空档时间。
  她约了朋友看演唱会,还有两小时才开场,就找他来陪她逛逛街。她心仪的男人约了她今晚见面,现在还有三小时空档,最好就是找那个一定愿意立刻出来的男人填补这段空档,时间一到。就打发他回去。这个男人约了她看电影,她原本答应了,但那个她喜欢的男人突然打电话来约她出去,于是她立刻推了这个男人的约会,去填补别人的空档。
  你们都曾经填补过别人的空档时间吧?起初是心甘情愿,后来有点不甘心,可是,只要一接到对方的电话,还是匆匆赶去填补空档,尽量逢迎对方。他在她面前,绝对不敢说“你以为我是专门替你填补空档的吗?”这类说话,只敢默默接受,直到心灰意冷,或者直到她连找他填补空档时间都不想。但请不要难过,路上行人匆匆。也许其中很多都是赶着去填补别人的空档的。

 

 


抽屉里的最后一颗药

--------------------------------------------------------------------------------

  在周刊上主持一个《爱情急症室》的爱情信箱,解答读者的问题,求诊的人很多,有的是无病呻吟,滥用急症室,有些只是感冒、发热、肚泻,很容易治好,可是,有些却是克雅二氏症,根本是束手无策的。看的信愈多,愈发现感情原来就是百孔千疮,无药可治的。
  有一个女人,爱上了一个有妇之夫,他真的离开妻儿跟她双宿双栖,可是,才不过半年,他还是内疚地回到太太身边。临分手的那个晚上,他坐在她床边,温柔地握着她的手,今生来世,也许都不会再见了。他走了两个月,她才发现她有了他的孩子。现在,她打算跑到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把孩子生下来,她没打算把这事告诉男人,因为她不想逼他做一个痛苦的抉择。
  这种事,我们又能够怎样帮忙?只能够希望她永远不会为今天的决定后悔。
  昨天收到一封信,是一个中年女人写来的。两夫妇一起捱了二十多年,儿女长大成人,有了自己的生活,丈夫坦白的告诉她,现在有一个二十多岁的女朋友。夫妇之间,已经无话可说,也再没有什么恩情。她已经五十岁了。人年纪愈大,愈需要关心,她还可以到哪里找到关心自己的人?现在,她只觉得孤单。
  这种死症,有什么药可以治好?一个女人为家庭付出了半生青春,到了最后,才发现这个家不再需要她。她往何处去?
  我是黄绿医生而已,看症看得愈多,愈发觉自己无能,要治好这位女士,我抽屉里还有最后一颗药——
  如果你得不到爱和关心,如果你失去了盼望、那么,你应该向别人施予爱和关心,尝试给别人盼望。虽然你那样贫穷,但当你施予的时候,你会发现,你好像找到了爱和关心。很奇怪是吧?当你施予,你就拥有。

 

 


最后一集

--------------------------------------------------------------------------------

  在没有录影机的年代,每当看完一套精采的电视连续剧的最后一集,总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
  故事播完了,下星期同样时间干什么好呢?下一套电视剧不一定像这一套这么荡气回肠,最后一集不可能重温,当字幕打出来,就是离别的时候。
  这不是生离死别,也不是跟心爱的人分手,但是离别的滋味终究不好受。在还没开始春心荡漾,还没懂得谈恋爱的时候,我们已经要忍受离别的煎熬。
  也许就是那最后一集的离别太刻骨铭心,所以,即使现在的电视剧多么精采。我们还是固执地认为我们以前看的电视剧好看得多,因为,我们曾经每个星期或每天准时守候在电视机前面,等待剧集的主题曲响起。大结局播出的时候,我们曾经依依惜别。
  当画面上的字幕也消失了,我们惆怅地望着荧光幕,无限失落,一家人本来正在吃饭,到了这个时候,也相对无言。
  就这样完了?噢,真的不敢相信。
  后来才知道,那种感觉,就像你喜欢一个人,你常常可以跟他见面,你们共度许多美丽的时光,一天,他告诉你,他要走了,虽然明知道有这一天,但你仍然觉得,离别是一件残忍的事,但愿从今以后,你能够首先说别离,而不再由对方说。

 

 

 

消逝成一舞

--------------------------------------------------------------------------------

  有一首歌其中的两句歌词是这样的:“有些人跳舞是为了忘记,有些人跳舞是为了回忆。”你的舞是为了忘记还是为了回忆?
  你曾否跳过一支刻骨铭心的舞?如果没有,那是生命里的一个小小的遗憾。
  一对穷困的老夫妇每星期也相伴去跳舞,从年轻跳到鬓白如霜。后来,妻子患病,行动不便,丈夫还是用一辆木头车推着她去跳舞,直到一天,她猝死在家中。那一双舞鞋再也用不着了。她去世之后,男人孤单地来到舞场,在低回的老歌中。怀念从前的舞。他们从前的舞是为了忘记,同时也是为了回忆。忘记生活的困乏,回忆青春的狂傲。逝水如斯,光阴的舞步总比人的舞步急促而狂乱,到了最后,人无何奈何成为舞场上的旁观者。
  如果是一次完美的分手,我想,我还是应该跟你跳一支舞的。我曾经爱你深于我的灵魂,你曾许诺我以永远,但是我们终究是要回到生活的轨迹上,跟另一个人终老。今夜,在沉痛如哀泣的歌声里,我们何妨作最后的相拥?
  也许,你会忘记这一支舞而只记得年少的轻愁。
  那不要紧,我会回忆这一支舞直到肉体衰朽。
  我只知道,离别的痛楚与我们曾经共同拥有过的欢愉,在今天,都要消逝成一舞。来来来,我们跳一支舞吧,不要说话。

 

 


美好的意外

--------------------------------------------------------------------------------

  人生中许多美好的东西,都是意外。
  那天晚上,朋友约你去吃饭,你本来推掉了,但临时改变主意参加他们的聚会,在聚会上,你邂逅了一个你喜欢的人,然后和他相恋。这不是意外又是什么?
  你曾经以为你不会再爱别人了,你辞去工作,一个人到外国居住疗伤,在异地,你碰到另一个人,你下半生竟然与他一起。这不是刻意的发现,而是意外。
  他说今天晚上要工作不能陪你,你一个人孤单地窝在家里吃即食面喝啤酒,他突然出现,这意外惊喜往往是爱情里难忘的片段。
  你用了很多方法减肥,总是不成功,一天,你吃错了东西,患上肠胃炎,上吐下泻几天,就减掉你辛辛苦苦也减不掉的七磅。
  你拼命赶去车站,那一班车八点正就要开出,而且一向十分准时,你看看手表,已经是八点零五分了,明知道赶不及,你还是拼命跑,因为你约了心爱的人见面,你不想迟到。终于赶到车站,那班车今天因为某些原因,竟然没有开走——
  美好的东西,往往在意料之外。

 

 

零和零之间

--------------------------------------------------------------------------------

  李曾超君女士说,她一手创立“超群”,今天无奈地看着她倒闭,是从零到零,不过这零和零之间是三十二年。
  三十二年是漫长岁月,但是比不上零。零是无限,是数学里最诡秘的一个数字。AQ高的人,也许是那些能够看穿生命是从零到零的游戏的人。
  零和零之间,并不悲观,而是充满可能性。
  我和你本来是零,然后是一加一,你丰富了我,我也丰富了你,你付出你整个人,我何尝不是?你改变了我,我也改变了你,我们融为一体,变成一乘一。然而,有一天,你不再爱我,或者我不再爱你,那是一减一,又变成零了。
  从零到零,除了岁月,除了青春,还有我们无私的付出,还有期盼、欢笑、失望、眼泪、成长和悲伤。虽然到了最后还是零,但这个零跟最初的那个零是不一样的,要复杂很多。
  一段感情结束,我们各自再从零开始,但不要悲伤,从这个零到那个零之间,又有无限的可能。生命本来如此,它可爱的地方也就在于零和零之间,动人的不是结局,而是过程。
  零是圆的,有一天,我们或许会相遇,虽然已经是零,但零和零之间,不是零的回忆。

 

 


幸福就是重复

--------------------------------------------------------------------------------

  写小说的人总是害怕重复,为了不重复自己的作品,创作的时间一次比一次长,终于有一天,什么也写不出来了。
  为什么害怕重复呢?我们所谓的幸福不正是重复地做同一件事情吗?
  每天跟自己喜欢的人一起,每天跟情人通电话,常常跟他一起去旅行,甚至每夜同眠共寝,重复一个承诺和梦想,听他第二十八次提起童年往事,每年的同一天和他庆祝生日,每年的情人节、圣诞节、除夕,也和他共度。多少年来,只是和他一个人睡,只是嗅着他一个人的气息,甚至连吵架也是重复的,为了一些琐事吵架,然后冷战,疯狂思念对方,最后和好。
  我们不是重复做着这些事情。然后相信这就是幸福吗?幸福就是重复。
  有人说,世上所有的幸福家庭都是一个样子的,不幸则有很多种。所谓一个样子,也许就是重复。
  每天早上张开眼睛再看不到你,再也嗅不到你的气息,你不再睡在我身旁,你不再像往常一样吻我,你不再像过去那样温柔地待我,你不愿意重复,那就是爱情消逝而我不再幸福的时候。
  我忽然不再害怕重复。

 

 

悄悄跟你相逢

--------------------------------------------------------------------------------

  某年某月,你爱上一个男人,一天,你无意中告诉他,小时候你住在XX街五号,他吓了一跳,告诉你,他也在那条街住过三年,就住在十二号。
  你们当年住的地方原来这么接近,也许,你曾在街上碰过他,你拖着妈妈的手在他身边经过,从没想过有一天会跟这个小男孩一起生活。二十年前,你已经悄悄跟他相逢,今天,只是重逢。
  许多年前,你曾经听过他的名字,当时不以为然,只知道有这个人而已,况且,他跟你也不会有什么相干,今天,你们竟然相遇相爱,他问你:“我们是不是相逢太晚?”
  不,许多年前,你已经悄悄跟他相逢。
  念中学的时候,你常常到学校附近一间餐厅吃午饭,一天,你跟他提起,他笑说:“是吗?我念大学的时候也常常到那间餐厅吃饭,他们的猪排饭很好吃,午饭的时候,很难找到位子。”
  也许,你在餐厅里曾经跟他搭台,你穿着校服,他已经是个大学生,你们各自跟自己的同学聊天,没有人会记得曾经跟自己搭台的人是什么样子的,那种关系,其至称不上缘分。今天偶然提起那间餐厅,你才惊觉,你在许多年前已经悄俏跟他相逢。虽然碰面不相识。但已经埋下重逢的种子。在某个时空里,你们失诸交臂,不是没有缘分,只是时机还没来到。
  在相爱之前,你们早已悄悄地相逢,那悄悄的相逢,好像是一盘葡萄,时机成熟了,才变成酒。当它还是葡萄的时候,我们从未察觉。有些葡萄,最后没被选上酿酒,而你和他,从悄悄相逢到重逢,是多么的幸运,只差一点,你们今生今世不会重逢。

 

 

等候适当的时光再遇

--------------------------------------------------------------------------------

  有时候,买了一本书或者一张唱片回家,唱片听过一次之后,不怎么喜欢,于是长久放在抽屉里。那本书,翻过几页之后,就一直放在一旁。
  过了很久之后,你在书架上偶尔发现这本书,一看之下,竟有相逢恨晚的感觉,这么好的书,为何你忘记它的存在?如果早一点看到,你的境界也许都会跟现在不一样。
  然后,某年某天,你打开抽屉,无意中看到那张只听过一次的唱片,你再次把它播出来,那动人的旋律和歌词竟使你震撼,原来你一直错过这么好的歌。那时为什么会不喜欢呢?
  每个人总会有一、两本忘记了的书或一张没印象的唱片,时光流逝。偶然再会,才懊悔自己错过了一本好书,遗忘了一首好歌。
  也许,那不是遗忘,而是时间不对。第一次听那张唱片的时候,它不能触动你心灵,因为大家心境不同。那本书无法让你惊艳,只因为当时你还没有那种领悟。
  游走在我们身边的人,也许都在等候一种领悟,等候适当的时光再遇,时间对了,你便会爱上他,幸好,你们今生还是遇上了。

 

 


幸福鱼面颊

--------------------------------------------------------------------------------

  吃蒸鱼的时候,你会首先吃哪一部分?有人从鱼尾开始,有人从鱼背开始,有人先吃胸鳍,因为这一部分是最肥美的。
  据说,首先吃哪一部分,可以反映一个人的性格。
  我首先吃的是鱼面颊。
  每次吃鱼,我喜欢的人会把鱼面颊留给我,说:
  “这一小块脸肉是最好吃的,多吃会漂亮。”
  我不知道多吃鱼面颊是否真的会变得漂亮,但是每一次,他还是坚持要我吃下鱼的两边面颊,并说:
  “吃了鱼面颊,即使生气的时候,鼓起腮帮子,也不会太难看。”
  每一次和他吃鱼的时候,鱼面颊是我专享的,那一小块脸肉,好滑,好甜,而且也好幸福。
  有时候,叫了一尾面颊没有肉的鱼,我会很失落,想咬他的面颊来弥补我的损失。
  在外面跟朋友吃饭,一尾蒸鱼送上来,没有人会把面颊留给我,动作稍微慢一点,鱼面颊已经在别人的肚子里,那一刻,我才知道,可以吃到鱼面颊的时候,是多么受宠爱。
  日子有功,我吃下的鱼面颊,加起来的分量,也许相等整条中等重量的苏眉那么大,再过些日子,也许会等同一条龙趸,而我希望,将来会等同一条鲸鱼。
  如果问我,多吃鱼面颊,皮肤会不会变得白一点,滑一点?人会不会变得漂亮一点?或者我可以告诉你,人世间的幸福,总会令人好看一点。

 

 


打开门迎接你

--------------------------------------------------------------------------------

  xx:
  每一次,当我打开门迎接你,我都想立刻扑入你怀里亲亲你。
  有时候,我的举动会吓着你,你温柔地抱着我,问我:
  “你没事吧?”
  我没事,我只是喜欢打开门迎接你。每次听到门钟响起来,我本来可以慢慢走去开门,但我总是在匆忙中,只趿着一只拖鞋,跑去开门给你,我不愿意让你等待。
  你两手提着东西,那是你买给我的晚餐,我告诉你我要赶稿,不吃饭了,你却带来了我喜欢吃的东西。雨下得很大,你肩膀上都是雨水,头发给风吹乱了,像个傻瓜。有时候,我觉得我太残忍了,你工作了一整天,忙得连眼睛也睁不开,却为我买来晚餐。打开门迎接你的一刻,我很想亲你,你会说:
  “我手上拿着东西。”
  其实,我并不介意你腾不出双手拥抱我,你只要腾出你的嘴巴亲我就可以了。
  虽然已经一起这么多年了,但每一次,我总是满心欢喜的打开门迎接你,希望你在不快乐的一天也能看到一张笑脸。
  你知道吗?每一次开门迎接你。都好像一次重逢。啊,我们又见面了,你好吗?这天过得怎么样?快乐吗?我们有十几个小时没见面了,静下来的时候,我总会想起你,渴望能够早点见到你,外面的世界那么阴冷,又常常有那么多意外,打开门迎接你,看到你安然无恙,再次站在我面前,我总是感谢上苍让我们重逢。

 

 

 

昨天的碗洗了没有

--------------------------------------------------------------------------------

  你家里有没有一些昨天应该洗却还没有洗的碗?
  吃完一碗面,那个碗本该立刻洗的,但是不知怎地,总是喜欢把它放在洗碗盆里,留待明天才洗。
  每个人的容忍极限都不同,我的极限是等到明天,到了明天,无论如何也会洗碗。有些人等到要再用那个碗时才洗,有些人可以等到碗里的残羹发酵,有些人等到洗碗盆里堆满未洗的碗时,才会乖乖洗碗。
  不洗碗的人。都有很漂亮的理由。
  甲说:“妈妈常说,早上用的碗晚上洗,晚上用的碗自有老鼠来洗。”
  乙说:“再用那个碗时才洗,不是很合理吗?”
  丙说:“这么晚了,明天再洗吧!”
  看一本关于人不肯长大的书,长不大的人,其中一个特点,就是凡事喜欢毫无理由地拖到明天。
  不肯洗碗,大概也是长不大吧?本来应该今天洗的碗,毫无理由地拖到明天才肯洗。如果真的要告诉你为什么,啊,除了懒惰之外,我也有一些漂亮的理由,我想拖到明天,因为除了洗碗之外,不是有太多事情可以拖到明天。把事情拖到明天,那苟且偷安的感觉真好。

 

 


想和你一起洗澡

--------------------------------------------------------------------------------

  跟自己喜欢的人一起洗澡是很刺激的,但是如果可以选择,还是独个儿洗澡比较尽兴和自由。
  热恋的时候,男人常常提出一个要求:
  “我想和你一起洗澡。”
  两个人挤在浴缸里,你替我洗。我替你洗,哪里可以洗得干净,洗澡是很个人的事,要彻底清洁身体,难免出现一些不雅的动作,一旦和喜欢的人一起洗澡,我们都尽量装出一副优雅的样子,不敢做出一些不雅的动作。连洗澡也要仪态万千,挺胸收腹,那不是很辛苦吗?
  两个人一起洗澡,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愈洗愈不干净,男人想和你一起洗澡,他一定不是只想洗澡那么简单。在冬天里,这样你替我洗身,我替你擦背,随时会着凉。
  不过,当男人想和你洗澡的时候,你便要珍惜,热恋过后,你跟他说:“我们一起洗澡好吗?”他会说:“两个人挤在一起怎洗得干净?你自己洗吧!”
  他宁愿一个人在浴室里唱歌、思考,自由自在地做出各种不雅的动作,也不愿跟一个女人一起洗澡。你洗澡的时候,也不用担心他会挤进浴缸。
  他不再和你洗澡了,不必难过,当你们老了,身体衰败。比较健康的那一个总要替衰弱的那一个洗澡。

 

 

 

小小的教堂

--------------------------------------------------------------------------------

  小时候念的那所天主教小学里面,有一间小小的教堂,教堂的面积大概只有三、四百尺,规模很小,小息的时候,我喜欢坐在教堂里。
  那时候,我只有很小很小的愿望,祈求天主让我这次考试合格,下一次,我一定会乖乖的读书。祈求圣母让我能够升级,那么,我以后会好乖。恐怕坐着祷告不够虔诚,我还会跪在地上,恳请天主垂听。
  当然,考试合格,顺利升级之后,我就会忘记了天主。
  我这辈子第一次投稿是投到《公教报》,文章刊登出来之后,修女特别送我一份礼物,自此之后,她每次上课都喜欢叫我起立念书。那时候,我决定长大之后要做修女,不做尼姑,因为修女的服饰比较漂亮,而且不用刮光头。
  除了参加朋友的婚礼之外,我已经很久没有到教堂了。报章上说,每年除夕,很多本身不是教友,平常不去教堂的人,也四处打听,看看哪间教堂有空位,他们很想去参加子夜弥撒,在一年终结的时候,祈求心里的平安。那天经过教堂外面,听到悠扬的圣诗,我已经不敢进教堂了,今天的愿望、心事和悔疚,远比我小时候多,只怕天主听到也会皱眉头。

 

 

还有人愿意寻找你

--------------------------------------------------------------------------------

  一名患有老人痴呆症的老翁离家理发后失踪,他在警署负责洗衣的女儿和女婿悬红一万元寻找他。可是,这一天早上,打开报纸,老翁的尸体在山边被发现。
  这个结果谁也不愿看到。但生死有命。老翁在天之灵。应该安慰的,是他的家人虽然不富有,却愿意倾尽所有换他平安归来的消息,他们天天在等待他回家,他是被爱着的。
  另外有一些人,却没有人等他们回家。在报章上,偶然会看到青山医院寻病人家属的启事。内容通常是病人XXX在医院里逝世,他的家人见报后请跟医院联络。
  他死了,他的家人也不知道,他的家人应该已经很久没有去探望他吧?
  病人被送进精神病院之后,他的家人早就放弃了他,反正他这一辈子不会复原,往医院的路又这么遥远……不如就当家里少了一个人吧。以后搬家,其至移民,都不再通知他。
  有些精神病人,就这样在医院里呆了一辈子,忘了自己有亲人。当地孤单地离世的时候,也没有人为他流一滴眼泪。
  我们在这世上寻寻觅觅,最终竟然发现,被寻找的人。比寻找别人的人幸福,因为,还有人愿意寻找你,不管你欠的是情还是债。

 

 


绝不向你低头

--------------------------------------------------------------------------------

  那天偶然翻开中学时代的纪念册,仔细重温一次,同学间离别依依的叮咛,竟然恍如咋天。其中一页,一个女同学写着:
  “我承认我的中文稍逊于你,但其他方面我是绝不向你低头的。”
  奇怪,当时她为什么这么写呢?在日期后面,她还写着“晚上十一点到凌晨十二点十五分”,她花了一小时十五分来说绝不向我低头。也许,我们本来就是南辕北辙的两个人,本来就合不来,因为一起参加球队。被迫经常走在一起。
  中五之后,她离开了学校,这么多年来,我们从没聚首,偶然会有人告诉我她的近况,大概也有人告诉她我的近况。曾经很想跟她见面,她也曾经托人把电话号码告诉我,也许是当时年少气盛吧,我们始终没有重聚。最近听人说她已经移民,还结了婚生了孩子。
  那段青葱岁月里,总是有她,但是两个合不来的人,还是不要见面,这样才会水远怀念对方。我从来没想过要跟她比较。她长得很漂亮,但是今天让我感动的却是她在纪念册上这一句“我是绝不向你低头的”。年少时候,我们原来可以那样率真和自信。我忽然很怀念她,好想和她一起走到球场上打一场排球,我会对她说:“我也是绝不向你低头的!”

 

 

 


凡尘以外的味道——毛蟹粥

--------------------------------------------------------------------------------

  到札幌市一家叫“蟹将军”的馆子吃北海道毛蟹。我们叫了一个蟹锅,先来一碟绿色的蟹膏,带点腥味,我最喜欢。接着来了一碟豆腐,上面放了蟹肉,味道不怎么样。再来的两只蟹肉烧卖,真是美味,可媲美台北“鼎泰丰”的烧卖。据说吃未煮熟的螃蟹很危险,因为螃蟹身上有虫,那种虫会侵蚀脑部,但是,那一小碟毛蟹刺身入口立即溶化,我冒着生命危险把它吃光,反正生死有时。
  吃过这一大堆前菜之后,便吃火锅,入锅材料有毛蟹、黄芽白、冬菇、洋葱、粉丝、豆腐、年糕。吃完火锅,肚子饱得不能动弹,女侍应把锅里的剩料捞起,留下煮过毛蟹和蔬菜的清汤,加一大碗饭,打一只鸡蛋进去煮烂,再加上葱花和紫菜,煮成一大锅粥。
  原来,整晚最好吃的就是这一锅粥,离开北海道,一直也怀念那碗粥,就像喝红酒的人所说的“回甘”。
  想起也觉得好笑,花钱吃了一顿蟹宴,在味觉的回忆里停留得最久的,却是最后也最便宜的那一碗粥,那碗粥至清至甜,岂似出自凡尘?
  也许,当我们拥有过最璀璨缤纷繁华的东西。才懂得欣赏一碗粥的朴素。
  体味凡尘以外的味道,毕竟需要先白一些头发。

 

 

口袋里的奖赏

--------------------------------------------------------------------------------

  弟弟小时候常看中医,每次看完病,那位慈祥、脸上永远挂着笑容的中医师会拉开他办公桌的第一个抽屉,里面放满玩具,每个小孩子可以任意在里面挑一件玩具带走。所以,他的医务所里的每一个孩子都是欢乐的,从不哭闹,因为他们知道如果乖乖听话,可以得到一件玩具。
  生活里的奖赏,纵使毫不贵重,也使人愉悦。小丑的口袋里总是放着七彩的果汁糖,用来奖赏孩子,使他们乖乖地投入集体游戏。
  那些母亲们,那些喜爱小孩子的成人们,也会在口袋里放一些糖果,用来哄孩子。
  小时候,一位住在我家附近的、长短脚的叔叔,每次见到我,都会从口袋里拿出一盒橡皮糖给我。他的身体不灵活,但是脸上却充满慈爱,拿橡皮糖的动作也很活泼。我好怀念他。
  糖果不单可以用来哄小孩子,也可以用来哄大人。
  如果你在恋爱的话,别忘记在口袋里放一些糖果。他今天愁眉深锁,你可以拿一枝棒棒糖在他面前摇晃,命令他笑一下。约会之后,他送你回家,依依惜别的时候,你可以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熊仔糖,让他在回家的路上吃。
  谁说大人不需要一些微少却使人愉悦的奖赏?

 

 

 

衣柜后面的心愿泉

--------------------------------------------------------------------------------

  小时候,爸妈的衣柜和墙壁之间有一道缝隙,大概有一尺宽,爸爸总喜欢把身上的硬币扔进那道缝隙里,那道缝隙虽然很窄,但是身躯瘦小的我却刚好可以爬进去。我小时候很有孟尝君的风范,最喜欢请同学吃东西,每次零用钱用光了,我就悄悄爬进那道缝隙里拾起一些硬币,拿去大快朵颐。
  缝隙里的硬币,好像永远也拾不完,每当看见爸爸把一枚一枚硬币投进去,我就知道,我的下午茶又有着落了。后来,我的胃口愈来愈大,爬进缝隙里拾钱的次数,远比爸爸投钱进去的次数要多,缝隙里的钱,愈来愈少,有时候,我千辛万苦才找到一枚五角硬币。
  一天,我们买了一个新的衣柜,爸爸满怀希望把旧的衣柜移开,一心看看自己多年来投进了多少枚硬币在衣柜后面,结果,他只能在地上找到几毛钱,但他没有骂我。我曾经以为,他是故意把钱投到那里,待我有需要时可以拿来用,现在回想起来,那道衣柜后面的缝隙,也许是爸爸的心愿喷泉,每次,当他把一枚一枚硬币投进去,听到叮叮咚咚的声音,他都会许下愿望。在愁苦的生活里,那叮叮咚咚的声音,是他无数的盼望。他在狭隘的房子里为自己建造了一座心愿喷泉。

 

 


每一块都重要

--------------------------------------------------------------------------------

  以前被人问到:“爱情、事业、家庭、朋友,你会怎样排列?哪一样在你心中最重要?”这一类问题时,我会很认真地想,我会把什么排在第一位。现在,再听到这一类问题,只觉得没意思。
  根本没有必要去排列先后次序。
  有人把爱情排在第一位,当他没有爱情的时候,他才发觉,原来爱情不是那么重要,事业更重要。
  有人把事业排在第一位,把家庭排在最后。可是,当他在事业高峰的时候,他却觉得孤独。宁愿用一切换回与家人相处的时光。
  爱情、事业、家庭、朋友、理想、抱负、原则、尊严,每一样都重要,不可能独立地存在,把它们按重要程度排列起来,只是自欺欺人。
  生命是一张拼图,你能说哪一块最重要吗?每一块都重要,都不能缺少。你砌好一张二千块的拼图,最后竟然发现缺了一块,那一块是最重要的吗?也不是。那一块只是最大的遗憾。
  人生总有些遗憾吧?时日过去,也就无法弥补,我们都有一张不完整的拼图,但我们也只能尽量拼出一张看似完美的拼图。不要再问哪一块最重要,最重要是你把图拼出来。

 

 

心形以外的Q

--------------------------------------------------------------------------------

  情人节,到处都看到心形的东西。心形就代表爱情,蛋糕、巧克力、花、牛排,都是心形的。手表、戒指、耳环,也是心形的。废纸箱、茶几也是心形的,只要能够变成心形的东西,就以心形出现。
  看见那么多心形,有没有一点腻?在这个情人节,送出心形的礼物,对方会觉得你俗不可耐吗?
  心形泛滥,令人吃不消。我们早已知道,一个活生生的心脏,根本一点也不漂亮,况且,心是不会思想的,也不会爱人。有没有另一符号代表爱情,不再逼我们要心形?
  不如用Q代表爱情。
  谈情说爱,个人的IQ、EQ、AQ和SQ都不能太低。尤其失恋的时候,AQ很重要,能不能重新振作,就看你的AQ。
  Q代表情人很cute。
  这个英文字母Q,是一个大圆圈拖着一条小尾巴,就像一个男人拖着女孩子,他保护她,她追随他。
  赌马有孖Q,Q是成双成对的,代表一双。
  爱是永不言悔,也永不“挞Q”。
  还有,这个Q的字形,像一颗最活泼最强壮的精子进入了女人的子宫。它是不是比心形更能代表俗世的爱情?

 

 

是震撼,也是无力感

--------------------------------------------------------------------------------

  一位念中六的女孩子来信问,爱情的定义是什么?她思考了很久,还是想不到。
  爱情的定义,对每个人来说,也许都有点不同。
  有些女人觉得男朋友那天不打她就是爱她,有些女人觉得男朋友那天打她才是爱她。
  有些女人认为替男人生孩子是爱他,有些女人却认为为男人打掉孩子才是爱他。
  有些女人觉得为一个男人放弃自己的理想,便是爱他。有些女人却会因为爱一个男人而有自己的理想,她怕跟不上他。
  付出是一种爱,但是,想从他身上得到更多,也是一种爱。
  思念是爱,但是,你叫自己不要再思念他,你负担不起了,那也是爱。
  爱是有安全感,又没有安全感。
  爱是一种震撼,也是一种无力感。
  爱是诱惑,也唯有爱能给你力量抗拒诱惑。
  爱是忠诚,可是,爱也会令你背叛。
  不要问我爱情的定义,它的定义会随着你的年纪和经历改变,愈来愈清晰,或者愈来愈模糊。那时候,你会明白,寻找定义是不必要的。

'

 


期待,微笑,然后哭泣

--------------------------------------------------------------------------------

  W在电邮里说,她与相恋四年的男朋友分隔两地,她在美国,他在中国,两个人只有两年零六个月的时间真正在一起,现在只能靠书信和电话联络。
  他们互相思念,想见又见不着,见不着的时候,她以为自己很爱他,一旦可以见面,她又觉得自己好像不需要他。她愈来愈迷惘,她应该放弃他吗?
  不要说相隔天涯,即使是近在身边,有爱情,就有迷惘和怀疑。从爱上一个人那一刻开始,我们就不停在爱与不爱的问题上兜兜转转。
  见不着的时候思念他,见到他的时候又觉得不需要他,这是爱还是不爱?
  也许,这就是爱情。思念,牵挂,期待,相见,微笑,然后哭泣。
  虽然最后会哭泣,但我们享受了思念、牵挂、期待和微笑的过程。而且,哭泣之后,若没有分手,就是思念、牵挂、期待,然后再相见,不停的重演。
  每一段爱情,都要经历期盼和失落,犹豫和肯定,微笑和心碎。哭泣不要紧,只要曾经微笑,事后又思念,那么,你还是爱着这个人,然后再创造。没有一种爱是不需要反覆验证的。

 

 


爱情也是一种胆固醇

--------------------------------------------------------------------------------

  收到Emily的电邮,她说,几个星期前。是她旧男朋友的生日,她约他出来吃饭。她告诉他,虽然已经分开两年,她从未忘记他,但是,一年前他已经和另一个女孩子开始了。
  这一晚,他拥抱着她,叫她忘记以前的一切。她很痛苦,不知道应该忘记他还是记着他,她只知道自己很爱他。
  这件事的信息已经很清楚了,他正爱着另一个女人,并且不打算回到Emily的身边,他拥抱她,只是可怜她。现在不走,还等什么?
  等一个不会回心转意的人回来,那不是浪漫,而是自暴自弃。为什么不向前望?你很爱他又怎样,他不爱你了。
  爱情也是一种胆固醇,胆固醇有好和坏的。好的胆固醇能为身体提供营养,好的爱情,滋养你的生命。坏的胆固醇会塞着血管,为了疏通血液,心脏只好比平时加倍卖力,结果会导致中风和心脏病发。
  人家不爱你了,你仍然不肯忘记他,那就是不断吃下高胆固醇食物,自残身体。当血管塞着了,即使有其他好的营养,你也无法吸收。
  爱情胆固醇太高,早晚会爱情中风。已经过去的事,最好还是把它忘了,从今以后,吃得健康一点,好好对自己。

 

 


谈一段轰轰烈烈的恋爱

--------------------------------------------------------------------------------

  电视上一个女演员说:“我每一段情都是很轰烈的。”不知道她对轰烈的定义,从节目中的前文后理看来,她所谓的轰烈是充满暴力的。相爱的时候,大家满身齿痕,吵架的时候,也许是我掴你几巴掌,你扯着我的头发。分手的时候,大家扭作一团,你变成独眼龙,我变成铁拐李,如此方休。
  每个人都说自己要追求一段轰轰烈烈的恋爱,什么才是轰烈?
  为了一个女人,抛妻弃子亏空公款打劫银行锒铛入狱,这不叫轰烈,这叫失常。为了一个男人,背叛父母离家出走下海伴舞割脉自杀与他同归于尽,这不叫轰烈,这叫愚蠢。
  爱得死去活来互相虐待嗜血成狂,以为愈暴力愈爱你,这不是轰烈而是暴力,应该去看精神科。
  这些所谓轰烈不过是一声响雷,从此声沉,换不到余音袅袅。
  真正的轰烈,是你能够与一个人长相厮守,无论外面的世界变成怎样,无论身边有多少诱惑,你有勇气负担责任和承诺,即使有软弱和怀疑的时刻,你会变得更坚定,你会尽你此生最大的努力来保护他和令他幸福,你舍不得动他一根头发,也不会让别人动他一根头发。你们是如此轰烈,战胜了光阴。

 

 


爱情和食物都过期了

--------------------------------------------------------------------------------

  一个人住,家里最多的是过期食物。
  每次打开冰箱,总会有新发现。这包芝士去年已经到期,那包冷面两年前已经到期,香肠半年前已过期。在蔬果格里,竟然发现两棵上个月买的西兰花,还有一个不知什么时候买回来的,已经腐烂了的,可以拿去制苹果醋的苹果。
  一天深夜,肚子饿得不得了,想起冰箱里好像有面包、香肠、冰淇淋,跑去打开冰箱,发现每一样能吃的东西都已经过期,连瓶装柠檬汁也过了期。打开储物柜,所有即食面也都过期。
  一个女人,在深夜里,抱着一大堆过期食物,是很伤感的,不知道什么时候轮到自己过期。
  食物可以有标签,说明“请在此日期前食用”,女人却不能在自己身上印上一个标签,提示男人“请在此日期前使用”,我们唯一可以发出的信息是“逾时不候”。女人不是食物,女人有两条腿,会为期限着急,青春是有期限的,忍耐也是有期限的,请在期限期满之前爱她,好好照顾她,她是逾时不候的,等无可等,就会另作打算。
  没有一个女人可以忍受自己过期,为了把期限延长,为了保持鲜活,我们花了许多金钱和时间,到了最后却发现,爱情原来也是会过期的,而且总是在不知不觉间过期。
  有一天,我们把它拿出来,才知道它在六个月前已经过期,它最鲜活的日子已经永远过去。

 

 

就在一瞬间

--------------------------------------------------------------------------------

  你曾否在一瞬间喜欢一个人?不是一见钟情,你不是一个会一见钟情的人,但是,在某时某刻,在电光火石,或者蓦然回首的一瞬间,你喜欢他。
  你一直和他一起工作,天天对着他,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就在一个一起熬夜的晚上,你倦得要死,他主动说一个笑话激励你,你看着他表演,那一瞬间,他竟像是夏天里你的一杯薄荷饮料,那晶莹的绿色与冰凉的口感深深的震撼着你,绿意驱走了睡意,你好喜欢他。
  你本来不喜欢她那类型的女人,你觉得这种女人很俗,一天,她忽然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出现,她脸上闪亮着从未有过的妩媚,跟她相处一个晚上,她并不是你所以为的那么庸俗,你内疚自己误会了她,就在内疚的那一瞬间,你发觉自己爱上了她。她是盛载在一只银杯子里的草莓冰淇淋,银杯子又盛在一只再大一点的银杯子里,外面放着干冰,在一瞬间制造出大量冰冻的白烟,有谁可以不爱上它?
  有些情意,转瞬即逝;有些情意,得以延续,发展成爱情,长路漫漫,最后也许会消逝,但你不会忘记,你曾在一瞬间爱上一个人,那是多么浪漫的一件事。

 


一部分的完整

--------------------------------------------------------------------------------

  爱一个人的时候,你总是希望把自己完整地交给他。
  毫无保留地爱他。
  毫无保留地付出。
  他是你唯一的。
  如果你的生命里缺少了他,就是不完整的生命。
  只是,世上没有一段爱情是完整的。
  你从别人手上把他抢回来,你们终于可以厮守终生了,你以为你们经历了最惊天动地的爱情,没有人可以把你们分开。多年之后,他爱上了另一个女人。你仍然深深地爱着他,他也曾经深深地爱过你。心甘情愿为你抛弃一切,但你们之间还是出现第三者,你们的爱情不再完整。
  你问他:“我们是不是不再完整?”
  他垂头无语,他和另一个女人又何尝完整?他永远不会和她结合。
  二十一世纪了,我们对爱情的完整也许应该有一个新的见解——不要祈求永远完整,只要有一部分完整就好了。
  在互相鼓励的那一部分,你们是完整的。
  在共同奋斗的那一部分,你们是完整的。
  在毫无保留地付出的时候,你们是完整的。
  有一部分完整,足以抵销一部分的遗憾。

 

 

究竟爱到什么程度?

--------------------------------------------------------------------------------

  男人说了“我爱你”,女人不一定会热泪盈眶拥抱他,女人也许会问:
  “你说爱我,那么究竟爱到什么程度?”
  什么程度?这是很难回答的。
  说“比天还要高,比海还要深”,笨蛋才会相信你。
  说“你是我这一辈子最爱的女人”,问题并不会解决,“最爱”即是什么程度?
  男人说:“是危险程度了。”女人会感动得立刻追问:“危险到什么程度?”
  爱不是一个数字?不能说:“已经去到一百分。”或者说:“就像‘毕氏定理’一样水恒。”
  爱到什么程度,也许只能打个譬喻。
  爱你的程度,就像女人与神奇胸围,一旦遇上了,就永远不能没有。
  爱你的程度,就像男人与权力,永远不能分开。
  爱你的程度,就像茶叶和水,没有水,茶叶就很寂寞。
  爱你的程度,是牛油和面粉。牛油和面粉共同努力,才可以做出蛋糕。
  爱你的程度,就像双脚和鞋子,一生相依。
  爱你的程度,是朱镕基的程度,不管前面是地雷阵,还是万丈深渊,我将勇往直前,义无反顾,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已经到了这个程度,该满意了吧?

 

 


在情人身上看到了上帝

--------------------------------------------------------------------------------

  我们总是透过自己所爱的人来赞美自己。我们会为对方做很多事来换取赞美,如同一个小孩子努力换取爸爸或妈妈的赞美。
  她是那样刁蛮任性,不可理喻,但他仍然迁就她、纵容她,不介意当她的奴隶,在她身上,他看到自己多么伟大,好端端一个男人,竟然为了爱情,变成一个女人的奴隶。噢,太伟大了,每一次当她耍性子,他又原谅她,他就发觉自己头上出现了一个光环。
  他怀才不遇,没有上进心,脾气差劲,她却深深爱着他,容忍他的坏脾气,容忍他不上进,容忍他对她不好。为了他,她得不到家人的谅解,也失去很多朋友。愈来愈孤独,但是在他身上,她看到奇迹,她发现自己原来可以这样无条件的爱一个人,自己真懂得爱,自己真是一个太好的女人,她也被自己感动了。
  他深深地爱着她,但是他知道是没可能的,他不敢示爱,只敢守候在她身边,时时刻刻望着她、保护她,她有什么需要,他愿意为她赴扬蹈火,他甚至不敢对她有任何歪念。他从没想过自己可以这样对一个女人,他的条件那样好,不愁没有女朋友。却心甘情愿在她身边做一个卑微的仰慕者。内心痛楚的时候,他觉得自己是个情圣。情深而高贵。他在他爱的女人身上看到了上帝,上帝就是他自己。
  不要炫耀你多么伟大,多么深情。我们只是透过另一个躯体来赞美和感动自己。

 


无法凝固的爱情

--------------------------------------------------------------------------------

  不进则退的,除了学业,还有爱情。
  我们对一个人的要求,总是愈来愈多的。起初的时候,只要能见到他,我们就心满意足,不敢有任何要求。他愈给得多,我们愈要求得多,最后,就会要求每天都见到他。
  爱情里容不下无求的人,无求的人根本不需要恋爱。
  爱情是澎湃地涌向大海的水流,不可回头。你曾再三犹豫,要不要再付出多一些?你决定再付出多一些,那么,就只好不断地付出,不能停留。一旦停留,他就会伤心,认为你不爱他。你也不可能后退到跟过去一样,比方由每天见面改为一星期见一次面。
  不断前进的后果,是趋向腐朽。
  女人擅长把过程拖慢,男人却喜欢把过程加快。我们为什么不能把感情凝固?凝固在一个最美丽的时刻,不必前进,也不会后退,凝固就是最好的结局,但是这太像天方夜谭了,我们无能力凝固任何一段感情而使之不腐朽。于是,我们唯有战战兢兢地前进,直到不能前进为止。
  男人说:“女人总是愈来愈麻烦的。”不,愈来愈麻烦的是爱情,所有不进则退的东西都让人筋疲力竭,诚惶诚恐。

 

 


当爱情变成技术

--------------------------------------------------------------------------------

  有没有想过爱会变成技术?爱得太熟练了,你开始知道怎样能够令对方开心。怎样能够令对方觉得你爱他。你知道怎样制造惊喜,他说过喜欢一件东西,你出奇不意的送给他,百分之九十的人都会惊喜交集。其实,你去买那件东西时,并没有带一颗心去,你用的是技术。
  当然,因为你爱他,你才会练就这一门技术,但是你曾经没有用任何技术,真心真意的制造一个惊喜,让他快乐。跟从前的你相比,你奸了很多。
  有事要出门,你会悄悄留下一张纸条给他,告诉他,你多么舍不得离开他。回来的时候,你会告诉他,你有多思念他,虽然真正的思念程度并没有你说的那么多。对于离别和思念,你的技巧已经很纯熟。
  你知道什么时候应该赞美他,明明他做得不好,你也说他很棒。你知道什么时候应该表现得很关心。你知道怎样可以感动他,原来连怎样感动一个人,也是技术,只要铺排得好,他很难不感动。你甚至知道什么时候应该接近他,什么时候又应该离他远一点。你知道什么时候应该给他一点赏赐,什么时候给他一点惩罚。忽然之间,你变成一个爱的技工,你无奈地问自己:“这是爱还是技术?我还是像从前一样爱他吗?”
  好几个男人曾经告诉我,他们出门公干,有时是带着情妇去的,有时在当地寻欢,但回到家里的第一个晚上,他们一定立刻饥渴地跟妻子欢好,只有这样,妻子才不会怀疑他的精力用了在别的女人身上。饥渴也是技术。
  比起饥渴的技术,爱的技术已经深情很多。当爱变成技术,不必觉得失落,你用了技术,其实他也用了技术,大家都只是希望对方快乐。

 

 


爱,总是有条件的

--------------------------------------------------------------------------------

  不要说你无条件地爱一个人,爱,总是有条件的。
  你可以什么也不要,但是你要他爱你,这难道不是条件吗?
  父母爱子女,也是有条件的,条件就是他们必须是他的儿女。如果是别人的儿女,他不会爱他们,不会用生命保护他们。
  女孩说:“我的确是无条件地爱他,我甚至不需要他爱我。”是的,即使他不爱她,她还是愿意守候在他身边一辈子,她爱他的才华。如果他没有才华,她还会那样义无反顾地爱他吗?不会了。她的爱,还是有条件的。
  女人可以爱一个顶没用的男人,他没才华,没出息。女人说:“这还不算无条件吗?”但她要他承诺永远和她一起。要一个男人付出承诺,这不是条件又是什么?
  男人说:“我就是爱她这个人。”如果她不是长得不难看,如果她不是那么聪明,不是有他喜欢的性格,他还会爱她吗?她必须符合他的条件才会被爱。
  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被有条件地爱着,也是有条件地爱着别人。不必心灰意冷。
  既然知道世上没有无条件的爱,你应该努力使自己更具备条件去被爱,同时也该学习忘记一些条件去爱一个人。

 

 

 

带着微笑付出

--------------------------------------------------------------------------------

  V说:“虽然我爱他比他爱我多,虽然他一直没有忘记以前的女朋友。他常常伤害我,但我还是会带着眼泪不断付出……”在爱情里,付出是对的,但是带着眼泪付出,那就是错的。
  为什么要带着眼泪付出?带着微笑付出才有价值。
  他不爱你你付出多少也是徒然的。或许,你会换到他一刻的垂顾,甚至换到一段婚姻,但是你这一辈子仍是要带着眼泪付出。眼泪总有流干的一天,那个时候,你会恨他,你会抱怨他从来没有爱过你。
  爱情总得两厢情愿,男人有时太婆媳,既仁慈也残忍,他看见一个女人带着眼泪不断付出,他会心软,不忍心叫她走,但是,带着眼泪的付出,是一个沉重的担子,他会与她共度余生,同时又抱怨她令他失去许多东西。
  带着眼泪付出的人并不聪明,她只想得到回报,她是自私的,想用眼泪来逼对方就范。如果不需要回报,就该带着微笑付出。
  带着微笑付出,那是最幸福的一种付出。是的,他就是这样子,永远改不了臭脾气,永远那么冲动,但是我接纳他所有的缺点,我愿意带着微笑付出,因为微笑,我才了解爱情。

 

 

 

感冒时期的爱情

--------------------------------------------------------------------------------

  如果患的是重病,你总是希望最爱的人能够日夕在身旁陪伴你,即使你无力跟他说话,只要他那一只温暖的手温柔地放在你的额头上,或者紧紧地抱着你颤抖的身躯,你的痛苦仿佛也就能够减轻一些。
  然而,如果患的只是感冒,你却宁愿他不在,不要打扰你。
  吃了伤风药,只想睡觉,什么也不想做,这个时候,即使木村拓哉坐在你床边,你也会请他改天再来。
  喉咙发炎,吃了消炎药也无补于事,男朋友说要买东西来给你吃,要来陪你。你也宁愿睡觉。
  他来了,在你身边说尽绵绵情话,你一点也不会感动。
  他说:“我什么也不做,坐在这里陪你。”
  你如果还有气力的话,会一脚把他踢下床。
  别相信广告或流行曲,当你患上重感冒,头昏脑胀,抱着一盒纸巾擤鼻涕的时候,你决不会做出任何伟大的爱情行为。
  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也许会发生在霍乱或瘟疫蔓延的时候,却不会发生在一个男人或一个女人伤风感冒擤鼻涕的时候。当你整夜鼻塞,你也不会对爱情有任何的憧憬,你憧憬的,只是你的鼻塞什么时候才会痊愈。
  体验伟大的爱情,决不是在感冒时期。

 

 

重量级的情话

--------------------------------------------------------------------------------

  重量级的情话也许不是“我爱你”,这三个字没有独特性,任何人也可以对另一个人说。
  重量级的情话也不是《铁达尼号》里的那一句“答应我,无论怎样绝望,你要生存下去。”这一句太多人说了,况且,不是每对情人都要面对生离死别的。
  所谓举重若轻,重量级情话是那些听起来很轻松的情话。
  他说:“你脾气这么差劲,我到底为什么可以忍受你呢?而且还打算忍受一辈子。”
  他说:“你什么时候才会长大?才会变得世故一点?我不用再像袋鼠妈妈那样,把你放在口袋里保护你。”
  他说:“看到你,我无法自持。”
  他说:“你年纪多大也没有关系,我也会老的。”
  他说:“让我抱抱你,我不知道下次是什么时候。”
  他说:“我不想跟你吵架,因为我不想你不开心。”
  他说:“不喜欢上班就算了,我又不是养不起你,不过,你以后可能要吃得少一点。”
  重量级的情话要轻得像一根羽毛,不经意飘落在对方心里,却正好搔着她的痒处。

 


二十二年后收到的内衣

--------------------------------------------------------------------------------

  有时候,虽然我们口里说:“不会有结果的。”我们心里却是希望有结果的。不在乎结果的人,根本不会提。
  问一个女孩子:“你常说和他不会有结果,你想有什么结果?”
  她说:“就是长相厮守。”
  我也曾相信,一段爱情最好的结果便是两个人长相厮守。如果不能白头到老,就是没有结果。现在觉得自己这种想法太幼稚。
  一个女人说:一天,她收到一份从远方送来的礼物,她打开礼物一看,是一件内衣。这件内衣,是她二十二年前的男朋友送给她的。他们已经没联络二十二年了。
  她今天的身材早已穿不下这件漂亮的内衣,但是,在他心中,她也许还是跟二十二年前一样,丝毫没变。女人老了,但是美丽的脸容永存在男人心底深处。某一天,他想起了她,想送一份礼物给她,就送了一份只应该拿来送给情人的礼物给她。
  这两个人没有结合,他们在世界上两个不同的角落跟另一个人长相厮守,但他们却是有结果的。除了长相厮守,爱情还有很多种可能。两个相爱的人,一辈子怀念对方,这难道不是美丽的结果吗?
  两个人不能结合,但是只要一天,她请他为她做一件事,他仍会为她赴汤蹈火。
  当天,她选择了另外一个男人,今天,如只剩下她母子两人,她一旦发生了什么事,不能照顾自己的孩子,她可以把孩子交给她的旧情人,他会照顾他。
  这些难道不是结果吗?结果不等于结合,不结合也不等于没结果。爱一个人的时候,应该要求的,不是结果,而是质素。一段高质素的爱情,才会产生许多你意想不到的结果,譬如一件在二十二年后收到的内衣。

 

 


我心自有天涯

--------------------------------------------------------------------------------

  台北的朋友用最流行的生命密码替我算命,这套方法混合了星座和出生年月日,关于性格特质,出奇地准确。
  她们说:“你好奇怪,你独立得过分,却不爱自由。”
  是的,我不太爱自由,小时候看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向往她和荷西的爱情,但从没有想过要去沙漠流浪。
  我对浪迹天涯的生活,没什么幻想,也从来不会爱上游子。我是那种如果我爱的男人叫我在街上等他,我是真的会乖乖地等待,无论发生什么事也不会走开的人。
  万一他一直没有回来找我,说不定我会在那条荒芜的街道上开一家咖啡店。把我们约定等候之处变成一个漂亮和诗意的地方,让自己能够更坚强地等下去。
  以前念书时有一位老师,五十多岁仍是独身,脾气很古怪,同学间流传一个关于她的故事。听说她一直在等她那位英俊不凡的男朋友回来找她,他们在很多年前失散了。年轻的时候,她是个浪迹天涯的女子,有了爱情之后,她却留守在一个地方等待。
  我心自有天涯,世界再广阔,也比不上在一个男人的心里徜徉,那就是天涯。

 

 

 

送你一个笑脸

--------------------------------------------------------------------------------

  写便笺和写信给朋友的时候,我爱在签名旁边画一个笑脸,那个笑脸有两只笑得弯弯的眼睛和一张向上弯成半月形的嘴巴,送你一个笑脸,希望你今天快乐。如果有什么忧愁,也不要再苦着脸,皱着眉。
  永远在信末写上“祝安好”、“并祝撰安”、“祝身体健康”,你个觉得很沉闷吗?最好的祝福是给你画一个笑脸,希望你能开怀地笑,没有什么比笑容更能感染别人了。
  你最近碰到很多倒楣的事吗?你刚刚失恋吗?男朋友跟你分手不足三个月就幸福快乐地跟另一个女人结婚吗?你的上司近来常常为难你吗?你的旧情人活得比你好?你已经三年没恋爱了?反正世上就有许多不如意和悲伤的事,哭丧着脸,嘴巴整天向下弯,也是于事无补的。悲观的人,过一大好比一年,乐观的人,过一年好像一天。不如不要再愁眉苦脸,我送你一个哈哈笑,你回信的时候,最好也送我十个哈哈笑,看看我的哈哈笑跟你的哈哈笑有什么个同。
  你说:“这么人个人了,还画哈哈笑?”笑是不分年纪的,所以,今天我也送大家一个我画的笑脸,希望你今天快乐。

 

 

 

过着婴儿一样的生活

--------------------------------------------------------------------------------

  常常有些小读者来信向我索取个人资料,例如出生地点、身高、最喜欢的人物、最喜欢到的地方、身体特征等等,我不是电视艺员,这些问题不便回答,但盛情难却,只好选择回答其中几条,这次之后,不要再问我了。
  出生地点?
  产房(有些人在的士和洗手间里)。
  你最不满竟自己身上哪个地方?
  荷包。
  最难忘的时刻?
  收到税单的一刻。
  你身高多少?
  一个女人只要不用踮高脚尖,才可以跟自己喜欢的男人接吻,她就不算矮了。
  你什么时候会结婚?
  当我走在街上,再没有其他男人望我的时候。
  你最喜欢到的地方?
  银行。
  你最喜欢做的事情?
  看看银行存款有多少。
  你最喜欢的生活?
  婴儿的生活——睡觉、吃东西、喝牛奶、被人抱着、被人迁就、不用减肥、不用工作,可以大笑和大哭,这是我曾经拥有而又永远不复返的生活。

 

 

见面?不见面?

--------------------------------------------------------------------------------

  爱情是什么?爱情总是在见面和不见面之间徘徊不定。
  不能见面的时候,两个人互相思念,一旦可以见面,偏偏又互相挑剔,反而怀念不能见面的时候。
  不能见面的时候,两个人都怀念对方的好处,然而,见面的时候,却又觉得对方有很多东西是你看不顺眼的。
  不能见面的时候,你下决心要离开他,一旦见到他,你却心软。
  不能见面的时候,你决定为他抛弃一切,终于可以见面了,你又没有足够的安全感为他抛弃一切。
  不能见面的时候,你向自己承诺,要让他快乐,见面的时候,你又忘记了自己的诺言。
  不能见面的时候,是一种折磨,一旦可以见面,你们又互相折磨。
  不能见面的时候,你以为自己很爱他,可是,见到他以后,你又发觉你也许不是很爱他。
  不能见面的时候,你想像和他做很多事情。见面的时候,你才发现,想像的世界毕竟比现实美丽一些。
  明知见面苦,何必苦苦要见面?也许,这就是世上一种最美丽的矛盾。

 

 


她什么时候觉得对不起家里

--------------------------------------------------------------------------------

  女孩子什么时候会觉得对不起家里?
  那是她爱上一个男人的时候。
  她是家里的宠儿,父母虽然不富有,但却十分疼爱她、迁就她。她在家里,绝对不需要做任何家务,妈妈连一只碗也舍不得让她洗。这么大的一个人了,连穿过的内裤,也是妈妈替她洗的。每天早上,妈妈叫她起床,她还要赖在床上发脾气,骂妈妈。
  “不要吵醒我。”
  妈妈噜嗦几句,她立刻就板起脸孔说:
  “你很烦!”然后大力关上房门。
  爸爸比妈妈更疼她,她喜欢什么,爸爸都尽力满足她。她半夜三点钟才回家,爸爸也爬起床到楼下接她。她考试成绩不好,爸爸特意请假陪她到处去找学校。
  她一直觉得家人这样对她,是理所当然的,直至她苦恋一个男人。
  她竟然替他洗内裤、倒垃圾、刷地板、收抬床铺、到超级市场买日用品。
  他明天有重要事情要早起,她竟然坐在那里不敢睡,为了明早要唤醒他。
  他向她发脾气,她哭着问他:
  “我有什么地方不好,你告诉我,我会改的。”
  他赶她走,她抱着他的腿说:
  “我很爱你,求你不要赶我走。”
  他掴她一巴掌,她含泪问他:
  “我做错了什么?”
  午夜梦回的时候,她终于知道,她多么对不起家里。

 

 

怎样忘记他

--------------------------------------------------------------------------------

  失恋后,我们总爱问:
  “我怎样可以忘记他?我很想忘记他,但我就是没法忘记他。”
  如果没法忘记他,就不要忘记好了。
  为什么要那么痛苦地去忘记一个人?时间自然会让你忘记他。
  现在,我请你干万别想着一头粉红色的大笨象。
  请问,你想到的是什么?
  你立刻就想到一头粉红色的大笨象了。
  你愈努力想去忘记,你愈是无法忘记。
  仍然爱着他,忘不了他,是理所当然的事,不必觉得惭愧。
  有些人明明忘不了,却自欺欺人说:
  “我已经忘了他。”
  然而,只要别人一提起他,她就无法控制自己。
  有一天,你会忘记他的。
  真正的忘记,是不需要努力的。
  有一天,你从浴室洗了一个澡出来,扭开唱机听听自己喜欢的音乐,你忽尔想起,你曾经爱过一个人,啊,原来你爱过这个人,那仿佛是很遥远的事,你已经一点感觉也没有了。这就是忘记。
  有一天,别人提起某某,你才猛然想起,你曾经爱过这个人,现在已经不记得了。这就是忘记。
  如果时间不可以令你忘记那些不该记住的人,我们失去的岁月又有什么意义?

 

 

人为什么会爱人

--------------------------------------------------------------------------------

  小女孩来信问:“人为什么会爱人?”
  我们会问:
  “你为什么打我?”
  “你为什么喜欢我?”
  “你为什么不爱我?”
  很少人想到,人为什么会爱人?
  鸡为什么会生蛋?
  鸟为什么会飞?
  鱼为什么在海里游?
  就像人为什么会爱人一样,这是本能,是与生俱来的。
  每个情窦初开的少女,初尝恋爱的痛苦,都不禁要问:
  “人为什么会爱人?”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思念你,我就不会妒忌你身边的异性,我也不会失去自信心和斗志,我更不会痛苦。如果我能够不爱你,那该多好。
  只是,爱人就像吃饭和睡觉那样,是一种需要。
  因为爱你,我更自爱。因为爱你,我知道我存在。因为爱你,我在成长。因为爱你,我对痛苦和快乐都有了深刻的感受。因为爱你,我才知道人生有许多无法满足的事。
  到了世界尽头,我不会再问:“人为什么会爱人?”正如我们不会问:“人为什么会死?”

 

 


他的生日与你无关

--------------------------------------------------------------------------------

  女孩来信说:
  “我和埯分手不是因为第三者,而是许多时候,我跟他的想法和观点都不一样,举一个例子来比喻,就是一个用筷子吃饭,一个用匙羹吃饭,大家的方法都没错,但就各不相让。”
  一个用筷子,一个用匙羹,有什么关系呢?就算一个爱吃菜,一个爱吃肉,那又怎样?
  最重要的不是吃什么或者用什么方法吃饭,而是这两个人愿不愿意坐在一起吃饭。
  看不透这一点,也就只好分手。
  固执的她,仍然忘不了主观的他。在他十一月生日的那一天,她很想打电话给他,却觉得这种想法太差劲了。
  我不知道她后来有没有在电话里跟他说一声“生日快乐”,我只想很残忍地告诉她,他以后的生日都与你无关,自会有另一个女人为他庆祝。
  两情相悦的时候,我们花尽心思让对方有一个难忘的生日,然而,某年某天以后,你再无权这样做了。
  热恋的时候,不必那么现实,失恋之后,却必须现实一点。一切已经完了,各有天涯路,多么不舍,也要放手。
  你忘不了他不要紧,因为他会忘记你。

 

 

余生也不要再见到你

--------------------------------------------------------------------------------

  已经分手的情侣,最好余生也不要重逢。
  你和他那段情一点也不值得回味,重逢来干什么?这种重逢的场面只会令大家不快乐。
  你看到他老了,生活不如意,你庆幸自己当年离开了他。可是,跟他说再见之后,你深深为自己的无情而内疚。这种感觉太不舒服,不如不要重逢。
  你重遇他,发现他脱胎换骨,而你,却不太如意。让他看到你离开他以后日子过得不快乐,你的尊严还可以放到哪里?不如不要重逢。
  过去的一段情刻骨铭心,你偶然还会想起他,你也很想知道他现在变成怎样,日子过得好不好。当你去到那些你们以前常去的地方,你的一颗心还会跳,你会想:“我会在这里碰到他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最好也是余生不要重逢。
  你永远再见不到他,美丽的回忆会长存心中,若再见到他,结果却可能不一样。他已经不是从前那个人,你从前最欣赏他的智慧,可是,重逢的这一刻,你才发现,他并没有进步。
  你以为如果让你再见到他,你一定不会让他离开,今天,让你见到了,你才发现不是那回事,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你对他已经失去了那份感觉,你早就不爱他了。重逢然后失望,等于亲手毁灭自己的回忆,那是多么凄酸的事?为什么不能相忘于江湖?
  如果有一天,我们要分手,不要,不要,请不要让我在余生再见到你。

 

我不会再去那里

--------------------------------------------------------------------------------

  如果有一天跟你分手,我想,很多地方我也不会再去。
  是的,那间餐厅的东西很美味,我们每个星期总会去一至两次,这么多年来,我们已经成为餐厅的熟客,只是,我以后也不去了,我怎么可以独自一个人去?
  有一间餐厅的环境很优美,每年生日,我们都在那里庆祝,每年的生日蛋糕都是同一个款式。如果你不在我身边,我为什么还要去?
  那间咖啡室,我也不会再去了。
  我们去旅行时住过的每一间酒店,以后我独自去旅行,或跟别人一起去时,也不会住在那里。
  我们常去的你朋友的家,以后我也不会再去,虽然他们已经成为我的朋友。
  也许你跟我一样,分手以后,不会再去我们以前常去的地方。我害怕的,不是会碰到你,而是,我不愿意孤单地回忆过去。
  时间、地点、人物这三样东西,总是无法分开。在那些日子里,我们在同一个地方相聚,时间过去,不会再回来,可是景物依旧。
  如果你曾经深深地爱着一个人,你也会像我一样,不再想独自回到那个地方,瞻仰一段逝去的爱情。

 

 

你知不知道痛楚的滋味

--------------------------------------------------------------------------------

  你知道痛楚的感觉吗?
  有一个男人,从来不知道痛楚的感觉,直至他爱上一个女人。
  从前的他,常常被女孩子包围着,向他大献殷勤,他从来不需要追求女孩子。他最担心的,不是别人不爱他,而是别人太爱他。
  有一个女孩子,深深地爱着他,为他放弃了自己的事业。同居三年,她发觉他从未爱过她,他只是不讨厌她而已。
  分手那一天,她含泪按着自己的胸口问他:
  “你知道我这里有多痛吗?”
  他觉得内疚,可是他却不知道她有多痛。
  直至有一天,他爱上一个女人,那个女人却不能爱他,他才明白心痛的滋味。
  长夜漫漫,思念一个人,原来是那么痛的。
  每当她在他面前出现,他却不可以碰她。他的喜怒哀乐仿佛全由她一手控制。得不到一个人,原来是那么痛的。
  她流一滴眼泪,他就愿意为她赴汤蹈火。可是,他知道,怀抱她的,是另外一个男人。他在夜里独自饮泣。原来,爱一个人,是有痛楚的。
  他终于明白,从前那个深深地爱着他的女人,按着胸口所说的那种痛楚,到底有多痛,到底有多痛。

 

 

句号,不是由你来画上的

--------------------------------------------------------------------------------

  做了第三者一年多的女孩子来信问:“我和他是不是应该画上句号?”
  这个问题有点多余。
  爱情要完结的时候自会完结,到时候,你不想画上句号也不行。
  当你怀疑是否应该主动画上句号,你根本就舍不得,也没法子画上这个句号。那么,你只有两个选择,就是让别人来画上句号,或者让这段情自己走到末路。
  到了末路,那个句号自然会出现。每一段情,始终会有句号。
  不知道你是否相信,爱情会自然死亡。
  许多的抱怨、误解,再加上残酷的岁月,多么璀璨的爱情也会走到穷途末路。你要苟延残喘,直至咽下最后一口气,还是让它安乐死,结果都是一样。
  既然如此,你根本不必犹豫什么时候画上句号,那个句号要来的话,你想挡也挡不住。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只是尽量拖延,像一千零一夜那样,千方百计不让那个句号出现。如果你能够拖到入土为安的那一天,你的伟大,实在不下于爱因斯坦、牛顿利亚里士多德。
  拖延句号,唯有多用一些逗号,尽量让关系像一句没完没了的句子那样延续下去。然而,我们用得最多的,也许是省略号。真想痛痛快快的骂他一顿,把积存多年的怨气统统发泄出来,骂走了他也没什么大不了。可是,回心一想,他走了,说不定来个更差的。好吧,把骂他的说话省略算了……
  爱上了另一个人,很想离开原本那个。可是,偏偏又放不下多年的感情,毕竟,那段一起成长的岁月,没有人可以代替。离开熟悉的人,投向另一个人的怀抱,万一错了怎么办?于是,只好把第三者从生命里省略去吧。

 

 

在日出前终结的吻

--------------------------------------------------------------------------------

  女孩告诉我一个在日出前终结的吻。
  她睡在他的床上,亲热之后,两个人接吻,那个吻,竟然从深夜一直吻到天亮,划破了夜空,扫走了长夜的寂寥,直至两个人都疲倦不堪,那一吻才停下来。
  怎么可能一直吻到天亮呢?
  女孩说:
  “也许我很爱他吧!”
  每天临睡前,说再见之前,她也跟他接吻。
  我问她,有没有在电话里接吻。她说:
  “没有呀,电话里的接吻好像很空荡。”
  不,我觉得在电话里,互道再见之前的那一吻,正是空荡中的踏实,挂线之后,那一吻依然在空中回荡,是很甜很甜的。
  回头说女孩,那个长吻,是她最刻骨铭心的吻,不可能有另一次了。即使有另一次,也不可能跟同一个人接吻,因为她和那个男人已经分手了。
  留住了最刻骨铭心的吻,却留不住接吻的那个人。

 

 


他思念的,只是……

--------------------------------------------------------------------------------

  一个女人来信说,与初恋情人分手多年,一直以来,都听到身边的人说,男人仍然很挂念她。事隔十多年,她又再听说他在思念她,她很感动,以为可以重新开始,于是主动去找他,结果却令她失望和愤怒。
  他对她很冷淡。她的关心,他视为骚扰。
  他从前不懂珍惜的,今天也不会珍惜。
  他的思念,只是装模作样。
  他只是懊恼自己,而不是仍然爱着她。
  当男人说,他很怀念初恋,他无法忘记初恋情人,他觉得对不起初恋情人,他对那一段初恋很遗憾……我们应该清楚,他的重点,不是那个和他初恋的女人,而是男人自己在初恋时的表现。
  他念念不忘初恋,不是忘不了初恋情人,而是忘不了自己在初恋时糟糕的表现,如果再让他来一次,他一定可以表现得更好。
  他对初恋遗憾,不是对旧情人遗憾,而是对自己遗憾。他第一次接吻时真是失礼,他第一次牵女孩子的手时真是笨拙,他第一次跟女孩子约会时大出洋相,他第一次跟女孩子吵架时,太过小器。男人放不下的是这些,而不是那个女孩。
  他思念的,不过是自己的形象。

 

 

我想宽恕他

--------------------------------------------------------------------------------

  有没有想过宽恕一个人?
  那天晚上,一个女孩子说,四年了,她一直无法宽恕她以前的男朋友。
  在一起八年的岁月里,她对他情深一往,可是,他却不停在外面结识女孩子,每一次,他都说只是玩玩而已。她一次又一次原谅他,以为他会改过。
  四年前,大家准备结婚,他又一次在外面有女人,这一次,他跟她说,他是很认真的,他爱上那个女人。她黯然跟他分手,一个人生活。
  四年来,她心里一直恨他,无法接受他对她所做的一切。因为恨得那样深,她根本无法摆脱他的影子。即使有男孩子追求她,她也不愿意接受。
  每天晚上,当她孤单地回到自己那个巢穴的时候,她还是意难平。
  那天晚上,她忽然觉得很平静,四年来,她内心没试过这么平静。她很想宽恕他。
  她说:“我想宽恕他。”
  宽恕不等于接受。宽恕他,不是接受他做的那些伤害她的事情。宽恕他,只是卸下心里的包袱。
  宽恕一个人,就是不再与他有牵连。没有了牵连,从今以后,才可以过新生活。
  赦免别人,本来是上帝的权柄,但是,宽恕那个伤害过你的旧情人,你才能够摆脱心里的魔鬼。

 

 

不是恨晚,便是恨早

--------------------------------------------------------------------------------

  相逢,不是恨晚,便是恨早。
  太早遇上你了,我还不懂得爱你。
  太早遇上你了,我还不懂得珍惜你。
  太早遇上你了,我们的世界还有一大段距离,需要用时间来拉近。
  太早遇上你了,我还有很多梦想要实现,你不会理解?也不可能接受。
  后来,我才觉得遗憾,你出现得太早了,如果能够晚一点,我们的生命都会不同。为什么我不晚一点才遇上你?
  太晚遇上你了,你身边已经另外有一个人。你说:“为什么我没有早一点遇上你?”我不懂得怎样回答你。
  太晚遇上你了,我身边已经另外有一个人。
  我说:“如果没有他,我会爱上你,但你为什么不早一点出现?如果六年前就遇上你,一切都会不同。”
  你难过地说:“六年前,我身边有另一个人。”
  原来,我们从没有在适当的时候相逢。
  太晚遇上你了,我现在才知道什么是爱情。我遗憾没有把第一次留给你。
  太晚遇上你了,我已经不再像从前那样,会义无反顾地爱一个人。
  如果我们恰恰相逢在适当时候,那是多么没可能的事。

 

 


只想坐在角落里

--------------------------------------------------------------------------------

  每次走进一间餐厅,你会坐在哪个位置?
  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坐在角落里,餐厅的角落总是首先被人坐满的。
  坐在角落里,也许是我们天生的防卫本能。
  晚上一个人孤伶伶的在外头吃饭,当然宁愿坐在一角,冷眼看着他人,却又不被其他人看到你那么寂寞。
  被约到餐厅里谈分手,听着对方残忍地说:“我已经不爱你。”你流着眼泪,哀求他再给大家一次机会,他说对不起,不可以。他撇下你,自己走了,你独自躲在餐厅的角落里疗伤?抹干眼泪,才敢离开。明知道是来分手的,你当然会选择坐在角落里,而不是坐在中央,让餐厅里所有的人看着你被抛弃。
  约了多年不见的旧情人见面,你对他还有一丝情意,那么,当然也是坐在角落里。角落的灯光比较幽暗,他不容易察觉到岁月在你脸上留下的痕迹,他会惊讶你依然那么漂亮,说不定还会后悔当天离开你。
  偷情或者谈情,自然也要坐在一角,那么,情到浓时,可以吻他一下,说些肉麻的情话。
  走进餐厅,侍应生问:
  “吸烟区还是不吸烟区?”
  今夜,我想坐在角落里。

 

 

 

旧情人的旧习惯

--------------------------------------------------------------------------------

  也许你已经离开一个人很久,你已经不爱他了,但是有一天,你忽尔发现,你仍然保留着一些他的习惯。
  他习惯在关掉音响器材之前,先把音量调低,说这样可以延长音响器材的寿命。多年以后,你跟另一个男人一起,一天,你赶着外出,匆忙之中,你仍然先调低音量,才把家中的音响器材关掉。这已经成为你的习惯。在某时某地,他也这样做着。
  他习惯每次离家的时候,都留一盏灯。你曾说他浪费电力,他说,这是他从小到大的习惯,况且也不会浪费很多电力。分手多年,独居的你,每次离家之前,也习惯留一盏灯。后来,你跟一个男人同居,男人说,人离家了,还留一盏灯有点浪费。你理直气壮地告诉他:
  “这样不会浪费很多电力的。”
  忽然之间,你想起,这不是你从小到大的习惯,而是你从前的男人的习惯。你跟他,早就不相往还,你却偷走了他的习惯,据为己有。如果有一天,他就住在你家对面,看到你外出前,总喜欢留一盏灯,他会觉得骄傲吗?
  旧情人的面目早就模糊了,他们的旧习惯,却留下来了。那些习惯,也许只是开汽水罐的方式、刷牙的方法和说话的语气。不知不觉间,都变成我们的,这些习惯,也许又会留给另一个人。

 

 

辜负了旧情人

--------------------------------------------------------------------------------

  那天晚上,跟一个男人谈心事。
  他说:
  “男人有很多悲哀和无奈,譬如经常会觉得对不起旧情人。”
  我忍不住要打断他的话柄,问他:
  “男人为什么老是遗憾对不起旧情人?”
  “这个——”他不知道怎样回答。
  “我从来很少听到男人遗憾对不起现在的女朋友,他们总是内疚对不起旧情人,与其将来内疚,为什么不对现在的情人好一点?总好过分手以后才觉得对不起她。”我骂他。
  男人苦笑说:
  “男人就是这样。”
  男人就是喜欢对旧情人内疚。听过不少男人遗憾地说,自己对不起初恋情人、对不起某个旧情人,她和他识于微时,她毫不介意他赚多少钱,他有没有前途、有没有地位,她甚至在经济上帮助他,赚钱供他念书。她喜欢的,就是他这个人,而不是任何外在的条件。
  后来,大家分手了,男人一直觉得对不起这个旧情人,她为他做了那么多?他却无法对她好一点。她爱他远多于他爱她,他却伤透了这个女人的心。
  时日渐远,男人忽尔良心发现,他内疚那时候对这个女人不好,没有珍惜她、爱护她,没有报答她,然而,现实已经不容许这个男人回去找她。于是,他只好不时叹息。
  一个男人,一生里毕竟要辜负最少一个女人,这样才显出他的无奈和悲哀。有了无奈和悲哀,才显出他是一个有过去,而且有深度的男人。
  如果没有一个女人可以计他辜负,这个男人未免太没用了。
  因此,男人总是怀缅旧情人,虽然旧情人现在很幸福,也许人家根本不怀念他,他依然一厢情愿地相信,自己辜负了一个好女人,自己是多么的多情。
  至于现在的情人,因为还没有被他辜负,所以他没有觉得自己对不起她。

 


阴魂不散的野鬼

--------------------------------------------------------------------------------

  阴魂不散的男人是最可怕的。
  你和他分手已经两年零八个月了,他仍然每隔几天就打电话给你,求你跟他复合,每半个月,就写一封信给你,求你回到他身边。
  为了避开他,你不惜把工作辞去,搬家,更改电话号码和传呼机号码,然而,任你多么努力,他还是有本事找到你。
  你找到一份新的工作,以为从此可以避开他,谁知道有一天,他的电话突然打到你的办公室来,吓了你一跳。神通广大的他,一听到你的声音,差点就喜极而泣,好像为再次逮着你而高兴。
  你冷冷的问他找你有什么事,他竟然可以若无其事,忘了你已经和他分手,又再约会你,你拒绝跟他见面,他楚楚可怜地说:
  “我迟些再找你,但是不要忘记,我仍然爱着你。”
  这种男人,你即使跟他再说一千遍你们已经完了,都是没用的。
  你冷淡对待他,他会消失。你以为他从此消失,你就高兴得太早了。他蛰伏一段日子,又会扑出来,吓你一跳,像极了阴魂不散的孤魂野鬼。
  你算算日子,已经和他分手三年零四个月了,他无论如何也应该死心吧?不,他依然阴魂不散。每年你的生日、圣诞、新年,你首先收到的,不是你男朋友的祝贺,而是这个阴魂酸溜溜的一句:
  “希望你快乐,我仍然是爱你的。”
  他不会伤害你,你不用害怕。他不是厉鬼,不会跟你同归于尽。他是没气力投胎的野鬼,他会一直跟在你身后,躲一躲,然后又突然出现。
  在他找到另外一个可以托付的肉身之前,他会不停乞求你收留他,你休想摆脱他。
  世上最希望他投胎的,大概就是你,只有当他找到爱情,再世为人,他的阴魂才会放过你。

 

 


第一次谈恋爱的男人

--------------------------------------------------------------------------------

  遇上一个第一次谈恋爱的男人,那是很可怕的事,尤其当你的恋爱经验比他丰富时。
  他不会哄女孩子、不会迁就女孩子、不懂得怎样去爱女孩子,那还是小事。最要命的是他的好奇心和妒忌心。
  他会锲而不舍的追问你:
  “你以前的男朋友还有找你吗?”
  “你是不是曾经很爱他?”
  “你和他一起的时候是不是很快乐?”
  “他对你好吗?有没有我对你这么好?”
  “你有没有挂念他?”
  “你们为什么分手?”
  “他做什么职业的?一个月赚多少钱?”
  “你有没有跟他一起去旅行?”
  “他是怎样吻你的?”
  “你和他有没有做那件事?”
  你告诉他:
  “以前的事我不想再提。”
  他死缠烂打,说:
  “你告诉我吧,我不会生气的。”
  如果你真的相信他不会生气,而把你和旧情人之间的事告诉他,你就完蛋了。他会把你和旧情人怎样亲热的情景记在心上,然后认为你是一个随便的女人。
  未恋爱过的男人,是一个固执、小器又大惊小怪的男孩子,只会给你添麻烦。男人,还是应该多点给女人抛弃和折磨,才会成为好情人。

 

 

 

狗儿比男人好

--------------------------------------------------------------------------------

  女人有一百个理由相信狗儿比男人好,以下随便举出几个理由。
  一、狗儿不会说甜言蜜语,也不会向女人许下承诺;然后撒赖:“我是说过永远爱你,但是现在情况不同了。”
  二、你亲自编织毛衣给狗儿穿着,它会乖乖地穿上,不会批评。
  三、长夜漫漫,是狗儿等你回家,不是你等狗儿回家。
  四、狗儿会陪你散步、逛街,男人哪里肯做这些事?他宁愿自己去看电脑。
  五、你对狗儿好,它会知恩图报。你对男人好,他一样会爱上其他女人。
  六、狗儿走失了,你可以贴街招悬红找它。男人走失了,悬红也没用。
  七、狗儿不会对女人说:“你胖了”、“你老了”、“你很烦”,更不会说“我不爱你了”。
  八、狗儿不会因为你赚钱比它多而自卑。
  九、狗儿不会喝醉酒,要女人服侍它。
  十、狗儿不会每天早上蹲在厕盆上看报纸。
  十一、狗儿的母亲不会和你有婆媳问题,而且狗儿的母亲也不会对你诸多批评,它不会以为它的儿子是万人迷。
  十二、狗儿会替你拖拖鞋,男人才不会。
  十三、你开车时,狗儿不会在旁边责备你技术差劲,并嘲笑你:“女人就是这样子。”
  十四、狗儿不会介意你从前有多少个男朋友,有没有结过婚,更不介意你漂不漂亮。
  十五、你说头痛,不和狗儿玩,它不会勉强你。

 

 


爱情料理——番茄红衫鱼

--------------------------------------------------------------------------------

  今天教大家做一味“失恋红衫鱼烩番茄”。
  材料:
  失恋红衫鱼一条
  往事只能回味番茄四只
  流泪的洋葱一只
  无情姜四片
  负心蒜头一粒
  调味料:
  苦酒满杯
  哭泣胡椒粉1/8茶匙
  生不如死痉挛生抽一茶匙
  断肠上汤1(1/8)杯
  曾经甜蜜的砂糖一茶匙
  制法:
  先往菜市场买一条失恋红衫鱼。失恋红衫鱼非常容易辨认,这种鱼两眼反白,口吐白沫,神情呆滞,度日如年。红衫鱼买回家后,使劲将鱼摔在砧板上数遍,确定它已失去对人世间任何事物的感觉,然后将鱼剖开,挖走早已破碎的心,用毛巾吸干鱼身上的泪水,用哭泣胡椒粉腌二十分钟备用。
  往事只能回味番茄每个切成四份备用。
  流泪的洋葱去衣备用。
  将负心蒜头当作负心人,用刀背将之拍扁。无情姜两片切丝备用。
  烧红镬加油煮沸,放入无情姜两片,把鱼放入煎成金黄色,盛起候用。原镬再烧红,爆香负心蒜头,落流泪的洋葱略炒,加入往事只能回味番茄兜匀。将红衫鱼放回镬内,赞苦酒满杯,倒下断肠上汤及调味料,煮五分钟后上碟。
  此味家常小菜适宜世间痴情男女享用,多吃能补充体力,再战江湖。

 


首先想到谁

--------------------------------------------------------------------------------

  一个男人,同时爱着两个女人,他不知道自己爱她们哪一个多一点。有人教他:
  “你遇上开心的事情,首先想到要告诉哪一个?你首先想到她,就是爱她多一点。”
  不,这不是验证爱情的唯一方法。
  你悲伤的时候,你想跟哪一个一起?你首先想到她,才是爱她多一点。
  如果你开心和悲伤的时候,首先想到的,都是同一个人,那就最完美。如果开心的时候和悲伤的时候,首先想到的,不是同一个人,我劝你应该选择你想和她共度悲伤时刻的那一个。
  人生本来是苦多于乐。你的开心,有太多人可以和你分享,不一定要是情人。如果日子过得快乐,自己一人也很好。悲伤,却不是很多人可以和你分担。你愿意把悲伤告诉他,他才是你最想亲近和珍惜的人。
  倒过来说,开心的时候才想起你,悲伤的时候,就去找别人。这种情人,太不稳健了,他并没有把你当作可以厮守终生的人。
  情人在快乐的时候,首先想到我,我当然高兴。然而,他在悲伤的时候,也愿意回来我身边,让我看到他的软弱,我才会相信,我在他心目中,是很重要的。
  你悲伤的时候,首先想到谁?

 

 


要喝减肥可乐吗

--------------------------------------------------------------------------------

  女人常常问:
  “应该选一个他爱我多于我爱他的男人,还是选一个我爱他多于他爱我的男人?听说前者比较幸福。”
  这种问题像不像嗜喝可乐又怕胖的人,内心在挣扎,要不要喝一瓶减肥可乐来代替可乐。
  减肥可乐难喝死了,根本就不能算是可乐。我从没听过有人说:“我很喜欢喝减肥可乐,它的味道真好。”我只听过人说:“怕胖,只好喝这个。”
  这个替代品只是我们无可奈何而又受不住诱惑之下的选择。谁会觉得它好味道?
  因为不能喝可乐,只能喝一口减肥可乐,回忆可乐的味道。喝不到的可乐,味道太棒了,益发使人讨厌手上的一瓶减肥可乐。
  有些人宁愿喝白开水也不喝减肥可乐。
  有些人不理那么多,坚持喝可乐。
  有些人虽然不喜欢减肥可乐,仍然选择它,用来自己骗自己。
  选择一个他爱你多于你爱他的男人,不过是要了瓶减肥可乐,有总比没有好。
  选择一个你爱他多于他爱你的男人,何尝不是要了一瓶减肥可乐?难喝死了,但谁叫你戒不掉可乐?
  你真的要喝减肥可乐吗?

 


我们相逢的机率

--------------------------------------------------------------------------------

  C说,他在欧洲回港的班机上,遇到一位女孩子,大家攀谈起来,他惊讶地发现这个女孩子是他以前女朋友的旧同学,她和她在念书时是很要好的一对。
  这么多年来,他已经失去她的消息,只知道她为了永远不要冉见到他?悄悄地搬到一个遥远的地方。
  在飞机上,他战战兢兢地问身边的女孩子:“你最近有没有见过她?”
  虽然答案令他失望,然而,在那十多小时的航程里,他依然被这一次巧合的相遇震撼着。在空中与被他辜负的女人的旧朋友相逢,这是多么渺茫的事?可是,却真的发生了。
  对不起,我要泼他冷水。
  每当我们在离家很远的地方遇到一位陌生人,并发现彼此拥有共同的朋友,大部分人都会非常讶异。
  麻省理工学院一群社会科学家作了一个研究,他们发现在美国随机选出两个人,平均来说,每个人差不多认识一千人,所以虽然这两人彼此认识的机率是十万分之一,可是他们共同认识一位朋友的机率,会遽升至百分之一,而他们经过两个中间人认识的机率,事实上比百分之九十九还高。换句话说,如果在美国任意选两个人——彼德和玛莉,那么几乎可以肯定彼德的某位朋友的朋友认识玛莉。
  是不是很不浪漫,这个故事教训我们,不要为任何巧合太兴奋或过分伤感。只是,你和我都宁愿继续相信,某些相逢,是命里注定。

 

 


街头冷战

--------------------------------------------------------------------------------

  我们都在街上看过别人冷战。
  男人无可奈何地眼望前方,女人低着头一言不发,两个人就这样对峙了半小时。
  或者是男人沉默不语,女人哭得双眼通红,不停问男人:“为什么?”、“为什么?”男人尴尬的站着。
  或者是一男一女拉拉扯扯。男人拉着女人的衣袖说:“走吧!”女人甩开他的手说:“要走你自己走。”男人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挑起街头冷战的,通常是女人。男人要面子,宁愿关起门来打个你死我活,女人情绪激动的时候,才理不得别人的目光。
  身为途人,基于好奇心,我们看到街头冷战,都会忍不住停步观战。所谓观战,当然是先望两眼,装着不关心,然后站在附近,斜着眼睛,坚起耳朵偷听。
  冷战中的男女,既然选择在街头开战,早就不要面子了,才不介意你盯着他。大家素昧平生,给你看到了,又有什么关系?
  这些在街头上演的故事,我们不知道看过多少遍,只是想不到有一天,主角竟是自己。你曾是观战的一名途人,今天变成冷战的主角,想起来真是讽刺,你终于也有这一天了。

 

 

冷战必须结束

--------------------------------------------------------------------------------

  你决定结束一段冷战,是因为你知道是自己的错,你思念他,还是你害怕他会在这段日子结识另一个异性?
  冷战开始的时候,我们先是悲观地想:“完了,他不会再找我的了。”他果然没有出现,我们的悲观变成愤怒,心里开始骂他:“哼,还不打电话来找我?”一天一天过去,他竟然还不投降,我们的自信心开始动摇了,如果他肯打电话来,我立刻就原谅他。可是,他一点妥协的意思都没有,好像去了度假一样,音讯全无。这时,我们开始担心,会不会就在冷战期间,他认识了另一个女孩子,那个女人乘虚而入?冷战结果变成分手。
  真是愈想愈可怕,我们只是想骂他,而不是想骂走他。那么多年了,如果大家冷战几天或一个月,他就爱上另一个人,那么他根本不是人。然而,谁能够抹杀这个可能?
  也许,一次又一次的冷战,让他发现,他和我根本是无法相处的,再纠缠下去,大家都痛苦。就在他失意,一个人去饮闷酒的时候,他竟然认识了一个漂亮的女人——
  呜呜,太可怕了,所以,当他终于打电话来,我们口里虽然说:“哼,舍得打电话来了吗?”心里其实是开心得卜卜跳的。
  原来,结束一段冷战的,正是女人的危机感。

 

 


假装看不见你

--------------------------------------------------------------------------------

  在街上碰到一个朋友,他明明应该看见你,却假装看不见你,那么,你也应该识趣,不要上前跟他说:“喂,你看不见我吗?”
  朋友假装看不见你,说不定有些悲伤的理由。
  也许他近来很失意,不想让你看到。他不想面对你,让你看到他失意的容颜。
  他身边那位,不是他太太。
  如果你这位朋友是女人,她就有更多的理由假装看不见你。
  她今天没有打扮,外表很糟。
  她现在比从前胖了一倍。
  她近年老了,比不上从前那么漂亮。她不希望破坏你的回忆。
  她身边的男人,不是她男朋友或丈夫,而是情夫。
  她身边那个是女人,不过却是她的情人。她不想你知道她这种改变。
  她曾经喜欢过你,虽然不曾向你表白,但你是知道的,却没有领情。
  她最近整容失败。
  我们有太多理由假装看不见一个朋友。假装的一刻,总是以为对方不一定看到自己。你望过他一眼,他怎么可能不知道?况且所有失意者的假装,不知为什么,总是带一点鬼祟。

 

 


被骗走的一颗精子

--------------------------------------------------------------------------------

  从前,女人未婚有孕,很害怕男朋友不肯认账,现在刚好相反,女人有了身孕,男人反而害怕女人不认账。
  他知道她有了身孕,决定负起责任,他跟她说:“我们结婚吧!”
  谁知女人说:“谁说有了身孕一定要结婚?”
  “你肚里的孩子是我的。”他说。
  “孩子既然在我肚里,就是我的事。我告诉你我有了身孕,已经很尊重你,我有权不让你知道。”女人理直气壮地说。
  “你不希望孩子有爸爸妈妈吗?”男人反过来哀求女人。
  “他现在不是没有爸爸,没有爸爸怎会有他?算了吧,我们不适合结婚。”
  “你为什么不让我照顾你们?”
  女人失笑:“你照顾我们?你的收入根本比不上我,而且……”
  “而且什么?”男人追问。
  “你自己还没有长大,常常像个大孩子,根本不适合做爸爸!”女人叹气。
  “你不爱我了?”男人可怜兮兮地问。
  女人轻抚男人的脸,安慰他:“我爱你,但孩子是我的?我可能会让他跟我姓。”
  “什么?”男人大受刺激,这时才后悔自已没有带眼识人,那么轻易就被人骗走一颗精子。

 

 


你爱她吗

--------------------------------------------------------------------------------

  S发现男朋友对她不忠,当他向她坦白招认之后,她第一句问他的说话是:
  “你爱她吗?”
  男人猛力摇头。
  那一刻,她竟然已经原谅了他。
  因为他不爱那个女人,仿佛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可以原谅的。
  她最关心的不是他为什么背叛她,而是他是否爱那第三者。
  他不爱她,于是,她大感安慰,觉得自己还是赢了。
  我们是不是在自欺欺人?背叛就是背叛,爱与不爱又有什么关系?
  男人若知道自己女朋友有第三者,他最关心的,一定不是她爱不爱那个人,而是她有没有跟他上床。如果她说:“有,但我不爱他。”男人也会同样原谅她吗?
  他不爱第三者,女人立刻就联想到那是生理需要,是第三者诱惑他,是他太寂寞,她不断找理由原谅他。男人的身体是不要紧的,心灵才要紧。
  有否想过,他不爱她,不代表他爱你。他爱你够深,他若害怕失去你,他就不会对你不忠。你也应该知道,那位第三者必然也问过他同一条问题——“你爱她吗?”而他的答案必然也是摇头。

 


是时候做点善事了

--------------------------------------------------------------------------------

  你什么时候觉得自己应该做点善事?
  是做了亏心事的时候吗?
  是中了六合彩的时候吗?
  还是失恋的时候?
  那天和朋友逛街,在路上看到一个乞丐,她突然掏出一张一百元的钞票施舍给那个乞丐,然后苦笑说:
  “我也是时候做点善事了。”
  做点善事,也许,下一次会遇到一个好一点的男人。
  如果失恋就要做善事,很多人都是善长仁翁。
  我们被自己所爱的人抛弃或背叛。我们付出的感情,竟然落得惨淡的收场,那个时候,除了想跑去算命之外,我们也许还会问自己,上一次捐钱给慈善机构,是什么时候?
  是十八年前念小学的时候?
  你真是太差劲了,怪不得命运会这样对你。
  在治疗情伤的同时,你也是时候做点善事了。
  做了善事是否一定有好报?
  你不知道做善事是不应该要求回报的吗?
  我们爱一个人的时候,不也是做尽善事吗?结果,他却对我们做坏事。

 

 

一条幸运的毛

--------------------------------------------------------------------------------

  我们身体上某些地方偶然会长出一条长长的白毛,有时长在脸上,有时长在胸前,有时长在手臂上。它是一条很奇怪的毛,愈长愈长。跟其他黑色的毛不一样,你不知道它是什么时候长出来的,偶然发现了它,它已经长得很长了,即使拔走了,它又会再长出来。
  有人会把这条怪毛拔掉,但是更多的人舍不得把它拔掉,还珍之重之,称这条作“幸运毛”。
  看到朋友脸上有一条长长的白毛,伸手想替他拔走,他立刻捍卫他那条毛,很认真的说:
  “别碰我的幸运毛。”
  那天去吃饭,平日笑口常开的部长没精打采,问他有什么事,他说:
  “昨天跟两个姨甥玩耍,他们竟然拔走我下巴那条幸运毛。唉!这条毛跟了我很久,我中过几十次六合彩安慰奖,现在给他们拔走了,不知道还会不会长出来。”
  身上多了一个乳房,多了一只脚趾,我们不会说这是幸运乳和幸运趾,但多了一条毛,我们却兴奋地说那是一条幸运的毛。也许,我们都是胆小而又容易满足的。一条小小的白毛,说不定是从神仙的尘拂上掉下来的,世间有太多的不如意,唯愿这条轻轻的毛,能为我们带来一些甜头,只要一些就好了。

 

屁股上的梨涡

--------------------------------------------------------------------------------

  你在家中照镜子时有没有发现,我们的屁股和尾龙骨末端之间有两个凹位?
  这两个刚好放得下两只手指头的凹位,不偏不倚的就在屁股上人,每边一个。这两个凹位有什么用途?
  我们身体上的凹位大概都有点用处或者伟大神圣的任务,但屁股上方的这两个凹位,我实在想不到有什么用处?是不是每个人都有的?
  念中学时,要上游泳课,在更衣室里,一位女同学曾经向我炫耀她那两个凹位。
  “要很瘦的人才会有这两个凹位。”她自豪地说。
  这是我唯一一次见过别人屁股上方的凹位,这是女人独有的吗?还是男女都有?
  这两个凹位会个会是什么穴道的按钮?因为它们的样子看来像按钮。
  如果俯伏在床上睡觉,这两个凹位每边可以载一滴水。这算不算是一种用途?
  也好,这两个凹位是肥瘦的指你,当你身上的凹位消失了,那就表示你太胖。
  一天,找发觉屁股上的这两个凹位,愈看愈像梨涡。啊,原来是梨涡,这是上帝在我们身上的幽默之作。如果我说梨涡浅笑,而你发现我脸上根本没有梨涡,那么我指的另外一个地方。

 

 

可怜的伴娘

--------------------------------------------------------------------------------

  婚礼上,少不了伴娘和伴郎。伴郎的作用不是在婚宴中代替新郎喝酒,他其实是新郎的诡计,让他可以趁着这个机会接近伴娘和新娘的好姊妹。所以,在婚礼上,伴郎往往忙着照顾伴娘而不是新郎。
  如果一个伴郎在婚宴上喝得酩酊大醉,那不是因为他被人灌醉了,而是他没有看上伴娘和新娘的姊妹,或者没有被她们看上。这个时候,他只好喝酒解闷。
  伴娘的作用,则是用来使新娘显得好看,因此,伴娘比伴郎重要。
  如果你三番四次被朋友邀请当伴娘,不要沮丧,这也许是你的朋友太自信或者很大方而已。
  如果你从来没有被邀请当伴娘,也不要太高兴,也许只是你还没有一个要好到愿意让你担任伴娘的朋友而已。
  我念中学的时候,跟一位女同学很要好,一天,大家坐在一起发白日梦,她跟我说:“将来我结婚的话,一定要找你当伴娘,因为我长得比你漂亮。”
  晴天霹雳的我,登时明白,女孩子的友谊是多么的脆弱。这件事,让我伤心了很久。后来她结婚,并没有找我当伴娘,再过了几年,我们在街上重逢,她已是两子之母,看到她容颜憔悴,不再漂亮,我竟然有点安慰。
  相比起来,男孩子可爱得多了。他选伴郎,是选感情最好的朋友,他不介意他比他高大、英俊、富有,他从没想过用他来衬托自己。
  可是,女人在自己可以嫁出去的那一天,还是不放心,她要找个伴娘来陪衬,藉此提醒新郎,他是多么的幸运和有眼光。

 

 


情欲有尽时

--------------------------------------------------------------------------------

  欲的境界有尽时,爱的境界却可以很高。
  不知道你是否相信,一对没有睡过的男女,境界可以比一对睡过的高。
  一对男女,有了长期的肉体关系,是男女朋友、夫妻,他们彼此相爱、依赖、欣赏,一方照顾另一方。可是,由于太熟悉,他们失去了想像的余地,他们有些秘密不可以分享。没有了想像,境界又能跳得多远?
  男人和女人,一旦睡过,就会对对方有要求;有要求,就有埋怨;有埋怨,就有痛苦;有痛苦,就有怨恨。最后,我们无奈地发现那个我们与之朝夕相对的人,只是一个生活的伴侣。如果我们忽然与之断绝肉体的关系,他会伤心地问你:“你是否不再爱我?”
  你费尽唇舌,也无法让他明白你仍然像以往一样爱他,你不和他睡,只是希望你和他的爱,可以摆脱目前的困境和世俗的桎梏,去到一个更高的境界。在那个境界里,你们可以无所不谈。
  一个丈夫,绝无可能说服太太,他不和她睡,却比从前爱她更多。我们习惯以欲的多寡来冲量爱的深浅。于是,只有那些相逢恨晚却又控制着自己的欲念,不和对方睡的男女,凭着想像和坦诚,可以去到更高的境界。
  这也是一种爱情,如果办不到,不要伤心,不是你境界不够高,而是你太年轻。

 

 

人生何处不占卜

--------------------------------------------------------------------------------

  想起占卜,很容易就联想到水晶球和吉卜赛女郎。除却水晶球和吉卜赛女郎之外,我们还有许多不可思议的占卜方法。以下这个方法,你一定听过——
  把房中的灯火全部熄灭,只点上一支蜡烛,然后静坐镜前,一边吃苹果,一边梳头发,你未来丈夫的幻影,将会反映在镜中。
  想知道你俩的爱情能维持多久吗?取两颗核桃,分别刻上你和他的名字,然后丢进火中燃烧,如果两颗核桃同时燃烧,就代表两人的爱是一份永恒不变的爱情。若其中一颗先行燃烧,意味着你们的爱情不太乐观。
  想知道还有几年才结婚?在野外里,闭上眼睛,顺手拔起一把草,看看拔起的杂草之中,有多少朵雏菊,雏菊的朵数,就是距离结婚日的年数。
  他或她对你是真情还是假意?用一口气吹向一朵蒲公英,所剩下的棉毛愈多,表示对方愈爱你。
  和他分手了,不知道能不能复合?准备两人的合照或独照,放进信封里,写上自己的地址,在星期天的早上投到离你家最近的邮筒里,然后等照片寄回来,以信封上的邮戳来占卜。
  邮戳几乎盖在邮票中央,那么你和他很有可能复合。
  邮戳没有盖在邮票上,邮票上有波纹或其他的印,那就表示现在下结论太早。
  邮戳没有盖在邮票上,或者根本没有邮戳,他对你念念不忘,他会找你的。
  不论上下左右,邮戳只有一部分盖在邮票上,那么,复合的可能性等于没有。
  人生何处不占卜?咖啡的沉淀、烟灰的分布、天上的星星、地上的花草,以至人的长相,都可预知未来,信不信由你。
  我们偶然愿意相信这些不可思议的占卜术,那是因为占卜能让我们在虚惘的人生中找到一点安慰。有愁苦的地方,就有占卜。

 

 

没有兑现的承诺

--------------------------------------------------------------------------------

  你曾否这样等待一个承诺?
  你跟他说:“你今天晚上一定要打电话给我,我等你。”
  他说:“好。”
  长夜漫漫,你孤单地守候在电话旁边!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由希望变成绝望。
  他心里根本没有你。
  明天早上,他的电话再打来,已经没有意思,你的心在日出之前已经死掉。
  你跟他说:“我想见你,见一面就可以了,今天晚上八点钟,在餐厅里等。”
  他信誓旦旦说:“我会来的。”
  你一个人坐在餐厅里,九点钟了,还不见他。十点钟,他还不出现。十二点钟,收到他的留言,他说有要事不能来。你站起来,离开餐厅,你知道今生今世也不用再等他。
  你忽然明白,孤注一掷,把这一注押在一个承诺之上,那是多么渺茫的一件事。
  一个承诺在最需要的时候没有兑现,那就是出卖,以后再兑现。已经没什么意思了。

 

 

无法沟通的天空

--------------------------------------------------------------------------------

  编辑转来一叠读者给我的电子邮件,其中有几份的字体是怪模怪样的,不是中文,也不是英文,说它们是文字,倒不如说是符号更贴切。编辑说,那是因为大家的系统不同,所以他们的邮件无法传送过来。
  我曾经拿着那几份满是符号的电子邮件研究,尝试了解他们本来想说些什么,可惜徒劳无功。
  两个人无法沟通,大概就是这般无奈吧?
  你对他有好感,他对你也有好感。你欣赏他某些地方,他也懂得欣赏你,可是,若再深入一点,你们就无法沟通。他用的那一套系统,跟你用的那一套,全然不同。
  你给他的文字,变成无法理解的符号。
  他脑里所想的,对你来说,也是一堆无法理解的东西。
  每次讨论问题时,最终都变成各执一词,他说:“不知你说什么!”你说:“不知你心里想些什么!”原来不是两个人相爱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无法打开沟通的天空,也就只好放弃厮守一生的愿望。
  还有一些人,你和他本来很沟通得来,时日过去,你成长了,或者他成长了。竟然渐渐无法沟通,过去美好的岁月都变成遗憾,只留下今天一串无法沟通的符号。既然是符号,当然也不再有感情,最后,只好分开。

 

 

悬浮在空中的吻

--------------------------------------------------------------------------------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你有吻他的冲动吗?
  可是,他不一定也喜欢你。你想吻他的那一刻,他不一定也想吻你。
  他有女朋友。不会让你吻。
  她有男朋友,不会跟你接吻。
  曾经有一个男孩子,鼓起勇气问一个女孩子:“我可以吻你吗?”
  她回答说:“不可以。”
  想吻而被拒绝,太难堪了。
  如果他是小孩子,那该多好。即使他是别人的,你也可以走上去吻他。
  如果他是一头狗,那就更好了,你喜欢就可以吻他,不需要理会是否已经到了可以吻他的阶段,也不需要担心吻了之后怎么办。
  可惜,他是一个人。
  问一个男人:“你会忽然想吻一位女性朋友吗?”
  他说:“会呀,但不可以这样。”
  一个已婚女人跟一位男同事两个人共用一个办公室,日久生情。一天,她正要离开那个房间,他突然冲上来吻了她一下。她吓得目瞪口呆,脑海一片空白,她问他:“你为什么吻我?”
  他腼腆地说:“因为好想吻你。”
  她不反抗,不反感,大概也对他有一点感情吧?
  她丈夫跟她在同一间公司工作,这位男同事也有女朋友。那一吻,既是开始,也是终结。他还了心愿,她忘不了这个不道德的吻。往后,他们依旧在同一个房间里工作,朝夕相对。那一吻,悬浮在两个人头顶上的一片天空,像气球一样,是那样轻,却又那样缤纷。

 


爱情不是奇遇

--------------------------------------------------------------------------------

  有些人硬要说,与陌生人一个眼神,已经是爱情。
  在巴士上和他对望了一眼,已经可以悬念一生。
  在车站月台上和他擦肩而过,就爱上了他。
  在派对上惊鸿一瞥,胜过一生相聚。
  爱情不是这么儿戏吧?我从来不相信这是爱情。
  也许,你曾在巴士上跟一个陌生人并肩而坐,那一刻,你对他有了些奇妙的感觉,但那不是爱情。
  E说,年少时候,他天天在同一个巴士站碰到一个女孩子,那班车通常都挤满人,他们常常在车厢内被其他人挤在一起,天天如是。
  一天,车厢又如常挤满人,他和女孩坐在巴士下层最后一排,两个人被夹在中间,身体互相紧贴着,当其他人都下车了,后排只剩下他两个,女孩竟然依旧紧贴着他?没有移开,他也紧贴着女孩的身体。到了终站,两个人才分开,各自下车,而且也没有交谈过半句。那天以后,害羞的他,不敢再在那个巴士站上车。
  这是爱情吗?这只是奇遇。
  如果你认同佛洛姆所说,爱情是一项意志、一项决心、一项允诺,那么,爱情决比那些奇遇深刻得多。
  奇遇没有痛苦,爱情却有。

 

 

有爱情,就有孤单

--------------------------------------------------------------------------------

  没有伴侣的时候,即使是孤单,也可以很快乐。
  这个时候,孤单是一种境界。
  你可以一个人走遍世界,结识不同的朋友。你也可以选择下班之后,立刻回到家里,享受自己的世界。
  一个人的孤单,并不可怕。
  最可怕的,是有了伴侣之后那份孤单。
  伴侣糟糕。你却不能离开他,那是最孤单的。
  你和他,曾经有过许多快乐的时光,你以为从此不再孤单。只是,许多年后,你忽然发现,你宁愿孤单一个人。假如只有你一个人,你用不着再向他交代你的行踪,你毋须再迫自己和他一起成长或一起不成长,你不必再听他唠叨,你不用再迁就他,你不用再向他说甜言蜜语。
  当你为他做了这一切,你竟然感到无比的孤单。
  然而,你有太多理由不能离开他。
  你不忍心让他孤单,不如你自己孤单好了。
  原来,所有的责任、感情、承诺、道德、传统、忍耐,都是孤单的源头。
  孤单不是与生俱来,而是由你爱上一个人的那一刻开始。

 

 

不敢相信

--------------------------------------------------------------------------------

  你愈是不相信的事情,愈会发生在你身上。
  你不相信一见钟情,偏偏有一天,你就跟一个人一见钟情,而他也跟你一样,是个不相信一见钟情的人。
  你不相信你会爱上那个你最讨厌的人,可是有一天,你发觉自己竟然爱上了他。你那么讨厌他,怎么可能呢?事情发生了,也许就是因为你毫无防备,你不相信会发生。
  你不相信日久生情,你一直认为如果真的喜欢一个人,一开始就应该有感觉,不会等那么久才开始,然而,你忽尔发现自己对一个人日久生情
  你不相信你会喜欢某一类人,你曾经夸下海口说:
  “我一辈子也不会喜欢这种人。”
  然而,你忽然爱上了他,真是作孽。
  你不相信他会离开你,你一直以为,他是不能没有你的。两个人的感情陷入低潮时,你告诉自己,为了道义,你决不能离开他。谁知道竟然是他首先离开你。
  你不相信你是那种为了爱情,可以把自己变得很卑微的人,可是,为了他,你现在卑微得连自己也不敢相信。
  不要不相信,因为到头来,现实会让你不敢相信。

 


只能转变,不能改变

--------------------------------------------------------------------------------

  女孩子说:“我愿意为他改变。”
  说这句话,未免太不负责任。谁也不可能为谁改变。
  为一个人改变,并不是什么感人肺腑的承诺,只是一种甜言蜜语而已。
  你说雄狗可不可以改变小便时提起一条腿的习惯?
  如果有了爱情,就可以改变,那么,很多情侣根本不用分手。
  我们只能转变,不可能改变。
  你跟一个男人相恋,受他影响,同时因为爱他,你反省自己的人生观、行为、习惯和价值观,你从他身上看到一番新的天地,是你从前看不见的。
  你在他身上学到一些品质,是你本来没有的。你从他身上学懂了人情世故,你学会了关心别人,你学会了追求知识,你学会了上进,你学会了不去伤害一个爱你的人,你学会珍惜。
  你本来是一只空的杯,现在载了大半杯水,你的世界和视野都不同了,也因此,你的价值观、你待人接物、你的智慧,都跟从前不同了。
  你没有改变,依然是一只杯,只是载了水。
  你并不是刻意为他改变而改变,你只是长大了。人大了,自然会转变,你没为谁改变。

 

 

不要用爱情抚平人生的失意

--------------------------------------------------------------------------------

  那些在分手时用暴力伤害女方的男人,都是些本身很失意的男人。他们读书不多,赚钱不多,没有前途,生活也不如意,一旦被抛弃,就不能忍受。
  他们不能忍受被抛弃,因为他们把所有的失意,付托在一段爱情之上。
  他们用爱情来解决失意。
  生活潦倒,但有一个女人喜欢他,他以为他的生活从此就不一样了。
  遇到挫折的时候,有一个女人愿意跟他一起,他以为她是他的救世主,她将要把他从失望的深渊里拯救出来。
  他的人生愈来愈灰暗,他以为只要找到一段爱情,他就能够找到出口。
  他愈失意,愈抓紧身边的女人,他自私地希望她不要离弃他,她撇下他,他就灭亡了。
  可是,失意的人,即使抓住了一段爱情,并不会从此就得意。
  爱情不是解决失意的良方。
  一个失意的男人抓住一个失意的女人,到头来,只是两头受伤的野兽一起被困在笼里。两个人的失意,比一个人的失意更痛苦。
  用爱情来抚平人生的失意,到了最后,只会更失意。
  你不想承认也得承认,爱情是风花雪月的事,失意的人是玩不起的。
  那么,爱情是什么?
  爱情,在得意的时候,是锦上添花。

 

 

不要相信有王子

--------------------------------------------------------------------------------

  一名少女失恋后跳楼自尽,遗下情书。情书上说,她本来是要等王子来把她吻醒,可是,却等不到王子。
  王子和公主的童话故事,实在不知荼毒了多少女孩子的心灵。
  世上的确有王子,英国、西班牙、丹麦都有王子,情场上,却没有王子。今天还相信有王子,等于相信圣诞老人会在平安夜悄悄把礼物放进你挂在床尾的那只圣诞袜子里。
  那个把白雪公主从睡梦中吻醒的王子,不过是天荒夜谭。
  爱情不是一场追逐,如果你还停留在追逐的阶段,如果你还留在等候王子救赎的阶段,你太不了解爱情了。
  爱情是自我完善的一个阶段,我们在经历自己的人生,你爱过别人,被别人爱过,受过伤害,也伤害过别人,欢欣、沮丧、失望、思念、等待,受尽煎熬,然后豁然明白,得失并不重要,最重要是你长大了,变聪明了,你变得精采、你的人生从此不一样了。
  爱情不是在泥土里开出的花朵。而是泥土里的肥料,最后开出的那朵花,是你的人生。你是你自己的王子或公主,你不需要等待任何人来把你吻醒。
  傻瓜,不要再相信有王子。

 

 

太老而又太年轻

--------------------------------------------------------------------------------

  有否发觉,你已经太老去犯一些错误,却又太年轻去得到一些好处。
  你很想退休,逍遥自在,但是你太年轻了,还没储够钱。
  你很想有很多钱,但是你比别人迟出道十年,形势不同了,你干的这一行,赚钱不及从前容易,都怪你太年轻。
  你很想变得豁达,什么也可以一笑置之,但是你太年轻。豁达,毕竟是需要一些时间的。
  你很想受到尊重,有点江湖地位,对不起,你太年轻了,等你老一点再说吧。
  你以为自己年轻,却又已经太老去犯一些错误。
  你不会再像十七岁的时候那样,不顾一切地去爱一个人。二十七岁的你,一点也不老,却知道不顾一切之后,没有人会替你收拾那个烂摊子。
  你已经太老去私奔和暗恋别人,虽然你还不过是二十八岁。
  你已经太老去只要爱情,不要面包,虽然你才不过二十九岁。
  你已经太老去跟一个不会跟你结婚的人谈恋爱,虽然你才三十岁。
  你已经太老去伤害你身边的人。因为,你过去经历的事使你明白,让爱你的人伤心,那是很不负责任的。
  你已经太老去被人骗财骗色。
  你已经太老去说任性。
  你已经太老去做第三者。

 

 

他曾经给我许多希望

--------------------------------------------------------------------------------

  分手时,不要埋怨:
  “他曾经给我许多希望——”
  有哪一个男人在开始时不曾给女人许多希望?
  即使是一段最绝望的关系,男人仍然会给女人许多希望。他对她说
  “我会离开她的。”
  “我会离婚的。”
  “我会跟你结婚的。”
  每只段爱情的开始,总是充满希望的,而这些希望通常是男人给女人的。
  有哪一个男人在热恋时没提过要跟这个女人结婚?
  男人给女人一些希望,就如同他给女人一些承诺、一些保证和一些幻想。他不可能不让她萌生希望,否则她才不会跟他上床。
  男人的希望,的确只是希望而已,他希望他可以,或许他可以,他只是不排除这个可能。
  可怜的女人,在接收了男人给予的希望之后,立刻就在脑子里描绘出一幅美丽的图画。当这幅图画破灭,有否想过,不是男人食言,而是我们一厢情愿?所以,何必抱怨?你早就应该知道,只有爱情可以令我们满怀希望而又失望得那么彻底。

 


女人和她妈妈

--------------------------------------------------------------------------------

  女人和自己的妈妈最投契的时候应该是在她嫁人之后。
  在反叛的青春期,女孩子觉得妈妈说什么都是错的。
  妈妈说:“男人都是花心的。”女儿就会反驳:“你不能把你的经验套在我身上,我喜欢的男人是与别不同的。”
  妈妈说:“选男人要选一个有经济基础的,不要嫁穷小子。”女儿不满地说:“妈妈你太势利了,我可以跟他一起捱。”
  妈妈说:“这个男人靠不住。”女儿说:“我比你了解他,你怎么狗眼看人低?”
  妈妈说:“不要太早嫁人,一嫁了人,你就失去了自由。”女儿说:“妈妈你不也是很年轻就嫁给爸爸吗?”
  女儿告诉妈妈:“我要嫁给这个男人。”妈妈劝她:“你不需要考虑一下吗?”女儿说:“我现在就要嫁给他。”
  女人做了别人的太太之后,终于明白妈妈从前所说的,原来都是真的。她发现丈夫和她爸爸竟然出奇的相像,他们都拥有同一堆缺点和劣根性。男人,原来都是同一个样子的。婚前婚后,完全是两个人。
  于是,母女见面,各自数落自己的丈夫,数得咬牙切齿。母女两人,经过了那么多日子,终于心灵相通,十分投契。而旁观的爸爸和女婿,也终于发现,女人都是同一个样子的,她们最终都会变成她自己的妈妈或你妈妈。

 

 


轻轻的暗恋

--------------------------------------------------------------------------------

  一位正在念大学的小男生说,他爱上了一位女同学。
  他早就认识她了,她长得很漂亮,每个男孩子都为她着迷,正因如此,他偏偏爱跟她抬杠,还故意周旋于其他女生之中,让她知道他对她没兴趣。
  可是,这个学期,他跟她被编在同一个小组,朝夕相对,他终于情不自禁地爱上她。
  爱上她之后,他愈来愈妒忌她身边的男孩子,他变得沉默寡言,经常刻意的回避她。他认为她不会爱上他,她喜欢被一大群男生喜欢,而不是一个。为了不使自己痛苦,他不会告诉她,他多么喜欢她。
  小男生把原本准备寄给这个女孩子的情诗转送给我,再三哀求我不要嘲笑他,因为他已经很可怜了。
  情诗虽好,原本却不是为我而写的,有什么好批评呢?
  我从没收过男孩子送的情诗,我才可怜呢。
  小男生此刻觉得痛苦,我只想告诉他,这份痛苦,经过岁月,会化作美丽的回忆,让人怀念。
  有谁不曾为那暗恋而受苦?我们总以为那份痴情很重、很重,是世上最重的重量,有一天,摹然回首,我们才发现,它一直都是很轻、很轻的。
  我们以为爱得很深、很深,来日岁月,会让你知道,它不过很浅、很浅。
  最深和最重的爱,必须和时日一起成长。
  亲爱的小男生,你一直也做得很好,你做得最对的,就是把情诗送了给我没有让她看到。

 

 


选择、是非、填充

--------------------------------------------------------------------------------

  学生常做的习作是选择题、是非题和填充题。
  选择题胜在可以选择,即使不知道答案,也可以胡乱选一个碰碰运气。
  是非题随便答是或非,也有一半机会答对。
  填充题最难,根本无法蒙混过关。
  长大了,发觉人生也是选择题、是非题和填充题。
  有人说,选择题变成最难。
  其实,是非题也不再容易,分清是非对错,不代表你成功了一半。
  我们做得最多的,却是填充题。
  人生要做抉择的时刻毕竟不是太多,生命里却有很多空白的地方仍然需要填满。
  我们总是以为,生命里有很多不足,我们努力去填充。明明找到了厮守终生的人,日子久了,我们却觉得还有许多不足的地方,也许要另外再找一段爱情才能填补,也许要去偷情才能填补,也许要离开这个人,去追寻一种新生活,才能填补生命的不足。
  我们不断做填充题,不断追寻,不断以为自己的生命有许多不足,却从未发现,不断的追寻,只会失去。

 

 


新电话簿上的旧名字

--------------------------------------------------------------------------------

  新的一年,我们照例抄过一本新的电话簿。
  把电话簿上的名字重新抄一遍,你才发现,这一年的转变多么大。
  这个人你已经很久没跟他联络,是否还应该把他的名字写在新的电话簿上?抄下来又怎样?你知道你根本不会主动打电话给他。他的电话号码已经变得很陌生。
  翻到第二页,看到另一个人的名字,他本来是你的好朋友。但从某天开始,他不再找你,也许是他不想再跟你做朋友吧,在新的一本电话簿里,你是否还要抄下他的名字?这个名字,只能让你唏嘘,你们曾经是每天通电话的。
  另外的一些人,你决定把他们的名字删除,这些人在你的生命里从不重要。过去的一年,你们只是通过一、两次电话,说些毫无意义的说话,新的一年,不如不要再浪费大家的时间。
  偶然看到一个名字,啊,这是你亲爱的旧同学,你们两年前重逢,吃过一顿饭,交换了电话号码,说好以后每个月都要见一次面。结果,两年了,还没有再聚首。然而,你毫不犹豫地把他的名字抄在新的电话簿上,总有一天,你会打出这个电话。
  揭到另外一页,看到一个名字,你突然有一种甜丝丝的感觉,在旧的那本电话簿上,他占的那一栏特别大,你写下了他的办公室电话、手提电话,还有传真号码和地址。事隔一年,你们在谈恋爱,你不用把他的电话号码抄到新的电话簿上,因为你不会忘记。如果有天情尽,你也不会重新抄下他的电话号码,因为你不会想记着。

 

 


遇溺的拯溺员

--------------------------------------------------------------------------------

  那个滂沱大雨的晚上,一位海滩拯溺员打电话到电台节目里,告诉我,他最害怕的,是失去现在这位太太。
  他亡妻患了骨癌逝世。在她最后的岁月里,他衣不解带地照顾她,看着她的身体一天一天的衰败,先是眼睛不行了,接着,鼻子也塌下来,最后,手和脚都不行了。弥留之际,她吃下他亲手喂的药,虚弱地握着他的手,告诉他,她爱他。
  他失去了她,从此以后,他很害怕再失去身边的人。
  他遇到现在这位太太,她同情他、安慰他,并且嫁给他。他害怕再失去她,他无法忍受有一个女人再度从他生命中消失,于是,他非常紧张她,对她无微不至,寸步不离,事无大小,都要过问。她跟谁在一起,在哪里,都要告诉他。
  她实在受不了,结婚两个月,就跑回娘家,要和他离婚。
  今夜,他在电话里,向一个陌生人倾诉,他害怕失去她,害怕孤单和寂寞。
  其他人也许不明白,但他是拯溺员,有一些道理,他应该明白。
  一个人遇溺时是最狼狈的,只要有人跳下水里救他,他就会拼命箍着那个人不放。不幸的话,那个好心来救他的人,会被他扯下水里,跟他同归于尽。
  我们学习拯溺,遇到这种遇溺者,首先就是不让他接近,用拳头对付他或者用脚将他踢开。再不行的话,就从后面箍着他的胳膊,命令他不要再挣扎,否则两个都活不了。
  拯溺员先生是否明白,这一刻,他才是遇溺者?他不想失去生命,就要先放手。他想被人救起,就要信任来救他的人。
  愈害怕失去的人,愈容易失去。愈想得到,就愈要放手。放手是很难的,但是别无选择。

 

 


冷漠的人清醒

--------------------------------------------------------------------------------

  很多年前,有一个人跟我说:
  “不要怨恨冷漠的人,他冷漠,因为他清醒。”
  那时候,我不认为做人应该那么清醒。
  一次,看一本教女人如何复仇的书。作者说,对付一个对你不忠的丈夫,最残忍不是趁他熟睡时把他阉割,让他一觉醒来,发现自己那话儿不见了。最残忍的是把他四肢缚起来,让他清醒地看着自己被阉割。
  清醒的人是痛苦的。可惜,人愈大,便愈来愈清醒。
  你清醒地知道那个人是否适合你。
  你清醒地知道他是否一个能够跟你共度余生的人。
  你清醒地告诉自己,算了吧,不要爱上他。
  你清醒地计算代价,然后考虑自己是否付得起这个代价。
  你清醒地不容许自己将来后悔。
  你清醒地知道激情火花和恩情道义的分别。
  你清醒地看到你和他最多维持三年,那已经是最好的结果。
  你能够清醒地控制自己的欲念,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很多人喜欢“难得糊涂”这四个字,一刻的糊涂,不过是自我放纵,并不难得。糊涂之后,怎样收拾残局,那才是难事。那么,不如清醒一点。

 

 


朋友的距离

--------------------------------------------------------------------------------

  最好的朋友,也许不在身边,而在远方。
  他跟你,相隔十万八千里,身处不同的国家,各有各的生活,然而,你却会把最私密的事告诉他。
  把心事告诉他,那是最安全的。因为,他也许从未见过你在信上所说的那些人,他绝对不会有一天闯进你的圈子。最重要的,是他远在他方,他即使知道得最多,仍然是最安全的。
  许多年前,一个比我高一班的女孩子到美国求学,我们本来只是很普通的朋友,她到了美国之后,也许太寂寞吧,常给我写信,向来懒得写信的我,因为感动,也常写信给她。在信中,我们可以坦荡荡的把最私密的事告诉对方,寻求对方的意见,我们甚至毋须在信上叮嘱对方,不要把这些事告诉任何人,她深深知道,我不会把她的事告诉我身边的人,她也不会。那些信件,是我们共享的秘密,我成为她最好的朋友。
  在她留学的那三年里,我们只是通信而没有见面。然而,当她从美国回来,我们的友情却是三年前无法比拟的,仿佛是最好的故人重逢。
  原来,最好的朋友,还是应该有距离。那段在地球上的遥远距离,正好把你们的距离拉近。

 

 

脆弱的友谊

--------------------------------------------------------------------------------

  我们在旅行时,往往很容易跟陌生人交朋友。
  即使最孤独的人,也会在旅途上结识一个知己,结伴同游。
  我们深深知道,这一种脆弱的友谊是短暂的,是没有后顾之忧的,是毋须肝胆相照的。他不会出卖你,不可能伤害你,不会问你借钱,不会妒忌你,不会埋怨你的际遇比他好。
  同是流落天涯,不过互相依傍,你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他也是,结伴同行,正好用来排遣旅途上的孤单。
  或者,他住在这里,而你是来旅行的,你认识了他,得到照顾。他认识了你,沉闷的生活忽然有了情趣。他本来就没有朋友,能够照顾一个不久就会离开的人,让他觉得生命有了变化,他不过需要一个肯听他心声而又不会永远留下来的人。
  我们在旅行团里结识朋友,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大家分担一些费用。飞机回到香港,一离开机场,已经肯定不会再见面。
  我们在长途机上跟坐在旁边的陌生人滔滔不绝地交谈,好像相逢恨晚,其实也不过是打发时间,即使告诉他一些秘密,你也知道,他永远不可能把这些秘密传给你身边的人知道。
  脆弱的友谊,竟是最安全的保障。

 

 


酸溜溜的感觉

--------------------------------------------------------------------------------

  署名“局中人”的S在电邮里说,他在大学的迎新营上认识了一位女同学,当他正想追求她时,才发现她已经有男朋友,对方也是同一间大学里的学生。他努力想忘记她,却忘不了,她偶然找他聊天,找他帮忙做功课,从未谈过恋爱的他,不知道女孩子心里到底想些什么。每当看到她跟男朋友一起的时候,他就觉得酸溜溜,无法专心读书。
  他问:“有什么解决办法?”
  对不起,没有解决办法。
  他是人家的蜂蜂蝶蝶,有什么能力反抗?她显然是不爱他的,然而,弃之又可惜,有个小男生爱慕、有个男孩子被她差遣,她为什么要拒绝?没有女人会拒绝这种福气的。
  喜欢一个人,为此而受煎熬,那是理所当然的事,你以为喜欢一个人不需代价的吗?
  从未谈过恋爱的男孩子,应该多点被女孩子伤害、抛弃、屈辱和背叛,多受点爱情的苦,这样,他才可以快高长大,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
  到了那天,当他回想今天不被人爱的酸溜溜的感觉,他会发现,这一种酸,原来是果酸,能够促进新陈代谢,令他脱胎换骨。全靠这种酸,他终于懂得爱。

 


不过是一块跳板

--------------------------------------------------------------------------------

  我们都曾经以为,有些事情是不可以放手的。
  我们不会放弃一个人。
  我们不会离开一个人。
  我们不会让一个人离开我们。
  我们不会让那个不爱我们的人得到自由。
  我们不会忘记。
  是的,我们咬牙切齿地说:“我是不会放手的。”
  其实,没有什么东西是不能放手的。
  时日渐远,当你回望,你会发现,你曾经以为不可以放手的东西,只是生命里的一块跳板。
  所有的哀伤、痛楚,所有不能放弃的事情,不过是生命里一个过渡,你跳过了,就可以变得更精采。
  人在跳板上,最辛苦的不是跳下来那一刻,而是跳下来之前,心里的挣扎、犹豫、无助和患得患失,根本无法向别人倾诉。我们以为跳不过去了,闭上眼睛,鼓起勇气,却跳过了。
  有什么东西是不可以放手的呢?你倾尽所有去爱他,你以为你绝对不会放手。当他要走,你又可以怎样?
  失恋、失意,甚至失婚,以至我们在爱情里所受的苦,都不过是一块跳板,令你成长。
  不要再说“我是不会放手的”,说这句话太笨了。

 

 


不如重新结束

--------------------------------------------------------------------------------

  有人说,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然而,爱情应该是例外的吧?
  开始时总是好的,如果不好,怎么会开始?但是好的开始绝不代表成功。
  我们的问题是,我们懂得开始,却不懂得怎样结束。
  男人很懂得跟一个女人开始一段关系,他说不定有十种方式来跟女人开始,可是,他却不懂得怎样去结束一段关系。
  男人是不懂得结束的。
  男人会苦恼地请教朋友:“我应该怎样跟她说分手呢?”
  到头来,他只有婆婆妈妈地拖下去,然后由女人决断地结束这段关系。
  开始并不困难,最困难是结束的时候。
  大家关系破裂,要结束也比较容易。可是,大家根本还很喜欢对方,只是环境不容许继续相爱,这个时候,怎样结束?
  从此不见面,心痒难耐。
  以后做朋友算了,然而,已经去到那个地步,回头怎么做朋友?
  由谁去结里这段关系,是不是由两个人之中较狠心的一个出手?这个时候,大家宁愿从来没有开始。
  说什么不如重新开始,都是自欺欺人,无法再继续的感情,永远不能重新开始。
  我们要学习的,不是怎样开始,而是怎样结束。结束得好,才可以留下美丽回忆。
  上一次,我们结束得太差劲了,不如我们重新结束。

 

不如,我们不要再吵架

--------------------------------------------------------------------------------

  每次跟情人吵架之后,总是离不开冷战,闹分手。然后,因为舍不得,又再走在一起。和好如初之后,女孩子爱跟男朋友协定:“不如,我们以后不要再吵架了,好吗?”
  吵架并不难受,最难受是吵架之后的思念,很害怕他不会再回来了。早知道那么难受,就不跟他吵架。
  男人听到女人这样说,总会点头答应。可是,过了不久,这两个人又吵架了。
  女人忘记了上一次是她提出以后不要再吵架的,这一次,她首先挑起战争。
  吵架之后,女人痛哭,说:“不如,我们分手吧!”
  她不说“我们分手吧”,而说“不如,我们分手吧”。那就证明她并不想分手,她只是说说而已,所以加上“不如”这两个字。
  这一次,当然没有分手,经过几天冷战之后,他们又和好如初,女人梨花带雨的要求男人:“不如,我们以后不要吵架,好吗?”
  男人又再答应,因为男人通常不喜欢吵架,也不主动吵架,他们擅长令女人忍无可忍,要和他吵架。
  虽然如此,不久之后,他们又吵架。吵架之后,女人又哀求男人:“不如,我们不要吵架,好不好?”
  大家都知道,那是不可能的。
  吵架原来是一种休息,是一段感情的休息,让大家静下来,然后发现,我还是不能没有他,不如……

 

 

以改变换改变

--------------------------------------------------------------------------------

  我们时常想,如果对方能够改变,我的日子就会好过点。
  先别说对方,你能够改变自己吗?
  你可以从今天开始放弃一样自己最喜欢的食物吗?
  你可以改掉一种习惯吗?
  你可以学习不再埋怨吗?
  你可以从今天起不再发怒吗?
  你能够不再自以为是吗?
  你能够减少一点虚伪吗?
  你可以每天早起一小时吗?
  连改变自己都那么困难,你凭什么认为别人可以改变?
  我们总是埋怨,如果他不是这样,我就不会这样,如果他对我好一点,我也会对他好一点。你为什么不先对他好一点?
  我们只能够拿同等份量的东西交换另一样东西。
  以爱换爱。
  以情换情。
  以恩换恩。
  以义换义。
  我们只能以改变换改变。你先改变自己,让他的日子好过点。他过得好,自然也愿意改变一下来报答你。
  如果你改变了,他还是老样子,你也没有失去什么。你改掉所有坏习惯,不是更有条件去找一个比他好的人吗?那时,他自然会急不及待改变自己来挽留你。

 

 


爱火,未许重燃

--------------------------------------------------------------------------------

  男人常常有一个幻想,就是希望可以跟那个他无法忘怀的旧情人再相爱一次。
  第一次,因为性格不合,大家黯然分手。他一直没有忘记她,许多年后,两个人重逢,那份感觉原来还没有消失,他战战兢兢地再跟她谈一次恋爱。
  爱火重燃的初期,大家都努力做得比上一次更好。偏偏因为太努力,却反而无法尽情去爱。
  他尝试改变自己,她也尝试迁就他,两个人难得再一起,大家都害怕会失败。只是,性格本来就是不可以改变的。他是一只猴子,虽然穿了人的衣服。但始终还是按捺不住搔痒。他一搔痒,她就埋怨:
  “你始终没有改变。”
  他心里想:
  “其实你也没有改变。”
  温馨的日子过去之后,老问题又出现了,从前没法解决的问题,今天依旧没办法解决。原来,他们从来都没有为对方改变。
  如果没有重逢,没有再走在一起,也许,她会在他的回忆里留得最久,他会刻骨铭心的记着她,会幻想和她再爱一次。然而,当他和她有机会再走在一起,幻想却破灭了。这一回,他很清楚知道,他和她根本是不可能的。第二次再分手,他也不会像上次分手之后那么爱她。
  爱火重燃,只能使一段旧情无法永恒。

 

 

小小的欲念

--------------------------------------------------------------------------------

  小病是福,小小的痛苦,有时候也是一种快乐。
  单恋或者暗恋一个人,那种轻微的,像针刺、像虫咬一样的痛苦,偏偏教人如痴如醉。
  女孩说:
  “不,单恋和暗恋都是很苦很痛的。”
  这种痛苦又怎能跟相恋比较呢?恋人分手的痛苦是苦的,暗恋和单恋的苦,却是带着点甜味的。
  喜欢了一个人,但是你身边或他身边已经有另外一个人了。每次跟他见面也很快乐,分手之后却很徬徨,要不顾一切走在一起吗?不是不可以,只是,这样做的话,大家都要牺牲很多,大家都会很痛苦,尤其一脚踏两船的那一个。喜欢一个人,当然不希望他受到折磨,于是,只好不再接近他,宁愿大家一起忍受那小小的痛苦、小小的寂寞、小小的思念……
  现在虽然不能一起,甚至将来也不会一起,然而,那微小的痛苦,却能滋养生命,让你知道,永远有一个人,远远的、轻轻的爱着你。
  人生能够拥有多少段这样的感情?
  微小的痛苦,也是一种福分。你有自制能力。你尊重你对一个人的承诺,爱你的人也会欣赏你。这不是已经很好吗?何必硬要把微小的痛苦变成很大的痛苦,教大家都无法承受,最后,只能把事情弄得一团糟。
  为什么不学会欣赏小小的痛苦、小小的思念、小小的妒忌和小小的欲念?
  它们虽然不会带给你很大的快乐,却也不会带给你很大的痛苦。

 

 


恋爱的人都很忙

--------------------------------------------------------------------------------

  喜欢了一个人,每天要做的事情就比以前多了。
  从前每天打开报纸,只需要看看自己的星座运程,如今,除了看自己那一个星座,还要看看他那一个。以前那个男朋友属于什么星座,早已忘记了。
  从前,买哪一款流动电话,使用哪一个流动电话网络,视乎价钱而定,愈便宜愈好。今天,价钱不是问题,最关心是电话接收好不好,电话接收不好,就会听不清楚他在电话里说什么。所以,喜欢了一个人,就要立刻去换一部流动电话。你说多么忙?
  喜欢了一个人,你又多了一些杂志和书要看。你对室内设计没兴趣,可是他喜欢,从今以后,你就会乖乖的多看一些关于室内设计的杂志和书,那就可以跟他有更多的话题。
  男欢女爱离不开吃喝,有了喜欢的人之后,你会特别留意,哪间餐厅的环境浪漫、东西好吃,然后和他一起去。
  喜欢了一个人,你还要花时间去减肥、买新衣服、试用新的化妆品。不过,最忙的还不是这些。最忙的是你要花很多时间回味——回味上一次跟他接吻,跟他亲热的情景,还有他跟你说过的每一句情话,他每一个叫你心软的神情。从爱上一个人那一刻开始,我们花了大部分时间去回忆。

 

 

多一点,多一点

--------------------------------------------------------------------------------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我们总是好想好想改变他。
  他是个不细心的人,于是我们提醒他,平安夜要去吃烛光晚餐,而且还要为我预备一份圣诞礼物;除夕夜,当然也要过二人世界。
  我不开心的时候,他会放下他的硬朗,做些事情来哄我。
  别忘了每天给我电话。
  假使他抽烟,我们用身体来逼他就范:“抽烟就不要碰我。”
  他喜欢跟猪朋狗友来往,我们也企图逼他和那些人疏远。
  他吊儿郎当吗?我们三番四次用眼泪去感动他,让他觉得自己是个罪人。
  他常常不愿回家吗?我们就天天晚上坐在客厅里等他回来,希望他改变。
  我们知道改变一个人是不对的,而且也是妄想,然而,我们好像身不由己,愈喜欢一个人,就愈想改变他。
  想改变一个人,也许是缺乏安全感吧?只要能够改变一个男人,女人就觉得自己好像拥有他多一点。我们当然想再多一点。
  男人在第一次抚摸一个女人的时候,不也是贪婪地要求她再给他多一点,多一点吗?

 

 

如果没有你

--------------------------------------------------------------------------------

  近期一个欧洲洗衣机的广告,没什么大堆头制作,没有天王巨星演出,只有一个叫嘉娜小姐的卡通小女孩唱着:“如果没有你,日子将会怎么过?”不知为什么,竟然触动心灵。
  是的,如果没有你,千篇一律的日子将会很难过。
  如果没有你,当电话铃声响起,我不会再飞奔过去接电话,拿起话筒时,也不会刻意温柔地说:“喂?”
  如果没有你,我还可以向谁撒娇?还可以埋怨哪一个男人,说他不理我?
  如果没有你,我还能够向谁哭诉?
  如果没有你,在这么恶劣的天气里,我不知道会不会有明天?
  如果没有你,今天晚上,谁可以陪我吃饭,让我点自己喜欢的菜?
  如果没有你,我的冰箱里,也无需放着你喜欢的啤酒。
  如果没有你,我还可以思念谁?而且思念得那么傻,到午夜也等不到你的电话,便害怕你遇上意外,忘了你是个大人。
  如果没有你,唯一的好处,是我也许会变得坚强,因为当你在我身边的时候,你虽然口里叫我要独立坚强,却一直也代我出头。

 

 

 

请你打电话给我

--------------------------------------------------------------------------------

  曾经叮嘱一个男人上飞机前在机场打电话给我。
  他问:“为什么?”
  只是想接听一通由机场打来的电话,想知他在离开前,是挂念着我的。
  一通电话,男人不觉得怎样,对女人来说,却是有意义的。
  “无论你多么忙,打一通电话给我吧!”女人对男人说。
  男人觉得奇怪,既然忙,怎可能抽出时间打电话给你?既然不能跟你见面,打电话有什么用?
  女人在乎的,却是他在百忙之中,仍然打电话给她,证明他心里还有她。
  女人叮嘱男人:“回到家里打电话给我。”
  男人觉得女人真是自甘苦吃。这么晚了,他送了她回家,自己再回家,那是个小时之后的事,女人为什么不早点睡,而要坐在家里等他打电话来说一声“我已经回到家里?”
  女人只是很想知道他是不是安全回到家里,听到他报平安,她的一颗心才踏实。
  男人向女人提出分手时,总会说:“我会打电话给你的。”女人哭着问:“你什么时候打电话给我?”当然,他那一通电话,永远不会打来。

 

 

 

这难道不是承诺

--------------------------------------------------------------------------------

  一个女人埋怨她的男人:
  “他是一个没勇气承诺的人,我们一起十二年了,他还不肯跟我结婚。”
  很想问她一句,一段已经维持了十二年的爱情,难道不是一项承诺?
  她斩钉截铁地说:
  “是的,他和我同居了十二年,但这不是承诺,结婚才是承诺。”
  结婚只是一场有仪式的承诺,你和他在第三者见证之下,彼此起誓从今以后不离不弃。这种承诺难道不会变的吗?是否这种承诺才算得上是承诺?
  十二年来,他每天跟你一起,他抗拒了外间的诱惑,他克服了对新鲜感的追求,他学习跟一个女人生活,他放弃了自我的空间和一些自由,虽然没有竖起三根指头起誓,这十二年的生活难道不是一项神圣和庄严的承诺?
  为什么一定要由第三者签发一张证书,你才相信他是一个勇于承诺的人?
  我替这个男人难过,因为他所爱的女人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承诺。她不知道最贵重的承诺是没有合约的承诺。
  他尽了一切努力和一个女人生活了十二年,她竟然不理解,每天都爱你,已经是一项最勇敢的承诺,否则他早就跑掉了。

 

 


他在听

--------------------------------------------------------------------------------

  女人跟男朋友吃午饭。她刚刚在公司里吃了一肚子气,情绪低落,很想向男朋友诉苦,希望他会安慰她、开解她。
  女人甫坐下来,便说:“我的建议那么好,他们竟然不接受!”
  谁知男人竟然跟侍应生说:“请给我一壶普洱。”
  女人接着说:“我已经受够了,他们全是些没用的人,只会拍马屁……”
  女人期待男人开腔说几句,谁知男人问她:“想吃些什么?虾饺还是烧卖?叉烧包好吗?”
  女人问他:“你是不是在听我说话?”
  男人回答:“我在听。”
  女人于是楚楚可怜的诉说自己在工作上的种种不如意,谁知男人却突然打断她的话柄,问她:“今天晚上到哪里吃饭好呢?”
  “你为什么不安慰我?我现在没心情吃东西。”女人质问他。
  男人无可奈何地听下去。
  女人终于说完了,男人没有任何表示,女人问男人:“你为什么不说话?”
  女人终于哭起来了,埋怨男人:“你从来不关心我。我不开心的时候,你从来不会安慰我,你根本不听我说话。”
  当女人滔滔不绝诉苦的时候,可有想过,聆听已经是一种安慰和关心?

 

 


放情信的信封

--------------------------------------------------------------------------------

  你有没有一些不寄的情信?写好了,却没有勇气寄出去。如果犹豫不决,还是不寄出去比较好。不寄的情信,起码不会后悔。
  一时没有想清楚,把信投进了邮筒,立刻又后悔,那怎么办?现在才是半夜三点钟,邮差明天清晨六点钟才来收信。寒风刺骨,难道要在邮筒旁边守候到天明?
  傻瓜,明天早上六点钟之前来到,不就可以了吗?万一回去睡过了头,那怎么办?于是,只好瑟缩在邮筒旁边。
  我开始明白为什么有人会焚烧邮筒,原来他想毁灭一封情信,宁愿为此而被拉去坐牢,可是,这样太对不起别人了。万一有人是鼓足了平生最大的勇气才把一封情信投进同一个邮筒,邮筒着火了,里面的信全都化为灰烬,那个人还有勇气再写一封信吗?还是奉公守法吧。
  终于,天亮了,邮差坐着邮车来到,拿出钥匙开放邮筒,你央求他让你拿回你那封信,他见你守候了一晚,面无人色,被你感动了,打开那个布袋让你寻找。你探头一看,天啊!里面有数百封信,哪一封才是你的?你竟然把情信放在一个普通的白色信封里?邮差也不会等你了。
  傻瓜,情信一定要放在一个特别的信封里,颜色愈奇怪愈好,形状愈夸张愈好,否则你没资格后悔。

 

 

为了别人的信任

--------------------------------------------------------------------------------

  你曾否为了别人的信任而变得坚强和勇敢?
  你本来意志薄弱,感情用事,你本来就觉得背着他和另一个人相爱,虽然不对,却是你无法自控的。你自己也不相信自己,你战战兢兢地告诉他:
  “我今天不能陪你吃晚饭,我跟旧同学见面。”
  你在说谎,他却一点也不怀疑你,你忽尔觉得内疚,如果你出卖了他对你的信任,你是一个多么可恶的人!
  于是,你虽然跟另一个人单独见面,心里却惦念着他,他在你心里一角,好像变成了你的良知。
  你虽然感情用事,但是他的信任却使你知道,自己长大了,你有资格被信任,也就有义务去守诺言。
  你是个心软的人,不懂得拒绝别人,然而,因为他那样信任你,你知道你是被爱着的,你变得坚强,懂得拒绝。
  许多人在惊悉有第三者的时候都会抱怨:“我一直也很信任他。”但她们也知道问题不是因为她信任对方,所以他背叛她,那根本是命运。
  到头来,唯一能令对方死心塌地的,也只有信任。

 

 


我没有嫌弃你

--------------------------------------------------------------------------------

  不要随便说:“我没有嫌弃你。”
  愈是这样说,对方愈觉得你嫌弃他。
  如果你脑海里没出现过“嫌弃”这两个字,你根本不会这样说,对吗?
  K说,男朋友要离开她了。自从她考上大学,而他没考上之后,他就变得很自暴自弃?老是觉得自己配不上她。她不断安慰他,鼓励他到外国升学,她拿了一大叠升学资料给他,他一点也不领情,而且愈来愈疏远她。
  她信誓旦旦地告诉他,“我没有嫌弃你。”
  她以为已经表明心迹,可是他却愈叫愈跑。
  如果我是这个男人,我也会跑掉。
  在得意的时候,男人需要的是崇拜,失意的时候,男人需要的,仍然是崇拜,而不是怜悯。崇拜就是最好的鼓励。你不必真的崇拜他,但是绝对不能让他觉得你有一点儿嫌弃他。
  K说:“我没有嫌弃你。”不如说:“我永远崇拜你。”反正目的都是想他振作起来,好比跟一个人说:“你没用。”不如跟他说:“你还没发挥你的潜质。”这样说不定会有奇迹出现。
  不论男人女人,没有一个人会希望在自己一生里听到别人一句:“我没有嫌弃你。”

 

 

失约和等待

--------------------------------------------------------------------------------

  我常常在想,世上会不会有一段爱情是这样的——
  一方不停地失约,另一方却不停地等待。
  他常常在约定的时刻失约,她却心甘情愿地等待。
  他说好今天晚上无论如何也会溜出来跟她见面,于是,她满心欢喜的在那里等他。他失约了,她没有埋怨,只是继续等他。她没有打电话找他,问他为什么不来,她知道,要是他能够来的话,一定不会失约。
  他不止一次失约。那天,他说好要陪她过情人节,她喜出望外,半信半疑的问他:
  “你真的可以来?”
  他点头。
  情人节的晚上,她穿好一身最漂亮的衣服等他,他又失约了。每一次的失约,事先也毫无征兆,其至没有交代。她安然坐在家里等待,约定的时候,她是有点怀疑的,然而,他失约了,她却毫不怀疑地等下去,仿佛这一辈子也不会动摇。
  这天晚上,雨不得很大,她站在窗前等他,他又失约了,不过,她还是会等下去的。虽然他说谎,说好了会来又失约,然而,既然他说过会来,他一定是曾经决定无论如何也要想办法来跟她相聚的,无奈却不能来。她怎么忍心怪责他?
  在谎言和失约中,她变得坚强,也更能面对孤独,因为,长久地、一往情深地等待一个常常失约的男人,毕竟需要很大的勇气。

 


这不是暗示

--------------------------------------------------------------------------------

  男人最大的缺点,就是常常自作聪明。以为女人向他暗示。
  女人约他看电影,他就以为她对他有意思。
  女人约他吃饭,他就以为她想追求他。
  女人打电话跟他聊天,他就以为她倾慕他。
  女人牵着他的手,他就以为她想和他拥抱。
  她拥抱他,他就以为她想接吻。
  她吻他的脸,他就以为她想他吻她的嘴唇。
  她吻他的嘴唇,他就以为她想他吻她其他地方。
  她让他吻,他就以为她想他再进一步。
  男人认为,女人每一个动作,都是在向他暗示,都是鼓励他。
  为什么一定是暗示呢?
  她想接吻,就是只想接吻,没想过要再进一步。她想拥抱,就是只想拥抱男人温暖的身体,这个拥抱是清纯的,她不想他吻她,不想他抚摸她,她只想享受一个深情的、毫无杂质的拥抱,男人却认为,既然她想拥抱,她一定也想……
  结果,一场单纯的拥抱,往往演变成一场床上戏,男人问女人:
  “不是你想要的吗?”
  女人摇头,惆怅地凝视着男人,男人于是认为:
  “她在向我暗示,她还想再要。”
  男人擅于把女人的身体语言解作连环暗示,他们自命很了解女人的冲冲暗示,可是,当女人向他暗示想要什么生日礼物的时候,他们却又往往不明白她在暗示些什么。

 

 


远方的礼物

--------------------------------------------------------------------------------

  长期在外国生活的香港人跟本地的香港人其中一个分别,是他们爱把自己和家人的照片送给亲戚朋友。
  在香港生活,亲朋之间很少互相馈赠照片。把自己的照片送给朋友,如果他是异性,很可能误会你对他有意思。大家同性,又怕他以为你有自恋狂。自己第一个孩子出生了,把一家三口的照片到处送给亲戚朋友,让人分享你的喜悦,也许不及送雪茄受欢迎。
  在外国,完全没有这种顾虑。那年去美国,表哥和舅母要我送一张照片给他们,我身上只有一张证件照片,也就给了他们。他们兴致勃勃地放在相簿里,当作一份礼物。这么多年来,长居外国的表哥,还有表姊,每次都会把新生孩子的照片寄来给我,孩子长大了,他们又寄一些生活照片来。
  移民到外国的朋友,偶尔也把他们的个人照片寄来打招呼,让我知道他们的近况。
  有些在外地,素未谋面的读者,来信上也附上个人或者自己跟家人、朋友、宠物一起的合照,看到他们的样子,感觉很温馨,距离也拉近了。
  本来应该把自己的照片寄给他们作为回报,但是我长大和生活的这个地方,不流行也不习惯用这个方法来表达感情,要鼓起勇气突破这种心理障碍,毕竟太难。

 

 


冰箱最暖

--------------------------------------------------------------------------------

  男人家里的冰箱,总是由女人填满的。
  爱上他之后,女人首先替他打点的,不是衣柜,而是冰箱。
  她总是担心她亲爱的男人偶然打开冰箱时,找不到喜欢吃的东西,那个时候,他一定会很失望。爱一个人,就是不能让他失望。她希望他每次打开冰箱,也会觉得好幸福。
  于是,下班之后,她匆匆赶去超级市场买好吃的东西,除了好吃的东西,最好还有些比较特别的,让他的生活有点惊喜。
  当男人还没回来,她就吃力地拿着大包小包的东西上他家,替他把冰箱填满。
  他喜欢喝的啤酒,当然不能缺少,最好还买几支他没试过的牌子给他试试。他不能去试试别的女人,总可以让他试试别的啤酒。
  冰箱里一定要有一瓶香槟或者白酒,那是让两个人喝的,喝了好调情。
  为了他的肠胃畅通,水果不可少,苹果和梨子又比橙好,男人多半拿起就放进口里,懒得剥皮。
  冰箱里要放满鸡蛋,那是他的早餐,吃即食面时也可以放一只蛋。
  冰箱里也该有些冻肉,让他肚子饿时用来做三文治。
  不妨买几款漂亮的巧克力放在冰箱里,那是他的甜品,他寂寞时可以吃。
  如果他喜欢吃雪糕,冷藏格里最好放几种不同味道不同款式的雪糕,让他挑选。如果他已经很胖了?仍然要买雪糕给他,让他知道你宠他,所以纵容他。
  冰箱上面要放几个杯面、薯片和罐头。
  总之,每次他走近冰箱,都会感觉很温暖。他的女人什么都为他准备好,冰箱最暖。
  男人用什么回报女人?
  唉,我就从来没见过男人会替他所爱的女人把冰箱填满。

 

 

情人的身体是一把量尺

--------------------------------------------------------------------------------

  多年前的一个圣诞,S想送一套西装给男朋友,她不知道他穿什么尺码,如果直接问他,他就会猜到她要送衣服给他。于是,她想到了一个很笨的方法。
  那天晚上,她和他吃饭,她故意逼他喝很多酒,他醉醺醺回到家里,来不及走进睡房,已经倒在沙发上。她确定他不省人事,于是偷偷拿出早已准备好的软尺未,量他的肩膀、手长、胸围、腰围,还有上半身和下半身的长度。为了避免弄醒他,她小心翼翼地进行。喝醉的男人,身体特别重,她用尽九牛二虎之力,才能把他翻过来翻过去,成功偷到他的尺码。
  西装买回来了,却不合身,她想:
  “原来男人的西装,必须亲自去试穿的。”
  不,我不这样认为。
  情人的身体,才是一把最温暖而又准确的尺。
  想送一只手表给他,找机会握一握他的手腕,就可以记住他的手腕有多粗。
  想送一条短裤给他,就张开双手抱着他的腰,记住他的腰围。
  想送一双鞋子给他,那还不容易吗?把脚板贴在他那只大脚板上,看看剩下多少空位。
  要送一顶帽子给他吗?你把他抱入怀里。用你的胸口和手臂感受一下他的头有多圆,你一定不会买错。
  好好用你身体的每一寸来量度他的每一寸吧。

 

 

 


每天摸你多一些

--------------------------------------------------------------------------------

  你有没有每天摸你的情人的脸,他的眼睛、鼻子、嘴唇和耳朵?还是,你只摸他或她身上最敏感的地带?
  男人在跟女人接吻时,老实不客气,一手就伸进女人的衣服里,要不,就停留在她的臀部。你知道这种动作多么粗鲁又多么不解温柔吗?
  最温柔的抚摸乃是抚摸她的一张脸、她的头发、她的五官。
  一双聪明的手,能够摸到这个女人到底爱不爱你。你摸她时,她是否皮肤绷紧,强颜欢笑?还是她的皮肤都放松?沐浴在你指间的温柔?
  一双深情的手,能够摸到女人脸上的悲伤,能够在黑暗中摸到她的泪水。
  只懂得抚摸女人的胸部而忘了她的一张脸,这个男人,能够有多爱她?
  女人抚摸男人,最情深的抚摸,也是抚摸他那张脸。
  你有否像他母亲那样轻轻摸他的脸,使他回到年少的回忆里?
  你有否用心去摸那一张沧桑的脸,他的胡子、他的皱纹、他的眼肚?
  你曾否怜惜留在他脸上的岁月的痕迹?
  你会否捏一下他的下巴,知道他是实实在在的爱着你?你并非做梦。
  你有否轻抚他的嘴唇,用手指吻他?
  你不介意他长得怎么样,愿意让一双柔软的手停留在他脸上。你愿意抹走他脸上的脆弱。
  身体的抚摸,或多或少,总带有情欲,脸的抚摸,却是天真而情深的。

 

 

 

每天摸你多一些

--------------------------------------------------------------------------------

  你有没有每天摸你的情人的脸,他的眼睛、鼻子、嘴唇和耳朵?还是,你只摸他或她身上最敏感的地带?
  男人在跟女人接吻时,老实不客气,一手就伸进女人的衣服里,要不,就停留在她的臀部。你知道这种动作多么粗鲁又多么不解温柔吗?
  最温柔的抚摸乃是抚摸她的一张脸、她的头发、她的五官。
  一双聪明的手,能够摸到这个女人到底爱不爱你。你摸她时,她是否皮肤绷紧,强颜欢笑?还是她的皮肤都放松?沐浴在你指间的温柔?
  一双深情的手,能够摸到女人脸上的悲伤,能够在黑暗中摸到她的泪水。
  只懂得抚摸女人的胸部而忘了她的一张脸,这个男人,能够有多爱她?
  女人抚摸男人,最情深的抚摸,也是抚摸他那张脸。
  你有否像他母亲那样轻轻摸他的脸,使他回到年少的回忆里?
  你有否用心去摸那一张沧桑的脸,他的胡子、他的皱纹、他的眼肚?
  你曾否怜惜留在他脸上的岁月的痕迹?
  你会否捏一下他的下巴,知道他是实实在在的爱着你?你并非做梦。
  你有否轻抚他的嘴唇,用手指吻他?
  你不介意他长得怎么样,愿意让一双柔软的手停留在他脸上。你愿意抹走他脸上的脆弱。
  身体的抚摸,或多或少,总带有情欲,脸的抚摸,却是天真而情深的。

 

 


借出你的大腿来

--------------------------------------------------------------------------------

  男人的大腿有什么用途?
  那还用说?男人的大腿当然是给女人坐的。
  男人的大腿不太软也不太硬,而且温暖。冬天里,如果坐在男人的大腿上,而他恰巧又穿着一条灯芯绒裤,那就好像坐在暖炉上,从屁股一直暖到心坎里。
  男人的大腿既然是用来给女人坐的,那么,他的大腿就不能太胖,也不能太瘦,而且绝对不能太短。身长脚短的男人,坐在他的大腿上,就好比坐在一张凳子上,哪里会觉得舒服?
  大腿太胖,不一定就舒适。
  他的大腿胖得像一只金华火腿,他的肚子还会小吗?坐在他的大腿上,却给他的小肚子顶着,多么不自在?
  大腿太瘦,骨多肉少,像两支光管,让女人多坐一会儿,也会脚软的男人,你怎忍心坐在他的大腿上。除非在他的大腿上放一个抱枕。
  一张沙发可以用很多年,男人的大腿也是有寿命的,当他老了,也就再承担不起一个女人的重量。所以,当我们可以坐在男人的大腿上,就该好好珍惜每一刻。沙发和椅子不会拥抱坐在它上面的人,男人却可以。
  寒冬里的深夜,我在写稿,那张椅子是皮造的,热屁股坐在上面,冷彻心肺,只好把睡袍铺在上面,这个时候,如果有男人愿意借出一双大腿来,那就好了。只是,当男人愿意借出他们的一双大腿,他们的手又总是不听话。

 

 

请选择最后一个做法

--------------------------------------------------------------------------------

  男朋友惹你生气,比方说,他答应了打电话给你却没有,害你担心了一个晚上,他终于打电话来了。你很愤怒,这一刻,有七种做法对付他。
  一、冷嘲热讽
  譬如问他:“你终于舍得打电话给我了吗?我还以为你不知道我在等你电话。”
  话里有刺通常是女人在盛怒之下的首选方法,一般被认为比直接骂他,更能泄心头之恨。
  二、破口大骂
  一听到他的声音,就立刻痛斥他:“你为什么现在才打电话来,你说话到底算不算数?你是不是人?”
  三、翻旧帐
  拿起话筒就说:“你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了,你以后也不要打电话给我,我不会再等你电话!我不是永远站在电话旁边等你的。”
  四、小事化大
  动辄把事情扯到两人的感情上,质问他:“如果你不爱我就算了,我不会再逼你打电话给我,你自由了,你根本没有爱过我。”
  五、以牙还牙
  他不打电话来,你也不留在家里等他电话。他打电话来,你也不接。两天之后,他终于找到你,紧张地问你:“你去哪里了?”你冷笑:“谁要在家里等你电话?”
  六、忍气吞声
  拿起话筒,若无其事,他问你一句,你答他一句,冷淡对待。他听到你这种语气,就会自动报告行踪,你听过了,不妨冷冷地说“哦,是吗?”不说话,是用来代替和他吵架的。
  七、温柔敦厚
  忘记怨恨,拿起话筒,温柔地说:“我很想你呀!什么时候可以见到你!”
  每当你想跟他吵架,请在心中重复这七个做法。然后,请你选择最后一种做法,这是最有效的。

 

 


我最亲爱的

--------------------------------------------------------------------------------

  “亲爱的”这三个字经常被滥用。中文跟英文不同,英文的“亲爱的”,可以是“亲爱的客户”、“亲爱的先生”,也许一点感情也没有。
  我们西为中用,送一张贺卡给朋友,也写上“亲爱的”,在书上题字送给一位普通朋友,也不忘“亲爱的”。
  那么容易就“亲爱的”,写给男朋友、女朋友、丈夫和妻子时,应该怎样写?只写“亲爱的”,好像不够亲昵又不够爱,于是,有人发明了在这三个字之前加上一个“最”字——“最亲爱的”,这就有别于其他亲爱的人。
  比“最亲爱的”更亲爱,就唯有在“最”字之前再加上“最”字——“最最最最亲爱的”,如此冗长累赘,才可以表达最爱,都怪我们平常滥用了“亲爱的”。
  不停在“亲爱的”前面加上“最”字,也不是办法,总不能写上“最无限次亲爱的”吧?于是,有人在“最亲爱的”前面加上一个“我”字——“我最亲爱的”,前面有了一个“我”字,就是有人认了头,有人认头,这“亲爱的”才特别有意义,特别珍贵。
  只是,当“我最亲爱的”都开始给人滥用,我们是否要说“世界宇宙天地万物人间天上生前死后旷古绝今生生世世我最亲爱的——”?
  我最亲爱的,这书是我送给你的。

 

 


无法不说再见

--------------------------------------------------------------------------------

  男人说,他一生最难忘的眼神是数年前他和女朋友一起在三藩市读书,毕业了,她首先离开。他送她到机场,她进入禁区前叫他不要再望着她,他没听她话,一直透过通道的玻璃目送她离开,走到尽头,她忽然回头望他,眼睛里载满了泪水。那回望的眼神,教他心痛极了,那一刻,他不禁问自己:
  “人为什么要离别?”
  我问他:
  “你现在找到答案没有?”
  “大概这就是人生吧!”他说。
  离别和重逢本来就是人生不停上演的戏码。
  人为什么要离别?
  离别是为了生活,生活的开支足够有余,才不用再分离。
  离别是为了重聚,没有离别的苦,哪有重聚的欢乐?
  离别是为了思念,有时候,故意离开你几天,是想看看我会否思念你,你又会否思念我。
  离别是为了不让自己做错事,再不跟你说再见,我就控制不了自己。
  离别是为了不想你憎恨我。我们再不分开,再纠缠下去,将来你一定会恨我。
  离别是为了在你心中留下最后和最好的印象,我现在走了,你不会看到我年华老去的样子。
  人生,总是无法不说再见。

 

 


陪我散步的雏菊

--------------------------------------------------------------------------------

  每逢新年,总被人问到有什么新年愿望。
  我们生日时对着蛋糕所许的愿望,又何曾实现?
  我没有什么心愿。没心愿也许是一件好事,这证明你没有什么特别的遗憾。
  有一个心理测验是这样的,如果可以让你回到过去,改变一件发生在你身上的事,你会回到什么年纪的时候?又要改变哪一件事?你要回到十四岁时,而且不要脸上再长满暗疮,那么,你一生最介意的事便是十四岁时脸上长满暗疮。
  我从来不会许下遥远的愿望,免得自己失望。我的愿望,是要即时实现的。
  那天早上,忽然很想去散步,找不到伴儿,于是,自己换上跑鞋出去散步。
  山上的人不多,我以为走上斜坡很吃力,原来,只要慢慢的走,也就不怎么辛苦。地上有很多狗粪,跳来跳去,避开狗粪,也是一件很好玩的事。
  回程的路上,经过一个花档,那一桶鲜黄色的雏菊很漂亮,我买了几枝,陪我散步。
  一直以来,以为除了人之外,只有狗儿可以陪人散步,我更见过有人拖着一只猫去散步,那猫很不愿意散步,大概是怕被那些陪主人散步的狗儿嘲笑。哪里会有陪人散步的猫?今天早上,我发现,原来雏菊也可以陪我散步。
  小说里有些情节想不通,出去散步之前,是希望散步时把它想通,但是,回到家里才发现,我散步时什么也没想过。利用散步的时间把小说的情节想通,本来是我的愿望啊。都说不要有愿望。

 

 

流波上的舞

--------------------------------------------------------------------------------

  他没有跳过别离的舞,她又何尝跳过?他搂着她的腰,每一步都是沉重而缓慢的。好象是故意的延缓。所谓人生最好的相逢,总是难免要分离。有一支舞来分离,远远胜过用泪水来分离。她在他唇上吻了一下。既然没有办法,我们接吻来分离。他融化在无限之中,无限的悲凉。他吻了她所有的嫉妒,所有的痛苦和思念,所有的煎熬与难过,都消逝成一吻。

 


交换的日记

--------------------------------------------------------------------------------

   
1

  最后一班开往英国伦敦的飞机,将会在晚上十一时从香港机场起飞。于曼之推开计程车的门走下来,匆匆跑进机场大楼。她气喘咻咻的来到约定的餐厅。王央妮孤独的坐在几个旅客中间。她正在看一本阿嘉莎·克莉斯蒂的侦探小说。看到了于曼之,她含笑向她挥手,好像已经等她很久了。
  “对不起,我来迟了。”于曼之一边坐下来一边说。
  “都是我不好,昨天才通知你来。”王央妮把书合上,一脸抱歉的说,“我们很久没见面了。”
  “是的,自从在法语班毕业以后,好像很久没见了。”
  她记得最后一次见到王央妮是在差不多一年前。就是法语班毕业的那天晚上,她们和班上的同学在半山一家法国餐厅里话别。她和她在一条斜路上分手,王央妮往上走,她往下走。王央妮在她身后哼起歌来,那是一支法语歌。歌词说:
  既然没有办法.
  我们接吻来分离……
  她正想问她是哪一支歌,她已经走远了。
  “工作忙吗?”她问王央妮。
  “我没有工作。这大半年来,都是跟着男朋友到处去,在巴黎也住了六十多天。”
  “那你的法语一定进步很多了,我已经忘记得七七八八了。你这次去伦敦,也是去玩吗?”
  “不,这一次,我去结婚。”王央妮偏着头,笑着说。
  “哟,恭喜你!”
  “谢谢你。婚后我们会在伦敦定居,也许不回来了。”
  “那你男朋友呢?他不是陪你一起过去吗?”她奇怪为什么只有她一个人。
  “他已经进去了。他在飞机上等我。曼之,我有一件事情想拜托你——”
  “什么事?”
  王央妮从皮包里掏出一本暗红色格子绒布封面的日记簿来,厚厚的一本,已经有点班黄残旧了。日记是上了锁的,看来已经很久没打开过。她把日记递到于曼之跟前说:
  “不知道你可不可以替我暂时保管这本日记?”
  于曼之微微的愣住,问她:“那不是你的日记吗?”
  “只有一半是属于我的。”
  “只有一半?”
  “另外的一半,是属于一个男人的。那是五年前的事了。大家一起的那段日子。我们合写一本日记。他写一个星期,然后轮到我写一个星期。那么,我们便可以知道在过去的一个星期里,对方心里想些什么,身边又发生了一些什么事情。”
  “原来是这样。”
  “那个时候,我以为是会和他一本一本日记写下去的。可是,一年之后,我们就分手了。最后的一个星期,刚好轮到我写。所以,这本日记一直放在我身边。现在,我打算还给他。”
  “为什么要还给他?”于曼之有点诧异。
  “我不想带着一段回忆去结婚。”
  “你不怀念那段日子吗?”
  “假如你怀念一个人或一件事情,那么,最好还是跟它保持一段距离,不要让它干扰你现在的生活。所以,它不应该放在我身边。而且,我也不希望将来有一天,当我不在了,我丈夫会在我的遗物里发现这个秘密,那会削弱他对我的爱的。”
  “既然如此,你也不一定要还给他。”
  “这个回忆有一半是属于他的。我已经决定不要我这一半,他应该有权决定要不要他的那一半。况且,我也舍不得就这样把它扔掉。”
  “你为什么不直接还给他?”
  “我已经很多年没见过他了。他的地址和电话都改了,我只好把信寄去他以前用过的一个私人信箱,希望他仍旧使用那个信箱吧。我写下了你的联络方法,他会找你的,假如他还记得这本日记。”
  “如果他收不到你的信,那怎么办?”
  “那么,就请你替我保管吧!我知道把自己的秘密交给别人是很自私的做法。但是,对我来说,仿佛只有这样做才能够了无牵挂。”她诚恳的再问一次:“你可以答应我吗?”
  一瞬间,于曼之想不到有什么藉口可以拒绝这个执意要放弃一段回忆的女人。
  她点了点头。
  “他的名字叫李维扬。”王央妮说。
  “这本日记是有钥匙的吧?”她问。
  王央妮从皮包里掏出一把细小的钥匙,说:“明天早上,当飞机到达伦敦的上空,用过早餐之后,我会把钥匙放在餐盘上,让空中服务员拿走。这把钥匙将会永远在世上消失。”
  “没有钥匙,他岂不是没法打开这本日记?”
  “这本日记有两把钥匙,另外一把在他那里。”
  “喔,再不进去的话,飞机不等我了。”王央妮站起来跟于曼之道别。
  “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当然可以——”她微笑颔首。
  “你为什么要把日记交给我?我的意思是,我们认识的日子那么短——”
  “虽然不是认识你很深,我却觉得你很值得信任,我就是想把它交给你。”
  于曼之笑了:“谢谢你那么信任我。”
  她和王央妮在检查站外面分手。王央妮往里面走,她往外面走。她好像又听到王央妮在唱那支法语歌。
  既然没有办法。
  我们接吻来分离……
  她回过头去,王央妮已经走远了。在她耳际响起的歌声,似乎并不是真实的。她忘了问王央妮,她那天唱的是哪一支歌。
  走出机场大楼,风有点凉。于曼之把日记抱在怀里。王央妮的做法,对她来说,有点不可思议。换了是她,一定不会把自己的秘密交给一个仅仅在法语班里认识的,短暂交往过的朋友。她更不会舍得跟一段回忆割断。没有回忆的人生,未免苍白了一点。
   
2

  已经过了差不多四个月,那本日记仍旧放在她的抽屉里。那个叫李维扬的男人,始终没有出现。
  今天晚上,骤来了一场风雨,她怎么努力也睡不着。她把日记从床边的抽屉里拿出来。李维扬到底会不会来,如果他不来,她怎样处置这本日记?她岂不是要一辈子把它留在身边?这一切本来与她无关,现在却变成她的负担。她开始有点后悔。她把那本日记随手抛到半空,日记里其中的一页掉了下来,优雅飘摇的翻了几个筋斗,落在她膝上。那泛黄的一页,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字。她拾起来的时候,忍不住看了一眼。那一页上面写着:
  七月二十日 微雨
  妮:
  送你回家之后,我一个人去了酒吧。
  酒保是我的朋友。
  我有没有跟你说过他的故事?
  他爱上了一个不怎么爱他的女孩子——
  于曼之看到这里,觉得自己不应该看下去,这是别人的日记。
  然而,李维扬可能永远也不会出现,而且,她想知道的,是酒保的故事,不是他和王央妮的秘密。她实在好奇。她决定再看下去。
  那个女孩子想去美国留学,但她筹不到足够的学费和生活费。我的酒保朋友向我借了一点钱,加上他自己所有的积蓄,全部送给她。女孩终于在三年前去留学了。
  她走了之后,他同时做着三份工作,每月寄生活费给她,而且坚持要把欠我的钱还给我。
  去年,我去美国的时候,他托我带点钱给她,我找到那个女孩,原来她早就已经放弃读书了。留学的第一年,她爱上了一个不怎么有出息的男人。她一直隐瞒着酒保,用他的钱跟她爱的男人一起生活。我找到她的时候,她和他住在一个很不堪的地方。
  当我把酒保要我带去的钱塞在她手里的时候,她哭了。
  回来香港之后,酒保问我她怎么了。我告诉他,她现在念三年级,她读书的成绩很好,还拿了奖学金,你以后也不用寄钱给她了。而且,她已经有了一个很不错的男朋友.生活得非常幸福。
  酒保听到了,流下眼泪。为了不让我看到,他连忙低下头洗杯子。
  在爱情的世界里,总有一些近乎荒谬的事情发生。
  直到如今,我的酒保朋友仍然相信他成全了一个女孩子的梦想。她虽然没有爱上他,却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而且将会生活在一个比他高尚的阶级里。
  至于那个用酒保出钱来供养另一个男人的女孩,将会背负着一辈子的内疚。
  我对酒保撒了一个谎,骗了他的眼泪,是残忍还是仁慈?
  我并不认为那个女孩可恨。他何尝不是为爱情奉献一切,甚至是她的良心?她想假装冷酷和狡猾,她的眼泪却出卖了她。
  妮,今天送你回家的时候,你忽然哭了。你说:“我怕你会死。”你真是看侦探小说看得太多了。
  可以答应我不要再哭吗?当你发现人生的苦痛和荒廖是那么当然,你该知道眼泪不是对付它的最好方法。
  在这个下着微雨的晚上,于曼之把那一页泛黄的日记看了一遍又一遍,深深的感动。她本来以为自己是看酒保的故事,她看到的,却是另一个男人的温柔和聪明。
  假如她是李维扬,她大概也会编造一个谎言去骗酒保。只是,她也许没李维扬编得那么动听。
  李维扬说得对,面对人生的苦痛和荒谬,眼泪又能做些什么呢?
  眼泪以外,又还有些什么呢?
  对李维扬这个人,她忽然充满了好奇。她好想知道他是一个怎样的人。他是什么样子的,她很想认识他。
  可是,他也许永远不会来了。
  电话铃响起,她伸手去拿起话筒。
  “是曼之吗?”
  “乐生——”她拿着话筒,滑进被窝。
  “你在干什么?”
  “我睡不着。乐生,你以前有没有写日记的习惯?”
  “没有——”
  “也许我们应该合写一本日记。”
  “我们一个在香港,一个在美国,怎样合写日记?”
  “喔,是的。”
  波士顿的初秋,比香港寒冷得多。谢乐生到波士顿念书,已经快三年了。他刚离开的那段日子,她每天哭得死去活来。长距离的恋爱,本来就是一场赌博。
  他赌她不会遇上别人。
  她赌他不会爱上其他女人。
  这是一场胜负未知的赌博。
  长距离的思念,是一种折磨。
  她的床边,永远放着两个钟,一个是香港时间,一个是彼士顿时间。她努力的把他放在她的生活里,不让时间把他们分开。渐渐,她知道这是行不通的,他离她的生活很远。三年来,她已经习惯了没有他在身边的日子。在约定重逢的那一天来临之前,她只能用思念慰藉自己。
  她曾经每夜光着身子睡觉,好让自己觉得他就在她身边,醒来才发现不是那回事。
   
3

  十二月初的一天,于曼之在上班途中接到一个电话。当时她正在巴士上。
  “我是李维扬。”他在电话那一头说。
  她心里怦然一跳。
  他终于出现了。
  “我们在什么地方见面?”她问。
  “你知道有一家酒吧叫‘胖天使’吗?”
  “‘胖天使’?”她没有听说过。
  就在这个时候,她看到一个粉红色的,写着“胖天使”的灯箱招牌在窗外出现。她连忙回望,那是一家小小的酒吧。现在远远的落在后头了。
   
4

  于曼之比约定时间早了一点来到“胖天使”。她选了柜台前面的一张高脚凳坐下来。她把那本日记放在面前,作为记认。
  这里有两个酒保,一个老,一个年轻。她在想,年轻的那一个,会不会就是李维扬在日记里提到的酒保朋友,年轻的那个酒保,个子不高,理个小平头,非常勤劳地工作。
  一个男人走进来,走到她跟前。
  “你就是于小姐吗?我是李维扬。”
  他跟她想像中的人很不一样。
  她以为他会是一个带着深情的回忆而来的人,眼前的他,却显得稀松平常,不带一点心事。
  他在她身边坐下来,跟那个年轻的酒保打过招呼,问他这几天的生意可好。酒保倒了一杯啤酒给他。
  “终于可以交给你了!”她把那本日记推到他面前。
  “谢谢你。”他看了看那本日记,感觉有点陌生。
  “还以为你收不到王央妮的信。”
  “那个信箱我已经很少用了,所以很久才会去看看。你们很熟的吗?”
  “也不是。我们是在法语班上认识的。”
  “她现在好吗?”
  “她在信上没有告诉你吗?”
  “没有。她只是说要把日记还给我。”
  “她在四个月前结婚了,现在住在伦敦。”
  “所以她要把日记还给我。”他恍然明白。
  “她还是那么爱看侦探小说吗?”他问。
  “应该是的。”她想起在机场跟王央妮见面的时候,她手上拿着的是阿嘉莎·克莉斯蒂的侦探小说。
  “你仍然挂念着她吗?”
  他想了想,摇摇头。
  她惊讶:“我还以为你会很怀念她。交换日记毕竟是很美好的一回事。”
  “爱情本来就是很短暂的。”他呷了一口啤酒说。
  “我不同意。”她抬了一下头说。
  “你不同意,是你不肯承认罢了。”
  “不同意不等于不肯承认。如果爱情只是很短暂,为什么有些人可以相爱许多年?”
  他笑了笑:“那不是爱情,那是感情。”
  “你凭什么说那是感情?”
  “爱情来的时候,你恨不得天天跟对方黏在一起,有一天听不到他的声音,也忍受不了。男人会觉得自己忽然伟大起来,女人会觉得自己容光焕发。一个人的时候,也会不期然的笑起来。可是,这种现象,很快就消逝了。”
  “你说的这一种,不是爱情,是激情。假使爱情真的很短暂,为什么走在一起多年之后,我们还是会每天思念对方?”
  “那是习惯。”他气定神闲的说。
  “我男朋友在波士顿留学,我们一起四年,又分隔两地三年,但是我非常肯定,我们之间的,仍然是爱情。”她一脸笃定的说。
  “你男朋友在波士顿?”
  “有什么问题?”
  “长距离的恋爱,通常都没有好结果。”他喝光了杯里的啤酒。年轻酒保很有默契的再倒了一杯啤酒,放在他面前。
  “你一点也不像日记里的你!”她生气起来。
  “日记里的我?你看过我的日记?”
  她连忙掩饰:“我是说,会跟女朋友合写一本日记的男人,不该是你这种刻薄的人,也不是一个不了解爱情的人。”
  李维扬用手支着头,笑着说:“认为爱情短暂,就是不了解爱情吗?”
  “我认为是的。”
  “我和你,谁会比谁更了解爱情?”他笑笑瞟了她一眼。
  她一时答不上来。
  他忽然凑近她身边,问她:
  “你是不是看上了那个酒保?”
  “为什么这样说?”
  “刚才我进来的时候,看见你一直盯着他。”
  “我才没有!”她用力强调。
  “那就好了。我还以为你因为男朋友不在香港,所以太寂寞。”他自顾自的喝啤酒。
  她懒得理他,咬着饮管,继续喝她的柠檬水。
  “你和她为什么会分手?”她问。
  “你是在杂志上主持爱情信箱的吗?”
  她笑了笑:“我知道为什么了,因为爱情很短暂,尤其是你的爱情。”
  “也许你说得对。”
  “那你真是可怜,你的爱情总是那么短暂。”她揶揄他。
  “那总好过等爱情变成感情,或者互相厌倦的时候才分手。”
  酒保朝他们笑了笑。她的直觉告诉她,他就是日记上的那个酒保。
  “既然已经把日记还给你,我走了。”她冷淡的说。
  “谢谢你——”他微笑。
  一个认为人生的痛苦和荒谬是那么当然的人,是不是也认为爱情的短暂同样是理所当然的?回家的路上,于曼之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5

  自从那天离开“胖天使”之后,于曼之以为她不会再见到李维扬了。谁知道,在从香港飞往洛杉矶的航机上,她又碰到他。
  飞机上的座位差不多全满,都是赶着去美国过圣诞的人。她拿了两周的假期去探望谢乐生。
  她左手拿着机票,右手提着背包,在狭窄的通道上寻找自己的座位。她的座位应该是靠窗的。当她坐下来不久,一个男人走到她身边。她转过头去看看是什么人,竟是李维扬。
  “你也坐这班机吗?”李维扬把手提包塞进头顶的储物箱。
  “你要去哪里?”她问。
  “波士顿。”
  “我也是。我去探望我男朋友。你呢,你去波士顿度假吗?”
  “我去办一件事。”
  飞机起飞之后,他忽然转过头来问她:
  “你是不是偷看过我的日记?”
  “你说什么?”她有点儿心亏。
  “提到酒保的那一页——”
  “没有呀——”她别过脸去,不敢望他。
  “真的没有?”他追问。
  “没有。”
  “喔,那对不起。”
  “不要紧——”
  过了几十分钟,她坐直身子,深呼吸了一下,望着前面的椅背说:
  “是的,我看过——”
  她不想说谎,觉得这样太不道德了。
  “你说什么?”他转过头来望着她。
  “我是说,我看过那一页。”她鼓起勇气说。
  “你承认了吧?”他胸有成竹的说。
  “我不是故意去看的。那一页刚好掉下来——”
  “你是故意看的。如果根本不想看,即使掉下来也是不会看的。”
  她一时间答不上。
  “算了吧,因为你的老实,我原谅你。”
  “那个酒保就是我那天见到的那个吗?”
  “是的。”
  “你写的故事是真的吗?”
  他笑了:“谁又会编一个故事放在自己的日记里?”
  “你是不是回去把日记重头看了一遍?”
  “你是不是想借来看?”他反过来问她。
  她气炸了,别过头去不理他。
  “你是做什么工作的?”他问。
  “你不是说我是在杂志上主持爱情信箱的吗?”她气他。
  “你呢?你是干哪一行的?”她问。
  “财务。”
  “放高利贷?”她故意戏弄他。
  “是财务顾问。”
  “是做什么的?”
  “主要是为一些公司制订财务方案,好让他们向银行申请借贷。那你呢?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她神秘地笑了笑,故意不回答他。
  后来,她不知不觉的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发觉李维扬正在沉默地喝啤酒。
  “这么晚了,你为什么还不睡觉?”
  “你说话的口吻好像是个跟我同床的女人。”
  她给他气得笑了笑,坐直身子说:
  “是不是想知道我做什么工作?”
  “可以明天再告诉我吗?”他很礼貌的说。
  看到他满怀心事的样子,她没有再说下去。她觉得他好像变了另一个人。
  在洛杉矶机场的候机室里等候上机的时候,她看看自己的脚背说:
  “坐飞机坐得太久了,双脚都肿起来。”
  “还有七个小时就到波士顿。”他似乎不是在说给她听,而是说给自己听的。
  在飞机上,他没怎么说话,愈接近波士顿,他好像愈沉默。
  飞机徐徐降落在波士顿机场的跑道上。
  步出机场的时候,他问她:
  “有人来接你吗?”
  她点了点头。
  “那么,我们在这里分手了。圣诞快乐。”他微笑着祝福她。
  “圣诞快乐!”
  他走了,她坐在大堂等谢乐生。
  她上一次来,是六个月之前。她已经有六个月没有见过他了。她把所有假期都用来探望他。
  “曼之!”谢乐生来到,就站在她跟前。
  她有六个月没见过他了。她觉得他好像又改变了一点。每一次别后再见,她总觉得他跟以前有点不同。
  “我来替你拿——”他接过她手上的行李,走在前头。
   
6

  谢乐生去年搬来这幢七层高的房子。房东是一对犹太人夫妇。由于房子就近大学,所以楼上楼下都住着几个留学生,有中国来的,台湾来的,也有香港来的。
  谢乐生领着于曼之走进屋里去。于曼之还是第一次来到这幢新房子。这里的陈设很简单。客厅里的其中一面墙全是书。
  “你先休息一会儿吧!”他把行李箱放在客厅里,去倒了一杯暖开水给她。
  “谢谢。”她接过杯子。
  她看到窗子旁边放着一个电子琴。
  “这个琴是前阵子买的。一个人在这里,有时候很孤单,所以忽然很想学弹琴。可惜,买回来之后,我还没有时间学。”他解释。
  她用手指在琴键上戳了两下,说:“没听你提起过呢。”
  她发现,每一次再见,她都要花一段时间重新适应他。那一段由时间和空间造成的距离,变成他们重逢时的隔膜。他们像两个很久没见面的朋友,需要坐下来慢慢重新了解对方,慢慢拾回彼此隔别的岁月。
  往往当她刚刚适应了,又到了要离别的时候。
  “明天我们可以出去走走。”谢乐生说。
  “去哪里?”
  “我向房东借了车子,我们去买圣诞树。”他微笑说。
   
7

  第二天,谢乐生开车载着于曼之到市场去买圣诞树。
  这个市场是临时搭建的,就在公园旁边。他们选了一棵小号的圣诞树。谢乐生走在前面,于曼之走在后面,合力把圣诞树扛上车。
  她和他,现在只有一棵树的距离。他的背影熟悉得来仿佛又有点陌生。他好像已经完全习惯了波士顿的生活。三年来,都是她过来陪他,他已经三年没回去香港了。
  见不到他的时候,她想像重聚的一刻应该是炽烈的。重聚的时候,却有点平淡。人在思念里,仿佛比现实美好一点。
  那天晚上,他们在家里吃饭的时候。他说:
  “毕业之后,我想留在这里。”
  “你不是说过会回去香港的吗?”她的声音有点激动。离别的时候,他们明明约好了五年后在香港重聚。他是什么时候改变主意的?
  “我喜欢这里的生活。你也搬过来好吗?”
  “我在香港有工作,来到这里,我可以做些什么呢?”
  “难道你喜欢现在这样,每年只能见两次面吗?”
  她没法回答他。她不想跟他争辩。他似乎总是觉得她的工作并不那么重要。她的梦想,也并不是那么美好。
  他从来没有关心她每一天怎样生活。
  “你爱我吗?”她问。
  “我当然爱你。”
  “你有没有为我做过一件事?”
  他答不上来。
   
8

  于曼之穿着厚厚的毛衣坐在波士顿国际机场的候机室里。
  她满怀希望的跨越了半个地球来到这里。可是,这两个星期的日子,并没有她想像中那么愉快。
  三年前,当谢乐生决定要来波士顿念博士学位的时候。她哭着问他:
  “你会不会爱上别人?”
  “当然不会。”他抱着她说。
  那个时候,她以为最坏的结局是他爱上了别人。
  三年以来,他还是爱着她。可是,每一次重逢,她都觉得,他们的距离又远了一点。
  她已经不是七年前跟他初相识的时候那个毫无主见的女孩了;也不是三年前他去了留学之后,每天哭得死去活来,要他打长途电话回来安慰的女人。没有他在身边的日子,她变得独立了,她有自己的梦想。
  假如是三年前,他叫她过来波士顿,她一定会答应,因为他就是她生命的全部。
  可惜,他在三年后才说这番话。
  他好像一本写在三年前的日记。三年后重看一遍,原来,不经不觉间,许多事情已经改变了。理想也改变了。
  “你也是坐这班机回香港吗?”
  她抬起眼睛看看是谁。原来是李维扬。她没想到又碰见他。
  “你的事情办好了吗?”她问。
  他点了点头:“波士顿的天气真冷。”
  他看到她潮湿的眼睛。
  “你在哭吗?”
  她垂下头。
  “一定又是跟男朋友难舍难离吧?”
  “已经习惯了。”她深深吸了一口气。
  “什么事情都会习惯的,譬如别离和思念。”他低声说。
  “是的,连思念也是一种习惯。”
   
9

  在飞机上,李维扬的座位本来编排在于曼之后面的。他跟坐在她旁边的一位老太太换了座位。
  “你不是要告诉我你做什么工作的吗?”他问。
  “你现在想知道了吗?”
  她告诉他,她是画儿童故事插画的。她在一家儿童杂志社上班。这本儿童杂志每星期出版,人手很少,她差不多负责所有的插图,因此工作挺忙碌。由于画的是儿童画,她的画都是快乐和色彩斑斓的。无论太阳或月亮,以至一个碗、一朵花、一条狗,都充满了对生命的热爱。埋头画画的时候,她可以暂时忘记寂寞。
  “你喜欢你的工作吗?”
  “好喜欢。你呢?”
  李维扬摇了摇头:“工作很累。我每天面对的,不过是金钱游戏。”
  “那你喜欢做什么?”
  “开面包店。”
  “面包店?”她觉得难以置信。
  “对。不用怎么花脑筋,每天只是做面包和卖面包,那种生活多么写意——”
  “你会做面包吗?”
  “我以前在面包店做过兼职。”
  “你是认真的吗?”
  “当然是认真的。那是我的梦想。”他点了点头,笑着说。
   
10

  飞机从洛杉矶起飞已经七个小时了。于曼之在座位上睡着。醒来的时候,她发觉李维扬在机舱后面,正跟一个女人说话。那个女人偏着头,微笑着,留心的听他说话。然后,她又说了几句,两个人沉默了一会儿,她又再说话。机上的人,大部分都睡着了,所以他们说话的声音也很小。
  然后,那个女人回到她在机舱最后排的座位,李维扬也回来了。
  “你碰到朋友吗?”她问。
  “她是我以前的女朋友。”
  “你的旧情人真多。”她揶揄他。
  “她是我中学时的女朋友,大家很多年没见了。”
  “她看你的眼神,好像还是想念着你呢!”
  “她结婚了,现在跟丈夫住在洛杉矶,这次是回香港探望父母。”
  “你总共有多少个女人?”
  “你问初相识的朋友这个问题的吗?”他瞟了瞟她,没好气的闭上眼睛睡觉。
   
11

  到达波士顿的那天,李维扬从机场坐计程车到近郊去。
  计程车在一幢四层高的灰白砖墙的公寓前面停下来。
  李维扬下了车,来到大门前面,按下门铃。门打开了,他爬楼梯到了二楼。一个满面于思的男人站在走廊上等他。男人跟他说:
  “她就在里面,等你很久了。”
  男人领他到屋里去。厅子里,一个年轻女人坐在火炉旁边一张靠背的椅子上。女人有一张很漂亮的脸。她的面色有点苍白。看到李维扬,她娇嫩地笑了。
  “你去倒两杯茶来好吗?”她吩咐那个满面于思的男人。
  男人听话的走进厨房去。
  “李先生,谢谢你肯来。”女人说。
  火炉旁边,有一棵圣诞树,树上挂着一串串缤纷的彩球,树顶上吊着一个银色的小天使。
  “这棵圣诞树很漂亮。”李维扬说。
  女人看着圣诞树,微笑着说:
  “是的,来波士顿八年了,这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圣诞树。”
  男人端着两杯热茶出来,放在他们面前。
  “你可以把抽屉里那个绒布盒子拿来给我吗?”女人跟男人说。
  男人走进睡房去拿盒子。
  “他现在好吗?”女人问李维扬。
  “他现在有了自己的酒吧。”
  “那太好了。”她微笑。
  男人拿着一个黑色的绒布盒子从睡房出来,放到女人的手里,然后,又回到睡房,躲在里面,半掩着门,守候着在厅子里的她。
  女人打开盒子,把一叠钞票拿出来,递到李维扬手里。
  “你可以替我把这些钱还给他吗?”
  李维扬微微愣了一下。
  “这是我以前骗他的钱。”
  “你用不着这样做。”
  “八年前,他也用不着供我读书。”女人惨白的笑了笑,“你走了之后,我们一直努力储钱,希望可以把钱还给他。”
  “这些年来,他一定很恨我吧?”女人又问。
  “我没有把真相告诉他。”
  “是吗?”女人愣了一下:“那你怎样说?”
  “我告诉他,你拿了奖学金,而且找到一个很好的男朋友。”
  “这个故事比原本的那个美丽多了。”
  “所以,你根本不用还钱给他。”
  “不。把钱还给他,我才可以理直气壮的活着。”
  “你的病怎么了?”
  “医生说,也许看不到波士顿的春天。”她望着窗外的飘雪,惨然地笑笑,“我本来以为可以理直气壮的活着,现在看来只能理直气壮的死去。”
  “要不要我把事情告诉他?”
  “不,不要。就让他永远相信你编的那个故事吧!”
  “他结了婚吗?”她问。
  李维扬摇了摇头。
  “那么,他有女朋友吗?”
  “没有。”
  “他是不是已经把我忘记了?”女人眼里闪着动人的光,仿佛是在期待一个美丽的答案。
  “不会的。”李维扬说。
  她幸福地笑了。
  “李先生——”
  “什么事?”
  “当天找到我的时候,你讨厌我吗?”
  “不。”
  “为什么不?我骗了别人的感情和血汗金钱。”
  “我就是不觉得你讨厌。”
  “谢谢你。”她指了指睡房里面,说:“他比以前生性了。你编的谎言也不是全错,我的确找到一个很好的男人。他是我最爱的人,为了他,我可以欺骗世上任何一个人。我就是如此不堪的爱着他。”
  李维扬被“如此不堪”这四个字深探震撼着。有什么比如此不堪的爱情更令人惭愧却又无可奈何呢?
  李维扬把手上的钱还给她,说:
  “这些钱你留着吧,我不知道怎样向他解释。”
  “你就买一样他最喜欢的东西给他吧,就当是你送给他的圣诞礼物。”她把钱推回去。
  “好吧。”他知道只有把钱收下,她的内疚才会终结。她那段如此不堪的爱情。才会完美清白。
  “李先生,你和我们一起过圣诞好吗?我做了圣诞布丁,你应该没吃过这么难吃的圣诞布丁。”她笑说。
  “好的。那我来做白面包,你应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白面包。”他自信满满的样子。
  她坐在椅子上,灿然地笑。她笑的时候,特别漂亮。他知道他的酒保朋友为什么会爱上她了。
  平安夜的那天,他果然吃到了一个最难吃的圣诞布丁;而她和她的男人也吃到最好吃的白面包。
  圣诞节之后,她的身体愈来愈虚弱。他向他们告辞了,他不想看到她被痛苦折磨得愈来愈衰败的样子,他愿意把她的美貌和微笑长留在他的记忆里。
  他带着满怀的悲伤,坐计程车到达波士顿的机场。
  在候机室里,他意外地又遇到于曼之。她竟又是和他乘搭同一班机回去。他满怀的悲伤刹那间得到抚慰。她一个人坐在那里,眼睛湿湿的,好像哭过。她抬起头来,看到了他,尴尴尬尬地笑了笑。她眼里闪着泪花,像满抱着露水的雏菊。他很高兴漫漫长途有她作伴。
   
12

  飞机缓缓降落在香港机场的跑道上。于曼之和李维扬又跨越了半个地球回到他们熟悉的地方。
  “要不要送你一程?”李维扬问。
  “那不客气了。”
  在计程车上,她问他:
  “那个故事还有下文吗?”
  “哪个故事?”
  “酒保和女孩的故事。”
  “已经有结局了,是另一个结局——”他深深叹了一口气。
  “另一个结局?”
  “这是我今次去波士顿的原因。”
  车子在路上飞驰,李维扬把女孩的故事又说了一遍。
  车厢里寂然无声。
  在爱情的世界里,总有一些近乎荒谬的事情发生。当一个人以为可以还清悔疚,无愧地生活的时候,偏偏已经到了结局。如此不堪的不单是爱情,而是人生。
  “那笔钱你打算怎么办?”于曼之问。
  “他的酒吧这一年来都亏本,我假装把钱借给他用,以后再想吧!”
  “她不是要你送他一份礼物吗?”
  他想了想:“他一直想找一台古董点唱机,也许可以送一台给他,不过这种古董现在很难找。”
  “我有一个朋友是在一家西洋古董店工作的,她那里有一部一九六五年的古董点唱机,还保持得很好。你什么时候有空,我带你去看看。”
  “那太好了。”
  第二天晚上,于曼之领着李维扬来到中环半山一条不起眼的横街里,那家古董店就在街的尽头。
  于曼之推门进去,小小的一家店,地上堆满各种各样的古董。这里跟外面的世界,倏忽间好像相隔了数十年,甚至数百年。
  梯级上传来高跟鞋咯咯咯咯的声音,一个穿着花花裙子的女人走下来,手里提着一盏十八世纪的西班牙桌灯。
  “你们来了。”女人把桌灯放在柜台上,说:“这盏灯要拿去修理。”
  “朱玛雅是我的好朋友。”于曼之跟李维扬说。
  “是啊,我们念大学时是室友。”朱玛雅的手搭在她的肩膀上说。
  “点唱机就在里面。”朱玛雅领着他们绕过一张十七世纪法国大床,点唱机就在那里。
  这台机器颜色鲜艳,七彩的灯泡闪亮着。大玻璃罩里排着一列黑胶唱片。
  “是一个英国人卖给我们的,他要回老家。他连唱片也留下来了。”朱玛雅说。
  “有没有硬币?”于曼之转过头去问李维扬。
  李维扬在口袋里掏出一个硬币给她。
  于曼之把那个硬币投下去,随便点了一首歌。玻璃罩里的唱片翻了几翻,一片哀怨的歌声从点唱机里飘送出来:
  既然没有办法,
  我们接吻来分离……
  爱情并不短暂,
  只是有点无奈……
  歌声在这家昏黄的小店里回荡。于曼之望着玻璃罩里的唱片,呆了一会儿。
  “什么事?”朱玛雅问。
  “没什么,我听过这首歌——”
  这是她听王央妮哼过的歌,为什么偏偏又会在这个时候再次听到?
  “你有没有听过这首歌?”她问李维扬。
  他笑笑摇了摇头。
  她觉得实在奥妙得无法解释。
  “什么时候可以送去?”李维扬问。
  “星期四好吗?”朱玛雅说。
  “好的。这个星期四刚好是酒吧的一周年纪念。你们也来凑凑热闹吧!”
  “好的。反正我晚上很空闲。”于曼之说。
  “星期四我不行,你们玩得开心点吧。”朱玛雅说。
   
13

  星期四的晚上,朱玛雅正在家里的厨房做苹果沙拉和肉酱意粉。门铃响起来,她在水龙头下面把手洗干净,匆匆跑去开门。
  一个男人站在门外,微笑着。
  她让男人进屋里来。
  “你要喝点酒还是什么的?”她问。
  男人把她搂在怀里,久久地吻她。
  “要先去洗个澡吗?”她问。
  男人把她抱到床上,解去她衣服上的每一颗扣子。
  她用手勾住他的脖子,问他:
  “今天过得好吗?”
  “嗯——”男人说。
  男人用舌头去舐她的脖子,她哈哈地笑了起来。
  如果日子永远像今天这样,那该多好?
  她十七岁那一年跟冯致行相恋。那时,他比她大五年。她是中学生,他已经是大学生了,在建筑系念最后一年。
  那个时候,她常常埋怨他没时间陪她。她那么漂亮,常常有大堆男孩子奉承她。她那么年轻,她不甘心一辈子只有一段爱情。
  后来,他们分手了。他去了加拿大留学。
  九年后,他们在香港重逢。
  他已经是建筑师,她从大学艺术系毕业之后,就在古董店里工作。
  她还是单身,他结婚了。
  漫长的日子里,她常常想起他,以为不会再见到他了。他走了,她才知道,他在她记忆里永存。
  重遇的那一刻,他又理所当然地回到她的生活里。他们的故事还是不该完的。今天与从前,唯一的分别,是他已经结了婚。
  他告诉她,他跟太太的感情并不好。
  这是她最想听到的。
  她并不怪他,是她首先放弃他的。
  只是,她常常恨自己,当她甘心情愿只要一段爱情的时候,他已经是别人的了。
  命运既然要把他们分开,何必又让他们重遇?
  有一天,她终于明白了,那是要她后悔。
  带着后悔的爱,总是特别精采的。她再不会让他走了。
   
14

  于曼之一个人走在路上。她约了李维扬今天晚上在“胖天使”见面。可是,她的心情糟透了。今天早上上班的时候,上司告诉她,杂志一直在亏本,所以决定结束。她现在失业了。
  来到“胖天使”,她看见那台光亮的古董点唱机放在柜台旁边,原来放在那里的一张桌子给移走了。本来狭小的酒吧,现在变得更小了。
  李维扬和酒保兴致勃勃的在研究那台点唱机。
  看到了于曼之,他跟她介绍说:
  “他是这里的老板顾安平。”
  “谢谢你替我找到这台点唱机。而且,一九六五年这个年份实在太好了。”顾安平说。
  “为什么?”于曼之间。
  “他是在这一年出生的。”李维扬说。
  “原来是这样。”
  李维扬带她到柜台那边坐下来。顾安平拿着一块揩了油的布努力的在擦那台点唱机,把它抹得光光亮亮。
  于曼之觉得整件事很凄凉。这个男人永远不知道,这台点唱机是他深深爱着的一个女孩偿还给他的;而且,她行将离开这个世界了。那一台点唱机是她的悔疚。恒久地留在他身边。点唱机制造的年份,竟巧合地是在他出生的那一年。整件事情本身不是很荒谬吗?
  荒谬得让人想哭。
  “干吗闷闷不乐?”李维扬问她。
  “我失业了!”她叹了一口气。
  “那总比是我失业好!”他嘻皮笑脸的说。
  她生气了:“你这个人真是自私!”
  “我跟你开玩笑罢了!你现在有什么打算?”
  “我也不知道——”
  “找工作困难吗?”
  “现在的经济环境不是太好。我们这本周刊已经是办得最好的了,还是做不下去,其他的更不用想。”
  他在口袋里掏出一个硬币,放在她手上,说:
  “去点一首歌吧!”
  “点歌?”她诧异。
  “明天的事,明天再想吧!”
  她笑了笑:“你说得对。”
  她走到那台点唱机前面,把手上的硬币投了进去。点唱机全身的灯泡都亮了起来。她点了那首歌,玻璃罩里的唱片翻了翻,哀怨的歌声丝丝缕缕的飘起来:
  这是人生最好的相逢。
  既然没有办法,
  我们接吻来分离……
  她转过身子去挨着点唱机,朝柜台那边的李维扬笑了笑。
  李维扬又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硬币抛给她,她伸手把硬币接住了。
  她要一直点唱下去。
   
15

  那天晚上回到家里,于曼之打了一通电话给谢乐生。她本来想告诉他关于失业的事。
  “什么事?我明天要考试呢。现在很忙。”谢乐生在电话那一头说。
  她把想说的话又吞回去了。
  他知道她失业的话,一定会叫她不如到波士顿去,反正他从来不认为她的工作重要。
  “乐生,你有梦想的吗?”她问。
  “我当然有梦想。”
  “我记得,你说过要当一个科学家——”
  “不,现在不是了。我们这一科是很吃香的。有些毕业生专门替一些想要上市的科技公司担任顾问,赚很多钱呢!”他雀跃地说。
  他什么时候已经把梦想改变了,她也不知道。他们曾经热切地讨论过彼此的梦想。他说过要当一个科学家、她说要一直画画。弹指之间,这一切已经改变了吗?两个人的梦想是否一样,那并不重要。最重要是他们能够分享各自追求梦想的那个过程。然而,她现在甚至不知道他的梦想已经改变了。还有什么是她不知道的?
   
16

  她写了很多封求职信,一直也没有回音。别说梦想了,她连工作也找不到,租金也快付不起了。她一直对自己充满信心,现在有点动摇了。
  一天,李维扬打电话来。
  “找到工作没有?”他问。
  “没有。”她沮丧的说。
  “那你一定没钱吃饭了。”
  “我可以吃面包。”她苦笑。
  “天天吃面包也不行。这样吧,我请你吃饭。”
  “好的。什么时候?”
  “就今天晚上。”
  李维扬约了于曼之在一家西班牙餐厅吃饭。
  于曼之来到的时候,李维扬已经坐在那里等她了。他头发有点湿,身上穿着一件圆领的棉衣,好像刚刚做完运动,身旁放着一个背包,塞在背包里面的一只棒球手套露了一角出来。
  她坐下来,要了一杯西班牙酒。
  “你会打棒球的吗?”她问。
  “我是大学球队的。几个同学现在偶而还会一起打球,大概一个月一次吧!”
  “我在学校里也有打棒球。”
  “是吗?一点都看不出来。”
  “你是说我看来很斯文吗?”
  “不。喜欢运动的人,比普通人更有奋斗心和好胜心。你看你,暂时失业已经垂头丧气,太不像话了。”
  “你是打算请我吃饭还是想奚落我?”
  “两样都有一点吧!”
  “喔,很高兴认识你的残忍。”
  “谢谢。请随便点菜。在你还没找到工作之前,我可以天天请你吃饭。”
  于曼之没好气的笑了笑:
  “但我不知道可以忍受你多久。”
  “你有想过转行吗?”
  “转行?”
  “或许有更适合你的工作。”
  “但我喜欢画画。”
  “没人要你放弃画画,但总要先解决生活问题。我也喜欢开面包店。”
  “你是认真的吗?”
  “当然了。如果到时你还找不到工作,我可以天天请你吃面包。”
  “你真是黑心!”
  “你明天有空吗?”
  “干什么?”
  “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去哪里?”
  “一个很漂亮的地方。”
  第二天,李维扬带着于曼之来到一家油画店。
  油画店很大,除了油画之外,还有一些雕塑和陶器。
  “这儿好漂亮!”于曼之悄悄跟李维扬说。
  一个女人从店里的后花园走出来。女人有一张很精致的脸,肤色很洁白。小小个子的她,踏着一双平底鞋,穿着一袭宽松的连衣裙,肚子微微隆起。
  “你们来了——”女人说。
  “孩子什么时候出生?”李维扬摸摸女人的肚子说。
  “还有六个月呢——”女人幸福地看看自己的肚子。
  “这是我跟你提过的于曼之,这是罗贝利。”李维扬为她们介绍。
  “维扬说你是念艺术系的。”罗贝利说。
  “嗯,是的。”
  “贝利正想找一个店长——”李维扬说。
  “旧的店长刚好辞职了。”罗贝利补充说。
  于曼之马上明白过来,朝李维扬笑了笑。
  “你有兴趣做这份工作吗?我需要一个喜欢油画和对油画有认识的人。”
  “我可以胜任得来吗?”于曼之问。
  “维扬从来不推荐任何人的,我相信他的眼光。”罗贝利微笑说。
  “我好喜欢这里。”于曼之说。
  “那就好了,你什么时候可以上班?”罗贝利问。
  “明天就可以。”于曼之说。
  “后天吧!”李维扬说。
  从油画店出来,于曼之问李维扬:
  “为什么要隔一天?我明天也可以啊!”
  “明天我带你去打棒球。”
  “打棒球?”
  “你不是说自己会打棒球的吗?”
  “你以为我说谎吗?”
  “那就好了。”
  “但为什么要不上班而去打棒球?”
  “接受新工作之前,我要训练一下你的奋斗心。而训练你奋斗心最好的方法,就是挫败一下你。”
  于曼之哈哈笑了起来:
  “你怎知道不会是我挫败你,我可是校队里最出锴的击球手了。”
  “那倒要见识见识。”
  于曼之忽然凑近李维扬,问他:
  “罗贝利是你的旧情人吗?”
  “我没有你想像的那么多旧情人。贝利和她丈夫都是我的好朋友。油画店是他们两夫妇的。”
  “那为什么不见她丈夫?”
  “他常常要到外国去买画。他是一个很好的人。”
  “不管怎样,谢谢你给我介绍工作。希望有一天可以拥有自己的油画店,卖自己喜欢的油画和自己画的画。”
  “那我的面包店就开在你的油书店旁边吧!”李维扬笑笑说。
  “对,如果我的画卖不出去,只好去你那里吃面包。”
  “那把钥匙,你一直保存着的吧?”于曼之忽然问李维扬。
  “什么钥匙?”李维扬问。
  “日记的钥匙。”
  “对了,你并没有把钥匙给我。”
  “王央妮说,日记的钥匙,总共有两把,一把在她那里,一把在你那里。”
  “是吗?我没有印象。也许已遗失了。”
  “这是你们之间的盟约。你不是应该一直保存着那把钥匙的吗?”
  “当爱情已经消逝,盟约还有值得保存的价值吗?”他反过来问她。
  “当你不爱一个女人,你的盟约便不算数吗?”
  “那当然了。”
  “太过分了。”于曼之忍不住批评。
  李维扬笑了笑:
  “女人总是希望,她不爱那个男人,但那个男人永远会履行当天对她的承诺。当爱情已经不存在,我们有什么资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诺言?”
  “那是一种约定啊!”
  “是愚蠢的约定。”
  “你怎知道没有这种人?”
  “除非是其中一方仍然爱着对方吧!”
  “爱情并不是你所想的那么短暂的。”她说。
  电话铃响起,是李维扬的妈妈打来的。
  “妈妈,不用了,这种事我自己有主意。不去,我不去。我现在很忙,迟些再谈吧!”他匆忙挂上电话。
  “什么事?”她好奇的问。
  “我妈妈常常要我去相亲,她说有一个女孩子要介绍给我。”
  她笑了起来:“那你为什么不去?”
  “看来一定是个丑八怪。”
  她格格地笑:“对方也可能这样想!你去吧,我陪你一起去!”
  “别笑了,我明天会好好的挫败你。”李维扬笑笑说。
  “是吗?我们走着瞧吧!”她扬了扬眉毛。
   
17

  那天黄昏的时候,于曼之来到海边的公园。李维扬坐在石阶上等她。他穿着一件灰色圆领棉衣,球棒和手套放在一旁,手上拿着一个棒球。
  看到了她,他脸上流露灿烂的笑容。
  他在开始时投出的几个球,她都接不到。他取笑她,她扁起嘴巴为自己辩护。
  “我只是太久没有练习罢了。”
  后来,她终于意态优美的击中了他投出的一个好球。她扔下球棒,在草地上兴奋地跑了一圈。
  “很高兴你在天黑之前终于击中了球。”他说。
  他把手上的棒球抛给她:“给你!”
  “给我干什么?”她问。
  “你拿着这个棒球,将来可以到我的面包店免费换面包。”
  “可以换多少个?”
  “能吃多少,就换多少。”
  “那么可以用多久?”
  “这是永远通用的。”
  “这算不算也是一个愚蠢的约定?”她把棒球抛到半空,又用手接住了。
  从那天以后,他们每个星期天下午都会来打棒球。就只有他们两个。他打得比她好。他喜欢看到她击不中球时扁起嘴巴的样子。击中的时候,她又会天真烂漫的一边在草地上乱跑一边大笑。
  有时候,当太阳下山了,他们会朝相反的方向躺在草地上看天空,彼此的头顶几乎抵住对方的头顶。
  在他生命中,从来没有一个女人带给他那么多的欢乐。
  他从小就是个沉默的人。他有一个沉默的父亲和一个老是爱向孩子抱怨丈夫的母亲。在他们身上,他只能看到早已经在岁月里消逝的爱情。
  他喜欢一个人躲起来想事情。当他还是小学生的时候,老师就曾经说:
  “李维扬长大之后会是哲学家。”
  这个故事,他常常当成笑话说给他以前的女朋友听。他谈过好几段恋爱,每一次,都是别人爱他多一点。五年多之前,他和一个爱看侦探小说的女孩子谈恋爱。一天,她拿着一本暗红色格子绒布封面的日记簿跟他说:
  “我们一起写一本日记好吗?将来可以留作回忆。”
  他虽然从来没有写日记的习惯,还是答应了。对于女孩的举动,他不觉得奇怪。女人总是希望她每一段爱情都有一份纪念品留下来,也许是一枚戒指,也许是一个音乐盒,也许是一张唱片。
  可是,当他看到了女孩每天想些什么,他日渐发觉,他和她的距离竟是如此遥远。他们各自有自己的世界。当大家那么赤裸地剖白心事,反而更知道彼此并不是对方所期待的人。
  那时候,是她提出要写日记,让日记成为回忆的一部分。今天,要把日记还给他的,偏偏又是她。
  当爱情已经消逝,那份纪念品也就变得可有可无,甚至成为负担。
  拿到那本日记之后,他并没有再看一次,他忘记了自己也曾经拥有日记的钥匙。然而,日记的其中一页松了,他于是抽出来看。那是关于酒保和那个女孩的。
  就在重遇那本日记后不久,他便收到女孩从波士顿写来的信。她患了胰脏癌,生命的日子不会太长了。她恳求他去见她一面,她有些东西想要交给他。他本来不一定要去,但他去了。他从来没有看不起那个女孩。
  在他重遇那本日记时,女孩和酒保的故事刚好继续,而且已经有了结局。人生有时候的确很荒谬。
  他打从心底同情那个女孩,也因此,他提早一点离开波士顿,他不愿意看到她衰竭的容貌。
  老师猜错了。长大之后,他并没有成为哲学家。他的工作很辛苦,差不多每天工作十二小时。当他拖着疲累的身躯回家,他看到床边有一扇窗子。从窗子看出去,可以看到他梦想中的那家面包店。现在,他的窗子外面,又闯进了一个女孩子。她拿着他跟旧情人一起写的日记,飘进他的生命里,她傻气而聪慧,带给他许多快乐。
  可惜,她已经有一个她爱的人了。
  他要把自己对她的感情藏得深些不至于让她发现。

 

 

 

三个人的爱情

--------------------------------------------------------------------------------

   
1

  于曼之很喜欢油画店的工作。她有一个助手叫杜玫丽。杜玫丽是兼职的,每星期来三天。她是个星座迷,对各种星座占卜深信不疑。她最爱用星座来相人。她会很权威的说,
  “天蝎座的顾客最挑剔了。
  双子座的顾客三心两意。
  狮子座的顾客喜欢自己拿主意。”
  她可以从一个客人的购物态度而推断出对方的星座,准确度高达百分之九十。
  她是双鱼座的。她谈过五次恋爱,后来都分手了。她归究是男朋友的星座跟她的星座不相配。
  有一次,于曼之问她:
  “既然知道大家的星座不相配,为什么还要跟他开始?”
  杜玫丽天真地说:
  “这就是爱情啊!爱情使我们自以为可以改变命运。”
  生活中的喜怒哀乐,杜玫丽都能够用星座去解释。这一种解释,是痛苦最少的了。
  据杜玫丽说,罗贝利和她丈夫韩格立的星座非常匹配,他们这一对,会恩爱幸福地厮守终生。
  李维扬没说错。韩格立的人很好,他沉默寡言,说话的声音总是很温柔。油画店的后面,本来是一个荒芜的天井,韩格立把它变成一颗漂亮的小花园。他亲自在花园里种植了各样的花和盆栽。回到油画店,他总喜欢安静的在花园里照顾他的花草。
  罗贝利和韩格立结婚八年,这是他们的头一胎。他们夫妇俩很恩爱,虽然结婚八年,还是像一双恋人那样。每当韩格立要出门,罗贝利脸上总是充满了牵挂。
  夕阳西下的时候,于曼之喜欢坐在那个小花园里吹吹风,或者跟罗贝利聊聊天。她在罗贝利身上学到很多关于油画的知识。
  有一天,天空下着微雨,于曼之从店里望出去,刚好看到李维扬捧着满抱黄色的雏菊从对面人行道跑过来。
  李维扬的头发和肩膀擎着露水,他怀里盛放的雏菊欣欣地微笑。于曼之以为,花是送给她的。可是,他只是抽出其中一支送给她,又抽出一支送给杜玫丽,剩下来的,全是罗贝利和她肚里的孩子的。她将会生一个女儿。
  “刚才在路边一个摊档看到的,所以买来送给一个漂亮的孕妇和她肚里的娃娃。”李维扬说。
  于曼之的喉头里竟然有一种酸溜溜的感觉,她觉得他是故意的。
  那天晚上,他们在小花园里烧烤。罗贝利和韩格立邀请了李维扬来。杜玫丽带了她新相识的男朋友来。这个男孩子是巨蟹座的。她说,巨蟹座和双鱼座最匹配了。于曼之带了朱玛雅来。朱玛雅跟罗贝利很谈得来,罗贝利说好了改天要到她的古董店看看。
  雨在傍晚就停了。为了那束雏菊,于曼之有点儿闷闷不乐。她不应该妒忌些什么,可是,她就是妒忌些什么。
  她是李维扬最好的好朋友,她是这样想的。他为什么只是从满抱的雏菊里抽出一支送给她?难道她在他心中比不上罗贝利?
  韩格立很专注的在烤炉上为大家准备食物。他是个典型的很爱家的男人。爱太太、爱花草、爱下厨。
  “你为什么整天不说话?”朱玛雅问于曼之。
  “我没事。”于曼之耸耸肩膀。
  “朱小姐,你是什么星座的?”杜玫丽又使出她的看家本领了。
  朱玛雅被杜玫丽吸引了过去,非常留心的聆听关于自己的星座的一切。当然,她更关心冯致行的星座。
  李维扬坐到于曼之的身边来,抬眼望望天空说:
  “我看明天也许会下一场大雨,不知道还可不可以去打球。”
  “明天我不能去打球。”于曼之说。
  “为什么?”
  “我有点事情要办。”
  “哦。”李维扬没让于曼之看到他有多失望。
  他抬头看着天空,她垂头看着手里的饮料。横在他们之间的,是从来没有过的沉默,夹杂着轻微的炉忌和战战兢兢的失望。他没有说话了。
   
2

  星期天的下午,于曼之趴在床上,什么也没有做。平常每个星期天的下午,她会和李维扬在海边的公园打棒球。那是她每个星期最期待的一天。
  他的棒球打得很好,总是他故意让她一点。夕阳西下的时候,他们躺在草地上,聊些不着边际的话题,还有一些关于她的秘密。
  她是一个私生女。她要强调,她是一个快乐的私生女。她爸爸在认识她妈妈之前就已经结婚了,并且有两个儿子。她爸爸不怎么爱他太太,这是她妈妈告诉她的。她有两个妹妹和一个弟弟。爸爸一直跟他们同住,所以她从来不觉得是在跟别人分享一个爸爸。
  爸爸很疼她。妈妈生了三个女儿之后,还要生第四个,终于让她得到一个儿子。因为爸爸的太太有两个儿子,所以妈妈也要替爸爸生一个儿子。虽然爸爸已经和他们一起生活二十多年了,但妈妈偶而还是抱怨爸爸从前隐瞒自己是个有妇之夫。
  对于男人从前的家庭,女人总是不会甘心。即使把那个男人赢了回来,能和他终老,女人总是觉得,自己受了许多委屈。
  爸爸的太太坚决不肯离婚。她说,她不会让他可以名正言顺的跟其他女人结婚。所以,爸爸和妈妈并没结婚,只能算是同居。于曼之也只能算是个私生女。她妈妈是怀了她之后,才发现她爸爸是已婚的。
  “历史上许多杰出的人物都是私生子女。”李维扬告诉她,他又举了几个例子,譬如写《茶花女》的小仲马。
  她躺在草地上,哈哈的大笑起来。有生以来,她还是头一次听到许多杰出人物都是私生子女这回事。虽然知道自己并不会成为什么杰出的人物,但她心里还是觉得温暖。
  李维扬就是这样一个人。他说话充满机智,有时你会恨他太主观,有时他又会令你心头暖暖。
  李维扬是个很好的人。他拥有武侠小说里才有的侠义精神。譬如他会应一个垂死女孩的要求,千里迢迢的去美国,让她不用带着悔疚离开尘世。
  他是那么好的一个人,以至于曼之觉得他们相逢得太晚了。
  横在他们之间的,是她和另一个男人一段长达七年的感情。
  谢乐生是她第一个男朋友。他是她的学长。他天资聪颖,成绩一向名列前茅。他有一个良好背景的家庭,他是家里的独子,父母都是中学校长。
  他是个心高气傲的人,许多女孩子喜欢他,他却偏偏爱上了她。那四年的日子,她过得非常幸福。三年前,他决定要去念博士生。他从小开始就拥有无数学业上的奖状和荣誉。他一生都以追求奖状为目标。他爸爸妈妈也拥有无数的奖状和奖杯,连他家里养的那条名种老虎狗,也是世界冠军狗,拿过大大小小的国际狗展的奖项。它最彪炳的战绩是在巴塞隆拿狗展中力退强敌,两度登上冠军宝座。它主人一家以它为荣,称许它是背脊朝天、四脚爬爬动物中的极品。
  它的少主人也有进军世界的野心。他立志要摘取美国麻省理工大学物科工程博士的衔头。为了这个荣誉,与至爱的人别离是无可避免的。
  他的父母两年前退休后,带着他们那条业已十二岁,仍然高傲非常的世界冠军狗和装满几十个箱子的奖状奖杯移民到澳洲。
  香港不再是他们留恋的地方。他常常叫她过去波士顿。
  他从来没有珍视过她的梦想。
  当然,他是爱她的,这一点,无容置疑。她是他生命里一张很特别的奖状。一个致力于追求荣誉的人,对身边的一切,自然也会漠不关心。他是武侠小说里的独孤求败——一个赢过无数敌手,只求一败的孤独剑客。而她,是他唯一珍爱的女子,她是应该感动的。
  她不能辜负他的爱,虽然那四年共处的回忆仿佛已愈来愈远。
  今天并没有下雨,本来是可以去打棒球的。可是,为了莫名其妙的妒忌,她向李维扬撒了一个谎。现在她只好无聊地趴在床上。
  她为什么要妒忌呢?他们只是朋友。
  有一天,他会有一个他爱的女人。
   
3

  星期天的下午,李维扬在街上漫无目的地闲荡,最后来到了还没开门的“胖天使”。
  “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来?”顾安平问他。李维扬从没有试过在星期天的下午来。
  “没有别的事情可以做。”他笑了笑。
  他把一个硬币投进那台点唱机。一曲抒情的调子在寂寞的空气里飘荡。他挨着点唱机,分分秒秒的过去,原来,他已习惯了每个星期天的下午和于曼之一起度过。今天她不能来,他觉得生活的调子好像忽然停顿了。他不能自已地整天想着她。
  她现在正在做些什么事情呢?
  那天在小花园的烧烤会上,她说她明天不能去打球,他失望得好像忽然从天上掉到地上。她看来满怀心事,那一段彼此之间长久的沉默,使他忽然害怕起来。他害怕她不再理他。
  他平生从没尝过这种滋味。
  他不知道他有没有不小心让她看到他脸上战战兢兢的失望。他不是说过要把对她的感情藏得深些不至于让她发现的吗?
  他从没试过为一个女人而变得毫无把握。他一向自命潇洒。一切一切,是因为她身边已经有另外一个人吗?
  他毫无方寸地思念着她。
  他要把这份感情藏得深些使自己不至于太难受。
  “我请你去吃饭。”他跟顾安平说。
  “你是不是在谈恋爱?”顾安平忽然问他。
  他吃吃的笑了起来:
  “为什么这样说?”
  “你近来快乐了许多,常常一个人无缘无故在笑。”
  “因为近来工作很顺利。”他说。
  原来她在他身上造的工程已经有人看出来了。
  那天下午,他怀着盛放的雏菊,本来是要送给她的。看到了她,他忽然缺乏了勇气,把花转送给罗贝利。
  他自问已经努力把爱藏得很深很深的了。
  他自以为可以。
  过了几天,他打了一通电话给她,语调轻松的问她:
  “这个星期天还去打棒球吗?”
  “当然了!”她愉快的说。
  他快乐得难以形容。
  那个星期天,他在海边的公园里等她。他本来担心她出现时大家会有一点儿隔膜。然而,当她来到,他只觉得心头温暖。
  那天,她击中了他发出的一球。那一球,横过蔚蓝的天空,飞过他的头顶,很久之后,才优美地降落在远处的草地上。
  她从来没有打过这么漂亮的一球。她兴奋地在草地上跑了一圈,最后,停在他跟前喘着大气。
  他凝视着她那漂亮而傻气的脸蛋,深深地着迷。他伸出双手,想把她抱入怀里。可是,半途之中,他忽然缺乏了勇气。双手已经伸了出来,缩回去会显得太突兀,他只好临时改变动作。他一只手捉住自己另一只手,十指紧扣,在空中停顿了二分一秒之后,他情急智生,跟她说:
  “恭喜!恭喜!”
  为了证明自己本来就是想做这个恭贺的动作,他重复了一遍:
  “恭喜!恭喜!这一球实在打得好!”
  “谢谢!”她的笑容僵住了,她从没见过他这么古怪。
  不用照镜子,他也知道自己现在一定满脸通红,表情极其诙谐。太糟糕了!他竟然在一个炎热的夏日、在公园里,向她拜年。
  他这一辈子,从没试过如此的怯懦。
  他很快又原谅了自己。他并不是怯懦,他只是不想破坏她的幸福。
  他不想要她做任何痛苦的抉择。
  他和她做一辈子的朋友就好了。唯有这样,他才不会失去她。
  暗恋是神圣的,要以对方的幸福为依归。如果有痛楚,也该留给自己。
   
4

  于曼之双手托着头,眼望前方。她觉得李维扬那天在公园里的行为实在太古怪了。他满脸通红,硬生生地一只手握着另一只手,向她说了四次“恭喜”。那并不像平时的他。
  “曼之,你在想什么?”罗贝利站在她跟前。
  她抬起头,笑笑说:“喔,没什么。”
  “我要出去一下,今天大概不回来了。”罗贝利说。
  外面下着微雨,她发现罗贝利忘记带雨伞。她连忙拿起雨伞跑出去,想把雨伞交给她。她看见斜路下面有一个男人撑着雨伞在等罗贝利。罗贝利走到他的雨伞下面,他们一边走一边说笑。
  她见过那个男人,他叫林约民,来过店里几次。罗贝利给他们介绍过。林约民是在广告公司工作的,年纪和罗贝利差不多。他们看来像老朋友,他好几次来接她出去吃午饭和接她下班,然而,总是在韩格立出了门的时候他才会来。后来有一天,朱玛雅也跟于曼之提起林约民。
  “有一个男人陪罗贝利来过古董店两次,但不是她丈夫。”
  朱玛雅说的那个男人,正是林约民。
  “他们不像只是好朋友那么简单。”朱玛雅说。
  “不是好朋友又是什么。”
  “像是情人。”
  “情人?不可能的,她和韩格立很恩爱,而且,她现在挺着八个月的大肚子呢!”
  “在感情的世界里,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呢?”朱玛雅笑笑说,“也许他们是一对旧情人吧!虽然她已经结婚了,而且快要生孩子,但他对她仍然很好。这样的故事也很美丽啊!”
  “那是你跟冯致行的故事。”
  “不一样的。我并没有怀着丈夫的孩子。假如我也有丈夫,也许还比较公平一点。”
  “你打算一直偷情下去吗?”
  “这也不错啊!男人最疼情妇了。因为他无法给她名分。我知道他最爱的是我。”
  “你怎么这么肯定?”
  “他一定爱我比那个女人多很多,如果他也有爱过她的话。我要这样相信,才可以继续爱下去,否则,你以为我疯了吗?”朱玛雅哈哈的笑了起来。
  于曼之看着她,她就半躺在一张古董床上。她这天涂了鲜艳的口红和蔻丹,笑起来的时候,整个身子都在抖,真像有点疯。她是一个从历史里走出来,为一段无可救药的爱情而发疯的女人。她也许愿意发疯一辈子疯,只要她爱的那个男人今生今世最爱是她。
  爱情里的障碍,偏偏使爱情更吸引。
  在那个世界里,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呢?
   
5

  后来有一天晚上,于曼之跟朱玛雅吃饭,那天,是冯致行的生日。
  冯致行生日这一天,是要留给他太太的。去年如是,今年如是,将来也如是。
  “曼之,你觉得自己幸福吗?”朱玛雅问。
  于曼之想了想,说:“我也不知道。”
  “怎会不知道?你有一个会和你结婚的男朋友啊。”
  “可是,他并不在我身边——”
  “是的。他就在我身边。除了每年这一天和每次见面看着他回家的那一瞬间,我都是幸福的。”
  “你用什么来爱冯致行?”
  朱玛雅挨在椅子上,微笑着说:“我用四十七公斤来爱他。”
  “四十七公斤?”
  “四十七公斤是我的体重。我的眼、耳、口、鼻、四肢、血肉和骨头加起来,这就是我的四十七公斤。我用我整个人来爱他。”
  “那就是了。我跟你不一样。我发觉,我是用意志来爱着乐生。我知道我要爱他,我答应过会等他。”
  “爱,也是一种意志。”
  “是的,但用意志去爱,又是另一回事。一段爱情,不应该是建筑在意志之上的。我宁愿它是建筑在遗憾之上。我不是用意志去爱一个人。我的意志叫我不要去爱他,可是我却身不由已。”
  她猛然想起那天跟李维扬打棒球的情景。她击出很漂亮的一球,兴奋得在草地上乱跑,最后,停在他跟前,喘着大气。
  他凝望着她,她也望着他。他们有七天没见面了。刚过去的星期天,她因为妒忌他把雏菊送给罗贝利,所以赌气说没空不去打球了。从那天到今天,七日的思念和等待,折磨着这两个人,同时又把他们推向对方。
  他向她伸出的双手,忽然又互相紧扣起来,连续跟她说了四次“恭喜”,他的表情很诙谐。她从来没有见过他这个样子。虽然他努力表现得极其自然,可是,她知道他本来是想抱她的。
  那一瞬间,她竟然觉得万分失望。
  横在他们面前的,不是七天的思念和等待,而是七年的遗憾。她已经有一个七年的男朋友了。
  因为没有被他抱而感到失望,已经是对乐生的背叛了。日复一日,她把自己的感情压抑下去。她用她整个人的意志去爱乐生。她不知道她的意志什么时候会崩溃。
  朱玛雅拿起面前的酒杯,泪眼汪汪的说:
  “祝我爱的人今天生日快乐!”
  她把杯子里的葡萄酒喝光,又说:“我真的想知道他今天在哪里庆祝生日。”
  “知道了又怎样?”
  “知道了他在哪一家餐厅庆祝生日的话,我会躲在餐厅外面,从门缝里偷偷的祝福他。也许,还会为他唱一支生日歌。”她惨然地笑笑。
  “你恨他吗?”
  “当然了!”她点了点头笑着说:“我爱到有点恨他!”
  两个人格格的大笑起来。
  “但是我真的喜欢跟他做爱啊!”朱玛雅脸上带着微笑说,“男人在情妇的床上是特别卖力的。”
  于曼之哈哈的大笑。
  “我是说真的!”朱玛雅醉醺醺的说,“他会尝试各种极其困难的姿势来满足我,又会跟我说许多悄悄话。我常常故意的咬他,在他身上留下齿痕。我是真的恨他,恨他带给我的痛苦。愈是恨他,我愈想把他吞进肚子里,永远藏在我的子宫里面,不许其他女人碰他。没有恨的性,是无法登峰造极的。”
  于曼之笑了很久很久,说:
  “我还是头一次听到有人用‘登峰造极’来形容自己的性生活!对不起,真的很好笑!”
  “没关系!”朱玛雅用手支着头,喝了一口酒,说:“没有恨的爱,是很难想像的。”
   
6

  凌晨十二点半,餐厅打烊了。于曼之准备结帐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把钱包遗留在油画店里。送了朱玛雅回家之后,她去油画店拿钱包。
  当她推门进去油画店时,她看到小花园里面有光。她觉得奇怪,这么晚了,有谁会在这里?她走近花园,看见林约民坐在那张长条木椅子上,挺着八个月大的肚子的罗贝利坐在林约民的膝盖上。她一条手臂勾住他的脖子,另一条手臂像钟摆一样,快乐地摇摆,他们像一双幸福的情人,在月光下面谈心。
  罗贝利首先看到了她,连忙尴尬地站起来。林约民也立刻端端正正的坐着。
  “对不起!我回来拿钱包。”她尴尬得不敢多留片刻,在自己的办公桌上找到钱包之后,匆匆离开油画店。
  接着的那几天,她和罗贝利就当作没事发生那样。面对这么尴尬的处境,当作没事发生,大概是最好的方法了。
  又过了几天,货车把一批油画送来。她、罗贝利和杜玫丽三个人花了大半天在整理那些画。傍晚时分,杜玫丽先下班了,剩下她们两个。
  “贝利,你先回去休息吧,这里交给我好了。”她说。
  “没关系,我一点也不觉得累。”罗贝利拉了一把椅子坐下来,望着正蹲在地上整理油画的于曼之,说:“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差劲?”
  “嗯?”于曼之转过身子去望着罗贝利。
  “背着丈夫跟另一个男人愉情——”
  “不,我没有这样想。”
  “为什么?你不觉得像我这种人,真是很不堪吗?”
  “贝利,你的人很好。”于曼之由衷的说。的确,她并没有觉得罗贝利差劲。她只是想不通,她和韩格立那么恩爱,为什么还能够容得下另一个男人?
  “以前,我并不相信一个人可以同时爱两个人,现在我才开始相信。”罗贝利说。
  “你两个都爱?”
  “是的。”
  “为什么可以?我不认为一个人可以同时爱两个人。”
  “在他们两个面前,我是两个不同的人。跟韩格立一起,我是被照顾的,就像父亲和女儿那样。跟林约民一起的时候,我们常常吵嘴,但很快又和好。我们像兄妹那样。”
  “你有想过跟林约民一起吗?”
  罗贝利摇摇头说:“他已经结婚了。”
  “那么,你们——”于曼之望了望罗贝利的肚子。
  “哦——”罗贝利摸着自己的大肚子,笑笑说:“是韩格立的。”顿了顿,她又说:“即使林约民没有结婚,我想,我也不会为他离婚。”
  “为什么?”
  “他是个没有计划的人,粗心大意,不会照顾自己,更不会照顾别人。他太孩子气了。孩子气是可爱的,却也令人担心。我常常怀疑他能不能永远照顾我和爱我。他好像什么也不担心。他也许不需倚靠些什么,但我必须倚靠些什么。他是一个好情人和好朋友,却不是一个好丈夫。我丈夫是个可以令我完全放心的人。”
  “你爱他们的程度,难道是一样深的吗?总会有一点分别吧?”
  “有时候我会想,也许我是三个人之中最自私的,我最爱的是我自己。”罗贝利搬来一张矮一点的凳,把腿搁在上面。她想按摩一下那双因怀孕而浮肿的腿肚,可是,那个大肚子把她顶住。
  “我来帮你。”于曼之替她按摩。
  “谢谢你。”
  “我三年前认识林约民。那个时候,我已经三十三岁了。如同所有过了三十岁的女人一样,我开始怕老。跟林约民一起,也许是我要证实一下自己的魅力吧。有一个条件很好的男人喜欢我,那就证明我还是有吸引力的。”她苦笑了一下,为自己的自私而笑。
  “到了现在,我已经分不清楚我是为了证明自己的魅力,还是真的爱着他。或者是两者都有吧。当你也过了三十岁,你便会明白我的心情。”
  “你还相信爱情吗?”
  “当然相信。”
  “既然那么爱一个人,为什么又可以背叛他?”
  “背叛他,也是因为另一段爱情。”
  “你有内疚吗?”
  “我每天都在自责之中度过。”罗贝利深深的叹了一口气,说:“我一直不想要小孩子。一天,韩格立在家里那张沙发上睡着了。我坐在他身边,静静的望着他。
  他睡得很甜。比起我们认识的时候,他老了一点,岁月是无情的,他会一天比一天年老。那一瞬间,我决定要为他生一个孩子。”
  “假如韩格立知道了你和林约民的事,他会怎样?”
  “他也许不会跟我离婚,但他一定不会再像现在那么爱我了。没有了他的爱,日子简直难以想像。”她微笑叹息。
  这不是很矛盾吗?她既然那么害怕失去韩格立的爱,却仍然去冒险。也许,她害怕老去,比害怕失去丈夫的爱更为严重。她同时扮演着女儿、妹妹和情人的角色,也即将扮演母亲的角色。她一人分演四角,只因害怕青春消逝。
  “真的可以爱两个人吗?”她不相信一个人可以同等分量地爱两个人。
  “当然可以,因为他们是两个不同的人。”罗贝利说。
  她同时爱着他们。他们是两个截然不同的男人,假使两个人加起来,便是最完美的;遗憾的是,他们是两个人。她摘取他们最完美的部分来爱。这样的爱情,是最幸福圆满的。
   
7

  肚里的孩子不停踢她,罗贝利痛不得已,只好站起来走走。
  于曼之把最后一幅油画从木箱里拿出来。她拆开包着油画的那一张纸,看到了整幅画。
  “这幅画好漂亮!”她想起了一个人。
  “是的,好漂亮。”罗贝利站在她身后说。
  “李维扬该来看看这幅画。”她在心里沉吟。
  第二天,于曼之打了一通电话给李维扬,问他可不可以来油画店一趟。他在电话那一头欣然答应,但表示可能要晚一点来,因为他今天有很多工作要做。
  “没关系,我等你。”她说。
  傍晚时分,杜玫丽先下班了。罗贝利也走了。她一个人,坐在后面的小花园里。今天下午的天气很热,到了晚上,又变得凉快了。一轮皓月悬挂在清空上。
  波士顿的月色大概也是如此吧?
  她已经记不起那里的天空是什么颜色的了。她曾经多么渴望看到波士顿的天空。如今却记不起那种蓝色是哪一种蓝。
  几天之前,她打电话给谢乐生,告诉他,她这个暑假不能过去他那边。
  “为什么?”他有点儿不高兴。
  “老板娘要生孩子,我走不开。”
  她希望他会说:
  “那么我回来吧!”
  可是,他并没有这样说。
  大家在电话里沉默了片刻之后,她终于问:
  “你可以回来吗?”
  “不行。这个暑假我要跟教授一起工作。在众多学生之中,他只挑选了几个,我是其中一个,而且是唯一的中国人。这个机会我不能放弃。他是很有名气的教授。”他说。
  “我知道了。”她失望的说。
  “油画店的工作,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是的,对我很重要。”
  “你最近好像变了。”
  “我没有。”
  “自从换了工作后,你跟以前有点不一样。”
  “只是现在的工作比以前更忙罢了。”
  “真的吗?”
  “是的。你也要努力读书。”
  “你会等我吗?”
  “我不是正在等你吗?”
  放下话筒之后,她沉默了很久,也许他说得对,她变了一点点。他何尝不是也变了一点。两个人生活的空间不同,成长的步伐也有了分别,甚至于每一句说话的意思,互相都有所不一样了。
   
8

  李维扬在晚一点的时候来到油书店。于曼之坐在花园里那张长条木椅子上。她看到他,微笑说:
  “你来了,你看看。”
  她转过脸去,看着前面。
  昨天那幅油画就搁在她面前的一把椅子上。
  “这是不是就是你想要的面包店?”她问。
  画里有一片星空,星空下,是一家面包店。面包店就在两条人行道的交汇处。差不多是关店的时候了,玻璃柜里,星星点点的,剩下几个面包。一个性感丰润的女店员悠闲地坐在柜台那里,手托着头,像在做梦。面包店外面,有几个看来是赶着回家的路人,这些人有男有女,也有带着小孩子的老人。最奇怪的,是有一个圆圆扁扁的白面包飘浮在半空,就在这些人的头顶上。
  “比我梦想中的那一家漂亮许多了。”他在她身边坐下来。
  “这幅画是昨天送来的。”
  “是什么人画的?”
  “一个未成名的匈牙利画家。”
  “我特别欣赏那个性感的女店员。”他开玩笑。
  她格格的笑起来:“那个面包为什么会悬在半空?”
  “大抵是从面包店偷走出来的。”他笑笑说。
  “为什么要偷走?”
  “因为呆在面包店里太寂寞了,所以想出去。”
  “你仍然认为爱情是很短暂的吗?”因为,她的信念有点动摇了。
  “你仍然认为爱情并不短暂?”
  她很用力的点头,流下了一滴眼泪。她努力使自己确信,爱情并不短暂。
  “你为什么哭?”他看到她那一滴眼泪了。
  “我没有。”她愈想掩饰,愈哭得厉害。
  “还说没有?”他望着她。
  “对不起——”她一边狼狈地用手抹眼泪一边说。
  “是不是跟男朋友吵架了。”他关心地问。
  她摇了摇头。
  “那是不是挂念着他?”
  她更用力地摇头。
  她不是挂念乐生,相反的,她害怕自己不再像从前那么挂念他。她曾经是那么的爱他,可是,他们之间的距离好像愈来愈远,大家要走的路也好像不一样了。过去的快乐已然模糊,她用回忆来支撑一段日渐荒凉和苍白的感情。
  “那为什么哭?”他问。
  “只是想痛痛快快的哭一场。”她用手捧着头呜咽。
  他伸出手去拍拍她的头,摸摸她的头发。
  “你头顶也有一个面包。”他说。
  “胡说!”
  “真的。不相信的话,你抬头看看。”
  她泪眼汪汪的抬起头,果然看到一个芝麻面包在头项,是他用手拿着的。
  “你为什么会有面包?”
  “今天上班时买的,是我的早餐。忙了一整天,根本没时间吃。”他从旁边的公事包里掏出一个放着面包的纸袋,说:“这里还有一个,你要不要吃?”
  “对不起,不知道你还没有吃饭。冰箱里有水果沙拉,你要不要?”
  “快点拿来,我快饿死了。”
  她站起来,去拿水果沙拉。
  “别躲起来哭。”他说。
  “不会了!”她抹干眼泪。
  她发现冰箱里除了水果沙拉之外,还有一瓶白葡萄酒。
  她们坐在月光下吃面包和喝酒,彼此的肩膀碰到对方的肩膀。大家都不敢再靠一点,她舍不得移开一点。他们像一对纯真的朋友那样,用不着说些什么,也不必说些什么。这一刻,没有任何一种语言比他们的身体语言更意味深长。
  “我要缺席两次棒球练习。”他说。
  “为什么?”
  “明天大清早要去北京公干。”
  “是这样——”失望的语调。
  她不舍得他走,如同这一刻她不舍得晚餐要吃完,他的肩膀要离开她的肩膀,他的手,也要离开她的头发。她生命中的男人,总是要和她别离。
  “我十天之后就回来。”他说。
  她笑了笑。他根本没有必要告诉她,但他还是告诉了她。她望了望他,又望了望他的膝盖。她突然很想坐到他的膝盖上。就只是坐在他的膝盖上,没有其他任何的要求。她在想,世上有没有一种爱情,是介乎最好的朋友和男女朋友之间。她可以完全的信赖他和靠着他。这种爱情是一辈子的,比情人更长久,比夫妻更思爱。他们变成了彼此心灵和血肉的一部分,永远相思。
  白色的月光流泻在他两个膝盖上。有一天,她会坐到他的膝盖上去,而他也不会觉得突兀。她会靠着他的胸膛,而他会抱着她,恒久思念。这是人生最好的相逢。
   
9

  他走了,她才知道,十天比她想像中要漫长很多。躺在床上睡觉的时候,她的四肢不知道该怎样放。无论怎样放,脑海里总是想着他。她换了许多个姿势,企图找出一个不想他的姿势,最后还是失败了。
  一天,她在书店里接到他打来的一通电话。她用力地握着话筒,重新尝到了久违了的恋爱滋味。
  “你不是在北京吗?”
  “是的,我现在在万里长城。”他在电话那一头愉快的说。
  “长城?”
  “是的。你听得清楚吗?”
  “听得很清楚。你为什么会在长城?”
  “这里的朋友带我来游览。你有没有来过长城?”
  “没有。”
  “你该来看看,这里的风景很漂亮。”
  “真的?”
  “将来有机会我陪你游一次长城。”
  “好的。”
  “好了,我的朋友在前面等我,我要挂线了。”
  她放下话筒,心里激荡良久。他在长城想起她,也许还牵挂着她。她何尝不是想念着他呢?
  可是,她的想念,充满罪恶。
  那样想念一个人,不是已经在背叛乐生吗?她对他有道义和责任。她知道他对她忠心耿耿,而她想着另一个男人,这样不是太无情吗?
  然而,她难道没有想念一个人的权利吗?她难道没有快乐的权利吗?她把身体留给乐生,把思念留给另一个男人。也许有一天,她会坐在他的膝盖上,她会和他手牵着手在长城上漫步。她和他之间,无可奈何地有着痛苦的距离。他们认识得太迟了。
   
10

  后来,当朱玛雅约她出去聊天,她叫朱玛雅在“胖天使”酒吧等她。当他不在身边,她想去一个他常去的地方。
  “我们昨天吵架了。”朱玛雅说。
  “为什么?”
  “他下星期要和他太太,他的岳丈、岳母,还有和他爸爸妈妈一起去日本旅行。”朱玛雅的声音有点震颤。
  她想不到怎样安慰她。
  “他们是一家人。”朱玛雅悲哀的说。
  “是的。”
  “而我只是他的情人,一个和他上床的女人。”
  “他是爱你的。”
  “家人和情人是不同的。情人的关系是多么的脆弱,随时都会完。有时候,我宁愿我是他的一个亲人,是妹妹或者表妹。那么,我可以一辈子也见到他。”
  “但是你不能碰他啊!所以,还是做他的情人最好。”
  朱玛雅苦涩地笑了。她不像于曼之,她是个不容易哭的人。有时候,她宁愿自己脆弱一点,那么,冯致行会觉得她比他太太更需要他。
  她很想离开他,可是,她知道自己做不到。当他从日本回来,她又会原谅他。
  当他吻她,抱她,用他那双温暖的手抚摸她,她便会心软。每一次吵架之后,他们也用性爱言归于好。
  于曼之走到那台点唱机前面,投进一个硬币。那支歌在空气里飘荡:
  这是人生最好的相逢,
  既然没有办法,
  我们接吻来分离。
  “你相信有超乎肉体的男女之爱吗?”她问朱玛雅。
  “天方夜谭。”朱玛雅笑笑说。
  “不可以用接吻来分离吗?”
  朱玛雅挨着那台点唱机说:
  “最好是用做爱来分离吧!”
  “那个时候,会不会因为太悲伤而无法做?”她说。
  两个人互相望了对方一眼哈哈的笑了起来。
  那支犹唱着用接吻来分离的歌,会不会是一个过分纯真的理想?
   
11

  从“胖天使”酒吧回来的那天晚上,她发了一场高烧。到了第二天早上,她发现身上出现了一些一双一对的红疹。
  医生说她出麻疹。她的脸孔、脖子和四肢,都布满了红疹。她老是觉得,这些疹子是因为思念和内疚而暴发的。到底是思念还是内疚?也许两样都有吧!
  她不能去上班,以免把麻疹传染给罗贝利和她肚里的孩子。她天天在被窝里昏昏沉沉的睡。她曾经以为自己早已因为这三年的单身生活而变得坚强,可是,生病的时候,她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脆弱。
  她孤单地和那些红疹作战。她没有告诉家人,免得他们为她担心。朱玛雅原来没有长过德国麻疹,所以她不能来,她会被传染的。
  谢乐生打电话回来的时候,她尽量把病情说得轻微一点,只是说自己出了一些红疹和有点发烧。他是不会为她的一场麻疹而回来的,那又何必把实情告诉他?她需要一个怀抱的时候,他那个怀抱太遥远了。
  出麻疹的第三天,她接到李维扬打来的电话。他刚刚从北京回来。他在电话那一头愉悦的问她要不要出来吃饭。她刚刚吃了药,迷迷糊糊的说:
  “我不行。我出麻疹。”
  “我来看看你。”他的声音里充满关切之情。
  “不要。我会把麻疹传染给你的。”
  “我已经出过麻疹了。”
  来到的时候。他看到她满面红疹,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他伸手去摸摸她滚烫的额头,她正在发烧。她望着他,那把在长城上的声音,忽尔在她心里回响。所有思念都涌上眼睛了。
  他问:
  “是不是很辛苦?”
  她微笑颔首。
  他望着她。他在长城上曾经那样逼切地想念她。可惜,他总是记得,她已经有一个相恋七年的男朋友了。他不该让自己掉进这种漩涡之中。
  他的手离开了她的额头,用一种好朋友的语气问她:
  “你吃了东西没有?”
  她摇了摇头。
  他走到厨房,用自己带来的东西煮了一碗青菜鱼片米粉给她。
  “想不到你会煮东西。”她把那碗米粉吃光。
  “除了米粉之外,我还会煮很多东西。”他笑笑说。
  “真的吗?”她软瘫在沙发上。
  “明天你想吃些什么?”
  “明天你还会来吗?”
  “当然了。我会天天来,直到你的病好了。”
  “你为什么对我这样好?”她把头搁在抱枕上。
  他正想回答,她已经说:
  “你对所有朋友都好。”
  她微笑望着他,把两只脚搁在沙发的扶手上。她还在发烧,她的脸正在发烫。她的眼睑已经不听使唤的垂下来了。
  当她午夜在沙发上醒来的时候,她看到自己身上盖着被子。李维扬不知什么时候悄悄地离开了。一种暖昧的幸福降临在她身上。她知道他对她特别的好,她只是故意说“你对所有朋友都好”,她是在撒娇。唯有在病中,她才会那样向他撒娇。也唯有在病中,她才可以那么任性,以别人女朋友的身份向另一个男人撒娇。她好想听到,又怕听到他说:
  “我对你是特别的好。”
  以后的每一天晚上,他都来煮东西给她吃。那个晚上,她的烧已经退了。她挨在沙发上,他坐在她脚边。
  “你相信三个人的爱情吗?”她问。
  他摇了摇头。
  “为什么?”
  “世上所有的一切,都请求平衡。到了最后,只能剩下两个人。”
  “是吗?”她的声音里有点悲哀。
  “我们有一双眼睛、一双耳朵、一双手、一双脚、两边肺、两个肾、两排牙齿。我们身上的器官,不是一个,便是一双。人的身体,便是一个小世界。从我们出生那天开始,已经注定了。”
  她想起罗贝利,于是她说:
  “有些人的确可以同时爱着两个人。”
  “是的,但到了最后,他必须选择一个。你可以爱两个人,但你只能够和其中一个人生活。”
  我们的身体有百分之七十是水分,地球上有百分之七十是海洋。人的身体跟整个世界何其巧合?这也许不是巧合,而是秩序。上帝造人的时候,在他身上造了一双一对的器官。一个人也只能跟一个人厮守终生。有什么真理比这个真理更甜蜜而又更无奈?
  她明白了。她微笑着用身上的一张被子把自己包裹起来,回避了他的目光,沉沉地睡去。半夜醒来的时候,她看到他还是坐在她脚边,就在她伸手可及之处。他的头枕在沙发的靠背上睡着了。经过了多少时间,他们用这个方式睡在一起。她是如此亲近地听到他沉重的呼吸声。这一切又偏偏如此坦然自若。
  他说,到了最后,只能剩下两个。
  她是知道的。每个人都曾经梦想一个崇高的爱情。她何尝不是这样梦想?世上或许有一种关系,是介乎好朋友和男女朋友之间的,是凌驾肉体之上的。她合上眼睛,安然地睡着。一支温柔的安眠曲从他身上飘到她心里。
  当她再次醒来,他已经不在她脚边了。那微小的失望使她在很久很久之后才能够再次睡着。
   
12

  她身上的麻疹已经退了。这天晚上,她把头发梳得贴贴服服,穿上一条白色的裙子,坐在家里等他。当他来到的时候,她问:
  “今天出去吃饭可以吗?”
  “当然可以。”他微笑说。
  她像一只刚从笼子里飞出来的小鸟,逼切地要到外面的世界闯一闯。
  他们吃了一顿丰富的晚餐。然后她提议去跳舞。她爸爸和妈妈很爱跳舞。童年时候,他们常常带着她一起到夜总会吃饭和跳舞。舞池上飘着一双双的舞伴,她的父母也在其中。她是最小的一个。她一个人,任意地摔出左手,然后又摔出右手。自由自在的跳舞。那个时候。她还不过七、八岁。这些回忆,穿过多少岁月在回响。她已经二十六岁了。
  二十五岁和二十六岁只是相隔一年,却有着很大分别。二十五岁以前,有些事情她是不会认真地去想的,譬如结婚,譬如将来,譬如青春的短暂。到了二十六岁,她忽然想到这一切。女人的二十五岁,毕竟是人生的一个分水岭。
  这天晚上,舞池上有一个中年女人,她的舞姿像一条正在吐信的大蟒蛇那样。她比她身边所有年轻的女子更狂热地扭动身体。愈是这样,偏偏愈是让人觉得她在加倍努力地挽回消逝的青春。狂欢热舞的日子,不会太长久了。
  “你怕不怕老?”她提高嗓门问李维扬。
  “我还没去到怕老的年纪。”他凑近她耳边说。
  “男人什么时候才会怕老?”
  “当他爱上一个比他年轻很多的女孩子。”他笑笑说,然后又问她:“女人呢?女人什么时候开始怕老?”
  “十八岁之后,每年都怕。”她在嘈吵的音乐声中喊着说。
  离开了舞场,他在昏昏夜色中送她回家。天空上有一轮白晃晃的月光。她记得在油画店后花园的那个晚上,不也是有一个这样的月光吗?同样的月光,像一盏还没关掉的灯,一盏夜室里温柔的灯。他们开始沉默地走着,她的心怦怦的跳。他们的身躯是如此接近,他就在她左边。她故意把皮包从右手换到左手里。现在,她的左手拿着皮包,隔开了两个人的身体。她不让他有机会拖着她的左手,同时也不让自己有机会让他拖着。她知道,那将是一只无法拒绝的手。
  她努力的不让自己去思想,后来,她还是想起了一支儿时唱过的歌,那是一支关于生日的歌。她问他:
  “你是星期几出生的?”
  “我不知道。”他耸耸肩膀。
  “你有没有听过一首童谣?里面说,星期一出生的孩子,相貌很不错。星期二出生的孩子,充满喜乐。星期三出生的孩子,有较多的忧伤。星期四出生的孩子,要离开自己出生的地方很远。星期五出生的孩子,懂得爱和付出。星期六出生的孩子,要很努力的谋生。星期天出生的孩子,正直而有智慧,善良又快乐。”
  他笑了:“那我不是星期天出生便是星期一出生的了。”
  “真的吗?”她朝他笑了笑。
  “那你是星期几出生的?”
  “星期四——”
  “星期四,星期四是——”他一时间记不起所有的歌词。
  她重复一遍:“星期四出生的孩子,要离开自己出生的地方很远。”这句话刚刚说了出口,她忽然醒觉,那不是说她自己吗?离开她出生之地很远的地方,不正是美国吗?那支儿时唱过的歌原来很准的。人生漫漫长途,终有落脚之地。她会和乐生在波士顿重聚。有一天,也许就在不久的将来,她要跟眼前这个男人永远分离。她的心没有再怦怦的跳,而是换过了一种悲凉的调子。她低着头,把皮包从左手换到右手,让自己的左手空出来。
  她抬起眼睛望着他,他也正望着她。他们听到彼此沉重的呼吸声。人生不可避免的别离和遗憾,把她推向了他。他拖着她的左手,同时也拖着她的右手,把她拉到怀里,久久地吻她。既然没有办法,我们接吻来分离。
  她的肩膀变软了。所有的期待,所有的犹豫和伤感,所有尘世里的希望和失望,都融化在他温柔的气息之中。她沉缅在他的爱里。她像一片云回到了湖里,随着水漂流。
  夜色飘荡之中,她心里换过一种甜蜜的拍子。那个时候,她还不过七、八岁,在舞池里快乐地跳着自己的舞步,既天真又老成。从小女孩到一个成年的女人,经过了多少岁月,仿如昨日。人生是如许短暂,她不想有遗憾。人在青春岁月里,总会任性地做一些不顾后果的事情,也许是故意的。
  她把这一个吻,珍珍重重放在她青春的回忆里。当她老了,她会用来回味。
  天上那盏白晃晃的灯仍然照亮着她和他的头顶。她想起了她一直幻想的那个崇高的爱情,那种超乎肉欲的男女之爱。她开始有点动摇了。
  当他着她回家,她腼腼地跟他说再见。他踏着轻快的步子没入夜色之中。
  当电话铃响起,她飞快的去拿起话筒,满以为可以再次听到他的声音。当电话那一头传来谢乐生的声音时,她有点儿失望。她为什么会失望呢,七年以来,她从没有因为听到他的声音而失望,只是无数次因为听不到他的声音而失望。
  “这么晚了,你去了哪里,我打过电话来好几次了。”谢乐生说。
  “我跟朱玛雅一起。她跟冯致行吵架了,心情不好。”她随即撒了一个谎。
  他似乎一点也没有怀疑。
  “你等一等。”他放下话筒走开。
  “什么事?”她听不到他的声音。
  然后,一支深情而哀伤的歌透过话筒,从远方飘过来,是用电子琴弹奏的。她记起他早些时候买了一个电子琴。她握着话筒,倾听着他为她弹的歌。
  一支久已遗忘的歌萤绕在她心头。
  几年前,她和乐生逛唱片店的时候,买了一张钢琴曲的唱片,里面有一支歌。名叫《乘着歌声的翅膀》。这支歌是孟德尔颂在一八三四年作的一支曲,由钢琴大师李斯特改编。歌词是德国浪漫派诗人海涅的一首诗:
  乘着歌声的翅膀,
  我要带你飞上天,
  飞向那可爱的地方。
  在幽静明澈的月光下,
  花园中开满玫瑰。
  那儿莲花朵朵,
  期待他们的朋友。
  在隐僻的棕榈树下,
  让我们共享爱情的宁静,
  梦到上帝保佑我们。
  在平安中不再醒来——
  这支歌唤回了她所有的感觉,她握着话筒的手悲伤地支着桌子。
  电话那一头传来谢乐生的声音:
  “我刚刚学会弹这支歌,你是第一个听众。”
  她被那支歌打动,也被那支歌责备。
  “我很想念你。”他说。
  她握着话筒的手在微微颤抖。
  他这一句话,为什么不早点说?他的电话为什么不早一点打来?
  “我也想念你。”她不知道她是真的想念他,还是因为害怕被他怀疑。
  “吻你——”他在电话那一头吻她。
  “吻你——”她回应了他的吻。
  挂上电话之后,她的脑海一片空白,良久才回复了感觉。为什么她竟然忘记了有一个人在远方想念她和爱她呢?七年来,他们有过许多甜蜜的回忆。他刚刚离开的那一段日子,她曾经每夜光着身子睡觉,想像他就在身边。她曾是如此爱他。一切一切,重演如昨。她有点恼恨自己,为什么她的记性那么坏,竟然爱上另一个人,不会有另外一个七年了,为时未晚。
  她不是用意志来爱乐生,她是真的爱他。那里才是她的故土。
  为什么她在这刻才猛然醒觉?他爱她如此之深,她却辜负他,而且在今天晚上,第一次向他撒谎。
  为时未晚。
   
13

  接着的那几天,她刻意回避李维扬。她狠心地拒绝了他提出的约会。当她听到电话那一头他那把失望的声音时,她只是以沉默来回应他,直到他主动说再见,她才挂上电话。
  那天晚上,油画店的人都下班了。她一个人坐在后花园那张长条木椅子上。她回避他,却无法回避不去想那个吻,也回避不了思念他。
  她记得大概在她十二岁那一年,她在一家百货公司的橱窗里看到一条很漂亮的裙子。她很喜欢那条裙子,可是她没有钱买。于是,每天下课之后,她都跑到那家百货公司看一看橱窗里的那条裙子,她希望有一天能拥有它。不知道过了多少日子,有一天,当她再去到那家百货公司,橱窗里的裙子已经不见了。售货员说,那条裙子刚刚卖出去了。她踏着失望的步子离开。
  那条裙子到底是什么模样的,她后来已经完全记不起了。喜欢的东西,不一定能够拥有;而所有的回忆,有天都会变得模糊,譬如她和李维扬这一段短暂的时光。
  谁叫他出现得太迟呢?她只好忍心地回避他。
  不知过了多少时候,当她偶尔抬起头来,她发现李维扬就站在花园外面。
  “对不起,门没有锁上,所以我进来了。是不是吓了你一跳?”
  “哦,没有。”她腼腼地说。
  他在那张长条木椅子的另一端坐下来。
  “你刚刚下班吗?”她微笑问他。
  “是的。”他点了点头。
  沉默了一阵之后,他又问:
  “你没事吧?”
  “没有。”她低下头说。
  在花园里那支昏黄的灯下,他们各自占据着椅子的一端,低着头,望着自己的影子,以此来度过那段尴尬的沉默。
  在同一张椅子上,他们曾是如此亲近,现在又被隔开了。
  她忽然觉得自己对他太残忍了一点。他毕竟是她最好的朋友。他没有冒犯她。
  没有做错任何事,她对他的感情,岂是一种施舍?为什么她要那样弃绝他呢?
  “对不起——”她抱歉地说。
  “我明白的。”他抬头看了看她,苦涩地笑。
  在那短暂的目光相遇之中,她看到了谅解和明白。她是多么不愿意和他隔绝。
   
14

  到了星期天,她准备出发去海边的公园。这是他们之间的约定——每个星期天下午三点钟,在那里打棒球。这个约会,从来不需要在事前再确定一次。可是,这一天,她不知道他还会不会来。他还愿意看见她吗?
  她怀着战战兢兢的心情赴约,直到看见他如常在公园的石阶上等她,她才放下心头大石。
  这一天,他们像往常一样,度过了一个愉快的下午。他们躺在草地上,看着夕阳西沉。他们聊到很多话题,只是大家都有意地不去触及彼此的内心深处。
  那个地方暂时还太脆弱了。
   
15

  那天晚上,离开油画店之后,李维杨一个人,踏着沮丧的步子回家。刚才,当她跟他说“对不起”这三个字的时候,他难受得好想立刻找一个地方躲起来。他抬起头,望着她。她那张脸看上去令人痛苦的美丽。他明白与谅解,她不能为他敞开心扉。就在不久之前,在他往北京工作的前一天,他们坐在同一张椅子上,肩膀贴着肩膀,大腿贴着大腿。他们在月色下聊天、喝酒、吃面包、看油画。他依然陶醉在那段幸福的时光里,倏忽间却要醒来。他从没试过如此隔绝和难堪。
  在她出麻疹的那段日子,其中一天晚上,他们坐在那张沙发上聊天,她挨在一边,他就坐在她脚边。她问他是否相信有三个人的爱情。他回答,到了最后,只能剩下两个。他为自己所说的话而伤感。三个人的爱情,不能永恒。
  他在沙发上睡着了,当他醒来的时候,他发现她其中一只脚无意间搁在他的膝盖上。她沉沉地睡着。他的手轻轻的放在她的脚背上,好使她那只脚能够稳固地搁在他的膝盖上。他觉得自己有点儿卑鄙,趁她熟睡的时候,竟然把手放在她的脚上。可是,他没有别的办法,她醒着的时候,他没有勇气。
  他看着她那张脸,脸上的疹子丝毫无损她的可爱。他其至有些感谢那些疹子。没有那些疹子,他不会和她这么接近。他为她拨开耳边的头发,小心翼翼,生怕弄醒她。他静静倾听着她的鼻息,痴痴地看着她那张脸。他不是说过要把对她的爱藏得深些不至于让自己太难受的吗?他全然失败了。他多么希望她能被他所爱。他好想吻她,但他不会那么卑鄙。
  如果她忽然张开眼睛看到他这副失魂落魄的样子,看到他的手放在她的脚背上,他将不知道如何自处。他怕得到她,又怕失掉她。他是如此不堪地爱着她。
  他终于明白被酒保所爱的那个女孩的心情了。她怀着罪疚爱着一个没出息的男人。她好像有得选择而其实没得选择。
  他把她的脚轻轻的移开,站起来,把她身上那张滑到腰间的被子拉到她的肩膀。他再看了她一眼,悄悄的离开。
  带着那段心荡神驰的秘密时光,他踏上回家的路。清晨的雾水,点点滴滴,落在他的肩膀上。他走得更轻更快,满载着幸福的爱情。
  几天之后,她脸上的麻疹全部退了。她嚷着要他带她出去吃饭和跳舞。他乐意让那段心荡神驰的时光延续下去。
  送她回家的路上,夜色昏昏。
  她说:“这么晚了——”
  他愉快地说:“还早呢——”他还想陪她跳几支舞。
  他和她战战兢兢地走着,他预感到那个时刻将要降临,没有办法回避。她是星期四出生的,当她忧郁的提到这天出生的孩子要离开自己的出生地很远。那一瞬间,不舍的感觉是那样强烈,他抓住她两条手臂,把她抱入怀里,激动地吮吸她的舌头和嘴唇。那段心荡神驰的时光,再次幸福地降临在他身上。假使分离是人生不可避免的,他愿意用他的爱把她包裹起来,使她不至于太孤单。
  一路上,他紧紧握着她的手,那是一只他期待已久的手。他从没试过和她这么接近。这一时刻,好像是理所当然,又曾经遥不可及。长久的暖昧终于变得踏实。
  道别的时候,他腼腼地跟她微笑。她也向他微笑,她的手轻轻的一挥,傻气而动人。
  怀着恋爱的激情,他躺在床上,回忆这天晚上跟她一起的每一个细节直到晨光曦微。他满心欢喜的打电话给她,好想听听她的声音,电话那一头,她的声音却在一夜之间变得冷漠而陌生。接着的好几天,她刻意地回避他。他的心很乱。她是在生他的气,责怪他破坏他们之间这段纯真的友谊,还是她根本没有爱上他?
  他感到自己被她弃绝。他对她的爱,变成他加诸自己的折磨。他痛苦地想念着她。那天晚上,他特地跑到油画店看看她在不在。假如她在的话,他可以只是在门外看看她。
  油画店的灯亮着,他不舍得只是在门外看看她。他推门进去,看到她坐在后花园那张长条木椅子上。她那张脸,苍白而失落。当她说“对不起”的时候,他明白她的意思是“可不可以当作没事发生?”,那一刻,所有凄然的感觉都涌上心头。
  他离开油画店,漫无目的地在路上走。他在路上遇到一个男人。那个男人看上去有三十几岁,头发有点白,有个明显的小肚子。男人热情的叫他:
  “李维扬,你认得我吗?”
  他搜索枯肠,完全想不起这个男人是谁。
  “我是你中一班的同学施正贤!”男人说。
  他完全记不起他有一个这么老的同学。
  为什么一个人在心情糟透的时候,总会在路上遇到一些他自己也记不起的旧同学或旧朋友?他露出不耐烦的神色,好想尽快把他打发。
  “碰到你真好。”男人从口袋里掏出一张一百元钞票塞到他手上,如释重负的说:“我欠你的一百元,终于可以还给你了。”
  他莫名其妙,问他:“你什么时候欠我一百元?”
  “那时我没钱买冬季校服,这一百元是你借给我的。我一直希望有机会还给你。”
  他是借钱出去的人,他反而忘了这件事,但欠他钱的人,却一直牢记着,希望有一天可以把这个微不足道的数目还给他。他对自己刚才脸上那副不耐烦的神色很后悔和抱歉。他问男人:
  “你还好吗?”
  男人说:“我开了三家面包店,生意还不错。你有时间找我出来聊天。”男人掏出一张名片给他。临走的时候,男人又重复一遍:“终于可以还给你了。”
  他忽然醒悟,一个人自以为刻骨铭心的回忆。别人也许早已经忘记了。
  为了她的快乐,他会努力去忘记。即使他不忘记她,她也会忘记他。
  星期天的下午,他在海边的公园等她。这是他们之间的约定。他不知道她这天会不会来,他战战兢兢的坐在石阶上等她。她来了,他努力装着若无其事,可是,他却心不在焉。他还是那样喜欢她,那样无助。也许,他应该离她远一点,唯有这样,他才可以拯救自己。
   
16

  为了离她远一点,他拿了十一天的假期到台北。这是他仅有的假期。他在台北有一些朋友,他可以找他们聊天喝酒,甚至只是胡扯。他想用一个短暂的假期来抚平一个伤口。他不一定可以忘记她,但是他或者可以忘记那些痛楚。这段短暂的爱情也许就如身上暴发的一场麻疹,很快便会消逝。
  临走前的一天,他打电话给她,装着很期待这个假期似的,告诉她:
  “终于可以放假了!有没有什么东西想我带回来给你?”
  她想了想,问:“你会去逛书店吗?”
  “我会的。”
  “可以替我买一本书吗?”
  “什么书?”
  “你觉得好看的,便带一本给我。”
  “好的。”
  “玩得开心点。”她甜甜的说。
  这一次通话,仿佛是道别。为了挽回一点自尊,他不得已向她告别。
  可惜,他本来想复元,却病得更重。在台北的日子,他睡着时、醒着时、被朋友簇拥时,也想着她。他一直用坚强的外壳来保卫自己脆弱的心灵,这个女人随便伸出一个小指头,就戳中他这个要害。他终于明白他为什么爱上她了,只有她可以使他坦然地面对自己的脆弱。这一度是他藏得最深的东西。
  在他内心最深处,向来有一个密封的盒子,从不为任何人打开。盒子上,也许有一个比匙孔还要小的隐闭的洞,她却不知怎地化成一条小虫,从那个洞爬了进去,并且在盒子里住了下来。
  他可以忘记一段短暂的爱情,却不可能忘记一个寄居在他柔软的心脏里的女人。
   
17

  有些爱情只是幻像,我们以为自己不能离开那个人,后来却发现,要离开他。
  并没有想像中那么困难。要忘记他,也几乎不需要花什么功夫。
  有些爱情却不是幻像,我们以为自己可以忘记那个人,因为爱情发生的时间只是那么短暂。然而,我们后来却发现,要忘记他,比想像中困难许多。
  当于曼之接到李维扬的电话说要去台北的时候,她心里突然很想念他。
  她知道。他要用短暂的别离来忘记她,他并不是真的要放假。他在电话那一头那把轻松愉快的声音,听起来总是有点不自然。
  她不可能不接受一个男人的爱,却要他永远守护在她身边。她问他可不可以带一本书回来给她。什么书也好,那将是告别的礼物。
  他走了,那份依依不舍的感觉却是如此强烈。她以为她对他的爱只是幻像,原来她太低估这种爱了。
  那天早上,她离家上班。外面下着雨,她手里拿着一把伞,跟路上那些粗鲁的行人碰碰撞撞。他忽尔在她心里飘荡,台北是不是也在下雨?他好吗?他会不会已经成功地把她忘记了?想到将要失去他,她的步子愈来愈伤感,头顶上的雨伞也愈来愈低。
   
18

  这几天,油画店里只剩下她和杜玫丽。罗贝利遵照医生的吩咐在家里待产,韩格立也回家去了。她常常望着街外,期待李维扬在那里出现。
  “曼之!曼之!”
  杜玫丽重复叫了她一遍,才把她从沉思凝想中唤醒。
  “什么事?”
  “我可以跟你讲心事吗?”
  她看到杜玫丽的眼睛是潮湿的。
  “当然可以。”她说。
  “我和男朋友分手了。”
  “巨蟹座的那个?”
  杜玫丽点了点头。
  “你不是说巨蟹座的男孩子和你最合得来的吗?”
  “本来是的。”杜玫丽抹抹眼泪说:“他昨天说,他发觉他不爱我了。”
  她想起杜玫丽也曾经说过,罗贝利和韩格立的星座很相配,会白头到老。杜玫丽并没有全对,也不是全错。也许,白头到老的条件,并不包括双方的忠诚。
  “我真的很想念他。”杜玫丽说着说着哭了起来,泪着眼睛说:“你了解思念的滋味吗?”
  她笑了,这一刻,还有谁比她更了解思念的滋味?
  为了安慰杜玫丽,她带她去“胖天使”喝酒。也许,她自己想去才是真的。她想去怀念那里的气息。她想去点唱,去听那支歌。
  既然没有办法,
  我们接吻来分离。
  她想把那个吻变成终结,却无奈地发现,那个吻永远不可能是终结。它是开始。
   
19

  接着的那几天,她也和杜玫丽一起在“胖天使”里悄磨夜晚。杜玫丽自从在头一天晚上显露了她测星座的本领之后便大受欢迎。酒吧里每个人都找她测星座,连顾安平也不例外。杜玫丽现在一点也不寂寞。
  这天晚上,是李维扬离开的第十一天,他应该在今天回来。他会不会已经回来了。她很想念他,可是,知道他要回来了,她心里却战战兢兢。
  也许,他已经用十一天的时间把她忘记了。她曾经幻想的那种感情,那种介乎好朋友和男女朋友之间的感情,原来是不存在的。两者之间,只能选择其一。为了不要触及那个伤口,好朋友又会渐渐变成朋友。
  电话铃响起,电话那一头,传来李维扬的声音。
  “我回来了。”他说。
  她笑了:“好玩吗?”
  “还不错。这么吵的,你在哪里?”
  “‘胖天使’。”
  “‘胖天使’?”
  “杜玫丽失恋,我陪她喝酒。”她望望那边厢被一群对自己命运好奇的人包围着的杜玫丽,笑笑跟李维扬说:“不过,我想她现在不需要我了。”
  她紧紧握着话筒,很想说:
  “我想见你。”
  但她没有勇气说出来。
  彼此沉默了片刻之复,他说:
  “我带了一本书给你。”
  “是吗?是什么书?”
  “你会在‘胖天使’待多久?”他战战兢兢的问。
  “我还会再待一会儿。”这等于说,她想见他。
  “那我现在拿来给你。”
  “好的,我等你。”
  她想见他,他也想见她。他和她都庆幸有一本书作为见面的籍口。那不是告别的礼物,那是重聚的礼物。
  她跑到酒吧外面,她想在那里等他。她希望重聚的那一刻只有她和他。在那个粉红色灯箱招牌旁边,她像等待一个情人那样等他。
  他远远的跑来,手里拿着一本书。
  “对不起,我等不到计程车。”他气喘咻咻的说。
  她望着他,一点也没有怪责他的意思。
  他还是那个样子,他的眼睛还是像从前一样微笑。看到她的时候,他依然是满心欢喜的。所有思念都忽然涌上眼睛。她露出微笑,等待他开口说些什么。
  他看到她站在这里,以为她要走了。他尴尬的问:
  “你是不是要走?”
  “不是的。”她连忙否认。
  “给你的。”他把书递给她。那本书用一张蓝色的纸包裹着。
  她正要拆开来看,他连忙说:
  “你回家再慢慢看。”
  “是什么书这样神秘?”
  “你回家看看便知道。”
  “那我现在回家。”
  他笑了:“我送你。”
  他们又再次踏在那条路上。
  夜色飘荡之中,他又回来她身边了。他本来想离她远一点,看到她,他才发现,他多么不希望离她太远。
  她是寄居在他最柔软的心脏里的那条小虫。为什么是她,而不是另外一个女人呢?假如是一个没有男朋友的女人,一切便会简单得多。也许,他根本没得选择。
  那条虫可以选择心脏,心脏却不可以选择让哪一条虫寄居。
  “你恨不恨我?”她突然问他。
  “我为什么会恨你?”他爱她还来不及呢。
  “我不知道。”她望着他,摇了摇头。
  “永远不会的。”他的手放在她温热的脸上。
  她的头悲哀地枕在他手上。
  “没事的。”他安慰她。“现在什么事也没发生。”
  “会不会是因为我怕老?”
  “嗯?”
  “因为怕老,所以想被多一个男人爱着。或者,我根本就想被两个男人疼爱。有时候,我更会想,我是不是想证明一下自己的吸引力?”
  “那你得到什么结论?”
  她久久地凝视着他,说:“以上的那些答案,好像都不是。”
  “那是什么?”
  她苦笑:“因为你是那一页日记里面的你。”
  在认识他之前,她便首先遇到了日记里的那个他。那一页日记是在五年前写的,她仿佛在五年前已经跟他相遇过。她对他的感情,不是在见面之后发生的,而是在见面之前。因为这样,才会难以割舍。
  她笑笑:“我偷看了那一页日记,所以受到惩罚。”
  “你把我当作是惩罚吗?”他笑着抗议。
  她轻轻打了他的头一下,说:
  “不是惩罚又是什么?”
  他拉着她的手说:“难道不是赏赐吗?”
  “惩罚”这个词语,在她心中,并没有任何负面的意思。相反,它是属于爱情的。男女之间,往往不是赏赐便是惩罚。你感激上帝让你遇到这个人,同时,你又会怀疑上帝是派这个人来惩罚你的。为什么只有他可以让你快乐,也给你痛苦,为什么任性的你偏偏愿意为他改变?为什么天不怕、地不怕的你,却偏偏怕他?
  同一个人,既是赏赐,也是惩罚。
  上帝让她遇到李维扬,是赏赐。要他这么迟才出现,是惩罚。
  你不能只要赏赐,而不要惩罚。
  我们本来是雌雄同体的,漫漫人生,我们重遇自己的另一半。那个追寻和重遇的过程,充满了赏赐和惩罚。一段只有赏赐而没有惩罚的爱情,是不完美的。
  他搂抱着她。他们好像两头别后重逢的小水獭那样,用鼻子为对方擦鼻子,用自己的面颊去抚慰对方的面颊。
  他们曾经尽了最大的努力不去爱上对方。
  **有一句名言是“歼灭敌人于萌芽时期”,在敌人还没壮大之前,你就毁灭他。人们也想“歼灭爱情于萌牙时期”,这样的话,便不会有痛苦。可惜,爱情比敌人更难歼灭。我们能够对敌人狠心,却往往没有办法对爱情狠心。
  她以为为时未晚,原来已经晚了。
  他们两张脸都湿透了。两只小水獭幸福地互相撞了对方的额头一下。明天的事,明天再算吧!

 

 

消逝成一吻

--------------------------------------------------------------------------------

   
1

  夜里,于曼之在灯下读李维扬送给她的济慈的诗集。其中一页,夹了一张书签。那首诗的名字叫《白鸟》:
  我的爱,但愿我们是流波上的白鸟
  厌倦了流星消逝前的火焰
  厌倦了暮色里蓝色的幽辉
  一种挥不去的愁
  正在心中苏醒
  我们都累了,那露水沾湿的
  梦魂,那蔷薇和百合
  不要再来入梦
  流星的火焰会熄灭,我的爱
  蓝星的光彩也会减退
  当露水告别花叶
  我但愿彼此能变成流波上的白鸟
  我的心,萦绕岛屿和昏暗的滩岸
  在那里,忧郁不再来亲近
  时间将我们遗忘;一转眼
  我们就要远离蔷薇和百合
  火焰与烦愁;假如
  我们真的是白鸟,在流波上浮沉
  这是他要送给她的诗吗?
  什么是爱情?爱情是想告别时总是犹豫。我们化成神话仙乡中洁白如雪的鸟。在天地翱翔,一起追寻爱的境界。
  哪里才是爱的境界?我们翩然栖息在蓝色的海波上。在那里,只有你和我。当时间把我们遗忘,我们便得以永恒。
  虽然我犹豫、困顿,我将穷我此生,追逐那永恒之乡。
  她把那首诗重复看了一遍又一遍,直到她想像自己化成了诗中的白鸟,去追那个忘记时间、忘记道德、忘记身份、忘记所有可能和不可能的爱的境界。只是,她也意识到,那个境界,只能够有你和我,不能够有你、我和他三个人。
   
2

  爱情真的可以超脱于一切之外吗?
  超脱思想,超脱肉体,超脱妒忌,也超脱了婚姻的盟约。
  在那里,只有爱和不爱,没有对和错。
  我的身体是属于我的,它不为任何男人而忠诚,只为爱情忠诚。
  罗贝利诞下女婴的第二天,于曼之在医院的婴儿房里见到林约民。他隔着玻璃,喜孜孜的看着躺在里面一张小床上的婴儿,骤眼看来,还以为是他初为人父。
  “你说她长得像谁?”他问于曼之。
  于曼之仔细的看了看婴儿的五官,说:
  “她长得像罗贝利。”
  那个紧握着拳头,东张西望,对世界充满好奇的婴孩,跟罗贝利长得几乎一模一样。
  “是的。她长得像她妈妈。”林约民说。
  她望着林约民,心里有许多说不出的,奇怪的感觉。他不会以为这个孩子是他的吧?
  看完了孩子,他又去看罗贝利。罗贝利靠在床上,林约民坐在床边,他们深情地聊天。他为罗贝利诞下了孩子而感动和雀跃。他的脸上,没有半点妒忌的神情。
  他们竟然可以坦率到这个地步,到底是这两个人已经超脱在一切之外,所以才能够拥有这种复杂的爱情;还是他们遇到了这种复杂的爱情之后,才超脱于一切之外,若不超脱,他们根本不能接受自己。
  什么是爱的境界?
  是双双飞向永恒,还是与一个人双双飞向永恒,又与另一个人永远相思?
  但她压根儿就不是罗贝利,她还不能超脱于内疚之外。
  那天晚一点的时候,李维扬也来了看孩子。
  “你说她长得像谁?”于曼之问。
  李维扬非常肯定的说:“像韩格立!”
  “什么?两小时之前,她看来还像罗贝利。”
  “是吗?”他又仔细看了看,“眼睛像韩格立,鼻子也像韩格立。对了,她的嘴巴和神态像罗贝利。”
  她笑了。像罗贝利也好,像韩格立也好,总之就不像林约民。
  “她是星期四出生的。”她说。
  “她将会离开自己出生的地方很远。”他忧郁地握着她的手。
  韩格立也来了医院,他站在罗贝利的床边,脸上挂着初为人父的喜悦,不时温柔地抚摸她的面颊。罗贝利像个小女孩那样,用两只手指头勾住他的裤腰,幸福地凝望着他。
  谁能理解这种爱呢?
  她突然记起李维扬在日记上写的:在爱情的世界里,总有一些近乎荒谬的事情发生。
  离开医院的路上,她和李维扬的手紧紧握在一起。她的头沉默地搁在他的肩上。她不是不快乐,而是不知道怎么办。
  那段她曾经以为是最美好的爱情,到底是经不起距离和时间的考验,还是经不起爱情自身的衰退?如果每一段爱情都会随着岁月衰退,那么,她跟李维扬的结局,不也是一样吗?
  她曾经最害怕谢乐生会有第三者,没想到有第三者的却是她自己。跟李维扬一起的日子,总是甜蜜而又战战兢兢,幸福而又罪过。她从来不曾面对这么复杂的处境。他把她的手握得更紧一些,仿佛他理解她的悲伤和痛苦。
  告别的时刻,他久久地抱吻她。她那颗忐忑动荡的心灵化成了一块糖,融化在他那杯茶里。
  每一个夜晚,当谢乐生打电话来的时候,她仍然能够握着话筒镇静地跟他聊天。她有点恨自己。她对他的感情从来没有改变,只是她对他的爱已经稍微不一样了。
   
3

  当一个人不知道怎样解决面前的难题时,他会选择逃避、拖延,或者暂借欢愉。李维扬选择了最后一个方法。他太知道了,这个女孩子是不属于他的,他只是暂时把她借来。跟她共享生命中的美丽时光。借回来的人,终究是要归还的。凡事皆有代价,快乐的代价便是痛苦。
  从台北回来的那天晚上,他战战兢兢的拿起话筒很多次,然后又放下,最后才鼓起勇气打通她的电话号码。当他听到她的声音时,多么渴望搂抱着她。她是那条小虫,在他心上爬行,他有什么办法不去想她,又有什么办法不投降呢?
  他拿着书,匆匆跑去见她。看到她的时候,她正在酒吧外面那个耀目的粉红色灯箱招牌旁边踱步。无论他怎样努力去逃避她,一见到她,他便似乎前功尽废。他愈想离开这条小虫,她愈是在他心里爬得更深一些。
  她露出微笑。她的微笑化解了他的恐惧,他曾经恐惧她会离他愈来愈远。
  她说,因为她偷看了那一页日记,所以上帝要惩罚她。他笑了。上帝到底是在惩罚她,还是在惩罚他呢?是夏娃首先偷吃禁果的,亚当却要一起受罚。他毫不介意跟她一起受惩罚,他甚至愿意承担多一点责任。他不希望他对她的爱使她感到痛苦和内疚,他更不奢望她会为了他而放弃另一段感情。那段感情太长太深了。他不敢保证能给她同样的幸福和安稳。况且,她也从来没有表示过要放弃那段感情。
  昏昏夜色之中,他又再次搂抱着她。借来的欢愉,总有一天会完。每一次甜美的相聚,同时也让他痛苦,而所有的痛苦又会被下一次的甜蜜抚平。因为报酬如斯甜美,以致他甘心情愿承受愈来愈大的痛苦。
  星期天的海边公园,黄昏降临的时候,夕阳把云染成耀目的橘子色,在天边和两座山峦之间,重重叠叠。他和她坐在草地上,久久地遥望着天空。两只白色的鸟在那片云海之间翱翔飞舞,仿佛知道这段短暂的灿烂时光即将沉没晚空之中。她忽然兴致勃勃的站起来,拉着他跳舞。她时而摔出左手,时而摔出右手,不停发出欢乐的笑声。
  当一轮圆月升上还没有黑下来的天空时,他们彼此相拥,把草地变作舞池,飘在日月盈亏的旋律之中。他们相遇得稍微晚了一点。当一支歌已经开始了,另一支歌才刚刚加入。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这两支歌重叠的部分竟是如此优美而动听。虽然迟了,却是最好的相逢。而这一支舞,将会永存在他们的记忆里,思念常驻。
   
4

  草地上那支舞久久地在她心中飘荡。当她带着幸福的笑容回家时,她看见谢乐生站在门外。他脚边放着一个手提包,样子有点累,神情却是愉快的。他好像已经等她很久了。她吃了一惊,问他: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我跟教授请了六天的假期。”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我想给你一个惊喜!”他微笑说。
  她一边掏出钥匙开门一边说:
  “你不是说这个机会很难得的吗?请假会不会有影响?”
  “不会的?教授很喜欢我。”他走进屋里,放下手提包。
  “时间那么短,这样跑来跑去不是很辛苦吗?”
  她望着他。他的举动看来有点不可思议。他从来不会为她而放弃上进的机会。
  只有几天的时间,他为什么会忽然跑回来呢?
  他搂抱着她:“我想回来见你。你说得对,我从来没有为你做过一件事。”
  “不,不是的。”她心里既感动也惭愧。
  他把她抱得更紧一些,一双手温柔地抚摸她的脖子:“我很久没有这样抱你了。”
  他为她弹的那一支歌,又再一次萦绕在她心头。他说过要带她飞到天上,在平安中不再醒来,为什么她生命中的两个男人同时许诺与她拍翼齐飞?她忽然宁愿自己是一只折翼的小鸟,不能和他们任何一个展翅同飞了。
  她把头埋在他心上,久久地自责。他并没有看出来。他以为她太快乐和太激动了,所以不舍得放开手。
  那天晚上,他跟她说了很多关于波士顿的事,她听着听着沉沉地睡去。醒来的时候,他还没有睡。
  “你为什么还不去睡?”
  “现在是波士顿的白天,我睡不着。”他笑笑说。
  这一刻,她才猛然醒觉,三年来,她和他活在不一样的白天和黑夜之中,也许多多生活上的琐碎事情,无从细说。他们彼此也长大了。她曾经以为没有他的日子将会很漫长,倏忽却已成为过去。原来已经三年了。眼前人陌生而又亲近。他们一起走过了许多岁月。相隔了天涯海角。他仍然对她忠贞一片。他为什么不会爱上别人呢?她宁愿他也爱上了别人,这样她会好过一点。
  “这些年来也要你一个人留在香港,你恨不恨我?”他问。
  她用力摇头,难过地说:
  “我习惯了。”
  天亮的时候,她张开眼睛,看到他在她身边熟睡了。他蜷缩着,像个婴儿似的。他的神情看来是那么幸福和无辜。她爱他吗?她还爱他吗?他曾经是她最美好的将来。他不回来的话,她会把他遗忘吗?
   
5

  有些人跳舞是为了回忆,有些人跳舞是为了忘记。温柔的舞,是要回忆逝去的日子。狂放的舞,是要忘记痛苦。有些人跳舞,却是为了把今天美好的时光珍珍重重放在回忆里。他们太知道了,这些美好的时光,也许不会重临。
  草地上的那支舞,跟晚霞、白鸟、月光和蓝色的水波,已经连成一片,成为不可分割的回忆。当李维扬抱着于曼之起舞的时候,他沉醉在她欢笑的面容上。
  女人恒久地记住一个男人,也许是因为一首歌、一支舞、一个承诺。男人恒久地记住一个女人,不会是因为一首歌、一支舞,更不会是一个承诺。他记着的,是她的容貌。不单是美和年轻,而是她面容上的各种变化。女人的眼泪不会永存在男人的记忆里,她的欢笑却会。能够让自己心爱的女人笑得那样幸福和甜蜜,男人的存在,才有了神圣的意义。他活在世上,才不至于那么悲凉和孤独。
  他爱她脸上傻气的笑容,他爱她不绝于耳的笑声。他爱上了抱着她的感觉。有那么一刻,他觉得她是属于他的。所有的思虑,所有的困顿,都与落霞齐飞。他和她一起追逐那永恒的片刻。
   
6

  那支舞是愉快的,离别却痛苦。第二天,当他满怀喜悦到油画店找她的时候,杜玫丽告诉他:
  “曼之的男朋友从波士顿回来了,她这几天放假。”
  他最害怕的一刻终于来临了。
  她为什么不告诉他呢?昨天那支舞,原来是离别的舞。也许,他只是她的插曲,那个跟她共度了七个年头的男人才是她的一生。
  认识她的时候,他就知道她是属于另一个男人的。他毫无理性地把自己推到这条路上。难道他该怨她么?他很想见她,其至只是打一通电话给她,听听她的声音,但他不会这样做了。选择权从来不是在他这一边。
  他从早到晚埋首工作,好使自己不去想她。可是,当办公室里只剩下他一个人的时候,他知道他完全失败了。他怎么可以不去想她呢?她已经成为他生活的重心。他很害怕会失去她。每当他想起这一刻她怀抱里有另一个男人时,他心里悲伤加割。
  怎么能够不去想她呢?也许他应该找一个女人,用另一个女人来让自己忘记她。他很久没打电话回家了。他很害怕听到他妈妈又跟他重提相亲的事。她常常说有一个条件很好的女孩子非常适合他。她以为他是什么人呢?他才不需要用这个方法来结识女孩子。况且,他心里根本容不下另一个女人。今天晚上,他想起了他妈妈,他好想打一通电话给她,听听她的声音。沮丧的时候,他需要寻找一些慰藉。
  一如他所料。在问过他这阵子的工作和生活状况之后,他妈妈又重提相亲的事。
  “那个女孩子真的很好,她也是做财务的,人长得漂亮大方,学历也好。你什么时候有空,我约她一起吃饭。”
  “明天吧!”他说。
  他妈妈倒是给他突如其来的爽快吓了一跳。
  “明天这么急?”她在电话那一头说。
  “对,明天晚上我有空。”
  “那我想想办法吧。你爸爸一定很高兴。”
  她总爱把他爸爸也扯进这件事里,好使相亲这回事看来不是她一个人出的主意。他很了解他爸爸,他才不会支持相亲这种事。他爸爸是个酷爱自由的人,即使结了婚和有了三个孩子,他依然没有放弃追求个人的空间。受了他的影响,李维扬读大学一年班的时候已经从家里搬出来。他不喜欢受束缚?也从来没想过结婚。可是,他现在有点累了。既然不可以和自己所爱的人一起,那么,跟谁一起也没关系了。
  老女人辨别的事不见得会很有效率,但是,安排相亲,她们是全力以赴的。隔了一会儿,他妈妈便打电话通知他。明天相亲的事已经安排好了。
  为了把她忘记,他竟然答应去相亲。只有把她忘记,他才可以把自己从无边无际的痛苦中释放出来。
  他必须如此,别无选择。但他做得到吗?
   
7

  为了使相亲这回事看来是摩登的,他妈妈别出心裁地把晚饭安排在一家法国餐厅里。出席的人,除了他爸爸和妈妈之外,还有他的表舅舅和表舅母。他们要给他介绍的女孩子,正是他表舅母的外甥女。
  他妈妈这回并没有夸大,来相亲的女孩子,名字叫林以盈。她长得很漂亮,是银行财务部的行政人员。他们有很多共同的话题。
  他努力使自己投入其中,那顿饭的气氛是挺良好的,闹出笑话的,是他爸爸。他喝了两杯酒之后,忽然跟李维扬的妈妈说:
  “他们两个总算是亲戚,这样算不算乱伦?”
  李维扬的妈妈气得脸也红了,骂他:
  “一家人才算是乱伦,你到底知不知道的?”
  李维扬的爸爸朝李维扬笑了笑。李维扬明白了,他爸爸并没有喝醉,他是故意气他妈妈,并且用这个方式来抗议她为儿子安排相亲。他以为自己的儿子是被迫的,却不知道这一次,李维扬是自愿的,他想忘记心中那个人。
  那顿饭吃完了,李维扬的妈妈和表舅母怂恿他跟林以盈单独去看一场电影,或者去逛逛街。他顺从了她们的意思。
  在电影院里,他和她都沉默无语。
  从电影院出来,他走着走着,几乎忘了她在身边。
  她忽然问他:
  “你为什么会来相亲?”
  他琢磨着怎样回答,她首先说:
  “你是不是失恋?”
  他尴尬地笑了笑。
  “我是因为失恋,所以才来相亲。”她说的时候,神情有点伤感。
  他关切地望了望她。
  “阿姨一直也有向我提起你,但是我对你一点兴趣也没有。我很少向家人提起自己的事,所以他们不知道我已经有男朋友。我和我男朋友一起三年了,他是我的上司。我们几天前分开了。”
  “为什么?”
  “他不爱我了。”她试图很轻松地说出这句话,却掩饰不了心里的悲伤。
  说了这句话之后,她又说:
  “所以我想用另一段感情来忘记这段感情。”
  他点了点头。这种心情,他最明白不过了。
  “可惜,那根本是不可能的。”她笑笑说:“看来你并没有爱上我,我也没有爱上你。太好了!”
  他也笑了起来。
  “我不可能在这家公司待下去了。失恋的同时,也是失业。”她说。
  “要不要我替你打听工作?”
  “不,不用了。我是凭自己的实力的,从来没有倚靠他。我也可以凭自己的实力找到另一份工作。”
  “需要帮忙的话,随时找我。”他诚恳的说。
  “谢谢你。”
  “我送你回家吧!”
  “你想去酒店吗?”她突然问他。
  他望着她。无可否认,她是个很有吸引力的女人。可是,他并不想抱她。
  “这样不算是乱伦的。”她微笑说。
  “当然了——”
  “算了吧!”她明白地笑了笑。
  “这跟你的吸引力一点也没关系——”他怕她误会。
  “我明白的。”她用手指头指指他的胸膛:“你心里有一个人,对吗?”
  是的,她说对了。
  “我心里也有一个人。”她说。
  她叫停了一辆计程车,回头跟他说:
  “我自己回家好了,你不用送我。”
  他望着车子开走。他为什么拒绝她呢?刚才,当她提出那个主意时,他是有一丝动摇的。他好希望自己能够抱另一个女人。他好想用另一个女人来忘记心中那个女人。长夜漫漫,他想停止思念她。可惜,要忘记她,已经变得很艰难了,他真是没用。
  回家的路上,电话铃响起来。他以为是他妈妈打电话来追问他和林以盈的事。
  电话那一头,是于曼之的声音。
  “你在做什么?”她问。
  一句稀松平常的问候,温暖了他的心。
  “刚刚看完电影,还在街上。”他说。
  “好看吗?”
  “还可以。”他根本没有留心去看。
  “我男朋友回来了,他会待在香港几天。这个星期天,我不能去打棒球了。”
  “我知道了。”
  接到她的电话,他既快乐也难受。快乐,是因为知道她想念着他。难受,也是因为知道她想念他。假如她能够对他无情一点,他或许可以习惯失去她。她为什么总是让他绝望,然后又给他希望呢?
  现在,他更深切地明白,爱情既是赏赐也是惩罚这个不变的真理了。
   
8

  于曼之是在上洗手间时偷偷打这个电话的。她和谢乐生在一家越南小餐馆里吃饭。离开餐馆的时候,天空忽然下起微雨。他用他那只大手掌罩在她的头顶上,为她挡雨。这个习惯已经有许多年了,每一次下雨,而身边又没有雨伞的时候,他喜欢这样。她已经向他抗议过很多次了:
  “傻瓜!这样是不能挡雨的。”
  他的手再怎么大,也不是帽子,她的身子每一次还是湿透。
  然而,他老是改不掉这个习惯。
  终于有一次,她明白他为什么这样做了。那天中午,她和他的爸爸妈妈一起吃饭。走出餐厅的时候,晴天忽然下起微雨,他爸爸立刻用他那只大手掌罩住他妈妈的头,而他妈妈却带着幸福的微笑,理所当然地接爱这顶奇特的雨帽。谢乐生小时候就看过很多遍这样的情景。下雨的时候,他爸爸总是一只手罩在他头顶上,另一只手罩在他妈妈的头顶上。这是他爸爸向家人表达爱的方式。这些美好的岁月深深刻在谢乐生童年的回忆里。当他长大了,他也为他挚爱的女人献上这一顶奇特的家族雨帽。
  今天晚上,她又戴上了这顶久违了的雨帽。他望着她微笑,仿佛害怕她又会说:
  “傻瓜!这样是不能挡雨的。”
  但是今天晚上她不会这样说了。当这一顶奇特的雨帽再次在她的头顶上降临。也同时唤回了许多美好的回忆。这几年来,他们重聚的时候,恰巧都是晴天,她很久没有戴上这顶雨帽了。
  回到家里,她的身子湿了,发脚也湿了,只有头顶那一小部分是干的。谢乐生用一条大毛巾替她抹脸。望着他,她太明白不过了。他给她最安稳的爱。无论何时何地,他也愿意用双手来保护她。他们已经习惯了彼此的一切。这种爱情的模式向来运作良好。来日岁月,这种爱情也许会失去新鲜的味道,却不会腐坏。
  他跟李维扬不一样。他没有几个朋友,那是因为他从来没有把友情放在生命中重要的位置。他读书的成绩一向出类拔萃,同学们都是有求于他的。他看不起这种不平等的友谊。他最深的情感,只会留给他所爱的女人。正因为只是向一个人付出,万一失去了,他便会很凄凉。她是他的朋友、情人和女儿,她走了,他会很孤独。但他宁愿孤独一人,也绝对不能容忍被自己所爱的人所叛。
  谁能承受这种满怀期望而又孤绝的爱呢?
  她唯一的回报,就是不能背弃他。
  “你搬过来波士顿好吗?”他说。
  他已经这样说过很多次了,但是这一次,她心里却有点震颤。
  “我不想再和你分开。”他用手上那条毛巾把她包裹着,吻她的脸和脖子。
  他很久没有这样吻她了。
  他离开太久了,她一度以为,他也将会从她生命中消失。七年了,她现在认识到他是无可取代的。她可以去爱另一个男人,却不可以遗弃他。
  从前每一次,当他叫她搬去波士顿的时候,她可以理直气壮的拒绝他。她有自己的梦想啊。可是,这一次,她没有那么理直气壮了,因为她背叛了他对她的爱。
  她在这里,并不是追求梦想,而是继续她那背叛的行为。
  她对自己深恶痛绝却又无能为力。离开也许是唯一的出路。
  “过来之后,你可以继续读书,你喜欢画画也可以。等我毕业的时候,我们可以去一次欧洲长途旅行,我陪你去看画。”
  原来他已经有一张美好的蓝图了,那个计划里有她。她是多么可耻的一个人?他把她珍珍重重地放在自己未来的岁月里,她却暗地里出卖他。
  “答应我好吗?我很害怕你不再需要我。”他说。
  愈是觉得自己可耻,她愈是无法再说不。她重重地点了一下头。除了这个动作,没有什么更能回报他对她的爱了。
   
9

  床边的一盏小灯彻夜的亮着。
  李维扬看到他那扇梦想之窗。那扇窗子里有一家面包店和一个女人。曾几何时,这个女人照亮了他的梦想之窗。可是,他对她毫无把握。他很害怕她会从这扇窗子外面消失。
  他努力的跟自己说:不要想她。不要再去想她。然而,他无法把她从脑海中抹掉。多少个无眠的晚上,因为痛苦地思念着她,他把脸埋在枕头里。
  他唯一可以做的事只是等待,他毫无选择权,只能被选择。
  她是属于另一个男人的。那个男人回来了,她必须回到他身边。
  他过去凭什么占了优势呢?是距离。现在他连这个优势都失去了。她还会爱他吗?
  他从来没有向她表白。万一她不选择他,他所信望的爱,他所有甜美的回忆。
  都会一一崩溃,他承担不起这个后果。
   
10

  这些年来,重聚和离别的场景不停地在他们之间上演,只有这一次的离别是愉快的,因为他们很快便会重聚。
  人为什么要分离呢?为了各自的梦想?两个梦想为什么不可以变成一个?她愿意把自己的梦想缩小一点去完成他的梦想。
  她和谢乐生在航空公司的服务台办理手续。六天了,他要回去波士顿。短暂的分离之后将是重聚,不会再分开了。
  昨天晚上睡觉的时候,他紧紧握着她的手,直到天亮。她醒来的时候,望着熟睡的他。人在睡眠之中是多么的安然、甜蜜和幸福。一个不知道自己曾经被背叛的男人,他在睡眠之中显得格外天真和无辜。她终于体会到罗贝利的心情了。那天晚上,罗贝利看见韩格立蜷缩在沙发上睡着,就在那一瞬间,她决定要为他生一个孩子。
  他的睡眠,唤醒了她的良心。
  “我在波士顿等你。”他微笑说。
  望着他离开,她很没用的流下了眼泪。
  离开香港也是好的,她不用再徘徊、犹豫和困惑。一个人原来真的可以爱两个人,但她只能够跟其中一个人终老。
   
11

  回家的路上,她想着怎样把这个决定告诉李维扬。她怎么能够开口跟他说再见呢?他会理解和原谅她吗?从此以后,他还会想念她吗?她太自私了,她怎可以离开一个男人却又希望他永远怀念自己。
  电话铃响起,是朱玛雅打来的。
  “谢乐生走了吗?”
  “刚刚走了。”
  “你在哪里?我想跟你见面。”
  “我在机场快线的列车上。”
  朱玛雅约了她在列车总站的一家咖啡室见面。她去到的时候,朱玛雅已经在那里了。这阵子大家都忙,她们已经好几个星期没见面了。
  “冯致行失踪了。”朱玛雅说。
  “失踪?”
  “或者应该说是不辞而别。”
  “怎会这样的?”
  “也许他是无法开口跟我说再见吧!”朱玛雅忧郁地笑了笑。
  “你知道他在什么地方吗?”
  “他应该去了加拿大。他有加拿大护照,随时都可以过去。那天突然不见了他。我才知道他已经辞了职,他住的那所房子也卖掉了。他是有计划的。”
  “他怎可以这样对你?”
  “不。或许他是因为爱我。才没有办法面对我,他走了也是好的。他不走的话,也许我会为他再耽搁三年、五年,甚至是十年。他走了,我才可以重生。”
  “你不打算去找他吗?”
  “他已经有家庭了,就让他重新开始吧。他离开了,我反而如释重负,我不需要再那么痛苦地爱着他。”朱玛雅用颤抖的嗓音说。
  “也许是的。”她点了点头。
  “我曾经以为自己不能失去他。他走了,我竟然可以这么镇定。”
  于曼之再明白不过了,太深的爱,是一种负担。
  “我从此自由了!”朱玛雅说。
  “我迟些会搬去波士顿。”
  “连你也要走了?”
  冯致行的不辞而别。没有令她太难受,于曼之要走了,她反而觉得伤感。
  “乐生一直也想我过去那边。”
  “这样也好,两个人分开太久也不是办法。你什么时候走?”
  “回去跟罗贝利辞职之后,随时都可以走,我想尽快过去那边。”
  在香港留得太久,她怕自己会改变主意。
  “你要好好的生活。”朱玛雅说。
  “你也是。”
  “我不来送你机了。我们不要离别,只要重聚的欢乐,这样好吗?”
  “再好不过了。”她笑着笑着流下了眼泪。
   
12

  那天晚上,她约了李维扬在他们常去的那家西班牙餐厅见面。他满心欢喜的来到,她望着他,那一刻,她才明白冯致行为什么选择了不辞而别。要对自己所爱的人说再见,原来是多么艰难的事。她深呼吸了很多遍,也无法开口,以至大多数时候,她都是沉默的。
  那顿饭差不多吃完的时候,她凝望着他良久,嘴唇有点颤抖。
  李维扬战战兢兢的望着她。他大概也猜到她将要说的,不会是他想听到的。
  “我会去波士顿。”她终于鼓起勇气告诉他。
  他听到她话中的意思不是短暂的别离,而是更像永远的告别。
  “我会在那边住下来。”她说。
  那一瞬间,所有哀伤的感觉都涌上心头。他沉默了很久。
  她也沉默了。不辞而别,也许会对他更仁慈一些。
   
13

  送她回家的路上,谁也没讲过一句话。
  他们默默的走着。
  吃饭的时候,她忽然凝望着他,欲言又止,他就预感到她也许要跟他说:“我们不要再见面了。”
  她将要开口而还没开口的那一刻,比六天的思念还要漫长。他战战兢兢地等她说话。她没有说不要再见面,她说她要去波士顿了。那不就等于永远不会再见吗?
  她已经选择了另一个人。他并不感到意外,但不意外不代表不痛苦。
  见面之前,他渴望抱她,吻她。他许多天没有抱她了。可是,当她说了要走。他再没有勇气抱她。他们之间那种亲爱的关系好像远远一去不回。他感到意兴阑珊。
  夜已深了,他抱着膝头蜷缩在床上,开始觉得没那么悲伤了。爱她是很累的。她走了,他不用再承受爱她的痛苦,这难道不是一种解脱吗?
  从今以后,他不需要再坐在那里等她选择。他可以拾回许多自尊,远离伤痛。
  不再相见,也许是最美丽的终结。
   
14

  在油画店的后花园里,于曼之告诉罗贝利她要移居波士顿,她为此感到抱歉。既然是为了和自己喜欢的人团聚,罗贝利也不好意思挽留她。
  “我们两年后也许会搬到纽约。”罗贝利说。
  “为什么?”
  “我和韩格立都很喜欢纽约,我们很早以前就已经计划要在那里度过下半生。而且连房子也买了。自从孩子出生之后,我们想把这个计划提早实现。我希望我的孩子可以在一个多姿多采和自由奔放的国度里成长。”
  离开香港,不是意味着要离开林约民吗?
  “我和林约民已经说好了,只要有时间,他会来纽约探望我。我们会一直偷情到齿摇发落。”罗贝利向往地笑了。
  罗贝利处理爱情的方法常常让她感到不可思议。对罗贝利而言,三个人的爱情是能够以某一种方式长存的,用不着去抉择。
  而她自己,却做了痛苦的抉择。
  她太笨了吗?她只是更尊重爱情。
  当李维扬知道她要离开的时候,他并没有挽留她。他连一句话也没有说。她心里觉得失望。他为什么不叫她留下来呢?假如他真有那么爱她,无论结果如何,他还是会努力争取的。
  他却只是沉默无语,神情伤感。她太明白了,他不是一个会去争取爱情的人。
  而她自己也大自私了,她希望他会说一句话,甚至做一些事情叫她留下来,但到了最终,她也许还是会离开的。
   
15

  假如他们不是朋友,也许会好一点。偏偏因为他们是朋友,所以还是要见面。这几个星期以来,他如旧每周在海边公园的石阶上等她。
  爱她是快乐的,也是痛苦的,但他别无选择。他们又回复到从前那样,打球,聊天,只是谁也没有提起离别的事。他不敢问她什么时候走,她也没有说。这个话题是他们之间的禁忌。
  直到一个周末,她忽然打电话来,问他:
  “我们明天是会去打球的吧?”
  这个约会,是从来不需要事前再确定一次的,她为什么突然要确定一下?他立刻预感到离别的日子已经迫近眉睫了。也许就在星期一。
  今天的天气不太好,早上下过一阵雨。他来到海边公园,茫然的坐在石阶上等待。他像是一个因为表现差强人意而被下令退役的球员,这是他最后一次代表球队作赛了。他的心情庄严而哀伤。
  退出也许是好的,他不用再战战兢兢地担心自己的表现,那太累人了。
  她离开也是好的。她去追寻幸福,那些幸福是他没法给她的。
  她来了。既然是最后一次作赛,他要在观众心中留下美丽的回忆。他努力去投出每一个球,也勇猛地扑接每一个她击出的球,他不让她的球有机会从他手上失去。
  太阳下山了,他们并排躺在草地上。他身上沾满了泥泞,在她旁边喘着大气。
  “我明天要走了。”她说。
  离别的时刻终于降临,他的喘气声愈来愈小,听起来像是微弱的哭声。他应该说些什么的,却悲伤得无法说些什么。
  她忽然从口袋里掏出他以前送给她的那个棒球,转过头去问他:
  “这个棒球将来是可以换面包的吧?”
  他望着她,点了点头。
  “真的是永远通用?”
  “当然了。”他微笑说。
  她站起来,把球放回口袋里,说:
  “和我跳舞好吗?”
  天气好转了。暮色里,晚霞低低地垂落在天边。一只鸟儿孤身在彩云与海波之间拍翼飞舞。明天,当旭日初升,也是她告别的时刻。
  想到离别是不可忍受的,她搂抱着他。她的头悲哀地搁在他的肩上。
  当太阳沉没晚空之中,他抱着她,和她舞在夜色下。月光缓缓升起,像夜室里一盏寂寞的吊灯,俯照着两个伤心的人。
  三个人的爱情无法永恒,但这段短暂的寂寞时光里,只有他和她。他没有跳过别离的舞,她又何尝跳过?他搂着她的腰,每一步都是沉重而缓慢的,好像是故意的延缓。所谓人生最好的相逢,总是难免要分离。
  她说:“你明天不要来送我了。”
  用一支舞来别离,远远胜过用泪水来别离。
  她在他唇上吻了一下。
  既然没有办法,我们接吻来分离。
  他融化在无限之中,无限的悲凉。
  他吻了她。所有的嫉妒,所有的痛苦和思念,所有的煎熬与难过,都消逝成一吻。
   
16

  现在,于曼之坐在飞往美国的航机上,飞机还有十分钟便起飞了。
  没有人来送她,她不要用眼泪来别离。
  大约一年前,王央妮约她在这个机场里见面,然后把一本日记交给她。她自己的故事,却从此改写。
  既然没有办法,我们接吻来分离。
  这一支歌,也是王央妮首先唱的。现在想起来,整个故事充满了奇异的色彩。她和李维扬的相遇,难道是早已经埋下了线索的吗?那为什么又要安排他在这个时候才出现?他改变了她的生命,她也改变了他的,无奈他出现得太迟了。假如选择他,未免对于七年前就出现的那个人太不公平了。
  她和李维扬一起看过一幅油画。在那幅画里,一个面包从面包店溜了出来,飞到行人的头顶上。也许,她就是那个面包,始终要回去。
  飞机离开跑道起飞了。
  他为什么不来送她呢?
  昨天那支舞依旧在她心里飘浮。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李维扬不就说过爱情是很短暂的吗?也许他根快就会把她忘了,也会把那支舞忘了。
  他会吗?
  他不来也是好的。他来了,她也还是要走的。
  人生漫漫长途,终有落脚之地。
  从此以后,她不需要再说谎、隐瞒,也不需要再内疚和徘徊。
  爱是不自由的,分开反而自由。
  既然那么自由,她为什么又在座位上哭得死去活来呢?
   
17

  李维扬在生自己的气。自从知道她要离开之后,他一直也在自欺欺人。他告诉自己,她走了也是好的。她走了,是一种解脱。他不用再承担对她的爱。然而,这一刻,他却茫然若失。他真的想她走吗?他真的有那么洒脱吗?
  他在会议中途突然站起来说:
  “这个会议暂停,明天再继续。”
  在座的各人,奇怪地望着他。
  他打开会议室的门,悲伤地回到自己的房间里。
  他为什么不叫她留下来呢?是为了他那可笑的自尊吗?他害怕假如她说不,他会承受不起。如果永远不开口,那么,他还可以幻想,幻想她会为他留下来。如果开了口而得不到她,他的幻想也会随之破灭。
  今天早上,他曾经很冲动想去找她。可是,那个冲动很快就被压下来了。他被突发的牙痛折磨着。想到她可能已经在飞机上了,离他愈来愈远了,他很懊悔没有去机场送她。
  他为什么那么忍心呢?就是为了那脆弱的自尊吗?
  他讨厌自己曾经对她说,爱情是很短暂的。在她抉择的时候,她一定也记得这一句话了。
  他曾经尽了最大的努力不去爱上她,却没有尽最大的努力去爱她。
  他现在永远失去她了。
   
18

  波士顿的生活很平静。她在大学里继续念书。她和几个同学租租下一个属于自己的画室,就在学校附近。每个星期,她总有两、三天在那里画画。
  谢乐生毕业之后,陪她去了欧洲一个月,他们在法国、意大利、西班牙和瑞士都待上了一段日子。
  回来之后,他跟几个同学开设了一家顾问公司,专门替从事科技生产的公司做研究报告。他工作得很起劲。
  爱他是幸福的,他们太熟悉对方了,早已经找到一种最舒服的模式相处。他只是不明白她为什么从来不肯陪他一起收看电视直播的棒球比赛。波士顿“红袜队”可是本市的骄傲呢。
  今年的冬天特别冷。罗贝利和韩格立上个月刚刚搬到纽约的曼克顿。他们的孩子也都两岁了。这个孩子是星期四出生的,果然也要离开自己出生的地方很远。
  这一天,罗贝利打电话来,邀请她去纽约参加他们的派对。
  从波士顿开车走高速公路到纽约,大约四小时。她和谢乐生也有好几次开车上百老汇看歌剧。她很想去探望罗贝利一家。
  “维扬也会来,他刚刚要去加拿大公干。”
  李维扬也会来,她忽然犹豫了。
  两年以来,她把这段回忆藏在心底最深处,不轻易去碰它。他来了,那就等于要翻出这些记忆。
  “你和男朋友一起来吧!”罗贝利说。
  “我不知道能不能来。”她回答说。
  她望着镜中的自己。两年了,波士顿的生活很简朴,她没有怎么修饰自己。现在看来好像老了一点。她应该去见他吗?她怎么能够带着谢乐生一起去见他呢?她不想让他们两个见面,这样太难堪了。
  李维扬变成什么样子了?他会和女朋友一起来吗?他为什么忽然又飘进她的生命里?
  还是不相见比较好吧?
   
19

  有什么方法可以把另一个人忘记呢?只有用时间和距离。如果时间和距离也不能使一个人忘记另一个人。那么,他只得承认,那个人已经深深刻在他的记忆里了。
  两年来,他并没有把她忘记。他不是一直以为爱情是很短暂的吗?他错了。分离之后的思念,说明了有些爱情是天长日久,不会变更的。
  有一天,他偶然在街上碰到以前和他相过亲的林以盈。他们一起吃饭。她跟以前的男朋友还是纠缠不清。她问他:
  “你呢?你又怎样。”
  他连纠缠的机会也没有。
  林以盈是不错的。但他为什么不能爱上她呢?
  他心里那个秘密的盒子,只有一条小虫可以爬进去,并且寄居在里面。虽然她走了,但是同时也把可以爬进盒里的那个匙孔永远封闭了。再没有任何女人能够爬进去。他也拒绝让其他女人住在里面。
  他是后悔的。两年前,他为什么不去争取她呢?他常常认为自己不应该破坏她的幸福。他为什么不能许诺给她同样的幸福呢?
  他害怕承诺,他害怕失败,他更害怕自己将来不够爱她,会被她埋怨和责备。
  他太自私了。
  所以,当罗贝利从纽约打电话来跟他提起派对的事,他立刻表示自己也可以出席。他撒了一个谎,说自己要到加拿大公干。在去加拿大之前,可以先在纽约待几天。
  他撕心裂肺地怀念着的那条小虫,她现在好吗?他好想再看看她的面容,听听她的欢笑。只是见一面吧,不祈求一些什么。现在才去争取她,已经太迟了。
   
20

  波士顿的天气突然反常,几天前刮起了一场几十年来没出现过的大风雪。
  谢乐生还留在办公室里。她孤零零一个人在家。今天她本来是要去画画的,但她没有去。
  两年了,她以为很多事情已经过去,原来从没有过去,她只是避开那个记忆罢了。一旦知道他要来,而且就在咫尺之遥,她心里同时也刮起了一场大风雪。他在她记忆里千百次的回荡。
  她想见他。
  她换上了衣服,然后打电话告诉谢乐生,她现在要去纽约。
  “你疯了吗?机场已经封闭了,火车也停驶了。”他在电话那一头说。
  “我可以自己开车去。”
  “太危险了!”
  “我很想去看看罗贝利的孩子!到了那边,我会打电话给你的。”
  她不理他的劝告,离开家,跨上汽车的驾驶座,开车去见她最怀念的人。
  她要见他。她要见他。
  车子来到高速公路的起点。四辆警车拦在那里。一名警察上前敲她的车窗。她把窗子调低。警察问她:
  “小姐,你要去哪里?”
  “我去纽约。”
  “前面发生交通意外,这条路暂时要封闭。”
  “我有急事要去纽约!”她激动地说。
  “小姐,即使没有封路,这种天气去纽约也太危险了。你回去吧!”
  “回去吧!”那名警察不停用手势命令她掉头离开。
  她只好把车子掉转头,远远离开去纽约的路。
  一路上,风雪很大,视野模糊,她几乎看不到路。这辆车子随时会被埋在风雪之中。
  她终于回到家里了。她坐在驾驶座上,把头埋在方向盘里。
  为什么不让她见他呢?
  有人在外面敲窗子。她抬起头来,看到谢乐生幽幽地站在车外的风雪中。
  天空上有一轮清冷的寒月,地上有两个冻僵的人。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她问。
  “我担心你。”
  她难过得要扶着车门才可以爬出车厢。
  “你是不是要去纽约,我开车送你去。”他望着她眼睛的深处说。
  “不,不去了。”她跑进屋里。
  那天晚上,他们睡在床上,谁也没说过一句话。屋子里,悄然无声。
   
21

  在罗贝利位于第五大道的公寓里,正举行温馨的派对。除了他们一家之外,还有他们在曼克顿的朋友,也还有远道而来的李维扬。
  “波士顿这几天刮了一场很厉害的大风雪,有点反常。”韩格立说。
  “曼之本来就没有答应会来。”罗贝利说。
  李维扬站在阳台上。那里很冷。曼克顿的夜是迷人的。从这里望出去,看到大都会博物馆和洛克菲勒中心的晚灯。只是,这些灿烂的美景却显得那样悲凉,让人痛苦。
  天上有一轮清冷的寒月,映照着这个快要冻僵的男人。
  和她一起的快乐时光,穿过多少岁月在他心中激荡。
  月下的舞,重演如昨。
  他豁达地笑了。不相见也许更好。她现在应该很幸福,她幸福得把他忘记了。
   
22

  一个月后的一天晚上,他们在厨房吃饭的时候。谢乐生跟她说:
  “我今天要去矽谷,那里有一家公司聘用我,明天就要上班。我已经托人在那里找了房子。”
  他为什么现在才告诉她呢?他甚至没有邀请她同行。
  “你喜欢的话,随时也可以过来。”他说。
  她低下头,没有说话。
  他望着她。他想离开吗?他一点也不想。但他不能忍受自己的爱被背叛和遗弃。两年前,当时她还在香港,他发觉她对他跟以前有点不一样了。他很害怕失去她。虽然只有六天时间,他还是回到她身边,让她知道,他是爱她的。她来了这里,他以为她永远属于他。可是,一个月前,她不顾一切的要去纽约,他知道那个人一定是在纽约。他不知道那是个什么人,他甚至不想知道。但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已经不是她心里唯一的男人。
  他不能忍受被自己所爱的人欺骗上这种爱是不圆满的。
  临别的时候,他们沉默地拥抱。他吻了吻她的脸。
  他走了,但她随时可以回去,只要她愿意把心里那个人忘掉。
   
23

  她站在窗前,看着谢乐生离开。
  他们一起九年了,许多感觉也无法隐藏。
  她爱他吗?
  谁能否认这种爱呢?
  他对她太好了。
  然而,相爱是不自由的,分开反而自由。
  今晚的天色很好,一轮圆月像夜室里一盏繁华的吊灯,映照着这幢房子。房子里有一个自由的女人。
  她开了音乐,抱着枕头跳起舞来。起初是慢的,然后愈来愈快。她的舞步有点凌乱。她的手在空中摆动,腿在空中飞扬。
  窗外,一双白鸟翩然栖息在覆满雪花的枝极上,沐浴在繁华的灯下。
  她的脸贴着枕头,在屋子里旋转。她时而摔出左手,时而摔出右手,提起一条腿,在地上乱转。她从情爱中解脱了出来。她的身体愈来愈轻。她飞起来了。
                                全文完

 

 

后记

--------------------------------------------------------------------------------

  爱是人生最好的相逢
  我是二十四岁才开始写日记的。日记应该是在更年轻的时候写,用来记录青葱岁月的回忆。二十四岁是迟了一点。也许,我的人生是到了二十四岁才有值得写下来的东西。
  我的小说也是从一本日记开始。
  因为一本日记,于曼之遇上了李维扬。可惜,她已经有一个七年的男朋友了。
  我们常常要在爱情之中作出痛苦的抉择。抉择之后,又会怀疑自己是否做对了。
  从前,我以为一个人只能爱一个人。我渐渐相信,一个人可以爱两个人。
  爱是超脱的,为什么不可以爱两个?
  然而,遗憾的是,我们只能跟其中一个人终老。
  到了最后,总是要作出抉择。
  抉择的时候,爱,并不是唯一考虑的因素。那是多么无奈的事。
  书中的人物,都掉进三角的漩涡里。他们对爱情的态度也截然不同。
  罗贝利选择和情人一直偷情到齿摇发落。对她来说,三个人的爱情是最圆满的。
  朱玛雅原谅了不辞而别的冯致行。他走了,她反而可以重生。
  于曼之选择了谢乐生。她以为,他才是她的故土。
  李维扬想用时间去忘掉于曼之,却没有办法把她忘掉。
  谢乐生宁愿孤独一个人,也不接受三个人的爱情。
  他们都是我创造出来的人物。我在不知不觉间爱上了他们,也和他们一起去爱和恨。
  写这本小说的时候,我正在筹备一本属于自己的杂志。这段时间,我忙得天昏地暗,情绪的压力很大。写小说大概是天底下最孤独的事。我唯一的朋友,就是书中的人物。我不单和他们一起去爱和恨,也和他们一起成长。
  写这个小说之初,我只有一个意念。我想写一段人生最好的相逢。
  什么是人生最好的相逢?
  漫漫人生,我们遇到了另外一个人。我们互相影响,一起成长。我们相爱,可是,我们不能够共同生活。我流泪、饮泣,然后我微笑。虽然不能终老,但我们曾经拥有最甜美的时光。他里面有我,我里面也有他。永远相思。
  世上有这么美好的相逢吗?
  这也许就是我喜欢写小说和看小说的原因。所有我们对尘世的失望,都在虚构的故事里得到抚慰,也看到了希望。所有的甜美的梦想,所有的盼望和憧憬,都在小说里得以圆满。
  我的小说从来不是春梦。我不是个爱做白日梦的人。我喜欢实实在在的感情,我相信人会在恋爱中成长。
  爱情原来不是两个人或者三个人的事。它也许是一个人的事。
  爱情是自我提升和自我圆满。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崇高的爱情,现实却往往是另一回事。
  我把我所有的憧憬、我的信念、我的情感和我所有的遗憾,都放在我的小说里。那个崇高的爱情,即使落空了,我们已经走过了高山和低谷,了解到人生的荒谬与甜蜜。
                          张小娴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三日
                         写于香港


TAG:

 

评分:0

我来说两句

显示全部

:loveliness: :handshake :victory: :funk: :time: :kiss: :call: :hug: :lol :'( :Q :L ;P :$ :P :o :@ :D :( :)

日历

« 2010-09-03  
   1234
567891011
12131415161718
19202122232425
2627282930  

数据统计

  • 访问量: 1193
  • 日志数: 5
  • 建立时间: 2007-05-04
  • 更新时间: 2007-09-08

RSS订阅

Open Toolbar